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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美国性感女星潘蜜拉安德森为了增加情趣,把自己和男友做爱的过程拍摄下来,没想到录像带给女管家偷偷拿出去兜售。显然,这是触法行为,立刻受到司法机关的追究。
——前不久,香港电影导演麦子善要将台湾璩美凤性爱光盘事件搬上银幕,电影定名《偷窥无罪》,引起社会轰动。
——席卷西班牙、德国、荷兰、英国等地的《老大哥》是一个典型的偷窥主题节目。这档节目规定:10个青年男女在同一所房子里共同生活9个星期,20多台摄像机全天候24小时直播他们的活动。除了上厕所,观众什么都看得见。能坚持到最后的,被观众评为优秀,还可获得巨奖。
上述偷窥现象引人关注。在现实生活中,或许你是一个不小心的偷窥者,或许是一个不小心的被偷窥者。无论当事者还是旁观者,终究有不同的复杂心态。那么该如何看待偷窥现象呢?先浏览一下几位读者的不同想法,再来聆听专家的分析。
偷窥,人的一种劣根性
梦沙:女,25岁,河南人,研究生
面对偷窥,我只能说它是人的劣根性,是人的一种阴暗心理。偷窥的“偷”字本身就说明了此种行为的不道德性。即便它是人的一种天性,也不能成为合理存在的理由,否则各种犯罪行为如偷盗、强奸不就可以不受法律制裁了吗?因为犯罪也是人潜在的一种天性呀。
在我们周围偷窥之事时有发生。校园里有变态狂偷窥女生厕所的事件,大家是一致谴责的。但也有集体偷窥的。比如,学校的女生宿舍楼和男生宿舍楼近距离并排矗立,一到夏天晚上,从男生楼就可以清清楚楚地看遍女生宿舍里的春光。对这种事,因为人人都有机会做个偷窥者,大家就态度暧昧起来。
对前一种偷窥女生厕所的比较严重的事,分明是偷窥者心理不健康,或是青春期的好奇与淫邪心理在作怪。我记得上中学时,家属院里男女厕所之间的墙上破了一个洞,通常那个洞是用纸塞着的。有一天我进去的时候,发现隔壁有个手在把那个洞捅开,然后是一双慌张、贪婪的眼睛往里面搜索。我羞恨交加,情急之下心一横,就悄悄地走出来,等在男厕所门边。过了不大会儿,就见邻居家的一个男孩从里面走出来。他万没想到我会等在外面,脸色大变,仓皇逃走了,我也惊出了一身冷汗。如果里面出来的不是我认识的人,我想惊惶逃走的就该是我了。
偷窥是一种伤害
菊开那夜:女,24岁,苏州人,文案策划
其实知晓别人的隐私并不能使自己获益,之所以跃跃欲试乐此不疲,全因偷窥所带来的短暂快感。完成偷窥后,内心的失落懊悔自责翻涌而上。
偷窥是一种伤害。仅靠人性自觉,没有办法杜绝偷窥。给我一个机会去偷窥别人,我也会生出不可名状的愉悦。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我去窥视别人,焉知自己不被人窥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想,偷窥最后还是应该交给法律去解决,只有明文规定偷窥有罪,人性的阴暗面才会得到遏制。
偷窥者在窃取别人秘密时,会有丝微惶恐,但很快那种罪恶的快乐会盛大起来。偷窥过程中有一种小人得志的心态,明知是错,仍不能割舍。璩美凤的光碟卖得如此火,正是吻合了潜伏的偷窥欲。被偷窥者一旦发觉真相,都会瞬间空白,陷入一种末日的感觉。璩美凤能够从崩溃边缘重新站起来需要很大的勇气和很强的生命力。这种重压不是每个人都有的,铁凝的小说《对面》也是讲偷窥的故事,女主人公得知被偷窥后,失了控,猝死身亡。
