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PPP项目绩效考核主要指的是PPP项目的主体借助相应的考核程序,根据预先所制定好的绩效考核标准,来全方位考核全部项目的效率性,经济性以及社会满意程度等,而后针对最终的考核结果,来判断各方实际履约状况,构建良好的激励机制,提高社会效益。PPP绩效考核的本质目的在于凸显出PPP模式所具备的优点,贯彻权责挂钩制,明确社会资本一方在项目开展期间的履约情况,提升公共服务的效益和质量,让其能够对社会公众予以更好的服务。所以说,建立PPP项目绩效考核体系为至关重要的。基于此,本文以PPP项目绩效考核参与主体若干问题探析为出发点,而后探讨了考核主体的职责定位与路径构建方式。
关键词:PPP项目;绩效考核;参与主体;问题
PPP项目绩效考核之体系主要涵盖考核内容,考核主体及考核权责等方面,PPP项目包括移交、改造以及融资等诸多内容,所涉及到的方面也是十分的广阔,且不同项目还有着不同的人文差异以及地域化差异,如此也会使得PPP项目绩效考核体系具备复杂性特征,致使许多PPP项目绩效考核所制定的目标均未能得以达成。PPP项目绩效究竟如何考核?考核对象是谁?如何调整考核的内容等都是急需理清的问题。且针对其中所存在的问题,务必要积极的构建考核主体的主要路径,从而为构建PPP绩效考核体系予以良好的指引。
一、PPP项目绩效考核参与主体的若干问题
(一)项目实施机构职责定位的矛盾
项目实施机构通常是由政府所推荐的机构或是政府部门来担当的,是以平等的身份和社会资本一方进行谈判与协商,同时还需将PPP项目合同作为根据来有效性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一方之间的合作关系。项目实施机构可根据竞争程序对社会资本一方加以科学性选择,社会资本一方向公众提供产品与服务。通常来说,项目实施机构在项目之中所需扮演的角色有两种,第一种为公共事业的提供角色,项目实施机构需和社会资本一方一同为社会公众予以良好的服务和相关的产品。第二种角色为公共事务的管理角色,项目实施机构具有监督管理的责任,在项目考核体系中,实施机构为制定规则的一方,和社会资本一方在之前构建PPP项目绩效考核体系[1]。并且,实施机构和社会资本一方二者一同合作,还应自觉受社会公众的严格监督与考核。但项目实施机构在项目绩效考核体系之中处在矛盾性的角色位置,这种矛盾主要体现在项目实施机构所肩负的责任为监督资本方履约情况,在项目实施机构对于和资本一方的合作还具有责任,也会受社会公众的有效监督,这样不但为考核的执行者,也为制定者,因而就会产生权责冲突的矛盾问题。
(二)社会公众未能充分行使监督权
以现阶段情况来说,在我国规范性文件之中,明确规定了社会公众对于项目实施的总体情况具有监督的权力,然不可否认的是,一些内容还需完善。政府部门在PPP项目实施期间,具有十分关键的作用,然在开展PPP项目时,却难免会产生违规情况,这无疑会加大政府部门的负债问题,且受到违规操作的影响,还会致使项目在履约期间所遭遇的阻碍性因素更多,最终甚至会消极影响到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以及区域的发展速度。
(三)未设置独立咨询机构的绩效考核
引进第三方绩效考核机构一同参与绩效考核之中的主要原因包括以下几点,第一点是以专业考核的层面来分析,基于项目绩效考核的主体较多,在考核水平层面存在着参差不齐的现状,进而就会诱发产生争议性问题。第二点则在于专业咨询机构在进行考核时,其会站在更为公正与客观的立场之上,项目在实施阶段更为注重于和社会资本一方间的有效协商与合作。以项目本身来说,二者又处在一種平等的状态之中。然以当前情况来看,政府仍占据着主导地位,这会对PPP项目绩效考核的公正性和客观性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考核主体的职责定位和路径构建
(一)构建社会公众行驶监督权的路径
