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中如何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并增强其实效性?本文从必要性、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加强三个方面进行了阐述。
【关键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 法制教育 实效性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646(2008)11(a)-0084-02
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号)(以下简称《意见》)的规定,我国高校本科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新的课程体系为四门,其中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以下简称“基础”课)是将原来的“思想道德修养”课与“法律基础”课合二为一的。作为一名讲授该门课的教师,如何在课程整合的背景下以“基础”课为主阵地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并增强其实效性,这是我们应该思考的问题。
1 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并增强其实效性的必要性
法制教育是培养大学生良好的法律品质、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增强其法制观念的有效途径并对依法治国的进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1 是减少大学生违法犯罪的需要
清华大学刘海洋硫酸伤熊事件和云南大学马加爵杀人案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实际上,近几年来大学生的犯罪现象一直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据有关统计资料表明,我国高校大学生违法犯罪人员占高校学生总人数的1.26%。2005年在北京市海淀分局刑事拘留的大学生是2000年的3.8倍,大学生犯罪人数共上升282%。综观大学生犯罪案例,不难发现大学生法律意识普遍薄弱是主要原因。上述刘海洋硫酸伤熊事件和马加爵杀人案就是很好的例证。刘、马都是高年级的学生,都学过“法律基础”课,但他们并没有真正树立起守法、护法的意识。
1.2 是大学生全面发展、提升综合素质的内在要求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2004中发16号文件)在明确提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任务之一是“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深入进行素质教育”时,将“加强民主法制教育,增强遵纪守法观念”作为大学生素质教育的一项内容。因为法制教育本身及其产生的结果对大学生的价值观、道德素质、思维方式、精神状态等各方面都有着积极而重要的影响,其有利于大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
1.3 是提高大学生法律素质的根本
法律素质主要指大学生要能正确认识民主与法制、自由与纪律、道德与法律的关系,掌握法律基础知识,具有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自觉履行公民的权利与义务,遵纪守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正当权益并与违法犯罪作斗争,即要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和护法。“依法治国”的基础和前提是加强法制建设,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族的法律意识和学法、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当大学生毕业后走上社会,法律意识的强弱对其是为社会作贡献、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或是违法犯罪、危害社会有着重要的影响。
2 目前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1 思想政治理论课整合后的现状及引发的问题
根据《意见》的规定,将原高校独立开设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两门课程整合成“基础”课一门课,学分为3学分。按许多高校1学分等于16学时折算,这门课的学时数为48左右。而按原两门课的课时数计算,则为85学时,仅“法律基础”课就有34学时。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整合之前,一般高校特别是理工科为主的高校其法制教育主要是通过“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来实现的,而课程整合后学时的大量削减相当程度上影响到了法制教育的这一阵地。其次,在“基础”课的教材内容上,“法律基础”部分内容只占总篇幅的1/3左右,使得相当一部分教师认为“法律基础”的内容实在是太少了,不好教了。最后,课程整合后,讲授“基础”课的教师至少一半以上原来仅仅是讲授“思想道德修养”课的,他们中相当一部分在“基础”课教学中很大程度上是把主要的精力和重点放在熟悉的“思想道德修养”部分,而对“法律基础”部分则是简单地提及或主要以录像教学替代课堂讲授。
2.2 把法制教育等同于法律知识教育、法学教育
虽然法制教育、法律知识教育、法学教育有共通的地方,但法制教育则是强调使学生知法、守法并学会用法、护法,培养和提高法律素质和法律意识,形成良好的守法、用法和护法习惯,自觉树立法律权威。在当前高校的法制教育中一种倾向是仅仅停留在“知法”这一层次上,而忽视了对学生进行法律情感的陶冶和法律行为习惯的培养。另一种倾向是将法制教育等同于法学教学。法学教学是一种专业性的教学,其注重的是逻辑体系的严密和内容深度的挖掘,而法制教育却并不需要这样。
2.3 法制教育的形式和内容单一,考核方式不尽合理
法制教育是一项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综合教育。当前许多高校的法制教育中,教育形式仍局限于课堂教学,偏重于法律理论知识的传授,而忽视了实践教学环节,未能给学生提供参加有关社会实践的机会。在对学生考核时主要集中于法律的一些基本概念和知识。因而学生关心的是该门课的考试成绩,并未真正地培养起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3 以“基础”课为主阵地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并增强其实效性
3.1 充分认识课程整合的必要性、合理性和科学性
