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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近期出版了韩国汉城国立大学教授金永植先生撰著、华东师范大学终身教授潘文国先生翻译的《朱熹的自然哲学》。这是朱熹逝世后八百多年来朱熹研究领域第一部比较全面而又深入地用哲学的眼光去探寻朱熹“自然世界”的学术专著。
金永植教授早年致力于自然科学的研究,1973年在哈佛大学获化学博士学位;后倾心于科学史的研究,1980年在普林斯顿大学获科学史博士学位。《朱熹的自然哲学》是金永植教授历时25年在其博士学位论文基础上经反复修改后完成的一部力作。2000年先出英文版。
作为一个研究自然科学的外国学者,金永植教授如此醉心于中国古代自然科学的研究,诚令人感动。这令人想到李约瑟博士。而《朱熹的自然哲学》不妨说就是中国科学技术研究史的一个成功个案。
照常理来看,朱熹的自然哲学当然不 是朱熹思想中最主要的部分,金永植教授为什么要苦心孤诣地去解读朱熹的自然哲学呢?研究朱熹的“自然世界”、自然哲学,其意义与价值并不仅仅在于会对朱熹及其思想有更完整的理解,更重要的在于,从全书的论述倾向看,这涉及到有关中国文化走向的一个大问题,即:为什么近代科学革命没有在中国发生?这是一个地道的“李约瑟难题”。在我看来,这是金永植教授之所以如此执着研究朱熹自然哲学的良苦用心之所在,其价值超出了对朱熹自然哲学研究之本身。
朱熹是孔子之后中国文化的当然代表。不懂得孔子,不会懂得古代中国;然若不懂得朱熹,则不会懂得宋以后的中国古代。这后半句话说得保守了一点。其实,即便在现当代,朱熹的影响仍然存在。我们当然已经走出了朱熹的时代,但我们是否已经真正走出了朱熹所代表的文化?研究朱熹的自然哲学,从本质上说,就是研究朱熹探究自然世界的思维方式。由于朱熹在中国历史上的巨大影响,其自然哲学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了宋以后我们民族探究自然世界的思维方式中某些至为重要的方面。科学革命之没有在中国发生,是与我们民族探究自然世界的思维方式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本书实是以典型个案解剖的方式去解答“李约瑟难题”。
《朱熹的自然哲学》几乎是全方位地展现了朱熹的自然哲学。不过,本书的主要价值不在一般地阐释朱熹的“自然世界”、自然哲学,因为朱熹不存在完全独立于自己哲学体系之外的“纯粹的自然哲学”。本书第一篇提到的朱熹自然哲学的基本概念有的是最通常意义上朱熹哲学中的基本概念,有的在朱熹之前早为中国哲学所吸收、在朱熹那里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含义。如作者在本书第五、六章提到的朱熹自然哲学中“中间地带的概念”——“鬼神”、“天”及“圣人”,作者承认“这些概念的主要意义都已超出了‘自然’的领域”,因此很难说是朱熹独特的自然哲学的基本概念。至于此编最后一章即第八章说到的“感应与变化”,按照金永植教授书中所阐述,既适用于自然现象,也完全适用社会现象,因此也不能说是朱熹独有的自然哲学的基本概念。
本书的主要价值也不在一般地阐释朱熹的自然观与他的专门之学。这是因为,朱熹固然有非常丰富的自然知识,但只有很小的一部分是他自己通过仔细观察得来的,他的大部分自然知识与专门之学来自他对书本的阅读。这正如金教授所说,“他的知识与现存的关于中国专门之学传统的文献的内容相差并不太远”。因此,一般地探究朱熹的“自然世界”与专门之学,其意义不言而喻必定是有限的。
金永植教授锲而不舍地研究朱熹的自然哲学,真正关注的并不是朱熹有多少自然知识,而是朱熹用怎样的哲学眼光去解读自然世界。这可以说是金教授所说的“朱熹的自然哲学”真意之所在。
在中国历史上,比朱熹略早的邵雍解释自然与人事的“先天学”发生过很大的影响,朱熹有关天地之始的思想就受邵雍的启发颇大,但是对十三世纪以后中国人的思维和中国思想发生全局性的本质的影响的,惟推朱熹。“李约瑟难题”追问的是:为什么中国在许多方面领先欧洲一千四百年,却没有发展出先进的近代科学?因此选择研究朱熹的“自然世界”、自然哲学在相当程度上真正握住了解答此一疑难问题的历史切人口,有助于此疑难的最终解决。
