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8个死刑,为穆兄会陪斩

来源 :环球人物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X_DotNET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3月24日,埃及明亚省刑事法院判处528名穆斯林兄弟会(简称穆兄会)成员及其支持者死刑,他们被控在去年夏天的暴力示威中杀害警察局一名副局长并企图杀死另外两名警察、攻击公共设施、抢夺武器、破坏公共秩序等。
  被判死刑的这528人,只是此次遭起诉的1200多名穆兄会成员及其支持者中的一部分,还有683名穆兄会成员及其支持者仍在审理进程中,其中包括穆兄会一号人物、最高决策机构指导局主席穆罕默德·巴迪亚(下文称巴迪亚)。这部分人预计将在4月中下旬宣判。不论还有多少人被判死刑,此次审判都称得上是埃及历史上死刑人数最多的一起案件,可谓一次“空前大审判”。
   “没有交锋”的审判
  据环球人物杂志记者了解,埃及是全世界尚未废除死刑的40个国家之一,从2010年至2012年,埃及共判处342人死刑。那些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罪名主要是从事暴力活动。
  今年一次判处几百人死刑,这样的“空前大审判”自然也引起了埃及国内外的广泛关注和巨大争议。
  穆兄会新闻发言人阿卜杜拉·哈达德日前表示,此次判决表明“埃及现在已经是一个独裁政权”。3月25日,联合国秘书长副发言人哈克表示,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对埃及500多人被判处死刑表示震惊,认为这违反了国际人权法。美国国务院副发言人玛丽·哈夫对此发表评论称“这一判决缺乏逻辑”。欧盟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级代表凯瑟琳·阿什顿呼吁埃及当局给予被告“接受公平和及时审判的权利”。
  有国际媒体认为,从3月22日开审到24日做出判决,仅仅用了两天时间。在如此短暂的时间内判处500余人死刑,这是引起争议的原因之一。
  一位参与为被告辩护的律师抱怨说,两天内就做出了判决,这让他们“根本没有机会进行辩护”。一名被告的亲属表示:“这场审判仅仅是走个过场,法官没有听取任何律师或者目击者的证词,甚至被告都没有出现在法庭上。”
  据悉,法庭在审理此案期间,就曾遭到辩护律师们的抗议。律师团要求更换法官和陪审团,希望由“没有偏见”的法官主持此次庭审,但他们的要求遭到法院的拒绝。
  有被告家属指出,在审判过程中,公诉人与辩护律师及被告之间几乎没有任何交锋。但埃及司法部新闻办公室主任阿什里强调,此次审判完全符合埃及法律。他表示,“埃及坚持分权与司法独立原则,在这一案件中行政机关并未进行干涉,完全符合法律程序”。他还说,这只是初审而并非最终判决,被告有权对此判决进行申诉。
  面对各方的质疑,埃及外交部近日表示:“埃及司法完全独立,并不受到行政部门的任何干预,此次判决是由法庭深思熟虑后独立做出的判决。”
  穆兄会最高领导人缺席审判
  在这次1200余名受审者中,穆兄会领导人巴迪亚自然最受瞩目。此前,他一直被相关媒体称为“穆尔西背后的人”,意指其可以“操控”埃及前总统穆尔西,有人甚至大胆猜测,他或许曾经是埃及国家大事的真正决策者。
  1943年,巴迪亚出生于埃及工业城市马哈拉。他22岁大学毕业,获得兽医学学位。同年,巴迪亚因参与穆兄会的活动而第一次被捕,并被埃及军事法庭判处15年监禁。1974年,埃及政治强人萨达特当选总统,巴迪亚与其他穆兄会成员一起被假释出狱。随后,他继续自己的兽医学研究,并在埃及多所高校任教。