高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之所以进行整合,这是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新形势。针对“思想道德修养”课与“法律基础”课整合的必要性,陈大文先生明确指出要“把握构建大学生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有机结合的新课程内容体系的目标和总体思路:一是力图改变与中学法律常识教育简单重复的局面,将大学生法制教育从法律常识的教育,提升为法律素质教育;二是力图改变‘压缩饼干’式的内容体系框架,创建以‘行为规范’为基础,以‘思想观念’为核心,以‘相关权利与义务’为重点的大学生法制教育教学内容体系;三是力图改变单纯知识教育现状,构建知识传授、观念引导、能力培养三位一体的大学生法制教育新模式。”
3.2 深刻把握教材中法制教育内容的逻辑结构,明确该部分的教学重点
目前全国高校通用的“基础”课教材是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出版的(第3版)。就法制教育的逻辑体系来看,其中的第5章和第6章以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密切联系的公共生活、职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所涉及的主要法律规范为切入点,帮助大学生认识法律与生活的密切联系,认识到法律不仅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的体现,具有国家强制力,同时也是我们生活的内在需要,激发他们学习法律的兴趣;进而在第7章从法的一般原理入手,导出社会主义法的本质,进而引导学生领会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最后在第8章通过对我国现行部门法的阐述帮助大学生从整体上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增强对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认同感和维护法律尊严的责任感。这样的逻辑体系体现了本课程法制教育的教学目的,即通过对大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帮助他们了解马克思主义法学和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原理,了解宪法和有关法律制度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正确处理成长成才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努力做到依法行使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维护法律尊严,以适应“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大学生法律素质的要求。根据这一教学目的,在有限的课时内,应把该门课的法制教育的重点放在两个方面:一是帮助大学生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二是帮助大学生解决成长成才过程中遇到的实际法律问题,着重在涉法问题上帮助大学生释疑解惑,提高其对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理性认识,增强其对“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信心,同时引导他们通过合法途径正确处理在政治权利与自由、受教育权、财产权和人身权等方面的法律难题。
3.3 切实改进教育教学的方式和方法
首先,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树立三种教学观念,一是树立“学生处于主体地位,教师起主导作用”的观念,使学生由被动接受转化为积极主动的求学;二是使教师认识到教学的根本目的是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而不是一般的传授法律知识,;三是在教学过程中将“教书”与“育人”相结合。因此,在教学中,教师应充分发挥自己的主导作用,同时也要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激发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教学方式和方法要努力贴近学生实际、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学习特点,提倡启发式、参与式教学,将系统讲授与专题教学结合起来,特别是要努力实现教材语言向教学语言的转化。其次,重视并真正落实法制教育实践教学。法制教育的实践教学本质上是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的法律的社会传递与大学生个体法律的直接体验相统一的过程。法制教育实践教学的基础目标是知识目标,即它改变了那种空洞说教、“满堂灌”的教学方法,让学生在现实生活中感受并验证所学的法律知识的正确性,加强对马克思主义法制观的理解和认同,巩固课堂上所学的法律知识。法制教育实践教学的重要目标是能力目标。在这一教学中,一是尊重学生的主体性、自主性,让学生广泛参与实践教学活动的策划、准备和组织,以锻炼学生的相关能力;二是通过参观访问或开展法律现象的调查研究,注意培养学生观察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三是组织开展各种社会公益活动或社区服务,帮助学生解决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的法律认知与法律行为不一致的问题,并使他们在法律实践中不断增强把法律认知转化为法律行为的能力。法制教育实践教学的核心目标是素质目标。在这一过程中应注意引导学生探究现实生活中的法律问题,并运用所学理论说明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这有助于学生在探讨、研究实际问题的过程中不断完善自我,从而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
3.4 积极利用各种资源,形成大学生法制教育的系统工程
在以“基础”课为主阵地的基础上,我们还要利用一切可以利用也必须利用的资源,形成一个全方位、立体式的系统工程。一是有效利用公共选修课阵地。目前高校一般都有公共选修课,在课程的设置上可以开设一些学生比较感兴趣且与其比较密切的一些法律课程。二是针对不同年级学生的需要举办一些相关的法制讲座。三是与大学生的“就业指导”课相结合。
参考文献
[1] 本书编写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007修订本)[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2] 黄焕初,符惠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参考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3] 陈大文.课程整合背景下大学生法制教育实效性问题初探[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7(5).
