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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邮政局联合发出通知,决定自11月15日起,上调信函、明信片业务资费。同时要求邮政企业做好明码标价和宣传解释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用户监督(《中国青年报》11月15日)。
无疑,这次调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邮政垄断业务成本压力,使邮政专营业务的经营困难有所缓解。但这次调价在程序上缺乏行政定价应有的公开、公正安排。
在我国,规定重量的信函和明信片既是邮政专营业务,又是一种由政府保证与提供的公共服务。在许多国家,与社会公众生活关系密切的邮政专营业务,一向奉行的是安全、便捷与微利,并有国家适当干预的原则。而国家所以要秉持适当干预原则,一方面是为了防止邮政企业利用自身垄断地位而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伤害,另一方面政府又要通过自身的公正干预,使邮政企业与社会公共利益保持平衡,并使公众确信,政府的相关行为是符合行政公益原则的。由此看来,这次邮政调价行为,事先既没有向社会公布相关邮政专营业务的平均成本,也不见有经独立第三方审计的有关会计报告,而仅仅把自已决定的调价结果以通知的方式公布了事。这样的行政定价方式,显然与现代行政基本要求不符,反映了邮政业务的行政与经营集于一身的弊端,社会有足够的理由对定价的公正性提出质疑。
这次邮政提价过程既不公开成本,也缺乏公正程序,是自定标准的提价。 “通知”要求邮政企业主动接收社会和用户监督的说法,实在有点滑稽!已经自定标准、自定价格并且实行了,才让社会公众按照“不公”标准进行监督,这是什么逻辑?
对于如此的邮政调价,国家监督部门与社会公众应予以足够的注意。因为除了这次邮政提价外,一段时间以来,涉及公共行业的垄断调价已在相当范围内发生,一些行政主管部门在决策时,并没有真正站在社会公共利益立场上,没有想“民”所想,而是受行业利益所左右,顽固地维护垄断行业的诉求。如果听任这种情况发展下去,就会离和谐社会建设越来越远。
无疑,这次调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邮政垄断业务成本压力,使邮政专营业务的经营困难有所缓解。但这次调价在程序上缺乏行政定价应有的公开、公正安排。
在我国,规定重量的信函和明信片既是邮政专营业务,又是一种由政府保证与提供的公共服务。在许多国家,与社会公众生活关系密切的邮政专营业务,一向奉行的是安全、便捷与微利,并有国家适当干预的原则。而国家所以要秉持适当干预原则,一方面是为了防止邮政企业利用自身垄断地位而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伤害,另一方面政府又要通过自身的公正干预,使邮政企业与社会公共利益保持平衡,并使公众确信,政府的相关行为是符合行政公益原则的。由此看来,这次邮政调价行为,事先既没有向社会公布相关邮政专营业务的平均成本,也不见有经独立第三方审计的有关会计报告,而仅仅把自已决定的调价结果以通知的方式公布了事。这样的行政定价方式,显然与现代行政基本要求不符,反映了邮政业务的行政与经营集于一身的弊端,社会有足够的理由对定价的公正性提出质疑。
这次邮政提价过程既不公开成本,也缺乏公正程序,是自定标准的提价。 “通知”要求邮政企业主动接收社会和用户监督的说法,实在有点滑稽!已经自定标准、自定价格并且实行了,才让社会公众按照“不公”标准进行监督,这是什么逻辑?
对于如此的邮政调价,国家监督部门与社会公众应予以足够的注意。因为除了这次邮政提价外,一段时间以来,涉及公共行业的垄断调价已在相当范围内发生,一些行政主管部门在决策时,并没有真正站在社会公共利益立场上,没有想“民”所想,而是受行业利益所左右,顽固地维护垄断行业的诉求。如果听任这种情况发展下去,就会离和谐社会建设越来越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