在我看来,本书的价值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首先,金永植教授相当深刻地解剖了朱熹探究自然世界的最主要的思维方式, 这就是朱熹从没有真正把自然世界的问题当作问题来思考,他的兴趣总是在社会与道德方面。他思考自然世界的一些现象主要是为他阐释社会与道德问题服务的,或者更确切地如金教授所说,“他往往是在论及道德与社会问题时才提及它们,用一些人所共知的自然现象来与复杂而困难的社会问题作类比。真正为自然现象而讨论自然现象的情况在朱熹那里绝无仅有”。概括地说,朱熹重社会伦理而轻科学求知,以道德修养为本位,而不以科学求知为本位。这就在根本上决定了朱熹不可能真正深入到自然世界的壶奥中去。对朱熹来说,用于作为探求自然世界的最好的哲学术语无过于“格物”了。但朱熹所谓的“物”,首先是“事”。他在《四书章句集注》中解释“格物”时说:“格,至也。物,犹事也。”因此,诚如金教授所说:“朱熹的‘格物’,主要是重在道德与社会问题上”。这种判断更有朱熹的学说作依据。朱熹把《大学》当作他学说的核心。《大学》提出了一个著名的自我修养的纲要,其基本步骤是“格物”、“致知”。“格物”——词最早就出现在《大学》里,是他认为努力变成圣人的第一步。因此,朱熹的“格物”,虽然也关心自然现象,但不可能首先关心自然现象或者说主要关心自然现象。在朱熹那里,格物的关键是从推求个别事物的理出发——这有求知的成分在,最终得到一个天理,从而保持人类天生的美德。因此,“格物”在道德上追求的终极目标就是“天理”。而天理与人欲相对,是朱熹道德哲学的基础。这样,如金教授所说,“格物在求知上的因素最终还得融人道德上的目标”。由此,我们有理由认为,朱熹对知识的探求带有明显的泛道德主义思维方式倾向,它往往将对真知的探求向伦理化方向发展,造成以善代替真的局面。
事实上,此种“格物”的求知思维方式隐藏了以朱熹为代表的新儒家更为核心的一个问题,即与“格物”观紧密相联的,他们认为在自然界的秩序背后的道德上的秩序,“格物”在对自然世界的探索方面最终要为道德提供一个“宇宙的基础”。这可以看出他们格物求知的真正目的。一旦这个“道德的宇宙基础”建立,他们就没有多少兴趣去关心提供这个基础的自然世界本身了。因此,朱熹式的格物求知不仅仅是他个人的思维方式,而且显示出一个时代的文化思维特征,总体上与当时社会与文化发展的大趋势相适应。十一世纪思想界关心的重要问题就是道德的根源或基础,即对天理的追寻。朱熹的同代人与门人喜欢追问的问题是:“理在哪里?”“哪里去找理?”“怎样才能获得理?”无不把寻找与获得“理”作为“格物”的关键。显然,喜欢问这样问题的人,自然会把努力的方向放在对道德而不是对知识的追求上,对自然世界也就不可能有真正去探求的精神动力。
朱熹自然观的总体特征,金教授的概括至为精辟。朱熹不严加区分自然世界与非自然世界;他喜欢从既成的没有严格定义的概念如阴阳五行等出发而不是自然现象本身出发去解释自然世界,这就是把自然世界看成“概念的图式”;他不能把某些自然现象的特征上升为一般规律,因而存在求知上的“个别论”特性;他基本满足于“常识性”的自然知识,不深究所获得的知识何以是正确的这样西方认识论中的主要问题。所有这些,与朱熹格物思维方式的缺乏精确性、不喜欢对自然现象做深入探究的特点有很大的关系。
其次,金永植教授在将朱熹格物思维方式与西方科学传统的比较中让人看到,朱熹的自然哲学观存在着几乎是功亏一篑式的遗憾,从而从中找出朱熹解读自然世界的思维方式背后隐藏着的缺陷。这不是 对朱熹的故意贬低,而是对朱熹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在认知特点方面的深刻反思。例如,朱熹在对具体自然现象的研讨中确乎提出过与西方运动研究传统相似的一些基本原理,如惯性、运动相对性。但他对这些基本原理没有总体的本质的把握。金教授说:“如果对这些事实做进一步的研究,定会引导出西方科学传统中一些重要的问题观念。”朱熹却只认为那是某些自然现象所特有的特征,从而显示其求知上的“个别论”特性,即某自然规律对朱熹而言只是一个具体的事实,而不是涵盖了许多事实的一般规则。金教授认为,朱熹所关心的,是如何专心获取知识或根据获取的知识去践行,“这也正是朱熹的‘格物论’所取之道”。可见,朱熹的格物论事实上有很强的实用性。
