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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贵州省人民政府黔府函[2017]187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你们《关于毕节至二龙关高速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请示》(黔交呈[2017]8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毕节至二龙关高速公路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水箐、青场2个匝道收费站及二龙关主线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二、毕节至二龙关高速公路收费期限为30年,自2017年9月29日起,至2047年9月28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