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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司马法》作为《武经七书》之一,虽然仅存篇幅较短,但是其中蕴含的军事情报、武器装备以及军事教育训练思想至今仍对现代战争具有一定借鉴作用,具有较强的理论、实践指导意义。
《司马法》是中国先秦时代经典兵学著作,是中国古代的“兵法之源”,被誉为“世界上最早的军事法典”。《司马法》虽然篇幅不多,但是时间上涉及从殷周到春秋、战国时期不同的历史阶段,范围上包括战争准备、战争指导、兵阵队形、兵器配备、军队管理教育训练等军事的多个领域[1]。是我国先秦时期战争形态和军事思想的历史缩影,同时其中的情报思想、武器装备思想、两道管理思想对现在战争仍然具有一定的指导和借鉴作用。
一、军事情报的防范职能
防范职能在现代战争中即指提供情报或分析报告,指出易于受到攻击的薄弱部位和环节,协助其他部门做好相关防范工作,这就要求主动积极获取情报。《司马法》中“称众,因地,因敌令阵”指的就是衡量我军兵力,适应地形条件和敌人情况而确定我军阵形,也就是《孙子兵法》中提出的“知己知彼”的思想,在战争前期要了解自己和敌人优劣势等基本情况,做好兵力的防范部署。同时,《司马法》认为要在战争中取胜需要做到“用其所欲,行其所能,废其不欲不能。于敌反是”,力求实现自己的意图,但也要量力而行,不要去做违反自己意图和力所不及的事,对于敌人则相反,要使他去做他所不愿做或不能做的事,情报获取中要尽可能多的了解对方的情况,并且尽量隐藏自己的情况,也就是《司马法》后面提到的“行微曰道”,行动要求隐密莫测,这才是治军之道,虽然《司马法》中对于情报保密没有系统的论述,但仍然体现了情报保密的重要性。”
二、武器装备的多样化发展策略
《司马法》谈到到的武器装备主要包括刺杀格斗装备、射远装备以及徽章、车辇等其他保障装备,这些武器装备如何配套使用才可以发挥最大的战斗力, “兵不杂则不利”就强调各种兵器不配合使用,就不能发挥威力,这其中就体现了对武器装备多样化的思想,而进一步提出“长兵以卫,短兵以守,太长则难犯太短则不及。太轻则锐,锐则易乱。太重则钝,钝则不济”,长短兵器分别具有掩护、抵近战斗的不同作用,兵器太长、太短、太轻、太重都会导致不同的问题,从而影响整体战斗力。例如刺杀格斗装备的使用就总结规律为《司马法》中《定爵》篇的“右兵,弓矢御、殳矛守、戈戟助”,强调重视运用兵器,就是战斗中要用弓矢掩护、殳矛抵御、戈戟辅助。[4]
除了战争中使用的战斗装备需要相互配合,发挥最大效能外,《司马法》里面还涉及到保障装备的使用,例如“马、牛、车、兵、佚饱,力也”,指的就是马、牛兵喂饱,休息好,车辆、兵器要妥善保养,这样,才有战斗力量。这里面的保障装备和现代武器装备学认为的“保障装备是指与战斗装备配套的仪器、器材、备副件等军事技术器材”相去甚远,但其中已经蕴含了对于保障装备的重视。[5]
虽然《司马法》中总结的规律性经验仅是对先秦时期时期冷兵器发展的总结,但是很多思想指导现在仍然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三、进步的军事教育训练思想
军队要能够在战争中取胜,那么平时的军事教育训练就是重中之重。《司马法》中就提出了要达到军事教育训练的目标,就要求“威利章,相守义,则人勉。虑多成则人服”[6]强调威令鲜明准确,上下遵守信义,谋划屡次成功,就能人人奋勉,心悦诚服。《司马法》里面蕴含的军事训练思想有一定的时代局限性,但是对于现代军队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也有着一定的影响。
(一)军事训练教育的前提
指出具体措施是通过“立法,一曰受,二曰法,三曰立,四曰疾,五曰御其服,六曰等其色,七曰百官宜无淫服”[7],建立法制,一要使人能接受,二要法令严明,三要有法必依,四要雷厉风行,五要规定各级服制,六要用颜色区别等级,七要使官吏按规定着装,不得混乱。进一步在《定爵》篇中将“法”解释为“三乃成章,人生之宜,谓之法”,也就朴素的法制观念:如果一切都做到了,就进而要求部队牢记这些准则,经过多次反复执行,就形成了规章制度,这些符合人们要求的规章制度,就叫做“法”。《司马法》里面提到的军事法制思想主要是以“以仁为本”的伦理管理思想为基础出发的,虽然强调了法制的重要性,但是在法制之前还可以依赖仁爱、信义、道义等,将法制放在末端,具有一定的局限性,需要我们带着批判的眼光看待。