可谁没有私生活,谁没有秘密,每一个人都有不为人知的秘密。当我们失去拥有秘密的自由,生活就失去了完整。
见不得人的偷窥者
涟漪:女,25岁,浙江人,秘书
偷窥行为,毕竟是见不得人的。
某日,一主妇想该重新布置一下房间了。结果,她在墙上的不起眼处发现了一只小型摄像机,镜头正对准他们的床。他们便一纸状书告上了隔邻的那对小夫妻,索额甚大。理由是这种行为给他们日后的性生活落下了严重的阴影。丈夫说每次想到隔壁另一双眼在赤裸裸地窥视着他们的坐卧起居,他便什么也干不成了。他们犯有窥私癖的邻居辩解只是好奇好玩,并无恶意。面对法庭来的传票,只好逃之夭夭了。
还有一桩更悲惨的偷窥者的厄运,丈夫夏天俯在阳台上看邻女洗澡,角度很刁(大半个身子都露在阳台外面了,看得如痴如醉,自己并不觉得吧)。他的妻子从外面进来,见此情状,也没搞清他在干什么,唤了他一声,叫他小心。他惊了一吓,搞不清云里雾里的坠了楼。这样悲哀地死了,还成了一个供人茶余饭后嚼舌根的笑话,真是要不得。
偷窥是件没办法的事
3721:男,30岁,青岛人,私营企业老板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隐私,谁也不愿意让满世界人都知道。但可怕的是,当今科技如此发达,偷窥技术无所不能。高端针孔摄像机的镜头直径只有2毫米,而且还是无线接收。你防得了吗?你说关了灯不就没事了?不是,人家那摄像机是装了红外线的。北京那车展还没结束呢,车展模特的透视照片在网上都贴出来了。
网上盛传索尼公司推出了一款能透视的数码相机F707,我一画漫画的哥儿们咬咬牙花七千九买了台。他整天拿着相机对着我们比划来比划去,吓得我们全都用手捂住了关键部位,齐声高喊抓流氓。
要我说,偷窥是件没办法的事,谁让人本能的潜意识里就有这偷窥的欲望呢?
谁能遮住偷窥的眼
红澍:女,24岁,安徽人,自由撰稿
台湾璩美凤的光碟风波那阵子,占搜索引擎首位的,就是璩美凤三个字。香港有位自以为聪明的导演麦子善决定将它搬上银幕,其实他错了。他不知道这样拍出来就已经成了最普通的三级片,给观众的只能是视觉冲击而不是满足偷窥欲。
其实偷窥并不仅仅只是这种,我们的生活中常常会发生着这样那样的偷窥事件。比如一个男人在房间里向外远眺的时候,突然发现可以通过百叶窗的斜面看到对面的楼下洗澡的女人,他并没有因为道德闭上了眼睛,这当然属于偷窥。又比如一个女学生最近行为有些古怪,所以她的日记就被好奇的母亲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打开了,里面可能记载着她的秘密,比如初吻,比如心跳,比如对父母的看法,其实这也属于偷窥。独独不同的是,一个偷窥的是身体,另一个偷窥的是心理。他们可能会在事后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羞愧,可是谁又能保证下一次他就能拒绝偷窥呢?我们不禁发问,偷窥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行为呢?它属于正常的心理范畴吗?我觉得偷窥属于人的正常心理,跟好奇心密不可分,人们总有探听别人隐私的好奇心。
你最想偷窥到什么?
许多人有偷窥的小毛病,如果你有机会偷窥一下,你最想看那种画面?
