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 福建省长汀县水土流失有300多年历史。近代开始有组织的治理已有70年进程,可分为“艰难起步”、“曲折发展”、“恢复发展”和“全面大规模治理”4个时期。站在水土保持新的历史起点上,长汀县后续治理任务仍很艰巨,已有治理成果巩固任务仍很繁重,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仍很薄弱,资金投入仍是最大瓶颈。未来10年,将是长汀县基本完成水土流失治理任务的决战决胜时期。要坚持正确的水土保持工作格局、工作方针和水土流失治理基本方法;科学引种乡土阔叶树种,促进植被群落正向演替;下决心解决好稀土矿开发导致的严重水土流失问题;大力推广开发性果茶园秋大豆春种和马尾松“小老头林”施肥两项技术;坚持和完善水土保持“燃补”政策,解决好群众生活燃料问题;鼓励和支持租赁承包治理开发水土流失山地。
【关键词】 水土流失治理 福建省 长汀县 治理历史 治理对策
长汀县地处福建省西南部,武夷山南段东坡。是福建省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县份,也是我国南方丘陵红壤区水土流失典型地区。该县水土流失历史之长、面积之广、程度之重、危害之大,全国罕见。改革开放,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的近10年,长汀县水土流失治理取得历史性突破,其治理模式和成效被誉为是中国水土流失治理的品牌、南方水土流失治理的一面旗帜和典范。本世纪20年代将是长汀县水土流失治理决战决胜,取得全面胜利的10年。
一、长汀县70年水土流失治理的历史回顾与评析
长汀县土地总面积3097平方公里,2010年年末总人员50.9万人。该县水土流失主要分布于中部以河田为中心的丘陵盆地,河田镇的水土流失是最典型、最具代表性的。据目前有限的历史资料考证,河田一带的水土流失始于17世纪中叶明末战乱的大规模森林砍伐破坏。后历经19世纪中叶太平天国兵败余部与清军争战,上世纪30年代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红军与国民党军在中央苏区的战火两次大的兵灾森林破坏。再加上历朝历代山林权属纠纷和封建宗族矛盾引致的森林破坏,造成了近代长汀县严重的水土流失生态灾难。上世纪30年代,长汀县河田地区即已童山濯濯、草木稀疏、千沟成壑、岩石裸露,是当时中国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地区之一。从1940年开始至今,长汀县长达70年的跨世纪水土流失艰难治理过程可分为4个时期。
1、“艰难起步”时期(1940—1949年)
1940年,在中国抗日战争进入最艰苦的“相持阶段”,福建省研究院在长汀设立“河田土壤保肥试验区”。这是我国成立最早的3个(另2个在甘肃的天水和陕西的西安,成立时间稍迟)水土保持科研机构之一。当时,一批科技人员在极为艰苦、简陋的条件下,进行河田地区水土流失的成因等基础性研究,开展了一些点上的治理试验性探索,给我们留下了一批珍贵的历史技术资料。根据当时留下的资料,1940年,河田乡水土流失率(流失面积÷国土面积)44.7%,其中强度(即强烈、极强烈、剧烈三个级别)流失面积占水土流失总面积58.9%。可见,当时水土流失已呈相当严重地步。
2、“曲折发展”时期(1949—1976年)
这一时期总的趋势是在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有组织地进行群众性治理活动,但屡受“左”倾错误指导思想影响和政治运动冲击,呈现“曲折、反复”特征。可分为4个阶段。
第一阶段,1949—1958年。1949年12月,刚解放不久的长汀县成立了“县河田水土保持试验区”,随即开展以群众性封山育林及植树造林为主的水土保持工作,涌现了一大批造林、禁山先进模范个人和小组。1956年6月,还组织进行了河田地区水土流失调查。1958年,制订了《长汀县今后水利水土保持规划》,确定以河田为重点开展水土保持工作。到1958年末,9年共累计造林4245公顷,封山育林12000公顷,修建水土保持谷坊60座,挖鱼鳞坑16万余个。大片山头出现了郁郁葱葱的幼林,不少地方招来飞禽走兽,开始改变昔日不闻鸟声、不投栖鸟的凄凉景象。
第二阶段,1958—1962年。1958年大跃进运动,全民大炼钢铁出现严重的大面积滥伐森林,长汀县森林遭受一次毁灭性破坏,前几年营造的大片即将成林的林木和水土流失治理成果毁于一旦,水土保持事业遭受严重损失。
第三阶段,1962—1966年。1962年,中央作出了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指示。当年,长汀成立了“县水土保持办公室”,在河田恢复设立了水土保持工作站。在河田地区恢复开展了较大范围的水土流失治理工作。进行了乔灌草种植、经济果茶栽培以及夏季绿肥等一系列生物措施治理试验、试点;工程措施治理主要进行小台地、小水平沟整地及建土、石谷坊等。据统计,1962—1966年累计种植乔灌草2500公顷,开水平梯田107公顷,修建土谷坊1172座、石谷坊18座,水土流失治理取得较大成效。这一时期的治理与试验研究工作及成效,为后续水土保持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第四阶段,1966—1976年。1966年5月,全国进入十年“文革”动乱年代,社会管理失控,各地乱砍滥伐、毁林歪风大兴,使长汀森林植被资源遭受建国以来第二次大破坏,各项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基本停顿,水土保持事业再次陷于倒退。
