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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学而》载,子曰:“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
孔子所说的“国”与今天的“国”在含义上有差别。那时的“国”是在一个大家共认的“君主”(当时的代表是周天子)的领导下,有一定独立性的诸侯国。那么,如何治理这样一个国呢?
儒家讲仁爱,讲人伦的社会秩序,讲德治为主的人文化成,努力使人生及社会的发展构筑于向前向善的“正能量”基础之上。但是,这种正义是拥有力量的“正义”,并非完全靠纯粹“德业”的感化。夏、商、周三代的兴衰说明,仁德和力量的适当配合才能维护国家的正常运转,使国家走向兴盛。儒家所反对的仅仅是力量的变态运用,即暴力的泛滥。
“道”,引导,引申为治理。此字用得极为恰切,亦与我们今天的观念不谋而合。道家老子讲“以道莅天下”,孔子同样认为,应以道治国,国才能得治。治理国家,使国家正常发展,本身即蕴含了维护自身运转的理念——行于大道、行于常道。在“道”上行走,有前行者,有后行者,前行者引导后行者,整个共同体才能不断进步。基于引导的治理,是“共治”而非单纯的“以上率下”,是类似于治水的“疏导”而非外在强力的“堵导”,是自身含于其中的“引导”而非立于其侧的“督导”。
儒家的很多观念术语,既有内修的成分,也有外王的建功立业的内涵。修身齐家包含着治国的内涵,治国又以修身齐家为基础。孔子数语之中,此“道”推展开来,涉及军事、政治、经济、文教等方方面面,暗含理念、制度、操作等不同层面;但操作伊始,却在于一个“敬”字。《周易·坤》曰:“君子敬以直内,义以方外。”敬,本为立身之道,这里为何用在对事上?“敬”字,左半边是“茍(jì)”,《说文解字》解“茍”字为“自我告诫、自我反省”之义;右半边“攵”由“攴(pū)”字演化而来,古同“扑”,有用戒尺或棍、鞭敲打的意思。由“心敬”“自敬”,发展至对人对事的慎重和礼仪。后来,宋明时期的儒学家认为,“敬”彻上彻下,可以打通形上形下;彻内彻外,能够兼具内修与外业。所以,这个“敬”字连通了个人修养与社会事业。深入的“内敬”之修,自然能够延伸至国政之事。如无“内敬”之修,在对待国民之大事上,那样的“外敬”只能是修饰和假装出来的。更有甚者,会对涉及私利私名之事非常“勤勉”,而对于国于民皆有大利之事,则得过且过,马虎松懈。
据《左传》宣公二年载,佐政大夫赵盾(约前655—前601)多次劝谏国君晋灵公姬夷皋,晋灵公感到非常厌烦,就派武艺高强的鉏麑(chú ní)去暗杀赵盾。一天黎明前,鉏麑潜入赵家,摸到赵盾的住房,发现门已经大开了。原来,趙盾已盛服准备上朝,因为时间还早,就静坐养神,可能头脑里还在思谋着如何去劝国君。这种勤勉和正直感动了鉏麑,他为难地在门外叹而言曰“不忘恭敬,民之主也。贼民之主,不忠;弃君之命,不信。有一于此,不如死也”,便一头撞死在门口的槐树下。其实,鉏麑是陷入了两难的境地:赵盾时刻不忘恭敬国君(指按时上朝理政),真是百姓的靠山啊!杀害百姓的靠山,于国于君皆不忠。而背弃国君的命令(虽然这个命令是不对的,但在当时却必须执行),又是失信。不忠不信中有一样,还不如自己去死!
赵盾勤敬国事,竟然感动了刺客!
(作者为国防大学国家安全学院教授,中国实学研究会副会长)
孔子所说的“国”与今天的“国”在含义上有差别。那时的“国”是在一个大家共认的“君主”(当时的代表是周天子)的领导下,有一定独立性的诸侯国。那么,如何治理这样一个国呢?
儒家讲仁爱,讲人伦的社会秩序,讲德治为主的人文化成,努力使人生及社会的发展构筑于向前向善的“正能量”基础之上。但是,这种正义是拥有力量的“正义”,并非完全靠纯粹“德业”的感化。夏、商、周三代的兴衰说明,仁德和力量的适当配合才能维护国家的正常运转,使国家走向兴盛。儒家所反对的仅仅是力量的变态运用,即暴力的泛滥。
“道”,引导,引申为治理。此字用得极为恰切,亦与我们今天的观念不谋而合。道家老子讲“以道莅天下”,孔子同样认为,应以道治国,国才能得治。治理国家,使国家正常发展,本身即蕴含了维护自身运转的理念——行于大道、行于常道。在“道”上行走,有前行者,有后行者,前行者引导后行者,整个共同体才能不断进步。基于引导的治理,是“共治”而非单纯的“以上率下”,是类似于治水的“疏导”而非外在强力的“堵导”,是自身含于其中的“引导”而非立于其侧的“督导”。
儒家的很多观念术语,既有内修的成分,也有外王的建功立业的内涵。修身齐家包含着治国的内涵,治国又以修身齐家为基础。孔子数语之中,此“道”推展开来,涉及军事、政治、经济、文教等方方面面,暗含理念、制度、操作等不同层面;但操作伊始,却在于一个“敬”字。《周易·坤》曰:“君子敬以直内,义以方外。”敬,本为立身之道,这里为何用在对事上?“敬”字,左半边是“茍(jì)”,《说文解字》解“茍”字为“自我告诫、自我反省”之义;右半边“攵”由“攴(pū)”字演化而来,古同“扑”,有用戒尺或棍、鞭敲打的意思。由“心敬”“自敬”,发展至对人对事的慎重和礼仪。后来,宋明时期的儒学家认为,“敬”彻上彻下,可以打通形上形下;彻内彻外,能够兼具内修与外业。所以,这个“敬”字连通了个人修养与社会事业。深入的“内敬”之修,自然能够延伸至国政之事。如无“内敬”之修,在对待国民之大事上,那样的“外敬”只能是修饰和假装出来的。更有甚者,会对涉及私利私名之事非常“勤勉”,而对于国于民皆有大利之事,则得过且过,马虎松懈。
据《左传》宣公二年载,佐政大夫赵盾(约前655—前601)多次劝谏国君晋灵公姬夷皋,晋灵公感到非常厌烦,就派武艺高强的鉏麑(chú ní)去暗杀赵盾。一天黎明前,鉏麑潜入赵家,摸到赵盾的住房,发现门已经大开了。原来,趙盾已盛服准备上朝,因为时间还早,就静坐养神,可能头脑里还在思谋着如何去劝国君。这种勤勉和正直感动了鉏麑,他为难地在门外叹而言曰“不忘恭敬,民之主也。贼民之主,不忠;弃君之命,不信。有一于此,不如死也”,便一头撞死在门口的槐树下。其实,鉏麑是陷入了两难的境地:赵盾时刻不忘恭敬国君(指按时上朝理政),真是百姓的靠山啊!杀害百姓的靠山,于国于君皆不忠。而背弃国君的命令(虽然这个命令是不对的,但在当时却必须执行),又是失信。不忠不信中有一样,还不如自己去死!
赵盾勤敬国事,竟然感动了刺客!
(作者为国防大学国家安全学院教授,中国实学研究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