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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和谐劳动关系是建立和谐社会的基础,要建立和谐社会,就必须让工会充分履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这一基本职责,建立相应的维权机制,平衡劳动关系,从而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
【关键词】 工会;维权模式;创新;维权机制;完善
工会工作方针还能够体现一定时期内对工会履行职能的重点性要求。工会职能是工会社会实践活动的基本方面,具有全面性。而工会工作方针对工会在一定时期内工作任务的把握,具有重点性。如在新时期强调工会履行维护职能,是通过制定“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会工作指导方针而得到具体落实的。这一方针的制定使工会明确了新时期工作的重点。
一.我国工会建立长效维权机制的目的
首先,我国工会建立长效维权机制的目的,在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和谐社会,呼唤平衡稳定合理的劳动关系。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的所有制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国有企业纷纷改制,非公企业发展尤为迅速,与此同时,企业内部的产权关系日趋明晰化和劳动关系日趋复杂化。在这种背景下,我国的经济关系、劳动关系发生了许多新变化,出现了许多新问题。从理论上讲,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是劳动关系中的平等主体,但在实践中,劳动关系利益协调机制还并不完善,劳动者的权益经常受到损害,由此而引发的社会不稳定因素不断增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和谐劳动关系是建立和谐社会的基础,要建立和谐社会,就必须让工会充分履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这一基本职责,建立相应的维权机制,平衡劳动关系,从而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
二.新型维权模式能脱颖而出是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
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完善,劳动关系的紧张,以及劳动争议和突发事件的时常出现,已经成为引人注目的社会热点问题和引发社会矛盾的焦点问题,受到了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作为在社会结构中追求社会公正和发挥重要制衡功能的中国工会,充分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为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的新变化,建立稳定有序的和谐社会,中华全国总工会针对这一趋势,根据党中央的要求提出了“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会工作指导方针。各地工会部门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基本职责,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在完善工会组织领导下的维权机制建设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的尝试,为新时期工会如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社会化、职业化、法制化的工会维权模式,是上级工会组织通过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发挥上级工会代表基层工会的组织功能,建立的符合我国实际的维权新机制,开创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工会维权新局面。
一是打开了囿于企业内部的传统维权思路。传统的维权模式是在企业内部运行的,而上述创新型维权模式则是致力于在企业外部建立良好的、利于维权的社会环境,形成了由工会主导运作、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维权新局面。同时,这些新型的维权模式体现了由原来的、企业内部的直接维权变为企业外部的间接维权。
二是充分整合了维权资源。社会化、职业化、法制化的工会维权模式,通过上级工会组织充分整合了社会资源,发挥了上级工会代表基层工会的组织功能。这些模式不仅实现了本地各相关部门的密切联合,而且打破了地域限制,形成了城际间工会维权的联动机制。这样一来,维权不再属于某个具体部门,而是社会各相关部门共同的职责。联动机制的形成大大增加了工会维权的社会资源,增强了工会的动员力量,在社会运行管理机制中形成了一股合力。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依靠的维权后盾更加坚实,也就增加了在企业内部与资方平衡劳动关系的砝码。
三是推进了我国法制化进程。依法治国是我国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的必然选择,而工人阶级又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劳动者主体。这些维权模式采用法制化的维权手段帮助劳动者维护其合法权益、平衡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则是依法治国的具体体现。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劳动关系问题将更趋复杂,只有建立健全法律体系、完善法律在社会运行中的功能、为依法维权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才是平衡劳动关系和解决相关问题的长久之计。
三.完善新型维权机制就要突破体制性障碍
要完善新型维权机制就要突破体制性障碍,与传统维权机制有效整合,相得益彰。工会建立维权机制的目的,不仅在于从企业外部对已被侵害的劳动者进行事后追究型维权,也在于要从企业内部对全体劳动者进行事前保护型维权。
在大力创新维权模式的同时,不能因为强化了这种企业外部的社会化、职业化和法制化的维权机制,而弱化了在企业内部建立规范的、长效的维权机制。毕竟直接的劳动关系存在于企业内部,并在企业内部运行。从实践中看,劳动者权益受损都是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然而,进入新型维权模式视野的仅仅是大量侵权现象中显现出的那一少部分,有些是矛盾激化了才受到社会的关注。有许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虽然受到了侵害,但他们多选择了沉默或逃避,而这类隐性侵权则是一种更为普遍的侵权状态。由此来看,社会各方了解的、关注的、致力解决的维权问题都是在劳动者实在无法忍受、并将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显性侵权事件。而最根本的维权则需要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締结劳动关系之初,通过基层的企业工会由前沿介入,从而及时实现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当前形成企业内长效维权机制的最大障碍是工会依附于企业的资产所有者和管理者。这一障碍不突破,企业内维权机制的建立无从谈起。因此,工会不应满足和止步于企业外部维权的社会化、职业化和法制化。要积极稳妥地逐步将这“三化”维权机制的战果扩大化,由外向内、由上向下渗透到每个企业内部。当然,在企业内维权,必须从涉及企业的劳动法律制度、工会法律制度、工会干部管理制度、工会财产经费制度和运行机制上,认真解决工会依附于企业资产所有者和管理者这一影响劳动关系调整的主要矛盾和体制性弊端,真正实现工会来自于职工群众和独立于企业行政,尤其是在非公企业当中, 更应尽早实现这一目标。
