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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些年来,新一代通信技术应用推广力度的不断增强,促使我国公安系统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为警务工作创新优化提供了良好的技术保障。其中,警务大数据智能应用在一定程度上可为我国警务工作的高质量开展奠定良好基础,同时也可为公安机关维护国家安全以及社会稳定创造良好机遇。鉴于警务大数据的应用重要性,本文主要立足于警务大数据智能应用优势以及建设应用实践,对警务大数据智能应用建设发展措施进行研究与分析,以供参考。
关键词:警务大数据;智能应用;建设措施;分析
前言:大数据技术的推广与应用,为我国传统工作模式提供了全新的创新机遇。结合以往的警务工作而言,大多数警务工作需要经由人工操作完成,在工作效率与质量方面存在滞后性问题。而结合当前发展情况来看,警务工作人员通过借助大数据技术,可在短时间内获得大量的信息资料,并从中筛选出最具价值性的信息资料进行应用。与此同时,可通过利用警务大数据智能应用平台及相关系统,从多个角度对重要信息进行分析观察,加强对人员动态轨迹的动态掌握。鉴于警务大数据的重要性,建议工作人员应该加强对警务大数据智能应用的推广研究力度。
1 警务大数据智能应用功能及优势分析
1.1 多维度分析
多维度分析功能,基本上可以视为警务大数据智能应用的重要功能體现。所谓的多维度分析功能主要是指工作人员可从大数据库中筛选海量信息进行分析对比。并从多个角度对重要信息进行观察分析,深入了解以及权衡各因素之间的关系之后,获取最具价值的信息资料。这样一来,可以为案例数据提供良好的辅助信息[1]。
1.2 人员动态轨迹分析
对于疫情防控期间而言,警务大数据可通过借助人员动态轨迹分析功能实现对重点人员登记信息资料的动态获取与管理。并通过加强对关键人员运动轨迹等实时控制,阻隔传播渠道,保障社会大众人身安全。除此之外,警务大数据可通过借助人员动态轨迹分析功能对重点人员所涉及到的登记信息资料进行动态获取,如可以自动获取出入口以及网吧等公共场所该人员所涉及到的基本信息资料。并利用系统及时性与信息化功能特点,加强对重点人员运动轨迹的分析管理。
1.3 信息分析
信息分析功能作为警务大数据智能应用的关键功能,可通过收集人、物、事件等信息资料,与公共数据信息库进行综合对比,实现对数据资料的情报研判与科学分析。
1.4 频率分析与智能预警
工作人员可通过利用频率分析与智能预警功能,从海量信息数据中筛选出与关注对象相关的信息资料。并通过设置预警条件,加强对该关注对象的预警管理。
1.5 自动识别
工作人员可结合频率对相关人员所涉及到的信息资料进行全方位分析。根据分析反馈结果,利用智能识别功能对该人员是否存在涉毒或者涉恐等问题进行重点关注,当相似度达到预定值时可进行预警[2]。
2 警务大数据智能应用建设实践分析
2.1 社会服务
警务人员可通过利用大数据智能应用功能,完成对社会治安以及公民危难救助等需求的全方位分析与管理。警务人员通过借助警务大数据智能应用功能,可完成对警力需求数量的预测管理。并根据管理反馈情况,对警务人员进行动态分配,进一步加强对公安警务管理流程的自动化梳理与加强。这样一来,基本上可以完成公安系统现代化管理工作。
2.2 警务预测
公安系统通过推广应用大数据智能应用功能,可实现对各种警种案件信息的汇总分析,如刑警、治安以及派出所等。警务人员通过对案件中所涉及到的关键信息进行合理整合与收集,并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分析处理,提高警务预测管理水平。这样一来,警务人员可更好地总结社会治安情况,并打击社会犯罪活动。
2.3 打击犯罪
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相对严峻,公安机关治理难度明显加强。再加上公共安全风险不断加剧,导致警务人员所面临的工作局面比较复杂。为及时缓解这一现象问题,警务人员可通过借助智能应用功能,实现对案件规律特点的深度分析。并通过加强对犯罪嫌疑人DNA以及指纹等关键数据等精准获取,从根本上增强警务人员战斗能力[3]。