  其间,巴迪亚先后在马哈拉、贝尼苏韦夫等城市的穆兄会分支机构参与活动。1993年,在积累了20年基层经验之后,巴迪亚进入了穆兄会的核心权力机构——指导局。2010年,巴迪亚当选穆兄会指导局主席,成为埃及穆兄会85年历史中的第八位领导者。有人这样评价巴迪亚:“他走的是一条典型的穆兄会高级领导人成长之路:大学时被招募,坐过多年监狱,在地方历练数年,然后进入核心权力层。”
  2013年7月,穆尔西被解除总统职务后,穆兄会及其支持者不断发起抗议示威活动,并造成多次流血事件。作为穆兄会头号人物的巴迪亚,自然成为埃及当局的“眼中钉”。当年7月10日,埃及检方对巴迪亚发出逮捕令,指控其涉嫌煽动谋杀反穆尔西的示威者、扰乱公共秩序。
  此后,巴迪亚多次号召穆兄会支持者用“鲜血捍卫穆尔西总统的合法性”。8月16日,巴迪亚38岁的儿子阿玛尔在开罗拉美西斯广场附近的冲突中中弹身亡。8月20日,埃及当局宣布,巴迪亚被警方逮捕。
  但在今年3月25日的庭审中,巴迪亚并没有出现在法庭现场,埃及官方给出的原因是“出于安全考虑”。
  死刑或为敲山震虎
  今年3月30日,即528个穆兄会成员及其支持者被判处死刑后的第六天,埃及总统选举工作正式拉开了帷幕。
  埃及政治分析人士塔里克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穆兄会在去年12月被埃及政府定性为“恐怖组织”并遭取缔,此次审判又恰在埃及大选开始前,这表明埃及政府希望通过这次审判发出一个强烈信号,即“任何企图破坏埃及稳定的行为和个人都将受到严惩”,以此来保障总统大选的顺利进行。
  开罗美国大学政治社会学教授赛义德·萨迪克认为,这一判决的“威力”在于震慑穆兄会势力,而非法律效力。当局试图用这种方式让穆兄会彻底打消与政府或军方对抗的念头。穆兄会的领导成员之一,同时也是此次辩护律师团成员的默罕默德·图森也表示,“被告中只有22名穆兄会成员”,“判决的结果只是为了恐吓穆兄会”。
  528名“死刑犯”已被告知,此次判决为初审判决,明亚省刑事法院允许他们就此判决进行上诉。同时,根据埃及法律规定,死刑被告人的卷宗及宣判书将会转交到埃及大穆夫提办公室,由穆夫提进行核准,最终决定批准或拒绝。“穆夫提”是伊斯兰教教职的一种称谓,即教法说明官,主要负责咨询与告诫,在法官审理案件时,遇到各种重大问题都需要向穆夫提通报案情,征询意见,虽然穆夫提所提意见并无强制性,但将作为最终判决的依据。
  有观察人士分析指出,考虑到这些法律程序以及来自埃及国内、国际社会的压力与质疑,法院很可能对此案进行重审并修改判决,最终裁决或许与此次初审结果相去甚远。此次大审判敲山震虎的意味可能大于判决本身。
  另一方面,埃及当局如果处理不好这场“空前大审判”,极有可能引发穆兄会成员及其支持者新一波抗议浪潮,使埃及的动荡局势雪上加霜,不仅无法弥合分歧反而使社会和解进程停滞,甚至倒退。
其他文献
阿道尔诺是“西方马克思主义”中具有深远影响的法兰克福学派的核心成员之一。他以自己渊博的学识和极深广的研究,揭示或深化了马克思主义所面临的一系列新的课题。他一生都在毫不妥协地批判晚期资本主义,最后在他的论敌的羞辱中悲剧性地死去。阿道尔诺马克思主义式的社会批判虽然带有浓厚的悲观主义情调,同时也不同程度地染上了资产阶级现代思潮的色彩,但是,对于一位具有开放精神的清醒的马克思主义者来说,他的思想成就是有启
9月21日,第七十六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拉开帷幕。美国总统拜登第一次走上这个讲台,发表了长达33分钟的讲话。  身为美国总统的拜登在这样重要的场合出来讲话,大家听得还是很认真的,其中一句话给人们留下了深刻印象,那就是美国“不寻求新冷战”。  拜登讲此话的上下文语境是:“美国将竞争,将强有力地竞争,并以我们的价值观和实力发挥领导作用。我们将支持我们的盟友和朋友,反对强国主导弱国的企图,无论其通过武