【关键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 法制教育 实效性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646(2008)11(a)-0084-02
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号)(以下简称《意见》)的规定,我国高校本科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新的课程体系为四门,其中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以下简称“基础”课)是将原来的“思想道德修养”课与“法律基础”课合二为一的。作为一名讲授该门课的教师,如何在课程整合的背景下以“基础”课为主阵地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并增强其实效性,这是我们应该思考的问题。
1 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并增强其实效性的必要性
法制教育是培养大学生良好的法律品质、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增强其法制观念的有效途径并对依法治国的进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1 是减少大学生违法犯罪的需要
清华大学刘海洋硫酸伤熊事件和云南大学马加爵杀人案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实际上,近几年来大学生的犯罪现象一直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据有关统计资料表明,我国高校大学生违法犯罪人员占高校学生总人数的1.26%。2005年在北京市海淀分局刑事拘留的大学生是2000年的3.8倍,大学生犯罪人数共上升282%。综观大学生犯罪案例,不难发现大学生法律意识普遍薄弱是主要原因。上述刘海洋硫酸伤熊事件和马加爵杀人案就是很好的例证。刘、马都是高年级的学生,都学过“法律基础”课,但他们并没有真正树立起守法、护法的意识。
1.2 是大学生全面发展、提升综合素质的内在要求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2004中发16号文件)在明确提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任务之一是“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深入进行素质教育”时,将“加强民主法制教育,增强遵纪守法观念”作为大学生素质教育的一项内容。因为法制教育本身及其产生的结果对大学生的价值观、道德素质、思维方式、精神状态等各方面都有着积极而重要的影响,其有利于大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
1.3 是提高大学生法律素质的根本
法律素质主要指大学生要能正确认识民主与法制、自由与纪律、道德与法律的关系,掌握法律基础知识,具有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自觉履行公民的权利与义务,遵纪守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正当权益并与违法犯罪作斗争,即要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和护法。“依法治国”的基础和前提是加强法制建设,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族的法律意识和学法、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当大学生毕业后走上社会,法律意识的强弱对其是为社会作贡献、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或是违法犯罪、危害社会有着重要的影响。
2 目前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1 思想政治理论课整合后的现状及引发的问题
根据《意见》的规定,将原高校独立开设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两门课程整合成“基础”课一门课,学分为3学分。按许多高校1学分等于16学时折算,这门课的学时数为48左右。而按原两门课的课时数计算,则为85学时,仅“法律基础”课就有34学时。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整合之前,一般高校特别是理工科为主的高校其法制教育主要是通过“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来实现的,而课程整合后学时的大量削减相当程度上影响到了法制教育的这一阵地。其次,在“基础”课的教材内容上,“法律基础”部分内容只占总篇幅的1/3左右,使得相当一部分教师认为“法律基础”的内容实在是太少了,不好教了。最后,课程整合后,讲授“基础”课的教师至少一半以上原来仅仅是讲授“思想道德修养”课的,他们中相当一部分在“基础”课教学中很大程度上是把主要的精力和重点放在熟悉的“思想道德修养”部分,而对“法律基础”部分则是简单地提及或主要以录像教学替代课堂讲授。
2.2 把法制教育等同于法律知识教育、法学教育
虽然法制教育、法律知识教育、法学教育有共通的地方,但法制教育则是强调使学生知法、守法并学会用法、护法,培养和提高法律素质和法律意识,形成良好的守法、用法和护法习惯,自觉树立法律权威。在当前高校的法制教育中一种倾向是仅仅停留在“知法”这一层次上,而忽视了对学生进行法律情感的陶冶和法律行为习惯的培养。另一种倾向是将法制教育等同于法学教学。法学教学是一种专业性的教学,其注重的是逻辑体系的严密和内容深度的挖掘,而法制教育却并不需要这样。
2.3 法制教育的形式和内容单一,考核方式不尽合理
法制教育是一项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综合教育。当前许多高校的法制教育中,教育形式仍局限于课堂教学,偏重于法律理论知识的传授,而忽视了实践教学环节,未能给学生提供参加有关社会实践的机会。在对学生考核时主要集中于法律的一些基本概念和知识。因而学生关心的是该门课的考试成绩,并未真正地培养起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3 以“基础”课为主阵地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并增强其实效性
3.1 充分认识课程整合的必要性、合理性和科学性