3 警务大数据智能应用建设事项分析
3.1 按需建设
公安机关在开展大数据智能应用建设工作时,应该主动结合公安机关实际工作需求以及大数据智能应用建设发展趋势,对实际建设规模进行合理规划与科学部署。不可照搬照抄或者存在不符合本公安机关建设规模需求等问题,避免破坏大数据智能应用的本质目的。
3.2 精准规划建设
大数据智能应用建设应该全面站立在公安全局角度,主动立足于现有公安机关信息化建设情况,对大数据智能应用以及相关内容进行统筹规划与合理部署。与此同时,管理人员应该认真分析公安机关工作需求,对警务大数据智能应用体系进行适当规划。与此同时,管理人员应该主动立足于全国统一大数据建设趋势,对当前大数据智能应用建设体系存在的滞后性问题进行及时健全与完善,避免出现数据应用效率不高以及其他问题。
3.3 规范数据应用
公安机关在大数据智能应用建设方面应该始终坚持以社会为基础,利用科学合理的技术内容加强对公安机关数据共享数据的贯彻与落实。这样做的主要目的在于通过不断提高数据有效利用率,确保所采集的资源数据可以实现标准化处理过程。除此之外,公安机关在大数据智能应用建设方面还应该始终坚持以服务群众为目的,主动结合群众需求加强,加强警务大数据智能应用推广力度。
结论:总而言之,警务大数据智能应用建设工作的贯彻与落实,无疑是为我国警务保障效能有效提升、智慧公安可持续发展与应用奠定了良好保障。鉴于警务大数据智能应用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建议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警务人员应该深刻意识到大数据智能应用建设工作的实际价值,并主动立足于大数据技术的前沿发展动态,加强对警务大数据智能应用体系的健全与完善力度,以期可以从根本上为我国警务保障效能提升、现代化警务高效运行提供良好的内在驱动力。
参考文献:
[1]李毅. 大数据战略背景下警务保障效能提升策略研究[D].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20.
[2]王懂懂. 智能警务:大数据3.0时代之现代警务运行模式思考[J]. 北京警察学院学报,2018(01):76-82.
[3]郑泽晖. 大数据时代“智慧公安”建设的实践与思考[J]. 警学研究,2019(01):14-23.
关键词:警务大数据;智能应用;建设措施;分析
前言:大数据技术的推广与应用,为我国传统工作模式提供了全新的创新机遇。结合以往的警务工作而言,大多数警务工作需要经由人工操作完成,在工作效率与质量方面存在滞后性问题。而结合当前发展情况来看,警务工作人员通过借助大数据技术,可在短时间内获得大量的信息资料,并从中筛选出最具价值性的信息资料进行应用。与此同时,可通过利用警务大数据智能应用平台及相关系统,从多个角度对重要信息进行分析观察,加强对人员动态轨迹的动态掌握。鉴于警务大数据的重要性,建议工作人员应该加强对警务大数据智能应用的推广研究力度。
1 警务大数据智能应用功能及优势分析
1.1 多维度分析
多维度分析功能,基本上可以视为警务大数据智能应用的重要功能體现。所谓的多维度分析功能主要是指工作人员可从大数据库中筛选海量信息进行分析对比。并从多个角度对重要信息进行观察分析,深入了解以及权衡各因素之间的关系之后,获取最具价值的信息资料。这样一来,可以为案例数据提供良好的辅助信息[1]。
1.2 人员动态轨迹分析
对于疫情防控期间而言,警务大数据可通过借助人员动态轨迹分析功能实现对重点人员登记信息资料的动态获取与管理。并通过加强对关键人员运动轨迹等实时控制,阻隔传播渠道,保障社会大众人身安全。除此之外,警务大数据可通过借助人员动态轨迹分析功能对重点人员所涉及到的登记信息资料进行动态获取,如可以自动获取出入口以及网吧等公共场所该人员所涉及到的基本信息资料。并利用系统及时性与信息化功能特点,加强对重点人员运动轨迹的分析管理。
1.3 信息分析
信息分析功能作为警务大数据智能应用的关键功能,可通过收集人、物、事件等信息资料,与公共数据信息库进行综合对比,实现对数据资料的情报研判与科学分析。
1.4 频率分析与智能预警