(二)军事训练教育的方法
《司马法》中的军事教育训练是基于法制的基础,强调军事想的重要性,“天下大恺,春蒐秋狝,诸侯春振旅,秋治兵,所以不忘战也”,即使天下已经平定,全国欢腾,每年春秋两季还是要用打猎来进行军事演习,各国诸侯也要在春天整顿军队,秋天训练军队,这都是为了不忘战争准备,正是现代紧扣实战化的要求。
《司马法》详细地提出了从古以来的军事训练教育的方法,“六德以时合教,以为民纪之道也,自古之政也”,要按时集合民众进行教育,将“六德”作为管理民众的准则,其中“六德”指的是“礼、仁、信、义、勇、智”,[8]也就是思想教育的具体内容。强调“士不先教,不可用也”,认为即使有贤明的君主,如果对士民不事先教育,也是不能使用他们的,正体现了管理教育的重要性。
(三)军事训练教育的效果
加強军事训练是提高部队战斗力的重要手段,《司马法》给出这三种结果,即是“凡战之道,位欲严,政欲栗,力欲窕,气欲闲,心欲一”,战斗队形中士卒的位置要严格规定,号令要森严,行动要敏捷,士气要沉着,意志要统一。从军队编制、布阵形态到军队的实力和战斗力,最终达到全军上下意志统一的理想状态,但是这种理想状态是很难得,怎么做呢?既可以利用“人有胜心,惟敌之视。人有畏心,惟畏之视。两心交定,两利若一。两为之职,惟权视之”,因为人们都有了求胜之心,这时就应该着重研究敌情是否能打。将帅的需要权衡求胜之心和畏惧之心,把两方面的有利条件都发挥出来。也可以“三军一人”得意识,“将心,心也,众心,心也”,强调将帅的意志、士卒的意志、军队得意志必须统一,正是致胜的法宝。
参考文献:
[1] 老根.司马兵法[M].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1997:1-2.
[2] 陈刚,洪海沫,陈胜 .俄罗斯联邦反恐机制研究[J].广西警察学院学报,2017,30(1),29.
[3] 田原,粟诗寒. 《司马法》军事情报思想浅析[J].情报杂志, 2011,12(30):20-21.
[4] 陈相灵.《司马法》军事思想论略[J].山东:滨州学院学报,2013,29(5):67-71.
[5]王厚卿.现代军事学学科手册[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115.
[6](许慎,《说文解字》,北京:中华书局,1963.
《司马法》是中国先秦时代经典兵学著作,是中国古代的“兵法之源”,被誉为“世界上最早的军事法典”。《司马法》虽然篇幅不多,但是时间上涉及从殷周到春秋、战国时期不同的历史阶段,范围上包括战争准备、战争指导、兵阵队形、兵器配备、军队管理教育训练等军事的多个领域[1]。是我国先秦时期战争形态和军事思想的历史缩影,同时其中的情报思想、武器装备思想、两道管理思想对现在战争仍然具有一定的指导和借鉴作用。
一、军事情报的防范职能
防范职能在现代战争中即指提供情报或分析报告,指出易于受到攻击的薄弱部位和环节,协助其他部门做好相关防范工作,这就要求主动积极获取情报。《司马法》中“称众,因地,因敌令阵”指的就是衡量我军兵力,适应地形条件和敌人情况而确定我军阵形,也就是《孙子兵法》中提出的“知己知彼”的思想,在战争前期要了解自己和敌人优劣势等基本情况,做好兵力的防范部署。同时,《司马法》认为要在战争中取胜需要做到“用其所欲,行其所能,废其不欲不能。于敌反是”,力求实现自己的意图,但也要量力而行,不要去做违反自己意图和力所不及的事,对于敌人则相反,要使他去做他所不愿做或不能做的事,情报获取中要尽可能多的了解对方的情况,并且尽量隐藏自己的情况,也就是《司马法》后面提到的“行微曰道”,行动要求隐密莫测,这才是治军之道,虽然《司马法》中对于情报保密没有系统的论述,但仍然体现了情报保密的重要性。”
二、武器装备的多样化发展策略
《司马法》谈到到的武器装备主要包括刺杀格斗装备、射远装备以及徽章、车辇等其他保障装备,这些武器装备如何配套使用才可以发挥最大的战斗力, “兵不杂则不利”就强调各种兵器不配合使用,就不能发挥威力,这其中就体现了对武器装备多样化的思想,而进一步提出“长兵以卫,短兵以守,太长则难犯太短则不及。太轻则锐,锐则易乱。太重则钝,钝则不济”,长短兵器分别具有掩护、抵近战斗的不同作用,兵器太长、太短、太轻、太重都会导致不同的问题,从而影响整体战斗力。例如刺杀格斗装备的使用就总结规律为《司马法》中《定爵》篇的“右兵,弓矢御、殳矛守、戈戟助”,强调重视运用兵器,就是战斗中要用弓矢掩护、殳矛抵御、戈戟辅助。[4]
