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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陕西 西安 710064)
【摘要】:关于艺术的本质问题,美学家、艺术家都有许多不同的见解,例如柏拉图的“理念说”,亚里士多德的“摹仿说”等。康德的艺术思想从根本上来说属于唯心主义范畴,但十分具有独特性。本文主要根据沃特伯格的《什么是艺术》中有关康德的《艺术即可传递的快感》一章,总结康德对艺术的定义,浅析其艺术论中的天才论与自然观。
【关键词】:康德;艺术;天才论;自然
一、艺术与自然、科学的区别
首先,在文章伊始,康德就指出艺术与自然的区别,并对艺术作了定义。他认为:“只有自由创作出的作品,即按照意愿在理性的基础上创作出的作品,才能被称为艺术。”这就指出了艺术与自然的根本区别在于艺术是人在理性思维的基础上,根据主体的意志所进行的创造。就好像蜜蜂的蜂巢虽然十分精美,但它并不能称之为艺术,因为蜜蜂筑巢是出于一种本能的行为,而非在有目的的、理性的行为。因为艺术是由人创造出的作品,这就将它与自然从根本上区分开来,人的劳动赋予艺术以自由行、目的性和创造性,“一个产品作为艺术只应被归于艺术的创造者”,所以在康德看来,自然是无法创造艺术的,它所创造出的令人感到美的事物并不能称为艺术,只有人的参与才会有艺术的诞生。
其次,康德将艺术与科学也进行了区分。他认为艺术是一种实践能力,是一种技术;而科学是一种理论能力,属于理论。艺术是离不开技巧的,而科学则是知识的升华,知识容易被人掌握,通过不断地学习,人们可能会达到科学的高度。但是技巧需要天赋和创造力,为掌握技巧就不能成为艺术。康德认为,艺术家创造艺术时是一种情感的释放和表达,对于艺术作品最终会成为什么他是不清楚的,艺术的创作是一种无功利的、自由的创造。而科学则不同,科学家们在做实验时,经过精心地演算推断,是可以对实验的预期结果做出较为准确的判断。所以科学家的创造不能被称为艺术,只有那些虽然不具备实际操作能力但拥有最完备知识的人创作的东西才属于艺术的范畴,也就是说艺术的创作者必须有丰富的知识储备,但在实际操作中可以不按照规律,这样就为他提供了更为广阔的思维空间和创作空间,这样创作的艺术作品才具有独创性,才能更好地体现创作者的思想。科学与艺术的根本区别在于,科学是通过逻辑的方法去揭示真理的,而艺术则是通过形象塑造去反映生活,因此艺术的根本特征在于他的形象性。而康德通过艺术所具有的技巧性去论述艺术的特殊性,用知识性去论证科学,以对二者加以区分,虽然论据充分,也让人信服,但沒有看到艺术的其他属性,未免有些狭隘。
二、康德艺术论中的天才思想
何为天才?自柏拉图以来,天才一种被看作是“神的气息”,是一种神秘的、非理性的存在。而康德将灵感与理性、自由与规律像统一,认为:“天才是赋予艺术以规律的天赋才能”,“美好的艺术是天才的艺术”。天才是天赋的能力,并且为艺术创造一定的规律。他将天才的特点归结为四点:
独创性。“天才是一種天生的才能,它所创作的东西无明确的规律可循。”在康德看来,天才的才能是天赋的,天才的成就并非普通人通过后天努力能达到,天才的能力也无法根据某些规则学习获得。如普通人可以通过学习了解并运用爱因斯坦的理论,但对于某诗人的作品,即使他非常了解,也不一定能掌握作诗技巧,因为作品中包含了无法习得的天才成分,这种天才成分是独创性的,这也是艺术作品与其它科学的重要区别。