应当看到,模式是经验形态的,而机制则是制度形态的;模式是相对灵活的,动态的,各具特色的,而机制则是相对稳定的,具有明确规范的;模式为机制的建立奠定基础,而机制是模式的总结提炼。因此,有必要在社会转型期的工会维权实践中积极探索,大力进行模式创新。
(作者单位: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关键词】 工会;维权模式;创新;维权机制;完善
工会工作方针还能够体现一定时期内对工会履行职能的重点性要求。工会职能是工会社会实践活动的基本方面,具有全面性。而工会工作方针对工会在一定时期内工作任务的把握,具有重点性。如在新时期强调工会履行维护职能,是通过制定“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会工作指导方针而得到具体落实的。这一方针的制定使工会明确了新时期工作的重点。
一.我国工会建立长效维权机制的目的
首先,我国工会建立长效维权机制的目的,在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和谐社会,呼唤平衡稳定合理的劳动关系。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的所有制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国有企业纷纷改制,非公企业发展尤为迅速,与此同时,企业内部的产权关系日趋明晰化和劳动关系日趋复杂化。在这种背景下,我国的经济关系、劳动关系发生了许多新变化,出现了许多新问题。从理论上讲,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是劳动关系中的平等主体,但在实践中,劳动关系利益协调机制还并不完善,劳动者的权益经常受到损害,由此而引发的社会不稳定因素不断增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和谐劳动关系是建立和谐社会的基础,要建立和谐社会,就必须让工会充分履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这一基本职责,建立相应的维权机制,平衡劳动关系,从而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
二.新型维权模式能脱颖而出是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
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完善,劳动关系的紧张,以及劳动争议和突发事件的时常出现,已经成为引人注目的社会热点问题和引发社会矛盾的焦点问题,受到了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作为在社会结构中追求社会公正和发挥重要制衡功能的中国工会,充分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为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的新变化,建立稳定有序的和谐社会,中华全国总工会针对这一趋势,根据党中央的要求提出了“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会工作指导方针。各地工会部门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基本职责,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在完善工会组织领导下的维权机制建设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的尝试,为新时期工会如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社会化、职业化、法制化的工会维权模式,是上级工会组织通过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发挥上级工会代表基层工会的组织功能,建立的符合我国实际的维权新机制,开创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工会维权新局面。
一是打开了囿于企业内部的传统维权思路。传统的维权模式是在企业内部运行的,而上述创新型维权模式则是致力于在企业外部建立良好的、利于维权的社会环境,形成了由工会主导运作、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维权新局面。同时,这些新型的维权模式体现了由原来的、企业内部的直接维权变为企业外部的间接维权。
二是充分整合了维权资源。社会化、职业化、法制化的工会维权模式,通过上级工会组织充分整合了社会资源,发挥了上级工会代表基层工会的组织功能。这些模式不仅实现了本地各相关部门的密切联合,而且打破了地域限制,形成了城际间工会维权的联动机制。这样一来,维权不再属于某个具体部门,而是社会各相关部门共同的职责。联动机制的形成大大增加了工会维权的社会资源,增强了工会的动员力量,在社会运行管理机制中形成了一股合力。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依靠的维权后盾更加坚实,也就增加了在企业内部与资方平衡劳动关系的砝码。
三是推进了我国法制化进程。依法治国是我国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的必然选择,而工人阶级又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劳动者主体。这些维权模式采用法制化的维权手段帮助劳动者维护其合法权益、平衡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则是依法治国的具体体现。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劳动关系问题将更趋复杂,只有建立健全法律体系、完善法律在社会运行中的功能、为依法维权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才是平衡劳动关系和解决相关问题的长久之计。
三.完善新型维权机制就要突破体制性障碍
要完善新型维权机制就要突破体制性障碍,与传统维权机制有效整合,相得益彰。工会建立维权机制的目的,不仅在于从企业外部对已被侵害的劳动者进行事后追究型维权,也在于要从企业内部对全体劳动者进行事前保护型维权。
在大力创新维权模式的同时,不能因为强化了这种企业外部的社会化、职业化和法制化的维权机制,而弱化了在企业内部建立规范的、长效的维权机制。毕竟直接的劳动关系存在于企业内部,并在企业内部运行。从实践中看,劳动者权益受损都是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然而,进入新型维权模式视野的仅仅是大量侵权现象中显现出的那一少部分,有些是矛盾激化了才受到社会的关注。有许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虽然受到了侵害,但他们多选择了沉默或逃避,而这类隐性侵权则是一种更为普遍的侵权状态。由此来看,社会各方了解的、关注的、致力解决的维权问题都是在劳动者实在无法忍受、并将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显性侵权事件。而最根本的维权则需要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締结劳动关系之初,通过基层的企业工会由前沿介入,从而及时实现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当前形成企业内长效维权机制的最大障碍是工会依附于企业的资产所有者和管理者。这一障碍不突破,企业内维权机制的建立无从谈起。因此,工会不应满足和止步于企业外部维权的社会化、职业化和法制化。要积极稳妥地逐步将这“三化”维权机制的战果扩大化,由外向内、由上向下渗透到每个企业内部。当然,在企业内维权,必须从涉及企业的劳动法律制度、工会法律制度、工会干部管理制度、工会财产经费制度和运行机制上,认真解决工会依附于企业资产所有者和管理者这一影响劳动关系调整的主要矛盾和体制性弊端,真正实现工会来自于职工群众和独立于企业行政,尤其是在非公企业当中, 更应尽早实现这一目标。
应当看到,模式是经验形态的,而机制则是制度形态的;模式是相对灵活的,动态的,各具特色的,而机制则是相对稳定的,具有明确规范的;模式为机制的建立奠定基础,而机制是模式的总结提炼。因此,有必要在社会转型期的工会维权实践中积极探索,大力进行模式创新。
(作者单位: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