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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重点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建设科学严密完备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局面。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强化制度建设,着力加强廉洁从业“四种”机制建设,增强领导干部廉洁履职意识,确保反腐倡廉工作取得实效。
关键词:反腐倡廉;监督;意识;
中图分类号:D26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520(2014)-08-00-01
一、以落实《若干规定》为基础,着力加强廉洁风险防控机制
黨中央颁布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突出强调了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必须以贯彻落实《若干规定》为基础,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着力加强领导干部廉洁从业风险防控机制。
(一)开展廉洁风险排查。寻找并排查廉洁风险点和风险源, 是加强廉洁风险防范机制的前提和基础。对照 《若干规定》 的各项条款,结合单位经营生产活动特点,开展廉洁风险点和风险源的排查,使各级领导干部能够对自己的工作职责、岗位责任和廉洁风险的关系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排查在工作中可能出现不廉洁现象的环节和部位,将其确定为廉洁风险点,并根据工作业务流程提出有针对性的防范和控制措施,及时预警、及时防范,切实增强企业领导干部自我防范风险的意识,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最大程度减少腐败和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二)确定廉洁风险点。紧密结合生产经营中心工作,针对经营生产活动中易发腐败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对照企业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组织各级领导干部从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五个方面入手,围绕经营生产管理的业务流程,采取上下结合的方式,认真分析查找和确定本岗位、本部门、本单位存在或潜在的风险点和风险源。对排查出来的廉洁风险点和风险源,进行归纳梳理,找出岗位、部门和单位存在风险点,为制定具体可行的防范措施,有效加强廉洁风险防控机制提供前提和基础。
(三)制定廉洁风险防范措施。针对排查出来的风险源和风险点,围绕源头治理和过程监管,以规范权力运行为主线,以建章立制为目的,制定具体的防范手段和承诺措施,保证各级领导干部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做到廉洁从业。在制定防控措施过程中,要针对岗位风险,制定有效管用的防范措施和制度;针对部门风险,制定严密的工作程序和防控制度,明确防控风险的任务要求、工作标准和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针对单位风险,要结合领导班子建设、企业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查漏补缺,堵塞漏洞,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规范领导干部的廉洁从业行为,减少和避免不廉洁行为的发生,形成有效的廉洁从业风险防控机制。
二、以落实《廉政准则》为重点,着力加强廉洁自律承诺机制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是领导干部廉洁履职的基本要求,也是解决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从业突出问题的重要举措。贯彻落实 《廉政准则》,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提高廉洁从业意识,需着力加强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承诺机制。
(一)抓好任期廉洁谈话教育。按照中纪委“实行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的要求,企业纪委书记要对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任期内进行一次廉洁谈话,围绕宗旨意识、岗位意识、责任意识、廉洁从业和反腐倡廉建设,对领导人员进行任期廉洁谈话教育,并要求被谈话人针对自己的岗位职责、岗位责任和权力运行进行表态承诺,填写《领导干部廉洁履职承诺书》,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廉洁履职意识。
(二)抓好任职前廉洁谈话教育。按照领导干部管理程序,纪委要对每一名新提拔的领导干部进行任职前廉洁谈话,进行《廉政准则》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增强廉洁从业意识。在任职前廉洁谈话结束时,要求新任职人员必须撰写《新任职领导干部廉洁履职承诺书》,保证自己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做到认真履职,廉洁从业,进一步增强新任职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时刻绷紧廉洁从业这根弦。
(三)抓好诫勉谈话教育。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中,如发现有违反《廉政准则》行为时,有违纪苗头和倾向时,纪委要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及时提醒打招呼,将苗头性问题和倾向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不廉洁行为的发生。对于进行诫勉谈话的领导干部,要填写《廉洁自律承诺书》,对自己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廉洁从业情况进行反思,进行自警、自省和自励,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从业行为。
三、以落实 《监督条例》 为抓手,着力加强廉洁从业监督约束机制
为加强党内监督,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党中央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要以述廉议廉为抓手,着力加强廉洁从业监督约束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各级领导人员的监督,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
(一)加强对企业领导班子及成员的监督。企业党委要认真贯彻 《党内监督条例》,切实增强接受组织和职工群众监督的意识。领导班子成员要自觉接受监督,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严格遵循企业议事规则和民主决策程序,积极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
(二)加强对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要以各单位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为重点,紧紧抓住易于滋生腐败的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进行监督。以人、财、物管理为重点领域,强化对经营生产管理工作的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制约。
(三)搭建监督平台,整合监督力量,实现全方位的监督。把党内监督、纪检监察监督、群众监督、审计监督等多种监督形式结合起来。