典范性。“因为一些荒诞不经的东西也可能具有独创性,所以天才的作品必须同时又是他人的楷模。”有些独创性的东西是毫无意义的,所以艺术的独创性必须与之加以区别,而典型性是艺术所独有的,使艺术的独创性具有意义。天才的艺术虽然不是通过模仿得来的,但它们必须发挥作为其他人判断准则的作为,为艺术的传递提供一条可循的规则,否则艺术传递就会中断。具有独特性却没有任何借鉴意义的艺术作品是不能流传的,也是没有太大价值的,所有艺术的典范性显得十分重要。
自然性。天才是一种天赋才能,他无法用科学论证艺术作品是如何构思和创造的。“一个靠天赋创作出作品的艺术家并不知道创作观念是如何进入他的大脑的”,天才艺术家无法随心所欲的产生独创性的艺术观念,这需要突如其来的灵感推动,所有他们无法将这种能力总结为教条传授给他人。
艺术性。康德认为:“自然制定出规律,然后通过天才传达给艺术,而不是传达给科学……”
以上关于天才的四个特点,私以为最重要的是不可模仿的独创性以及具有普遍意义的典范性。为了强调天才的独创性,康德将独创与摹仿作了比较区分。独创性是天才与生俱来的一种能力,使他对事物有着敏锐的观察力和丰富的创造力,而摹仿是将艺术作品毫无创造性的抄袭,或者在创作时毫无原则的向天才的思维趋同。正如康德所言,如果将天才作品的一切都照搬下来,甚至包括那些不得已的丑陋之笔,这样的模仿无异于猴子学样,是不可取的。因为只有对天才而言,保留这些丑陋之笔是可行的,因为这是原创的、独特的,但绝对是不可模仿的。在康德看来“天才的作品是典范,但不是模仿的典范,而是另一位天才学习的典范”,天才的典范性为另一位天才的学习提供规律,激发了学习者的独创性,使他摆脱规则的束缚,从而将自由注入他的艺术。天才归纳总结出一套规则以供其他天才学习,以让自己的艺术特点传递下去,从这个意义上讲美好的艺术对于另一些天才来说就是一直模仿。
三、艺术论中的自然观
康德认为美好的艺术必须被看作是艺术而非自然,但是它的最终形式必须显得不受任何人为规则的约束,就好像它纯粹是自然的产物。在前文中,康德将自然与艺术进行区分,严格它们之间的界限,现在他有要求艺术必须要具有自然的外表,这样才显得美好,这看似矛盾,其实不然。康德是推崇自然的,但他认为艺术的创造必须有人的能动性,必须有自由自觉的意识,这样艺术创作才会有价值。康德通过将艺术与自然相比较,得出了具有辨证意义的著名结论:美的艺术必须既不是自然,同时又像自然。“在美的艺术的成品上,人们必须意识到它是艺术,而不是自然。但它在形式上的和目的性,仍然必须显得它是不受一切人为造作的强制所束缚,因而它好像只是一个自然的产物。”艺术要趋向于自然,将艺术家的目的性包裹在自然的形式之中,消减其中的人工痕迹,使其犹如天成。
在天才论中,康德也提出了有关自然的看法,康德指出:“天才是赋予艺术以规律的天赋才能。既然这种才能作为艺术家的一种天生的创造力,本身就属于自然。”天才是天生的心灵禀赋,通过它,自然给艺术制定法规。天才是一种天生的灵性,具有独特的思维与创造力,不是后天培养出来的。在创作过程中,天才并不知道这些独特的思想是如何形成的,这些灵感不受自己控制,处于不受约束的自由状态。天才也不能将自己的独创性像科学一样总结为一套人人都可学的理论,因为天才的创造力是天生的,是随时迸发的,没有明显的规律可续。
综上所述,康德《判断力批判》中对艺术的本质问题作出了探讨,分析了艺术与自然、科学以及手工艺的关系,并提出了影响深远的天才论。关于康德的天才论,确实有许多真理性的东西,但是他将天才神秘化了,认为天赋不仅与生俱来而且普通人不能通过学习获得艺术创造能力,这种观点有失偏颇,陷入唯心主义的范畴。康德将自然观与艺术以及天才放在一起论述,认为美好的艺术并非自然但必须具有自然的外衣,天才是自然创造的,本身就属于自然,天才是天赋才能,关于这康德这一观点无可厚非。
参考文献:
