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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云:“以镜为鉴,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每个人的脾气、秉性各不相同,反映到工作上,就是有干事的,有混事的;有压事的,有挑事的;有成事的,有毁事的。如果重用了那些干事的、压事的、成事的,我们的检察工作就会无往而不胜;反之,则会给我们的事业造成极大的损害。现就如何提高检察队伍素质谈谈自己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成败之道将为先。常言道:蛇无头不行,人无头不走。政治方向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选一个能干、会干、干成事的检察事业带头人是至关重要的。随着竞争的不断激烈,过去那种谨小慎微、思想僵化、裹足不前、惯于守摊的检察干部已远远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我们要选任一批有头脑、有魄力、能在逆境中求生存的开拓型带头人。一是重德。要有过硬的思想素质,执行党的政策不走板、执行上级院工作部署不走样,要有在纷繁复杂的环境中把持自我的能力,不能被贪欲、香风击垮、熏倒。二是有才。业务素质要过硬,要有灵活的头脑,有超前的意识,能够突破工作限定的窠臼,发散思维,从无人涉足处寻精彩。三是表率。“已身不正何以正人”,做为一名干部不但要在工作上作好表率,在日常生活中、在为人交往中、在勤勉自律上都要做好表率,不能逞一时之快,而损害了自身的形象。四是弹琴。工作中要擅于发挥每个人的长处,对人员进行合理的调整,人尽其用,充分挖掘每个人的潜力,同时处理事情要统筹兼顾,不能顾此失彼、影响团结,学会每个手指都会弹钢琴的本领。
二、立规矩、求方圆。我们常讲:“人不管人、制度管人”。不论什么单位或是行业,建立一整套健全、完善的制度是非常必要的,但仅有一套好的制度还是远远不够的,落实才是关键,我们制订制度的初衷是好的,但能否平等、一视同仁的执行就大不一样了,制度一旦成了伸缩圈,能紧能松,就失去了制度的效用,一些好的制度就成为无用的摆设,起不到应有的作用。我们应该好好反思一下,当前在检察系统出现的犯罪嫌疑人致死、侵犯当事人人权、利用职权违法违纪等一些负面报道频发,根源是什么呢?就是没有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如果每个检察院,每名检察干警都能按制度办事,那里还会有这样、那样的纰漏,怎么会有一些领导干部、检察干警受到党纪、法律的严惩。制度就是一柄双刃剑,它既是一种惩罚,也是一种保护。虽然当时割的你心痛,但却会让你记住教训,不至于在罪恶的泥沼中越陷越深。因此来讲,执行制度决不能手软,手软不是保护,而是变相伤害,要按律惩罚,决不能姑息迁就,应树立“谁跟制度过不去,谁就是跟自己过不去”的理念,视制度为警戒线、高压线。
三、能上能下、公平竞争。每个人都是追求上进的,每个人都要求有一个平等的竞争环境,检察事业要生存、要发展,就要为每位领导、每名干警创造一个积极向上的竞争氛围,选拔干部,要重工作能力,要看工作实绩,作到知人善任,真正把那些有能力、有才干的人放到适合他的位置上去,作到人尽其用。俗话讲: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把一个可用之才放到领导岗位上去,还是把一个笨蛋放到领导岗位上去,其效果是不言自明的。因此,为了检察事业的长远发展,选才、用才已是一个不容回避的话题。当然,过去那种论资排辈、按序提拔的老法是万万不能用了,要制订一套科学的选用机制,要把民主评议,个人年度考核,领导考察,投票选举等多方面信息进行综合对比、排队,尤其是领导班子内部要达成选才、用才的共识,出于公心,以促进长远发展为切入点,把那些有真才实学之士选拔到适合的岗位上去。
四、以绩论效、表彰奖励。不是有人只琢磨人,不琢磨事,大事做不了,小事有不做,对待工作无所用心,马虎应付吗?对这种人我们就是坚持不以说教论长短,而以实绩论英雄的策略,把各项检察工作指标进行细化、量化,与工资、奖金挂钩,让每个人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然后让干事的,不干事的,好说的,不好说的在工作的赛场上比一比,谁干的多,谁挣的多,让那些不干事、干不成事的喝西北风,自然他们就没力气说东道西,用这种方法治治他们是再好不过了。同时对那些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要大力表彰,并作为提拔、重用的对象,用正气压倒邪气,让邪气无处遁形。