3、“恢复发展”时期(1977—1982年)
1976年10月,“文革”结束。1977年开始,长汀县委领导群众开展以大搞农田基本建设为主的水土流失治理工作。1980年,县水保站恢复建立,1982年成立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及其办公室。1980年开始,在河田地区先后建立了八十里河、水东坊、罗地等“小流域治理”试验示范点,为后续将要开展的大规模治理工作积累了经验。
4、“全面大规模治理”时期(1983—2010年)
这一时期,长汀水土保持事业长期、稳定、持续发展。总的特点,一是高位指导,财政强力投入。福建省委、省政府将长汀县水土流失治理上升为经济社会发展、执政兴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层面考虑,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决策、亲自指导,省级财政持续28年重点投入;二是有规划、有组织的全面大规模治理;三是科学治理。可分为2个阶段。
第一阶段,1983—1999年。1983年4月2日,福建省委书记项南到长汀河田视察水土保持工作,总结出著名的“水土保持三字经”。同年5月,省政府下文将河田列为全省水土保持工作的重点,决定从1983年起,省财政每年投入50万元给河田公社,其中30万元用于群众烧煤补贴,20万元用于苗木补助;并组织省林业厅、水保办、水利厅、农业厅、林学院、林科院和龙岩地区行署、长汀县政府共“八大家”联合支持河田水土流失治理事业。由此为起点,拉开了至今长达28年(相当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长汀县水土流失治理战役。1983—1999年,长汀县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万多公顷。从表1可以看出,1999年长汀县水土流失总面积70364公顷,比1985年的97479公顷减少27115公顷;水土流失率由31.5%下降到22.7%,下降了8.8个百分点。这一时期的治理成效,扭转了长汀河田地区水土流失过去300多年总体持续恶化的趋势,初步改善了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取得明显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
但是,这一阶段的治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进入90年代以后,治理成效逐步趋少,局部地区点上水土流失甚至在加剧。从表1可以看出,1999年比1995年,4年时间水土流失总面积仅减少4369公顷,年均减少1092公顷,只有1985—1995年年均减少流失面积2712公顷的40%;1995年极强烈和剧烈两个级别的流失面积达到11209公顷,是1985年的整整2倍。造成以上情况的主要原因有三个:一是1985年长汀河田及周围地区发现稀土矿,1986—1989年,形成该县稀土矿开采的第一次热潮,形成较大面积破坏;二是1990年开始,龙岩地区大搞山地综合开发,局部地区在严重水土流失丘陵山头开发种果,甚至搞“种桑养蚕”,开发性治理的必要保护措施又未跟上,导致水土流失加剧;三是90年代前期,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行“山上管严,山下搞活”,由于方案不完善,经验不足,导致一些地方森林又遭乱砍滥伐破坏。这一时期出现的失误和问题不久都较快地得到了纠正和解决,经验和教训在后续治理工作中得以吸取。
第二阶段,1999—2010年。1999年11月27日,福建省省长习近平到长汀视察水土保持工作,他对长汀干部群众几十年来坚韧不拔治理水土流失的意志深深感动,也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深感忧虑。在他的亲自倡导下,省委、省政府决定,2000、2001年两年将长汀县水土流失治理列为“为民办实事”项目,省财政每年补助1000万元。2001年10月13日,习近平同志再次到长汀,再次作出决策,“再干八年,解决长汀水土流失问题”。于是,有了省政府对长汀县连续10年共投入1亿元的罕见持续强力投入。据统计,2000—2009年10年间,长汀县共投入水土流失治理专项资金20568万元,其中中央、省级10439万元,市级1900万元,县级181万元,群众投资投劳8048万元。如此巨额的资金投入,使长汀水土流失治理取得历史性突破。从表1可以看出,2010年该县水土流失面积下降到32249公顷,比1999年减少38115公顷;水土流失率下降到10.4%,比1999年下降了12.3个百分点。特别值得注意的是,2010年强度水土流失率合计为2.1%,比1999年的5.9%减少近2/3。这说明,这一时期的治理不仅在水土流失面积总量上减少,而且在遏制强度水土流失方面取得更大成效。
过去的10年,是长汀县,特别是河田地区水土流失治理取得辉煌成就的10年。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到过河田地区的同志都能明显感到,过去的红土地基本变绿了。如果没有人特别告知,第一次到河田的人很难看出这里曾是福建省,乃至全中国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地区。
二、长汀县水土流失治理目前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后续治理任务仍很艰巨