A、小偷正在偷邻居东西或是凶杀镜头
B、男女正在做爱
C、夫妻正在吵架或是在打小孩
D、别人洗澡或更衣
选A:说明你是个有自卫心理的人,常常注意身边的环境变化,即使是平淡无奇,也应当经常提高警觉,虽然你的隔壁邻居是如此平凡,但是在你没有完全了解他们之前,不会停止观察他们,你是过于小心谨慎型的人物。
选B:说明你有强烈的性需要,也许是欠缺机会,或欠缺表达能力,使你的性需要变得如此强烈。你需要有更多的性经验和性知识,才能满足对性的好奇心。也许你的性观念受道德约束,使你无法施展追求攻势;也许你年轻血气盛,或生理健康状况特别好,有较强的性需要。
选C:说明你周遭的环境及人们,的确有很多令你不满之处,长久以来你无法抗议或改善你所处的环境中的人与事物,在内心深处已经有一些暴力与愤怒倾向,因此看到吵架及打孩子镜头,会令你感到兴奋;这些镜头让你相信别人比你更倒霉,或有勇气抗议,而发泄了你压抑的情绪。
选D:说明你的生活太平淡无奇,工作中也欠缺表现;你不是个努力工作者,喜欢享受悠闲生活,又嫌太枯燥。因此,离奇或离谱的新闻,常常引起你很大兴趣,你需要积极努力,改变你现有的枯燥生活方式。
[偷窥主题新闻连接]
◆ 中新网香港2002年4月9日消息:性爱光盘女主角璩美凤事件将搬上大银幕,该片拟定名《偷窥》,由邵氏出资、王晶协助、麦子善执导,麦家琪饰演片中主角一名台湾女议员季凤鸣。导演安排试造型,麦家琪一身白色套装戴眼镜会传媒。而应导演要求,除举止要似足璩美凤外,连外形也要一模一样,所以她现正努力减肥,并且她的头发也剪短了。
而颇受关注的此片中是否有性感演出?女主角表示影片大部分都是床上戏,而问她床上戏的对手是谁时,她透露,其中一个是吴彦祖,一个是旧男友,但不知最后敲定谁饰演,另一个偷拍性爱光盘的璩美凤的女友人角色可能由林雅诗来演绎。
◆ 2002年7月2日,位于美国曼哈顿闹市中心第579林荫大道的一幢12层的商务大楼里,一位供职于广告业务公司的女子下午5时走进该大楼七层的女盥洗室内,进入淋浴间进行淋浴。多年来,这名女子已经养成了下班后冲个澡的习惯。说来也巧,这位女子在冲澡的时候,无意间抬起头,刹那间,她吓得浑身直起鸡皮疙瘩,在头上方的一个通风口的地方,一只电视摄像头宛如一支黑洞洞的手枪,正俯视着淋浴间,将自己沐浴的一举一动都摄下了。这位女子虽说恐惧万分却还未丧失理智,她立即拨通了911报警电话。
◆ 美国有一个收视率很高的电视影集“波士顿公立高中”,最近也有一段情节是一个男生偷偷拍下英文女教师在学校浴室洗澡的录像带,结果在向录像带店老板兜售时,被老板向学校告发,抄缴的录像带交到副校长办公室后,暗恋女教师的副校长差点也忍不住想要偷看,经历了一场天人交战。
◆ 日本的马拉松女将高桥直子自从在悉尼奥运会上得到金牌之后,一直成为偷窥者追逐的对象。2001年9月,她在浴室洗澡的裸体录像带被人在市面上非法出售,她却毫不知情。
偷窥细节
文/章震宇
有人振振有辞地说,偷窥是人类的天性;有人轻描淡写地说,偷窥是人类好奇心的折射;有人深恶痛绝地说,偷窥是人类劣根性的暴露;有人危言耸听地说,偷窥是一种心理变态。人们对偷窥现象的讨论,可谓是热衷、热烈、热情,可以毫不夸张地概括为“众说纷纭”,人们对待偷窥的态度也是“莫衷一是”:有的认同,有的理解,有的中立,有的迷惑,有的拒绝,有的反感,有的恐惧……
随着“看过我的身体,请阅读我的心”成为一句促销词,随着心理学大师弗洛伊德的话被反复引用“每个人潜意识中都有偷窥他人的欲望”,随着各类媒体对偷窥新闻连篇累牍地报道,我们不禁迷惑,难道偷窥要成为一种时尚,偷窥文化要发扬光大,偷窥时代已经悄然来临,偷窥行为可以理直气壮了?