除了战争中使用的战斗装备需要相互配合,发挥最大效能外,《司马法》里面还涉及到保障装备的使用,例如“马、牛、车、兵、佚饱,力也”,指的就是马、牛兵喂饱,休息好,车辆、兵器要妥善保养,这样,才有战斗力量。这里面的保障装备和现代武器装备学认为的“保障装备是指与战斗装备配套的仪器、器材、备副件等军事技术器材”相去甚远,但其中已经蕴含了对于保障装备的重视。[5]
虽然《司马法》中总结的规律性经验仅是对先秦时期时期冷兵器发展的总结,但是很多思想指导现在仍然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三、进步的军事教育训练思想
军队要能够在战争中取胜,那么平时的军事教育训练就是重中之重。《司马法》中就提出了要达到军事教育训练的目标,就要求“威利章,相守义,则人勉。虑多成则人服”[6]强调威令鲜明准确,上下遵守信义,谋划屡次成功,就能人人奋勉,心悦诚服。《司马法》里面蕴含的军事训练思想有一定的时代局限性,但是对于现代军队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也有着一定的影响。
(一)军事训练教育的前提
指出具体措施是通过“立法,一曰受,二曰法,三曰立,四曰疾,五曰御其服,六曰等其色,七曰百官宜无淫服”[7],建立法制,一要使人能接受,二要法令严明,三要有法必依,四要雷厉风行,五要规定各级服制,六要用颜色区别等级,七要使官吏按规定着装,不得混乱。进一步在《定爵》篇中将“法”解释为“三乃成章,人生之宜,谓之法”,也就朴素的法制观念:如果一切都做到了,就进而要求部队牢记这些准则,经过多次反复执行,就形成了规章制度,这些符合人们要求的规章制度,就叫做“法”。《司马法》里面提到的军事法制思想主要是以“以仁为本”的伦理管理思想为基础出发的,虽然强调了法制的重要性,但是在法制之前还可以依赖仁爱、信义、道义等,将法制放在末端,具有一定的局限性,需要我们带着批判的眼光看待。
(二)军事训练教育的方法
《司马法》中的军事教育训练是基于法制的基础,强调军事想的重要性,“天下大恺,春蒐秋狝,诸侯春振旅,秋治兵,所以不忘战也”,即使天下已经平定,全国欢腾,每年春秋两季还是要用打猎来进行军事演习,各国诸侯也要在春天整顿军队,秋天训练军队,这都是为了不忘战争准备,正是现代紧扣实战化的要求。
《司马法》详细地提出了从古以来的军事训练教育的方法,“六德以时合教,以为民纪之道也,自古之政也”,要按时集合民众进行教育,将“六德”作为管理民众的准则,其中“六德”指的是“礼、仁、信、义、勇、智”,[8]也就是思想教育的具体内容。强调“士不先教,不可用也”,认为即使有贤明的君主,如果对士民不事先教育,也是不能使用他们的,正体现了管理教育的重要性。
(三)军事训练教育的效果
加強军事训练是提高部队战斗力的重要手段,《司马法》给出这三种结果,即是“凡战之道,位欲严,政欲栗,力欲窕,气欲闲,心欲一”,战斗队形中士卒的位置要严格规定,号令要森严,行动要敏捷,士气要沉着,意志要统一。从军队编制、布阵形态到军队的实力和战斗力,最终达到全军上下意志统一的理想状态,但是这种理想状态是很难得,怎么做呢?既可以利用“人有胜心,惟敌之视。人有畏心,惟畏之视。两心交定,两利若一。两为之职,惟权视之”,因为人们都有了求胜之心,这时就应该着重研究敌情是否能打。将帅的需要权衡求胜之心和畏惧之心,把两方面的有利条件都发挥出来。也可以“三军一人”得意识,“将心,心也,众心,心也”,强调将帅的意志、士卒的意志、军队得意志必须统一,正是致胜的法宝。
参考文献:
[1] 老根.司马兵法[M].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1997:1-2.
[2] 陈刚,洪海沫,陈胜 .俄罗斯联邦反恐机制研究[J].广西警察学院学报,2017,30(1),29.
[3] 田原,粟诗寒. 《司马法》军事情报思想浅析[J].情报杂志, 2011,12(30):20-21.
[4] 陈相灵.《司马法》军事思想论略[J].山东:滨州学院学报,2013,29(5):67-71.
[5]王厚卿.现代军事学学科手册[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115.
[6](许慎,《说文解字》,北京:中华书局,1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