一是从量上看,长汀县目前仍是福建省乃至我国南方丘陵红壤地区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地区之一,全县仍有约1/10,3.2万公顷水土流失面积,并且这些未治理流失地基本上分布在第二、三重山,山高、路陡、土质差、交通不便,是难啃的“硬骨头”,治理难度更大,投资强度须更大;二是从点上看,过去的10年仍因为稀土矿开发、开发性种果茶过度、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等原因,全县“剧烈”级别水土流失面积仍呈扩大趋势。从表1可以看出,2010年剧烈水土流失面积达到1653公顷,比1999年扩大了一倍多。
2、已有治理成果巩固任务仍很繁重
已治理区域土壤和植被生态系统脆弱,生态功能差。首先是由于治理之前水土流失极为严重,大部分流失山地表土层(A层)丧失殆尽,只剩一点心土层(B层),有的已露出母质层(C层)和母岩层(D层)。虽经近10—20年治理,初步恢复了土壤,但普遍土层极薄,土壤结构差,理化性状差,土壤肥力仍极为贫瘠。其次是在如此瘦瘠的山地上,能够站得住脚,扎根顽强生长的乔木树种目前只有马尾松,这一阳性且耐旱耐瘠薄的乡土先锋树种;少量土壤肥力较好的山地可以生长木荷、杨梅、枫香这三种乡土先锋阔叶树种。灌木和草本层主要就剩下胡枝子和芒萁骨两个树(草)种,其他乔、灌、草种甚少。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曾大量引种的外来植物种均经受不了试种考验,几乎全部退出适种行列。例如黑荆,为喜暖植物,夏秋季节在河田可以很好生长,但顶不住冬季几次冷空气南侵,即告冻死。又如引自干旱华北的刺槐,因不耐河田当地的高温多雨天气,引种2至3年即“全军覆没”。至于外引的草本植物种,几乎全靠施肥喂养,一旦肥料不继或遇恶劣天气,即枯萎而死。因此,目前河田地区已治理山地植被群落类型基本上是以马尾松为建群种的简单群落,如“马尾松+芒萁骨”、“马尾松+胡枝子”、马尾松“小老头林”。这些植被群落结构简单,生物多样性少,覆盖度低,保持水土生态功能弱。马尾松林目前最主要的生态威胁有两个:首先是极易引起森林火灾。上世纪之前,长汀县极少发生森林火灾。1998年长汀县是“森林零火灾县”,是福建省森林防火先进单位。但2005年以来,长汀县森林火灾呈逐年上升趋势,到2009、2010年已成为森林火灾多发、重发地区,被福建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列为“森林火灾重点整治县”。其客观原因主要就是因为该县历史水土流失地区——中部丘陵盆地,大部已由过去的“不毛之地”被马尾松林所覆盖。马尾松和芒萁骨都是易燃物,到冬末春初,一遇火源,常可“火烧连营”,酿成重大森林火灾。其次是松毛虫潜在威胁。
综上所述,对近30年已治理的长汀县约6.5万公顷的水土流失山地,如必要的巩固措施不到位,则极易发生生态逆转,治理成果得而复失。
3、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仍很薄弱
在实际工作中,“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的贯彻落实仍很不到位,主要是:其一,经济建设人为造成新的或加剧水土流失现象依然存在,有的还很严重。在长汀,近年最大的威胁是稀土矿的开发。长汀总体属矿产资源贫乏县份,唯有稀土资源丰富,已探明储量约占福建省稀土探明储量的60%,且基本集中于河田为中心的汀中盆地,即长汀传统水土流失集中区。因此,从1985年长汀县发现稀土矿开始,稀土矿的开发就与水土保持成了一对冲突激烈的矛盾。传统的稀土开采是一个极具破坏力的“搬山运动”的过程,所造成的水土流失基本上是剧烈级别。其二,山地开发性种果茶中,地表覆盖水土保持措施不到位,产生新的水土流失。据统计,1999—2009年10年中,山地开发性种果茶面积达到2472.6公顷,占10年治理面积3.2%。这部分果茶园中水土流失大部依然存在。其三,由于近年燃料价格持续上涨,造成一些地方群众重新上山割草打枝,封禁工作难度加大。
4、资金投入仍是最大瓶颈
长汀是国定贫困县,2010年财政总收入仅5.4亿元,是福建省上级转移支付力度最大的的8个财政薄弱县份之一。水土保持是公益性事业,投入主要靠财政。本世纪二十年代后续治理的投入将更为巨大,上级财力的支持至关重要。
三、长汀县水土流失治理未来战略对策
总的目标是:再奋斗10年,到2020年,基本完成长汀县现有3.2万公顷水土流失治理历史任务,以山川秀美,优异的生态文明建设成果迎接建党100周年。
1、坚持“政府主导,财政强力投入”的水土保持工作格局
长汀县水土保持事业持续推进的两个基本保证,一是党委政府高位重视、高位推动;二是省级财政持续强力投入。2011年7月28日,福建省委孙春兰书记作出批示,要求对长汀县水土保持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要“继续弘扬坚持”。龙岩市委市政府随即专门决策部署,要在2020年之前完成包括长汀在内的全市15.7万公顷水土流失治理任务。
2、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治理”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
预防方面,一是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建设与水土保持的关系,突出解决好稀土矿开发引起的水土流失治理问题,全面落实工业和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步”制度,即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产使用;二是解决好山地果茶开发造成新的水土流失问题;三是全面提高森林防火、防乱砍滥伐、防病虫害森林保护“三防”水平。