沃特伯格编著,《什么是艺术》[M],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11年
【摘要】:关于艺术的本质问题,美学家、艺术家都有许多不同的见解,例如柏拉图的“理念说”,亚里士多德的“摹仿说”等。康德的艺术思想从根本上来说属于唯心主义范畴,但十分具有独特性。本文主要根据沃特伯格的《什么是艺术》中有关康德的《艺术即可传递的快感》一章,总结康德对艺术的定义,浅析其艺术论中的天才论与自然观。
【关键词】:康德;艺术;天才论;自然
一、艺术与自然、科学的区别
首先,在文章伊始,康德就指出艺术与自然的区别,并对艺术作了定义。他认为:“只有自由创作出的作品,即按照意愿在理性的基础上创作出的作品,才能被称为艺术。”这就指出了艺术与自然的根本区别在于艺术是人在理性思维的基础上,根据主体的意志所进行的创造。就好像蜜蜂的蜂巢虽然十分精美,但它并不能称之为艺术,因为蜜蜂筑巢是出于一种本能的行为,而非在有目的的、理性的行为。因为艺术是由人创造出的作品,这就将它与自然从根本上区分开来,人的劳动赋予艺术以自由行、目的性和创造性,“一个产品作为艺术只应被归于艺术的创造者”,所以在康德看来,自然是无法创造艺术的,它所创造出的令人感到美的事物并不能称为艺术,只有人的参与才会有艺术的诞生。
其次,康德将艺术与科学也进行了区分。他认为艺术是一种实践能力,是一种技术;而科学是一种理论能力,属于理论。艺术是离不开技巧的,而科学则是知识的升华,知识容易被人掌握,通过不断地学习,人们可能会达到科学的高度。但是技巧需要天赋和创造力,为掌握技巧就不能成为艺术。康德认为,艺术家创造艺术时是一种情感的释放和表达,对于艺术作品最终会成为什么他是不清楚的,艺术的创作是一种无功利的、自由的创造。而科学则不同,科学家们在做实验时,经过精心地演算推断,是可以对实验的预期结果做出较为准确的判断。所以科学家的创造不能被称为艺术,只有那些虽然不具备实际操作能力但拥有最完备知识的人创作的东西才属于艺术的范畴,也就是说艺术的创作者必须有丰富的知识储备,但在实际操作中可以不按照规律,这样就为他提供了更为广阔的思维空间和创作空间,这样创作的艺术作品才具有独创性,才能更好地体现创作者的思想。科学与艺术的根本区别在于,科学是通过逻辑的方法去揭示真理的,而艺术则是通过形象塑造去反映生活,因此艺术的根本特征在于他的形象性。而康德通过艺术所具有的技巧性去论述艺术的特殊性,用知识性去论证科学,以对二者加以区分,虽然论据充分,也让人信服,但沒有看到艺术的其他属性,未免有些狭隘。
二、康德艺术论中的天才思想
何为天才?自柏拉图以来,天才一种被看作是“神的气息”,是一种神秘的、非理性的存在。而康德将灵感与理性、自由与规律像统一,认为:“天才是赋予艺术以规律的天赋才能”,“美好的艺术是天才的艺术”。天才是天赋的能力,并且为艺术创造一定的规律。他将天才的特点归结为四点:
独创性。“天才是一種天生的才能,它所创作的东西无明确的规律可循。”在康德看来,天才的才能是天赋的,天才的成就并非普通人通过后天努力能达到,天才的能力也无法根据某些规则学习获得。如普通人可以通过学习了解并运用爱因斯坦的理论,但对于某诗人的作品,即使他非常了解,也不一定能掌握作诗技巧,因为作品中包含了无法习得的天才成分,这种天才成分是独创性的,这也是艺术作品与其它科学的重要区别。
典范性。“因为一些荒诞不经的东西也可能具有独创性,所以天才的作品必须同时又是他人的楷模。”有些独创性的东西是毫无意义的,所以艺术的独创性必须与之加以区别,而典型性是艺术所独有的,使艺术的独创性具有意义。天才的艺术虽然不是通过模仿得来的,但它们必须发挥作为其他人判断准则的作为,为艺术的传递提供一条可循的规则,否则艺术传递就会中断。具有独特性却没有任何借鉴意义的艺术作品是不能流传的,也是没有太大价值的,所有艺术的典范性显得十分重要。