另一方面,金教授指出,朱熹等新儒家继承先秦儒家思想,非常强调外部世界的真实性。新儒家的“道德的宇宙基础”在相当程度上是为了应对当时来自佛教学说的挑战。佛教与道教否定感官世界的实在性,不关注现实世界,一味引导人们进行内省。在朱熹他们看来,佛道不能解决实际世界的道德与社会问题,因此要避免进行“无用”的理论思考,由此,他们对带有一定佛道思维特征的诸如空间、真空、无限等概念不加以关注。这就造成了朱熹在探究自然现象方面抽象性、理论性思考的缺乏。事实上,对一些基本概念进行抽象的理论思考与精确解释,会有助于对现实世界的根本理解。而这正是西方近代科学产生的基本前提。
格物的实用性与朱熹等新儒家过分强调外部世界的实在性,妨碍了对这些概念进行深入的思考,也就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近代科学革命终于没有在中国发生。由此我们也不难理解金教授所说的,早期近代欧洲与中国宋代的变化与趋势有许多相平衡的东西,这些变化与新趋势在欧洲得到了继续发展,最终造就了近代欧洲,而有宋时期的“早期近代中国”却没有造出一个“近代中国”来。
诚然,把近代科学革命没有在中国发生直接或完全归咎于朱熹泛道德主义的伦理型思维方式是有失公正的。因为朱熹之成为朱熹以及他的此种思维方式的形成有着极其复杂的历史的原因。如果从局部看,朱熹理学的思维特征并非毫无科学性的地方,格物致知也有其合理的方面,然从整体看,特别是对自然世界的探索方面,此种伦理型的思维方式显然不能起积极的推动作用。“李约瑟难题”的发生有着非常复杂的原因,但以朱熹为代表的新儒家泛道德主义的伦理型思维方式无疑是导致此种难题最终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本书中文版得以与中国广大读者见面,应感谢译者潘文国先生的不懈努力。潘教授不避烦难,就是在国外研究讲学期间,还一次次从一个城市跑到另一个城市去寻觅中国古书,以解决本书引文异常繁复的回译问题。潘教授雅擅译事之妙,著译甚丰,于本书之翻译,时有神来之笔。
金永植教授早年致力于自然科学的研究,1973年在哈佛大学获化学博士学位;后倾心于科学史的研究,1980年在普林斯顿大学获科学史博士学位。《朱熹的自然哲学》是金永植教授历时25年在其博士学位论文基础上经反复修改后完成的一部力作。2000年先出英文版。
作为一个研究自然科学的外国学者,金永植教授如此醉心于中国古代自然科学的研究,诚令人感动。这令人想到李约瑟博士。而《朱熹的自然哲学》不妨说就是中国科学技术研究史的一个成功个案。
照常理来看,朱熹的自然哲学当然不 是朱熹思想中最主要的部分,金永植教授为什么要苦心孤诣地去解读朱熹的自然哲学呢?研究朱熹的“自然世界”、自然哲学,其意义与价值并不仅仅在于会对朱熹及其思想有更完整的理解,更重要的在于,从全书的论述倾向看,这涉及到有关中国文化走向的一个大问题,即:为什么近代科学革命没有在中国发生?这是一个地道的“李约瑟难题”。在我看来,这是金永植教授之所以如此执着研究朱熹自然哲学的良苦用心之所在,其价值超出了对朱熹自然哲学研究之本身。
朱熹是孔子之后中国文化的当然代表。不懂得孔子,不会懂得古代中国;然若不懂得朱熹,则不会懂得宋以后的中国古代。这后半句话说得保守了一点。其实,即便在现当代,朱熹的影响仍然存在。我们当然已经走出了朱熹的时代,但我们是否已经真正走出了朱熹所代表的文化?研究朱熹的自然哲学,从本质上说,就是研究朱熹探究自然世界的思维方式。由于朱熹在中国历史上的巨大影响,其自然哲学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了宋以后我们民族探究自然世界的思维方式中某些至为重要的方面。科学革命之没有在中国发生,是与我们民族探究自然世界的思维方式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本书实是以典型个案解剖的方式去解答“李约瑟难题”。