治理方面,一是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并用——生物措施的目标是重建森林生态系统,工程措施重点推广“坡面等高浅沟工程”和“崩岗工程治理”两项技术,以期减少坡面径流量和治好崩岗;二是治理的重点区域仍然是以河田为中心的汀中丘陵盆地地区,主要包括河田、三州、策武、濯田、涂坊、南山、新桥7个乡镇。
3、坚持“封山育林”的水土流失治理基本方法
长汀地处中亚热带南缘,年平均气温19.3℃,年平均雨量1700毫米,且雨热同期,是被喻为在山上“插根扁担,就可长成一根毛竹”的地方,极有利于自然植被生长。1999—2009年,长汀县采取封山育林措施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5万公顷,占同期全部治理面积7.74万公顷的84%。因此,实行“全封山”——封山育林是长汀县治理水土流失,特别是治理轻、中度水土流失,巩固治理成果诸项措施中最基本、最经济、最快见效的方法。
4、科学引种乡土阔叶树种,促进植被群落正向演替
水土流失治理技术最核心的理念是重建水土流失地植被群落。在长汀,“以草灌先行,草灌乔一起上”的种草植树综合措施已经和正在有效实施。如前所述,目前已经和正在恢复重建的植被群落基本上是以马尾松为优势乔木建群种的群落,其眼前效应是迅速达到初步覆盖,迅速形成群落;其长远弊端是生态系统极为脆弱,如遇破坏外力(森林火灾、割草打枝、森林病虫害等),极易生态逆转,又行逆向演替。因此,要以植被学植被群落演替理论为指导,以建立“亚热带常绿阔叶林”为最终目标,在已初步成功治理的马尾松群落中,科学引入乡土阔叶树先锋树种,并培育使之沿着“裸地—草被—马尾松林或灌丛—针阔混交林—常绿阔叶林”路径正向演替,最终形成稳定的地带性顶极群落。
引入和培育阔叶林林分,一是要选好乡土树种。根据长汀河田水保站多年的试种筛选,木荷、枫香、杨梅、香樟、闽粤栲、闽西青岗、深山含笑等闽西乡土树种有很好的适种表现;二是未来一个时期内,应大力营造“生物防火林带”。既可有效在现有马尾松林中引入阔叶树林分,又可迅速提高已治理水土流失地森林植被天然防火功能。
5、下决心解决好稀土矿开发导致的严重水土流失问题
稀土矿是长汀县目前唯一具有优势的矿产资源,理应予以合理开发,使之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但要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使之真正达到“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双赢效应。首先要有序、合理、科学开发。稀土是国家列入保护性开采的国家战略特定矿种。要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坚决制止以前出现的一哄而上,群众性的,小作坊式遍地开采建厂的失控局面;要实行严格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步”制度。其次要坚决禁止和取缔“搬山运动”式的“小池浸矿”、“大池浸矿”落后工艺,推广破坏地貌和损害植被较轻的“原地浸矿”先进工艺。
6、大力推广开发性果茶园秋大豆春种和马尾松“小老头林”施肥技术
果茶园秋大豆春种,就是在果茶园里,将秋大豆改秋播为春播,每年3月中下旬播种,利用秋大豆春播光营养生长,生殖生长不足的特性,春夏两季利用作为绿色覆盖;9月中下旬收割,将秋大豆全株压埋作绿肥的一种技术。这一套种模式既可提高果茶园覆盖,减少流失,又可增加土壤有机质和养分。是一项投资少,见效快的实用技术,对于南方高温高湿且雨热同期地区有很高的推广价值。
马尾松“小老头林”是指由于土壤养分极度匮乏,马尾松生长极度不良,种植10多年,甚至20年,树高不足1米,冠幅很小的低产林分。对于这样的林分,必须予以抚育施肥,促进马尾松正常良好生长,同时促进芒萁骨等草被层伴生植物一并生长,增加生物量,增加覆盖,为群落持续正向演替打下良好基础。
7、坚持和完善水土保持“燃补”政策,解决好群众生活燃料问题
长汀群众有一种说法,称长汀的水土流失是“烧”出来的。因此,如何让群众不上山割草打枝就成为水土保持实行全封山的关键问题。解决的办法就是实行“燃补”,补贴农民“以煤、电、汽、沼代柴”。这项政策在长汀过去叫“煤补”,已实行多年。近年,因为煤炭涨价,致使群众上山割草打枝又有所“回潮”。因此,这项政策一要坚持,二要完善。完善的思路一是随着燃料的涨价适当提高补贴数额;二是改目前的“煤补”为“燃(煤、电、汽、沼)补”;三是改过去“普发”为重点向低收入、贫困户发放。
8、鼓励和支持租赁承包治理开发水土流失山地
要将水土流失地纳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范围,鼓励农民、企业和社会其他组织、人员前来租赁、承包治理开发。一是应按国家林改政策,发给林权证;二是承包、租赁期限要长,至少50年,最好70年,以利确保经营主体的权益;三是地方政府要制订比扶持商品林发展更优惠的经济政策支持治理开发水土流失山地。
【参考文献】
[1] 刘永泉、钟炳林:长汀县“十五”期间水土保护工作的思考[J].福建水土保持,2001(2).
[2]曾金华、钟炳林:长汀县水土流失演变及今后治理对策[J].福建水土保持,2002(4).
[3] 罗学升:长汀县稀土开发与水土保持对策[J].福建水土保持,2004(4).