当前,我国也愈发认知到社会公众一同参与到绩效考核之中的积极作用,但究竟以何种方式来让广大公众积极的参与其中,并发挥出重要的作用,还未能够予以确定。社会公众在实施监督权的过程中,通常涵盖三种模式,首先,以宏观视角来分析,我国对此方面的立法,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障我国社会公众对于监督权力的有效行使,如诉求答复制、以及听证制度,均能够确保广大群众行使自身的监督权力,以切实发挥出监督的作用[2]。其次,运用网络技术对于APP项目信息公开机制予以良好构建,且还需注重和群众之间的沟通,可为此去构建良好的沟通机制,这样则利于保证项目参与一方的严格约束。最后,还需签订考核协议,以主要的操作方式来说,可根据政府部门和社会资本一方所签订的考核协议,对于资本一方进行监督,还应以社会资本一方和社会公众所签订的监督协议,使社会公众能够对其实施大力的监督,如此则能够对于项目的特殊性要求予以满足,也利于保证我国社会公众在对于PPP项目行使监督权力的过程中具备着合同作为重要的根据。
(二)化解项目实施机构权责定位矛盾
导致项目实施机构权责定位矛盾的主要原因,包括观念和体制等方面的原因,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虽说有着不小的难度,然仍能够以合理设计对此进行良好的调节,对此,一方面应明确的是,项目实施机构所制定的考核结果,并不是最后的裁决结果,对于社会资本一方来说,若其对于考核结果产生了疑惑或是异议,那么就能够以行政诉讼、或是行政复议的方式来获得司法帮助。另一方面,以制度健全的层面来看,以往都是以项目实施机构来作为考核体系的制定一方,而在当前就须解除其权力,需让项目实施结构对于组织资本方以及社会公众等加以负责,还需积极构建良好的绩效考核组织,如此不但利于保障项目绩效管理体系具备高规范性,构建社会资本一方和项目实施机构二者之间的良好关系,也利于确保绩效考核相关指标的公正性、以及公平性设置,除此之外,在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还能够确保项目的良好履约,防范产生规避权责矛盾的问题,在最大程度上保障PPP项目绩效考核的成效,并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三)专业咨询机构参与路径探析
第三方专业机构具有特殊的定位、以及极高的考核水平,可对绩效考核体系产生主导作用。对此,需依据授权来进行绩效考核,我国许多学者均认为项目绩效考核的主体应处在独立性的状态之中,应作为第三方机构,虽说是受到私营企业或是政府的委托,但该机构却不会受到利益的影响,而开展绩效考核工作。在实施此种考核的过程中较易操作,然而社会资本一方以及政府部门邀请第三方机构来一同参与其中,则易于产生第三方机构考核自身的“尴尬”状况产生。而社会公众则能够充分借助绩效考核机构的能力,委托其开展绩效考核工作,同时还需将最终的结果作为根据,监督与考核政府部门和社会资本一方的相关行为。第三方机构还需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来有效运用绩效考核的权力,第三方机构务必要处在独立性的运作状态之中,其经费可通过自己筹集的方式、或公益基金赞助的方式来获得,确保独立性,以便更为公正的开展绩效考核工作,唯有充分给予第三方机构独一无二的考核权力,才更利于凸显出考核评价的效用,进而才利于保证绩效考核具有权威性与真实性。
三、总结
总而言之,PPP绩效考核体系主要包括考核的内容与主体,务必要明晰不同考核主体所肩负的责任,以及不同考核主体参与考核的主要路径,这不仅为组织项目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基础与前提,也为建立绩效考核机制的重要举措。因此说,务必要对PPP项目绩效考核参与主体的若干问题进行深层次的探析,并针对于问题本身,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加以应对,从而保障PPP项目绩效考核的效果,防范一些不必要问题的产生。
参考文献:
[1]杨武厂.基于全生命周期绩效考核的PPP项目管理模式[J].建筑,2020(09):79-80.