高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之所以进行整合,这是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新形势。针对“思想道德修养”课与“法律基础”课整合的必要性,陈大文先生明确指出要“把握构建大学生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有机结合的新课程内容体系的目标和总体思路:一是力图改变与中学法律常识教育简单重复的局面,将大学生法制教育从法律常识的教育,提升为法律素质教育;二是力图改变‘压缩饼干’式的内容体系框架,创建以‘行为规范’为基础,以‘思想观念’为核心,以‘相关权利与义务’为重点的大学生法制教育教学内容体系;三是力图改变单纯知识教育现状,构建知识传授、观念引导、能力培养三位一体的大学生法制教育新模式。”
3.2 深刻把握教材中法制教育内容的逻辑结构,明确该部分的教学重点
目前全国高校通用的“基础”课教材是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出版的(第3版)。就法制教育的逻辑体系来看,其中的第5章和第6章以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密切联系的公共生活、职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所涉及的主要法律规范为切入点,帮助大学生认识法律与生活的密切联系,认识到法律不仅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的体现,具有国家强制力,同时也是我们生活的内在需要,激发他们学习法律的兴趣;进而在第7章从法的一般原理入手,导出社会主义法的本质,进而引导学生领会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最后在第8章通过对我国现行部门法的阐述帮助大学生从整体上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增强对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认同感和维护法律尊严的责任感。这样的逻辑体系体现了本课程法制教育的教学目的,即通过对大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帮助他们了解马克思主义法学和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原理,了解宪法和有关法律制度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正确处理成长成才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努力做到依法行使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维护法律尊严,以适应“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大学生法律素质的要求。根据这一教学目的,在有限的课时内,应把该门课的法制教育的重点放在两个方面:一是帮助大学生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二是帮助大学生解决成长成才过程中遇到的实际法律问题,着重在涉法问题上帮助大学生释疑解惑,提高其对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理性认识,增强其对“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信心,同时引导他们通过合法途径正确处理在政治权利与自由、受教育权、财产权和人身权等方面的法律难题。
3.3 切实改进教育教学的方式和方法
首先,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树立三种教学观念,一是树立“学生处于主体地位,教师起主导作用”的观念,使学生由被动接受转化为积极主动的求学;二是使教师认识到教学的根本目的是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而不是一般的传授法律知识,;三是在教学过程中将“教书”与“育人”相结合。因此,在教学中,教师应充分发挥自己的主导作用,同时也要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激发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教学方式和方法要努力贴近学生实际、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学习特点,提倡启发式、参与式教学,将系统讲授与专题教学结合起来,特别是要努力实现教材语言向教学语言的转化。其次,重视并真正落实法制教育实践教学。法制教育的实践教学本质上是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的法律的社会传递与大学生个体法律的直接体验相统一的过程。法制教育实践教学的基础目标是知识目标,即它改变了那种空洞说教、“满堂灌”的教学方法,让学生在现实生活中感受并验证所学的法律知识的正确性,加强对马克思主义法制观的理解和认同,巩固课堂上所学的法律知识。法制教育实践教学的重要目标是能力目标。在这一教学中,一是尊重学生的主体性、自主性,让学生广泛参与实践教学活动的策划、准备和组织,以锻炼学生的相关能力;二是通过参观访问或开展法律现象的调查研究,注意培养学生观察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三是组织开展各种社会公益活动或社区服务,帮助学生解决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的法律认知与法律行为不一致的问题,并使他们在法律实践中不断增强把法律认知转化为法律行为的能力。法制教育实践教学的核心目标是素质目标。在这一过程中应注意引导学生探究现实生活中的法律问题,并运用所学理论说明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这有助于学生在探讨、研究实际问题的过程中不断完善自我,从而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
3.4 积极利用各种资源,形成大学生法制教育的系统工程
在以“基础”课为主阵地的基础上,我们还要利用一切可以利用也必须利用的资源,形成一个全方位、立体式的系统工程。一是有效利用公共选修课阵地。目前高校一般都有公共选修课,在课程的设置上可以开设一些学生比较感兴趣且与其比较密切的一些法律课程。二是针对不同年级学生的需要举办一些相关的法制讲座。三是与大学生的“就业指导”课相结合。
参考文献
[1] 本书编写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007修订本)[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2] 黄焕初,符惠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参考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3] 陈大文.课程整合背景下大学生法制教育实效性问题初探[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