[4] 曾金华、钟炳林、陈宏荣:南方水土流失区幼龄果园覆盖——秋大豆春种效益研究初析[J].水土保持研究,2005(2).
[5] 彭绍云、吴群、谢炎敏:亚热带常绿阔叶林的重建与思考[J].亚热带水土保持,2007(1).
[6] 彭绍云:浅谈南方红壤侵蚀区“复合型”植被的重建[J].亚热带水土保持,2009(1).
【关键词】 水土流失治理 福建省 长汀县 治理历史 治理对策
长汀县地处福建省西南部,武夷山南段东坡。是福建省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县份,也是我国南方丘陵红壤区水土流失典型地区。该县水土流失历史之长、面积之广、程度之重、危害之大,全国罕见。改革开放,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的近10年,长汀县水土流失治理取得历史性突破,其治理模式和成效被誉为是中国水土流失治理的品牌、南方水土流失治理的一面旗帜和典范。本世纪20年代将是长汀县水土流失治理决战决胜,取得全面胜利的10年。
一、长汀县70年水土流失治理的历史回顾与评析
长汀县土地总面积3097平方公里,2010年年末总人员50.9万人。该县水土流失主要分布于中部以河田为中心的丘陵盆地,河田镇的水土流失是最典型、最具代表性的。据目前有限的历史资料考证,河田一带的水土流失始于17世纪中叶明末战乱的大规模森林砍伐破坏。后历经19世纪中叶太平天国兵败余部与清军争战,上世纪30年代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红军与国民党军在中央苏区的战火两次大的兵灾森林破坏。再加上历朝历代山林权属纠纷和封建宗族矛盾引致的森林破坏,造成了近代长汀县严重的水土流失生态灾难。上世纪30年代,长汀县河田地区即已童山濯濯、草木稀疏、千沟成壑、岩石裸露,是当时中国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地区之一。从1940年开始至今,长汀县长达70年的跨世纪水土流失艰难治理过程可分为4个时期。
1、“艰难起步”时期(1940—1949年)
1940年,在中国抗日战争进入最艰苦的“相持阶段”,福建省研究院在长汀设立“河田土壤保肥试验区”。这是我国成立最早的3个(另2个在甘肃的天水和陕西的西安,成立时间稍迟)水土保持科研机构之一。当时,一批科技人员在极为艰苦、简陋的条件下,进行河田地区水土流失的成因等基础性研究,开展了一些点上的治理试验性探索,给我们留下了一批珍贵的历史技术资料。根据当时留下的资料,1940年,河田乡水土流失率(流失面积÷国土面积)44.7%,其中强度(即强烈、极强烈、剧烈三个级别)流失面积占水土流失总面积58.9%。可见,当时水土流失已呈相当严重地步。
2、“曲折发展”时期(1949—1976年)
这一时期总的趋势是在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有组织地进行群众性治理活动,但屡受“左”倾错误指导思想影响和政治运动冲击,呈现“曲折、反复”特征。可分为4个阶段。
第一阶段,1949—1958年。1949年12月,刚解放不久的长汀县成立了“县河田水土保持试验区”,随即开展以群众性封山育林及植树造林为主的水土保持工作,涌现了一大批造林、禁山先进模范个人和小组。1956年6月,还组织进行了河田地区水土流失调查。1958年,制订了《长汀县今后水利水土保持规划》,确定以河田为重点开展水土保持工作。到1958年末,9年共累计造林4245公顷,封山育林12000公顷,修建水土保持谷坊60座,挖鱼鳞坑16万余个。大片山头出现了郁郁葱葱的幼林,不少地方招来飞禽走兽,开始改变昔日不闻鸟声、不投栖鸟的凄凉景象。
第二阶段,1958—1962年。1958年大跃进运动,全民大炼钢铁出现严重的大面积滥伐森林,长汀县森林遭受一次毁灭性破坏,前几年营造的大片即将成林的林木和水土流失治理成果毁于一旦,水土保持事业遭受严重损失。
第三阶段,1962—1966年。1962年,中央作出了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指示。当年,长汀成立了“县水土保持办公室”,在河田恢复设立了水土保持工作站。在河田地区恢复开展了较大范围的水土流失治理工作。进行了乔灌草种植、经济果茶栽培以及夏季绿肥等一系列生物措施治理试验、试点;工程措施治理主要进行小台地、小水平沟整地及建土、石谷坊等。据统计,1962—1966年累计种植乔灌草2500公顷,开水平梯田107公顷,修建土谷坊1172座、石谷坊18座,水土流失治理取得较大成效。这一时期的治理与试验研究工作及成效,为后续水土保持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第四阶段,1966—1976年。1966年5月,全国进入十年“文革”动乱年代,社会管理失控,各地乱砍滥伐、毁林歪风大兴,使长汀森林植被资源遭受建国以来第二次大破坏,各项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基本停顿,水土保持事业再次陷于倒退。
3、“恢复发展”时期(1977—1982年)
1976年10月,“文革”结束。1977年开始,长汀县委领导群众开展以大搞农田基本建设为主的水土流失治理工作。1980年,县水保站恢复建立,1982年成立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及其办公室。1980年开始,在河田地区先后建立了八十里河、水东坊、罗地等“小流域治理”试验示范点,为后续将要开展的大规模治理工作积累了经验。