要想攥成一个拳头打出去,就要凝聚人心、凝聚合力,要压邪风,树正氣,因为只有风正,才能士气高涨;只有心齐,才能步调一致;只有锻造一支各项素质过硬的检察队伍,才能无往而不胜,检察事业才会兴旺发展。
一、成败之道将为先。常言道:蛇无头不行,人无头不走。政治方向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选一个能干、会干、干成事的检察事业带头人是至关重要的。随着竞争的不断激烈,过去那种谨小慎微、思想僵化、裹足不前、惯于守摊的检察干部已远远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我们要选任一批有头脑、有魄力、能在逆境中求生存的开拓型带头人。一是重德。要有过硬的思想素质,执行党的政策不走板、执行上级院工作部署不走样,要有在纷繁复杂的环境中把持自我的能力,不能被贪欲、香风击垮、熏倒。二是有才。业务素质要过硬,要有灵活的头脑,有超前的意识,能够突破工作限定的窠臼,发散思维,从无人涉足处寻精彩。三是表率。“已身不正何以正人”,做为一名干部不但要在工作上作好表率,在日常生活中、在为人交往中、在勤勉自律上都要做好表率,不能逞一时之快,而损害了自身的形象。四是弹琴。工作中要擅于发挥每个人的长处,对人员进行合理的调整,人尽其用,充分挖掘每个人的潜力,同时处理事情要统筹兼顾,不能顾此失彼、影响团结,学会每个手指都会弹钢琴的本领。
二、立规矩、求方圆。我们常讲:“人不管人、制度管人”。不论什么单位或是行业,建立一整套健全、完善的制度是非常必要的,但仅有一套好的制度还是远远不够的,落实才是关键,我们制订制度的初衷是好的,但能否平等、一视同仁的执行就大不一样了,制度一旦成了伸缩圈,能紧能松,就失去了制度的效用,一些好的制度就成为无用的摆设,起不到应有的作用。我们应该好好反思一下,当前在检察系统出现的犯罪嫌疑人致死、侵犯当事人人权、利用职权违法违纪等一些负面报道频发,根源是什么呢?就是没有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如果每个检察院,每名检察干警都能按制度办事,那里还会有这样、那样的纰漏,怎么会有一些领导干部、检察干警受到党纪、法律的严惩。制度就是一柄双刃剑,它既是一种惩罚,也是一种保护。虽然当时割的你心痛,但却会让你记住教训,不至于在罪恶的泥沼中越陷越深。因此来讲,执行制度决不能手软,手软不是保护,而是变相伤害,要按律惩罚,决不能姑息迁就,应树立“谁跟制度过不去,谁就是跟自己过不去”的理念,视制度为警戒线、高压线。
三、能上能下、公平竞争。每个人都是追求上进的,每个人都要求有一个平等的竞争环境,检察事业要生存、要发展,就要为每位领导、每名干警创造一个积极向上的竞争氛围,选拔干部,要重工作能力,要看工作实绩,作到知人善任,真正把那些有能力、有才干的人放到适合他的位置上去,作到人尽其用。俗话讲: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把一个可用之才放到领导岗位上去,还是把一个笨蛋放到领导岗位上去,其效果是不言自明的。因此,为了检察事业的长远发展,选才、用才已是一个不容回避的话题。当然,过去那种论资排辈、按序提拔的老法是万万不能用了,要制订一套科学的选用机制,要把民主评议,个人年度考核,领导考察,投票选举等多方面信息进行综合对比、排队,尤其是领导班子内部要达成选才、用才的共识,出于公心,以促进长远发展为切入点,把那些有真才实学之士选拔到适合的岗位上去。
四、以绩论效、表彰奖励。不是有人只琢磨人,不琢磨事,大事做不了,小事有不做,对待工作无所用心,马虎应付吗?对这种人我们就是坚持不以说教论长短,而以实绩论英雄的策略,把各项检察工作指标进行细化、量化,与工资、奖金挂钩,让每个人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然后让干事的,不干事的,好说的,不好说的在工作的赛场上比一比,谁干的多,谁挣的多,让那些不干事、干不成事的喝西北风,自然他们就没力气说东道西,用这种方法治治他们是再好不过了。同时对那些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要大力表彰,并作为提拔、重用的对象,用正气压倒邪气,让邪气无处遁形。
要想攥成一个拳头打出去,就要凝聚人心、凝聚合力,要压邪风,树正氣,因为只有风正,才能士气高涨;只有心齐,才能步调一致;只有锻造一支各项素质过硬的检察队伍,才能无往而不胜,检察事业才会兴旺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