《朱熹的自然哲学》几乎是全方位地展现了朱熹的自然哲学。不过,本书的主要价值不在一般地阐释朱熹的“自然世界”、自然哲学,因为朱熹不存在完全独立于自己哲学体系之外的“纯粹的自然哲学”。本书第一篇提到的朱熹自然哲学的基本概念有的是最通常意义上朱熹哲学中的基本概念,有的在朱熹之前早为中国哲学所吸收、在朱熹那里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含义。如作者在本书第五、六章提到的朱熹自然哲学中“中间地带的概念”——“鬼神”、“天”及“圣人”,作者承认“这些概念的主要意义都已超出了‘自然’的领域”,因此很难说是朱熹独特的自然哲学的基本概念。至于此编最后一章即第八章说到的“感应与变化”,按照金永植教授书中所阐述,既适用于自然现象,也完全适用社会现象,因此也不能说是朱熹独有的自然哲学的基本概念。
本书的主要价值也不在一般地阐释朱熹的自然观与他的专门之学。这是因为,朱熹固然有非常丰富的自然知识,但只有很小的一部分是他自己通过仔细观察得来的,他的大部分自然知识与专门之学来自他对书本的阅读。这正如金教授所说,“他的知识与现存的关于中国专门之学传统的文献的内容相差并不太远”。因此,一般地探究朱熹的“自然世界”与专门之学,其意义不言而喻必定是有限的。
金永植教授锲而不舍地研究朱熹的自然哲学,真正关注的并不是朱熹有多少自然知识,而是朱熹用怎样的哲学眼光去解读自然世界。这可以说是金教授所说的“朱熹的自然哲学”真意之所在。
在中国历史上,比朱熹略早的邵雍解释自然与人事的“先天学”发生过很大的影响,朱熹有关天地之始的思想就受邵雍的启发颇大,但是对十三世纪以后中国人的思维和中国思想发生全局性的本质的影响的,惟推朱熹。“李约瑟难题”追问的是:为什么中国在许多方面领先欧洲一千四百年,却没有发展出先进的近代科学?因此选择研究朱熹的“自然世界”、自然哲学在相当程度上真正握住了解答此一疑难问题的历史切人口,有助于此疑难的最终解决。
在我看来,本书的价值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首先,金永植教授相当深刻地解剖了朱熹探究自然世界的最主要的思维方式, 这就是朱熹从没有真正把自然世界的问题当作问题来思考,他的兴趣总是在社会与道德方面。他思考自然世界的一些现象主要是为他阐释社会与道德问题服务的,或者更确切地如金教授所说,“他往往是在论及道德与社会问题时才提及它们,用一些人所共知的自然现象来与复杂而困难的社会问题作类比。真正为自然现象而讨论自然现象的情况在朱熹那里绝无仅有”。概括地说,朱熹重社会伦理而轻科学求知,以道德修养为本位,而不以科学求知为本位。这就在根本上决定了朱熹不可能真正深入到自然世界的壶奥中去。对朱熹来说,用于作为探求自然世界的最好的哲学术语无过于“格物”了。但朱熹所谓的“物”,首先是“事”。他在《四书章句集注》中解释“格物”时说:“格,至也。物,犹事也。”因此,诚如金教授所说:“朱熹的‘格物’,主要是重在道德与社会问题上”。这种判断更有朱熹的学说作依据。朱熹把《大学》当作他学说的核心。《大学》提出了一个著名的自我修养的纲要,其基本步骤是“格物”、“致知”。“格物”——词最早就出现在《大学》里,是他认为努力变成圣人的第一步。因此,朱熹的“格物”,虽然也关心自然现象,但不可能首先关心自然现象或者说主要关心自然现象。在朱熹那里,格物的关键是从推求个别事物的理出发——这有求知的成分在,最终得到一个天理,从而保持人类天生的美德。因此,“格物”在道德上追求的终极目标就是“天理”。而天理与人欲相对,是朱熹道德哲学的基础。这样,如金教授所说,“格物在求知上的因素最终还得融人道德上的目标”。由此,我们有理由认为,朱熹对知识的探求带有明显的泛道德主义思维方式倾向,它往往将对真知的探求向伦理化方向发展,造成以善代替真的局面。