4、“全面大规模治理”时期(1983—2010年)
这一时期,长汀水土保持事业长期、稳定、持续发展。总的特点,一是高位指导,财政强力投入。福建省委、省政府将长汀县水土流失治理上升为经济社会发展、执政兴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层面考虑,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决策、亲自指导,省级财政持续28年重点投入;二是有规划、有组织的全面大规模治理;三是科学治理。可分为2个阶段。
第一阶段,1983—1999年。1983年4月2日,福建省委书记项南到长汀河田视察水土保持工作,总结出著名的“水土保持三字经”。同年5月,省政府下文将河田列为全省水土保持工作的重点,决定从1983年起,省财政每年投入50万元给河田公社,其中30万元用于群众烧煤补贴,20万元用于苗木补助;并组织省林业厅、水保办、水利厅、农业厅、林学院、林科院和龙岩地区行署、长汀县政府共“八大家”联合支持河田水土流失治理事业。由此为起点,拉开了至今长达28年(相当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长汀县水土流失治理战役。1983—1999年,长汀县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万多公顷。从表1可以看出,1999年长汀县水土流失总面积70364公顷,比1985年的97479公顷减少27115公顷;水土流失率由31.5%下降到22.7%,下降了8.8个百分点。这一时期的治理成效,扭转了长汀河田地区水土流失过去300多年总体持续恶化的趋势,初步改善了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取得明显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
但是,这一阶段的治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进入90年代以后,治理成效逐步趋少,局部地区点上水土流失甚至在加剧。从表1可以看出,1999年比1995年,4年时间水土流失总面积仅减少4369公顷,年均减少1092公顷,只有1985—1995年年均减少流失面积2712公顷的40%;1995年极强烈和剧烈两个级别的流失面积达到11209公顷,是1985年的整整2倍。造成以上情况的主要原因有三个:一是1985年长汀河田及周围地区发现稀土矿,1986—1989年,形成该县稀土矿开采的第一次热潮,形成较大面积破坏;二是1990年开始,龙岩地区大搞山地综合开发,局部地区在严重水土流失丘陵山头开发种果,甚至搞“种桑养蚕”,开发性治理的必要保护措施又未跟上,导致水土流失加剧;三是90年代前期,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行“山上管严,山下搞活”,由于方案不完善,经验不足,导致一些地方森林又遭乱砍滥伐破坏。这一时期出现的失误和问题不久都较快地得到了纠正和解决,经验和教训在后续治理工作中得以吸取。
第二阶段,1999—2010年。1999年11月27日,福建省省长习近平到长汀视察水土保持工作,他对长汀干部群众几十年来坚韧不拔治理水土流失的意志深深感动,也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深感忧虑。在他的亲自倡导下,省委、省政府决定,2000、2001年两年将长汀县水土流失治理列为“为民办实事”项目,省财政每年补助1000万元。2001年10月13日,习近平同志再次到长汀,再次作出决策,“再干八年,解决长汀水土流失问题”。于是,有了省政府对长汀县连续10年共投入1亿元的罕见持续强力投入。据统计,2000—2009年10年间,长汀县共投入水土流失治理专项资金20568万元,其中中央、省级10439万元,市级1900万元,县级181万元,群众投资投劳8048万元。如此巨额的资金投入,使长汀水土流失治理取得历史性突破。从表1可以看出,2010年该县水土流失面积下降到32249公顷,比1999年减少38115公顷;水土流失率下降到10.4%,比1999年下降了12.3个百分点。特别值得注意的是,2010年强度水土流失率合计为2.1%,比1999年的5.9%减少近2/3。这说明,这一时期的治理不仅在水土流失面积总量上减少,而且在遏制强度水土流失方面取得更大成效。
过去的10年,是长汀县,特别是河田地区水土流失治理取得辉煌成就的10年。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到过河田地区的同志都能明显感到,过去的红土地基本变绿了。如果没有人特别告知,第一次到河田的人很难看出这里曾是福建省,乃至全中国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地区。
二、长汀县水土流失治理目前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后续治理任务仍很艰巨
一是从量上看,长汀县目前仍是福建省乃至我国南方丘陵红壤地区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地区之一,全县仍有约1/10,3.2万公顷水土流失面积,并且这些未治理流失地基本上分布在第二、三重山,山高、路陡、土质差、交通不便,是难啃的“硬骨头”,治理难度更大,投资强度须更大;二是从点上看,过去的10年仍因为稀土矿开发、开发性种果茶过度、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等原因,全县“剧烈”级别水土流失面积仍呈扩大趋势。从表1可以看出,2010年剧烈水土流失面积达到1653公顷,比1999年扩大了一倍多。