(四)推行廉政建设监督员机制。要结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队伍,规定监督员的责任和义务,颁发聘任证书。重点在物资采购、劳务分包、机械租赁、费用结算与款项支付等关键环节要聘2-3 名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充分发挥监督员的日常监督和过程监督的作用。
关键词:反腐倡廉;监督;意识;
中图分类号:D26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520(2014)-08-00-01
一、以落实《若干规定》为基础,着力加强廉洁风险防控机制
黨中央颁布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突出强调了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必须以贯彻落实《若干规定》为基础,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着力加强领导干部廉洁从业风险防控机制。
(一)开展廉洁风险排查。寻找并排查廉洁风险点和风险源, 是加强廉洁风险防范机制的前提和基础。对照 《若干规定》 的各项条款,结合单位经营生产活动特点,开展廉洁风险点和风险源的排查,使各级领导干部能够对自己的工作职责、岗位责任和廉洁风险的关系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排查在工作中可能出现不廉洁现象的环节和部位,将其确定为廉洁风险点,并根据工作业务流程提出有针对性的防范和控制措施,及时预警、及时防范,切实增强企业领导干部自我防范风险的意识,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最大程度减少腐败和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二)确定廉洁风险点。紧密结合生产经营中心工作,针对经营生产活动中易发腐败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对照企业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组织各级领导干部从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五个方面入手,围绕经营生产管理的业务流程,采取上下结合的方式,认真分析查找和确定本岗位、本部门、本单位存在或潜在的风险点和风险源。对排查出来的廉洁风险点和风险源,进行归纳梳理,找出岗位、部门和单位存在风险点,为制定具体可行的防范措施,有效加强廉洁风险防控机制提供前提和基础。
(三)制定廉洁风险防范措施。针对排查出来的风险源和风险点,围绕源头治理和过程监管,以规范权力运行为主线,以建章立制为目的,制定具体的防范手段和承诺措施,保证各级领导干部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做到廉洁从业。在制定防控措施过程中,要针对岗位风险,制定有效管用的防范措施和制度;针对部门风险,制定严密的工作程序和防控制度,明确防控风险的任务要求、工作标准和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针对单位风险,要结合领导班子建设、企业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查漏补缺,堵塞漏洞,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规范领导干部的廉洁从业行为,减少和避免不廉洁行为的发生,形成有效的廉洁从业风险防控机制。
二、以落实《廉政准则》为重点,着力加强廉洁自律承诺机制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是领导干部廉洁履职的基本要求,也是解决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从业突出问题的重要举措。贯彻落实 《廉政准则》,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提高廉洁从业意识,需着力加强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承诺机制。
(一)抓好任期廉洁谈话教育。按照中纪委“实行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的要求,企业纪委书记要对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任期内进行一次廉洁谈话,围绕宗旨意识、岗位意识、责任意识、廉洁从业和反腐倡廉建设,对领导人员进行任期廉洁谈话教育,并要求被谈话人针对自己的岗位职责、岗位责任和权力运行进行表态承诺,填写《领导干部廉洁履职承诺书》,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廉洁履职意识。
(二)抓好任职前廉洁谈话教育。按照领导干部管理程序,纪委要对每一名新提拔的领导干部进行任职前廉洁谈话,进行《廉政准则》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增强廉洁从业意识。在任职前廉洁谈话结束时,要求新任职人员必须撰写《新任职领导干部廉洁履职承诺书》,保证自己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做到认真履职,廉洁从业,进一步增强新任职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时刻绷紧廉洁从业这根弦。
(三)抓好诫勉谈话教育。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中,如发现有违反《廉政准则》行为时,有违纪苗头和倾向时,纪委要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及时提醒打招呼,将苗头性问题和倾向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不廉洁行为的发生。对于进行诫勉谈话的领导干部,要填写《廉洁自律承诺书》,对自己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廉洁从业情况进行反思,进行自警、自省和自励,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从业行为。
三、以落实 《监督条例》 为抓手,着力加强廉洁从业监督约束机制
为加强党内监督,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党中央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要以述廉议廉为抓手,着力加强廉洁从业监督约束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各级领导人员的监督,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
(一)加强对企业领导班子及成员的监督。企业党委要认真贯彻 《党内监督条例》,切实增强接受组织和职工群众监督的意识。领导班子成员要自觉接受监督,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严格遵循企业议事规则和民主决策程序,积极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
(二)加强对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要以各单位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为重点,紧紧抓住易于滋生腐败的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进行监督。以人、财、物管理为重点领域,强化对经营生产管理工作的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制约。
(三)搭建监督平台,整合监督力量,实现全方位的监督。把党内监督、纪检监察监督、群众监督、审计监督等多种监督形式结合起来。
(四)推行廉政建设监督员机制。要结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队伍,规定监督员的责任和义务,颁发聘任证书。重点在物资采购、劳务分包、机械租赁、费用结算与款项支付等关键环节要聘2-3 名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充分发挥监督员的日常监督和过程监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