[2]马兵,喻萍.PPP项目绩效考核参与主体若干问题探析[J].河南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34(04):30-34.
[3]马兵,王新.PPP项目绩效考核参与主体探析[J].中国政府采购,2018(12):37-40.
关键词:PPP项目;绩效考核;参与主体;问题
PPP项目绩效考核之体系主要涵盖考核内容,考核主体及考核权责等方面,PPP项目包括移交、改造以及融资等诸多内容,所涉及到的方面也是十分的广阔,且不同项目还有着不同的人文差异以及地域化差异,如此也会使得PPP项目绩效考核体系具备复杂性特征,致使许多PPP项目绩效考核所制定的目标均未能得以达成。PPP项目绩效究竟如何考核?考核对象是谁?如何调整考核的内容等都是急需理清的问题。且针对其中所存在的问题,务必要积极的构建考核主体的主要路径,从而为构建PPP绩效考核体系予以良好的指引。
一、PPP项目绩效考核参与主体的若干问题
(一)项目实施机构职责定位的矛盾
项目实施机构通常是由政府所推荐的机构或是政府部门来担当的,是以平等的身份和社会资本一方进行谈判与协商,同时还需将PPP项目合同作为根据来有效性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一方之间的合作关系。项目实施机构可根据竞争程序对社会资本一方加以科学性选择,社会资本一方向公众提供产品与服务。通常来说,项目实施机构在项目之中所需扮演的角色有两种,第一种为公共事业的提供角色,项目实施机构需和社会资本一方一同为社会公众予以良好的服务和相关的产品。第二种角色为公共事务的管理角色,项目实施机构具有监督管理的责任,在项目考核体系中,实施机构为制定规则的一方,和社会资本一方在之前构建PPP项目绩效考核体系[1]。并且,实施机构和社会资本一方二者一同合作,还应自觉受社会公众的严格监督与考核。但项目实施机构在项目绩效考核体系之中处在矛盾性的角色位置,这种矛盾主要体现在项目实施机构所肩负的责任为监督资本方履约情况,在项目实施机构对于和资本一方的合作还具有责任,也会受社会公众的有效监督,这样不但为考核的执行者,也为制定者,因而就会产生权责冲突的矛盾问题。
(二)社会公众未能充分行使监督权
以现阶段情况来说,在我国规范性文件之中,明确规定了社会公众对于项目实施的总体情况具有监督的权力,然不可否认的是,一些内容还需完善。政府部门在PPP项目实施期间,具有十分关键的作用,然在开展PPP项目时,却难免会产生违规情况,这无疑会加大政府部门的负债问题,且受到违规操作的影响,还会致使项目在履约期间所遭遇的阻碍性因素更多,最终甚至会消极影响到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以及区域的发展速度。
(三)未设置独立咨询机构的绩效考核
引进第三方绩效考核机构一同参与绩效考核之中的主要原因包括以下几点,第一点是以专业考核的层面来分析,基于项目绩效考核的主体较多,在考核水平层面存在着参差不齐的现状,进而就会诱发产生争议性问题。第二点则在于专业咨询机构在进行考核时,其会站在更为公正与客观的立场之上,项目在实施阶段更为注重于和社会资本一方间的有效协商与合作。以项目本身来说,二者又处在一種平等的状态之中。然以当前情况来看,政府仍占据着主导地位,这会对PPP项目绩效考核的公正性和客观性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考核主体的职责定位和路径构建
(一)构建社会公众行驶监督权的路径
当前,我国也愈发认知到社会公众一同参与到绩效考核之中的积极作用,但究竟以何种方式来让广大公众积极的参与其中,并发挥出重要的作用,还未能够予以确定。社会公众在实施监督权的过程中,通常涵盖三种模式,首先,以宏观视角来分析,我国对此方面的立法,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障我国社会公众对于监督权力的有效行使,如诉求答复制、以及听证制度,均能够确保广大群众行使自身的监督权力,以切实发挥出监督的作用[2]。其次,运用网络技术对于APP项目信息公开机制予以良好构建,且还需注重和群众之间的沟通,可为此去构建良好的沟通机制,这样则利于保证项目参与一方的严格约束。最后,还需签订考核协议,以主要的操作方式来说,可根据政府部门和社会资本一方所签订的考核协议,对于资本一方进行监督,还应以社会资本一方和社会公众所签订的监督协议,使社会公众能够对其实施大力的监督,如此则能够对于项目的特殊性要求予以满足,也利于保证我国社会公众在对于PPP项目行使监督权力的过程中具备着合同作为重要的根据。