2、已有治理成果巩固任务仍很繁重
已治理区域土壤和植被生态系统脆弱,生态功能差。首先是由于治理之前水土流失极为严重,大部分流失山地表土层(A层)丧失殆尽,只剩一点心土层(B层),有的已露出母质层(C层)和母岩层(D层)。虽经近10—20年治理,初步恢复了土壤,但普遍土层极薄,土壤结构差,理化性状差,土壤肥力仍极为贫瘠。其次是在如此瘦瘠的山地上,能够站得住脚,扎根顽强生长的乔木树种目前只有马尾松,这一阳性且耐旱耐瘠薄的乡土先锋树种;少量土壤肥力较好的山地可以生长木荷、杨梅、枫香这三种乡土先锋阔叶树种。灌木和草本层主要就剩下胡枝子和芒萁骨两个树(草)种,其他乔、灌、草种甚少。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曾大量引种的外来植物种均经受不了试种考验,几乎全部退出适种行列。例如黑荆,为喜暖植物,夏秋季节在河田可以很好生长,但顶不住冬季几次冷空气南侵,即告冻死。又如引自干旱华北的刺槐,因不耐河田当地的高温多雨天气,引种2至3年即“全军覆没”。至于外引的草本植物种,几乎全靠施肥喂养,一旦肥料不继或遇恶劣天气,即枯萎而死。因此,目前河田地区已治理山地植被群落类型基本上是以马尾松为建群种的简单群落,如“马尾松+芒萁骨”、“马尾松+胡枝子”、马尾松“小老头林”。这些植被群落结构简单,生物多样性少,覆盖度低,保持水土生态功能弱。马尾松林目前最主要的生态威胁有两个:首先是极易引起森林火灾。上世纪之前,长汀县极少发生森林火灾。1998年长汀县是“森林零火灾县”,是福建省森林防火先进单位。但2005年以来,长汀县森林火灾呈逐年上升趋势,到2009、2010年已成为森林火灾多发、重发地区,被福建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列为“森林火灾重点整治县”。其客观原因主要就是因为该县历史水土流失地区——中部丘陵盆地,大部已由过去的“不毛之地”被马尾松林所覆盖。马尾松和芒萁骨都是易燃物,到冬末春初,一遇火源,常可“火烧连营”,酿成重大森林火灾。其次是松毛虫潜在威胁。
综上所述,对近30年已治理的长汀县约6.5万公顷的水土流失山地,如必要的巩固措施不到位,则极易发生生态逆转,治理成果得而复失。
3、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仍很薄弱
在实际工作中,“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的贯彻落实仍很不到位,主要是:其一,经济建设人为造成新的或加剧水土流失现象依然存在,有的还很严重。在长汀,近年最大的威胁是稀土矿的开发。长汀总体属矿产资源贫乏县份,唯有稀土资源丰富,已探明储量约占福建省稀土探明储量的60%,且基本集中于河田为中心的汀中盆地,即长汀传统水土流失集中区。因此,从1985年长汀县发现稀土矿开始,稀土矿的开发就与水土保持成了一对冲突激烈的矛盾。传统的稀土开采是一个极具破坏力的“搬山运动”的过程,所造成的水土流失基本上是剧烈级别。其二,山地开发性种果茶中,地表覆盖水土保持措施不到位,产生新的水土流失。据统计,1999—2009年10年中,山地开发性种果茶面积达到2472.6公顷,占10年治理面积3.2%。这部分果茶园中水土流失大部依然存在。其三,由于近年燃料价格持续上涨,造成一些地方群众重新上山割草打枝,封禁工作难度加大。
4、资金投入仍是最大瓶颈
长汀是国定贫困县,2010年财政总收入仅5.4亿元,是福建省上级转移支付力度最大的的8个财政薄弱县份之一。水土保持是公益性事业,投入主要靠财政。本世纪二十年代后续治理的投入将更为巨大,上级财力的支持至关重要。
三、长汀县水土流失治理未来战略对策
总的目标是:再奋斗10年,到2020年,基本完成长汀县现有3.2万公顷水土流失治理历史任务,以山川秀美,优异的生态文明建设成果迎接建党100周年。
1、坚持“政府主导,财政强力投入”的水土保持工作格局
长汀县水土保持事业持续推进的两个基本保证,一是党委政府高位重视、高位推动;二是省级财政持续强力投入。2011年7月28日,福建省委孙春兰书记作出批示,要求对长汀县水土保持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要“继续弘扬坚持”。龙岩市委市政府随即专门决策部署,要在2020年之前完成包括长汀在内的全市15.7万公顷水土流失治理任务。
2、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治理”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
预防方面,一是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建设与水土保持的关系,突出解决好稀土矿开发引起的水土流失治理问题,全面落实工业和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步”制度,即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产使用;二是解决好山地果茶开发造成新的水土流失问题;三是全面提高森林防火、防乱砍滥伐、防病虫害森林保护“三防”水平。
治理方面,一是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并用——生物措施的目标是重建森林生态系统,工程措施重点推广“坡面等高浅沟工程”和“崩岗工程治理”两项技术,以期减少坡面径流量和治好崩岗;二是治理的重点区域仍然是以河田为中心的汀中丘陵盆地地区,主要包括河田、三州、策武、濯田、涂坊、南山、新桥7个乡镇。