工作人员可通过利用频率分析与智能预警功能,从海量信息数据中筛选出与关注对象相关的信息资料。并通过设置预警条件,加强对该关注对象的预警管理。
1.5 自动识别
工作人员可结合频率对相关人员所涉及到的信息资料进行全方位分析。根据分析反馈结果,利用智能识别功能对该人员是否存在涉毒或者涉恐等问题进行重点关注,当相似度达到预定值时可进行预警[2]。
2 警务大数据智能应用建设实践分析
2.1 社会服务
警务人员可通过利用大数据智能应用功能,完成对社会治安以及公民危难救助等需求的全方位分析与管理。警务人员通过借助警务大数据智能应用功能,可完成对警力需求数量的预测管理。并根据管理反馈情况,对警务人员进行动态分配,进一步加强对公安警务管理流程的自动化梳理与加强。这样一来,基本上可以完成公安系统现代化管理工作。
2.2 警务预测
公安系统通过推广应用大数据智能应用功能,可实现对各种警种案件信息的汇总分析,如刑警、治安以及派出所等。警务人员通过对案件中所涉及到的关键信息进行合理整合与收集,并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分析处理,提高警务预测管理水平。这样一来,警务人员可更好地总结社会治安情况,并打击社会犯罪活动。
2.3 打击犯罪
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相对严峻,公安机关治理难度明显加强。再加上公共安全风险不断加剧,导致警务人员所面临的工作局面比较复杂。为及时缓解这一现象问题,警务人员可通过借助智能应用功能,实现对案件规律特点的深度分析。并通过加强对犯罪嫌疑人DNA以及指纹等关键数据等精准获取,从根本上增强警务人员战斗能力[3]。
3 警务大数据智能应用建设事项分析
3.1 按需建设
公安机关在开展大数据智能应用建设工作时,应该主动结合公安机关实际工作需求以及大数据智能应用建设发展趋势,对实际建设规模进行合理规划与科学部署。不可照搬照抄或者存在不符合本公安机关建设规模需求等问题,避免破坏大数据智能应用的本质目的。
3.2 精准规划建设
大数据智能应用建设应该全面站立在公安全局角度,主动立足于现有公安机关信息化建设情况,对大数据智能应用以及相关内容进行统筹规划与合理部署。与此同时,管理人员应该认真分析公安机关工作需求,对警务大数据智能应用体系进行适当规划。与此同时,管理人员应该主动立足于全国统一大数据建设趋势,对当前大数据智能应用建设体系存在的滞后性问题进行及时健全与完善,避免出现数据应用效率不高以及其他问题。
3.3 规范数据应用
公安机关在大数据智能应用建设方面应该始终坚持以社会为基础,利用科学合理的技术内容加强对公安机关数据共享数据的贯彻与落实。这样做的主要目的在于通过不断提高数据有效利用率,确保所采集的资源数据可以实现标准化处理过程。除此之外,公安机关在大数据智能应用建设方面还应该始终坚持以服务群众为目的,主动结合群众需求加强,加强警务大数据智能应用推广力度。
结论:总而言之,警务大数据智能应用建设工作的贯彻与落实,无疑是为我国警务保障效能有效提升、智慧公安可持续发展与应用奠定了良好保障。鉴于警务大数据智能应用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建议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警务人员应该深刻意识到大数据智能应用建设工作的实际价值,并主动立足于大数据技术的前沿发展动态,加强对警务大数据智能应用体系的健全与完善力度,以期可以从根本上为我国警务保障效能提升、现代化警务高效运行提供良好的内在驱动力。
参考文献:
[1]李毅. 大数据战略背景下警务保障效能提升策略研究[D].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20.
[2]王懂懂. 智能警务:大数据3.0时代之现代警务运行模式思考[J]. 北京警察学院学报,2018(01):76-82.
[3]郑泽晖. 大数据时代“智慧公安”建设的实践与思考[J]. 警学研究,2019(01):1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