自然性。天才是一种天赋才能,他无法用科学论证艺术作品是如何构思和创造的。“一个靠天赋创作出作品的艺术家并不知道创作观念是如何进入他的大脑的”,天才艺术家无法随心所欲的产生独创性的艺术观念,这需要突如其来的灵感推动,所有他们无法将这种能力总结为教条传授给他人。
艺术性。康德认为:“自然制定出规律,然后通过天才传达给艺术,而不是传达给科学……”
以上关于天才的四个特点,私以为最重要的是不可模仿的独创性以及具有普遍意义的典范性。为了强调天才的独创性,康德将独创与摹仿作了比较区分。独创性是天才与生俱来的一种能力,使他对事物有着敏锐的观察力和丰富的创造力,而摹仿是将艺术作品毫无创造性的抄袭,或者在创作时毫无原则的向天才的思维趋同。正如康德所言,如果将天才作品的一切都照搬下来,甚至包括那些不得已的丑陋之笔,这样的模仿无异于猴子学样,是不可取的。因为只有对天才而言,保留这些丑陋之笔是可行的,因为这是原创的、独特的,但绝对是不可模仿的。在康德看来“天才的作品是典范,但不是模仿的典范,而是另一位天才学习的典范”,天才的典范性为另一位天才的学习提供规律,激发了学习者的独创性,使他摆脱规则的束缚,从而将自由注入他的艺术。天才归纳总结出一套规则以供其他天才学习,以让自己的艺术特点传递下去,从这个意义上讲美好的艺术对于另一些天才来说就是一直模仿。
三、艺术论中的自然观
康德认为美好的艺术必须被看作是艺术而非自然,但是它的最终形式必须显得不受任何人为规则的约束,就好像它纯粹是自然的产物。在前文中,康德将自然与艺术进行区分,严格它们之间的界限,现在他有要求艺术必须要具有自然的外表,这样才显得美好,这看似矛盾,其实不然。康德是推崇自然的,但他认为艺术的创造必须有人的能动性,必须有自由自觉的意识,这样艺术创作才会有价值。康德通过将艺术与自然相比较,得出了具有辨证意义的著名结论:美的艺术必须既不是自然,同时又像自然。“在美的艺术的成品上,人们必须意识到它是艺术,而不是自然。但它在形式上的和目的性,仍然必须显得它是不受一切人为造作的强制所束缚,因而它好像只是一个自然的产物。”艺术要趋向于自然,将艺术家的目的性包裹在自然的形式之中,消减其中的人工痕迹,使其犹如天成。
在天才论中,康德也提出了有关自然的看法,康德指出:“天才是赋予艺术以规律的天赋才能。既然这种才能作为艺术家的一种天生的创造力,本身就属于自然。”天才是天生的心灵禀赋,通过它,自然给艺术制定法规。天才是一种天生的灵性,具有独特的思维与创造力,不是后天培养出来的。在创作过程中,天才并不知道这些独特的思想是如何形成的,这些灵感不受自己控制,处于不受约束的自由状态。天才也不能将自己的独创性像科学一样总结为一套人人都可学的理论,因为天才的创造力是天生的,是随时迸发的,没有明显的规律可续。
综上所述,康德《判断力批判》中对艺术的本质问题作出了探讨,分析了艺术与自然、科学以及手工艺的关系,并提出了影响深远的天才论。关于康德的天才论,确实有许多真理性的东西,但是他将天才神秘化了,认为天赋不仅与生俱来而且普通人不能通过学习获得艺术创造能力,这种观点有失偏颇,陷入唯心主义的范畴。康德将自然观与艺术以及天才放在一起论述,认为美好的艺术并非自然但必须具有自然的外衣,天才是自然创造的,本身就属于自然,天才是天赋才能,关于这康德这一观点无可厚非。
参考文献:
沃特伯格编著,《什么是艺术》[M],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