围绕着偷窥现象,我们不妨从偷窥主体、偷窥对象、偷窥内容、偷窥手段、偷窥效果来进行剖析偷窥这种现象隐含的心理内涵。
偷窥主体,即偷窥者,是主动实施偷窥行为的人。在偷窥活动中,偷窥者与被偷窥者之间实际上存在着一种不平等的关系,偷窥者是观察者,是行为的主导者,是整个局面的主宰者,处于完全的支配地位,掌握着双方关系的主动权。虽然被偷窥者可能对此一无所知,但是偷窥者的支配心理仍然可以获得巨大的满足。从这一点看,偷窥行为是支配心理的反映。在偷窥者的性别构成来分析,我们不难发现,男性大大多于女性,这与男性的优势社会地位不无关联。
偷窥对象,即被偷窥者,偷窥行为的受害者。在偷窥活动中,首当其冲的被偷窥者是公众人物,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明星。有一种论调认为,既然你是公众聚焦的焦点,你就必须部分或者全部地牺牲自己的隐私。因为公众对名人有一种崇敬和向往的心理,明星是人们追逐和模仿的对象,追星族和狗仔队是最热衷的追随者,虽然他们的目的不完全相同,但是他们都是为了满足自己或者公众的向往心理。
偷窥内容,是各种鲜为人知或者不为人知的信息,显然属于隐私的范畴,因为只有隐私才能激发人们的窥探动机。弗洛伊德说,每个人潜意识中都有偷窥的欲望。我想,这句话至少有两层含义:其一是人人都有好奇心,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人们在探索宇宙的同时也在不断探索自身,从生理到心理,从外部行为到内心世界,偷窥是一种超常规的探索行为;其二是对性的好奇人人都有,性充满诱惑,尤其对于年轻人更是如此,越是年轻的人,性对他们来说越是不可逾越的禁区,因此也越是激发起他们的逆反心理。好奇心理和逆反心理是引发偷窥行为的原动力。
偷窥手段,传统的偷窥手段是眼睛,或者还包括耳朵等其他感觉器官。随着现代科技的迅猛发展,偷窥工具不断翻新,极大地扩展了人类的偷窥视野。从高倍望远镜到针孔摄像头,从红外监视器到透视照相机,出于好奇和向往的偷窥心理逐步发生畸变,演变成搀杂猎奇心理、报复心理、支配心理的偷窥欲望。
偷窥效果,是偷窥造成的后果。偷窥的直接后果是满足偷窥者的某种心理需要,或者是好奇,或者是向往,或者是支配,或者是报复,这里多少有点“自我满足”、“偷着满足”的意思,至少大家公认偷窥是一种“见光死”的行为。当然,偷窥行为对于被偷窥者的心理伤害是不言而喻的,不过,大多数情况下被偷窥者是不知情的受害者。但是,当媒体打着满足大众兴趣的幌子介入时,偷窥的效果就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值得关注的是,由于现代科技发展对偷窥手段不断翻新,由于大众传媒对偷窥内容的推波助澜,直接造成了偷窥者从幕后走上前台,偷窥对象由公众人物扩散为一般平民,被偷窥者由不知情者成为知情者,偷窥内容由“自娱自乐”转为“广为传播”。这种现实不仅使被偷窥者的心理遭受巨大的心理伤害,而且导致是非界限模糊,社会道德沦丧,隐私权得不到保护,公众心理失衡,社会丧失最基本的安全感。
偷窥是一把双刃剑,它既可能伤害他人,也可能伤害到我们自己。在社会中生活,必须要遵守许多社会共同认同的契约,姑且不论法律如何规定,至少在人际交往中,存在这样一条约定俗成的原则:“你希望别人怎样对待你,你就怎样对待别人。”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与人”,就是用一种简单浅显的心理技巧阐释了一个真理,这个技巧叫做“同理心”,也可以叫做“设身处地”、“换位思考”,或者“感同身受”,它需要借助每个人的“移情”能力才能实现,如果我们将自己首先设想成是一个被偷窥的对象,而不是一个偷窥者,我们是否仍然能像偷窥者那样兴趣盎然?
无隐私的社会,也是无安全感的社会,如果暴露隐私大行其道,现代科技遭到滥用,大众传媒推波助澜,窥探心理无度膨胀,总有一天,我们也会成为偷窥行为的牺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