(二)化解项目实施机构权责定位矛盾
导致项目实施机构权责定位矛盾的主要原因,包括观念和体制等方面的原因,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虽说有着不小的难度,然仍能够以合理设计对此进行良好的调节,对此,一方面应明确的是,项目实施机构所制定的考核结果,并不是最后的裁决结果,对于社会资本一方来说,若其对于考核结果产生了疑惑或是异议,那么就能够以行政诉讼、或是行政复议的方式来获得司法帮助。另一方面,以制度健全的层面来看,以往都是以项目实施机构来作为考核体系的制定一方,而在当前就须解除其权力,需让项目实施结构对于组织资本方以及社会公众等加以负责,还需积极构建良好的绩效考核组织,如此不但利于保障项目绩效管理体系具备高规范性,构建社会资本一方和项目实施机构二者之间的良好关系,也利于确保绩效考核相关指标的公正性、以及公平性设置,除此之外,在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还能够确保项目的良好履约,防范产生规避权责矛盾的问题,在最大程度上保障PPP项目绩效考核的成效,并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三)专业咨询机构参与路径探析
第三方专业机构具有特殊的定位、以及极高的考核水平,可对绩效考核体系产生主导作用。对此,需依据授权来进行绩效考核,我国许多学者均认为项目绩效考核的主体应处在独立性的状态之中,应作为第三方机构,虽说是受到私营企业或是政府的委托,但该机构却不会受到利益的影响,而开展绩效考核工作。在实施此种考核的过程中较易操作,然而社会资本一方以及政府部门邀请第三方机构来一同参与其中,则易于产生第三方机构考核自身的“尴尬”状况产生。而社会公众则能够充分借助绩效考核机构的能力,委托其开展绩效考核工作,同时还需将最终的结果作为根据,监督与考核政府部门和社会资本一方的相关行为。第三方机构还需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来有效运用绩效考核的权力,第三方机构务必要处在独立性的运作状态之中,其经费可通过自己筹集的方式、或公益基金赞助的方式来获得,确保独立性,以便更为公正的开展绩效考核工作,唯有充分给予第三方机构独一无二的考核权力,才更利于凸显出考核评价的效用,进而才利于保证绩效考核具有权威性与真实性。
三、总结
总而言之,PPP绩效考核体系主要包括考核的内容与主体,务必要明晰不同考核主体所肩负的责任,以及不同考核主体参与考核的主要路径,这不仅为组织项目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基础与前提,也为建立绩效考核机制的重要举措。因此说,务必要对PPP项目绩效考核参与主体的若干问题进行深层次的探析,并针对于问题本身,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加以应对,从而保障PPP项目绩效考核的效果,防范一些不必要问题的产生。
参考文献:
[1]杨武厂.基于全生命周期绩效考核的PPP项目管理模式[J].建筑,2020(09):79-80.
[2]马兵,喻萍.PPP项目绩效考核参与主体若干问题探析[J].河南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34(04):30-34.
[3]马兵,王新.PPP项目绩效考核参与主体探析[J].中国政府采购,2018(12):3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