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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北京市水资源短缺的基本状况,在剖析水兼有一般商品与公共品的性质的基础上,从水权与水市场的制度构建层面探讨了与简单行政性提价思路不同的缓解水资源短缺的市场价格机制,提出供水和排水两个环节可依靠市场定价,在水务部分市场化的条件下,政府定价可以被缩小在最小的范围内,政府只需对直接面对城市居民的管网企业的自来水售价制定最高限价和向供水企业征收水资源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