事实上,此种“格物”的求知思维方式隐藏了以朱熹为代表的新儒家更为核心的一个问题,即与“格物”观紧密相联的,他们认为在自然界的秩序背后的道德上的秩序,“格物”在对自然世界的探索方面最终要为道德提供一个“宇宙的基础”。这可以看出他们格物求知的真正目的。一旦这个“道德的宇宙基础”建立,他们就没有多少兴趣去关心提供这个基础的自然世界本身了。因此,朱熹式的格物求知不仅仅是他个人的思维方式,而且显示出一个时代的文化思维特征,总体上与当时社会与文化发展的大趋势相适应。十一世纪思想界关心的重要问题就是道德的根源或基础,即对天理的追寻。朱熹的同代人与门人喜欢追问的问题是:“理在哪里?”“哪里去找理?”“怎样才能获得理?”无不把寻找与获得“理”作为“格物”的关键。显然,喜欢问这样问题的人,自然会把努力的方向放在对道德而不是对知识的追求上,对自然世界也就不可能有真正去探求的精神动力。
朱熹自然观的总体特征,金教授的概括至为精辟。朱熹不严加区分自然世界与非自然世界;他喜欢从既成的没有严格定义的概念如阴阳五行等出发而不是自然现象本身出发去解释自然世界,这就是把自然世界看成“概念的图式”;他不能把某些自然现象的特征上升为一般规律,因而存在求知上的“个别论”特性;他基本满足于“常识性”的自然知识,不深究所获得的知识何以是正确的这样西方认识论中的主要问题。所有这些,与朱熹格物思维方式的缺乏精确性、不喜欢对自然现象做深入探究的特点有很大的关系。
其次,金永植教授在将朱熹格物思维方式与西方科学传统的比较中让人看到,朱熹的自然哲学观存在着几乎是功亏一篑式的遗憾,从而从中找出朱熹解读自然世界的思维方式背后隐藏着的缺陷。这不是 对朱熹的故意贬低,而是对朱熹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在认知特点方面的深刻反思。例如,朱熹在对具体自然现象的研讨中确乎提出过与西方运动研究传统相似的一些基本原理,如惯性、运动相对性。但他对这些基本原理没有总体的本质的把握。金教授说:“如果对这些事实做进一步的研究,定会引导出西方科学传统中一些重要的问题观念。”朱熹却只认为那是某些自然现象所特有的特征,从而显示其求知上的“个别论”特性,即某自然规律对朱熹而言只是一个具体的事实,而不是涵盖了许多事实的一般规则。金教授认为,朱熹所关心的,是如何专心获取知识或根据获取的知识去践行,“这也正是朱熹的‘格物论’所取之道”。可见,朱熹的格物论事实上有很强的实用性。
另一方面,金教授指出,朱熹等新儒家继承先秦儒家思想,非常强调外部世界的真实性。新儒家的“道德的宇宙基础”在相当程度上是为了应对当时来自佛教学说的挑战。佛教与道教否定感官世界的实在性,不关注现实世界,一味引导人们进行内省。在朱熹他们看来,佛道不能解决实际世界的道德与社会问题,因此要避免进行“无用”的理论思考,由此,他们对带有一定佛道思维特征的诸如空间、真空、无限等概念不加以关注。这就造成了朱熹在探究自然现象方面抽象性、理论性思考的缺乏。事实上,对一些基本概念进行抽象的理论思考与精确解释,会有助于对现实世界的根本理解。而这正是西方近代科学产生的基本前提。
格物的实用性与朱熹等新儒家过分强调外部世界的实在性,妨碍了对这些概念进行深入的思考,也就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近代科学革命终于没有在中国发生。由此我们也不难理解金教授所说的,早期近代欧洲与中国宋代的变化与趋势有许多相平衡的东西,这些变化与新趋势在欧洲得到了继续发展,最终造就了近代欧洲,而有宋时期的“早期近代中国”却没有造出一个“近代中国”来。
诚然,把近代科学革命没有在中国发生直接或完全归咎于朱熹泛道德主义的伦理型思维方式是有失公正的。因为朱熹之成为朱熹以及他的此种思维方式的形成有着极其复杂的历史的原因。如果从局部看,朱熹理学的思维特征并非毫无科学性的地方,格物致知也有其合理的方面,然从整体看,特别是对自然世界的探索方面,此种伦理型的思维方式显然不能起积极的推动作用。“李约瑟难题”的发生有着非常复杂的原因,但以朱熹为代表的新儒家泛道德主义的伦理型思维方式无疑是导致此种难题最终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本书中文版得以与中国广大读者见面,应感谢译者潘文国先生的不懈努力。潘教授不避烦难,就是在国外研究讲学期间,还一次次从一个城市跑到另一个城市去寻觅中国古书,以解决本书引文异常繁复的回译问题。潘教授雅擅译事之妙,著译甚丰,于本书之翻译,时有神来之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