“根叔”又上头条了。3月31日,中组部宣布任免决定,被昵称为“根叔”的李培根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华中科技大学校长。在离任演讲中,“根叔”列举了担任校长9年来的19个“遗憾”。令人瞩目的是,只有4个是关于学科建设的,其他“遗憾”都关系到教育体制:教师与学生的距离没有明显缩短,大多数学生没有脱离“教育生产线”的培养模式,没能培养学生对过去和未来的责任,没能维护好大学的独立精神和自由表达,甚至向资金低头
《中国古代文论类编》可以看作古代文论的一个大工程。从体例看,编者把中国古代文论分为创作论、文源论、因革论、鉴赏论、作家论等六编。其中创作论占了一半以上的篇幅,这既符合中国古代文论的实际情况,也符合重视文艺内部规律研究的时代潮流。这六编构成了古代文论的基本框架。我以为这种类编的形式至少有两大好处:一是可以一目了然地把握古代文论的整体格局;二是便于专题研究。特别是古代文论中有民族特色的一些范畴,像意境
“梳妆打扮”
期刊
“标点古文,确是一件小小的难事,往往无从下笔;有许多处,我常疑心即使请作者自己来标点,怕也不免于迟疑。”——这是鲁迅的话。也许是为了加以印证吧,闲来翻书,每遇“迟疑”,便信手写下,也就集得若干,算是另一种“收藏”:  《文献通考·经籍考》(华东师大出版社)卷七十三“乐府雅词”目下:“欧公一代儒宗,风流自命,词章窈眇,世所矜式,当时小人,或作艳曲,缪为公词,今删除小凡三十有四,家虽女流亦不废。”(点
梁漱溟先生销声匿迹几十年之后,忽又腾达播扬,名溢神州之外。现在,梁先生的旧著新撰又得源源印行,给我们提供了一个重行结识他的极好机缘,其中《忆往谈旧录》一书,说故事,讲历史,在我那样的读者看来,自然比另外许多哲学思想专著为易于接受,也更饶兴味。据《编辑说明》交代,此书“记述了他在辛亥革命、五四运动、北伐前后、抗日战争、国共和谈等时期的学术、民主活动以及对一些重要事件、亲朋故旧的回忆、迫念”。——标举
作为中国新文化运动中一位“开风气先”的人物,胡适曾热心倡导传记文学。他曾四处摇旗呐喊,动员他的朋友写自传,也曾身体力行,多次演讲,为传记做序,发表批评意见,甚至亲手撰写了《吴敬梓传》、《丁文江的传记》等。当然,尤可令人注目的还是黄山书社集成,的这本《胡适自传》,内中一篇《四十自述》,是适之先生当年下决心做为传记文学留传于世的。可惜这位“善做半部书”的教授又一次犯了老毛病,名为《四十自述》的文章恰好
关于文学史观念的更新与文学史的重构,已经讨论了好一阵子,是是非非,颇有些眼花缭乱。理论上的探讨对于文学史的研究当然有无可置疑的指导意义。但这指导的意义,前提应是具备可操作性。若是飘渺恍惚,镜花水月,脱有形似,握手已违,则谈得再热闹,大抵也没有实际意义,助兴而已。近日读到一篇文字艰深的这方面的文章,就有这种感觉。这篇文章说史料作为历史遗留的痕迹,本身就是主观介入的结果,带有不同程度的主观性、片面性,
“雨僧先生是一个奇特的人,身上也有不少的矛盾。他古貌古心,同其他教授不一样,所以奇特。他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同其他教授不一样,所以奇特。别人写白话文,写新诗;他偏写古文,写旧诗,所以奇特。他反对白话文,但又十分推崇用白话写成的《红楼梦》,所以矛盾,他看似严肃、古板,但又颇有一些恋爱的浪漫史,所以矛盾。他能同青年学生来往,但又凛然、俨然,所以矛盾。”季羡林先生的序言大致概括了这本书的内容——出自吴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