3、坚持“封山育林”的水土流失治理基本方法
长汀地处中亚热带南缘,年平均气温19.3℃,年平均雨量1700毫米,且雨热同期,是被喻为在山上“插根扁担,就可长成一根毛竹”的地方,极有利于自然植被生长。1999—2009年,长汀县采取封山育林措施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5万公顷,占同期全部治理面积7.74万公顷的84%。因此,实行“全封山”——封山育林是长汀县治理水土流失,特别是治理轻、中度水土流失,巩固治理成果诸项措施中最基本、最经济、最快见效的方法。
4、科学引种乡土阔叶树种,促进植被群落正向演替
水土流失治理技术最核心的理念是重建水土流失地植被群落。在长汀,“以草灌先行,草灌乔一起上”的种草植树综合措施已经和正在有效实施。如前所述,目前已经和正在恢复重建的植被群落基本上是以马尾松为优势乔木建群种的群落,其眼前效应是迅速达到初步覆盖,迅速形成群落;其长远弊端是生态系统极为脆弱,如遇破坏外力(森林火灾、割草打枝、森林病虫害等),极易生态逆转,又行逆向演替。因此,要以植被学植被群落演替理论为指导,以建立“亚热带常绿阔叶林”为最终目标,在已初步成功治理的马尾松群落中,科学引入乡土阔叶树先锋树种,并培育使之沿着“裸地—草被—马尾松林或灌丛—针阔混交林—常绿阔叶林”路径正向演替,最终形成稳定的地带性顶极群落。
引入和培育阔叶林林分,一是要选好乡土树种。根据长汀河田水保站多年的试种筛选,木荷、枫香、杨梅、香樟、闽粤栲、闽西青岗、深山含笑等闽西乡土树种有很好的适种表现;二是未来一个时期内,应大力营造“生物防火林带”。既可有效在现有马尾松林中引入阔叶树林分,又可迅速提高已治理水土流失地森林植被天然防火功能。
5、下决心解决好稀土矿开发导致的严重水土流失问题
稀土矿是长汀县目前唯一具有优势的矿产资源,理应予以合理开发,使之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但要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使之真正达到“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双赢效应。首先要有序、合理、科学开发。稀土是国家列入保护性开采的国家战略特定矿种。要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坚决制止以前出现的一哄而上,群众性的,小作坊式遍地开采建厂的失控局面;要实行严格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步”制度。其次要坚决禁止和取缔“搬山运动”式的“小池浸矿”、“大池浸矿”落后工艺,推广破坏地貌和损害植被较轻的“原地浸矿”先进工艺。
6、大力推广开发性果茶园秋大豆春种和马尾松“小老头林”施肥技术
果茶园秋大豆春种,就是在果茶园里,将秋大豆改秋播为春播,每年3月中下旬播种,利用秋大豆春播光营养生长,生殖生长不足的特性,春夏两季利用作为绿色覆盖;9月中下旬收割,将秋大豆全株压埋作绿肥的一种技术。这一套种模式既可提高果茶园覆盖,减少流失,又可增加土壤有机质和养分。是一项投资少,见效快的实用技术,对于南方高温高湿且雨热同期地区有很高的推广价值。
马尾松“小老头林”是指由于土壤养分极度匮乏,马尾松生长极度不良,种植10多年,甚至20年,树高不足1米,冠幅很小的低产林分。对于这样的林分,必须予以抚育施肥,促进马尾松正常良好生长,同时促进芒萁骨等草被层伴生植物一并生长,增加生物量,增加覆盖,为群落持续正向演替打下良好基础。
7、坚持和完善水土保持“燃补”政策,解决好群众生活燃料问题
长汀群众有一种说法,称长汀的水土流失是“烧”出来的。因此,如何让群众不上山割草打枝就成为水土保持实行全封山的关键问题。解决的办法就是实行“燃补”,补贴农民“以煤、电、汽、沼代柴”。这项政策在长汀过去叫“煤补”,已实行多年。近年,因为煤炭涨价,致使群众上山割草打枝又有所“回潮”。因此,这项政策一要坚持,二要完善。完善的思路一是随着燃料的涨价适当提高补贴数额;二是改目前的“煤补”为“燃(煤、电、汽、沼)补”;三是改过去“普发”为重点向低收入、贫困户发放。
8、鼓励和支持租赁承包治理开发水土流失山地
要将水土流失地纳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范围,鼓励农民、企业和社会其他组织、人员前来租赁、承包治理开发。一是应按国家林改政策,发给林权证;二是承包、租赁期限要长,至少50年,最好70年,以利确保经营主体的权益;三是地方政府要制订比扶持商品林发展更优惠的经济政策支持治理开发水土流失山地。
【参考文献】
[1] 刘永泉、钟炳林:长汀县“十五”期间水土保护工作的思考[J].福建水土保持,2001(2).
[2]曾金华、钟炳林:长汀县水土流失演变及今后治理对策[J].福建水土保持,2002(4).
[3] 罗学升:长汀县稀土开发与水土保持对策[J].福建水土保持,2004(4).
[4] 曾金华、钟炳林、陈宏荣:南方水土流失区幼龄果园覆盖——秋大豆春种效益研究初析[J].水土保持研究,2005(2).
[5] 彭绍云、吴群、谢炎敏:亚热带常绿阔叶林的重建与思考[J].亚热带水土保持,2007(1).
[6] 彭绍云:浅谈南方红壤侵蚀区“复合型”植被的重建[J].亚热带水土保持,20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