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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事业从萌芽起步到蓬勃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遵循发展规律、顺应人民期待、彰显执政担当,将建设生态文明融入治国理政宏伟蓝图,谋划开展了一系列具有根本性、长远性、开创性的工作,推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从实践到认识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
战略部署不断加强,战略地位持续提升。70年来,我国先后召开八次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会议),党中央、国务院对生态环境保护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从保护环境确立为基本国策,到可持续发展确立为国家战略,到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再到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不断提升。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形成并确立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建设美丽中国成为我们党的奋斗目标。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生态文明建设是其中一位;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中,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其中一条基本方略;在新发展理念中,绿色是其中一大理念;在三大攻坚战中,污染防治是其中一大攻坚战。这“四个一”体现了我们党对生态文明建设规律的把握,体现了生态文明建设在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地位,体现了党对建设生态文明的部署和要求。
治理力度不断加大,生态环境质量近年来持续改善。70年来,从末端治理到源头和全过程控制,从点源治理到流域和区域综合治理,我国污染防治力度不断加大,解决了一大批关系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坚决向污染宣战,发布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面展开,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13年到2018年,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下降26.8%,首批实施新空气质量标准的74个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下降41.7%;全国地表水优良水质断面比例增至71%,劣Ⅴ类降至6.7%,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
生态保护稳步推进,自然生态系统得到休养修复。70年来,我国坚持生态保护与污染治理并重,实施保护天然林、退耕还林还草等一系列生态保护重大工程,不断筑牢祖国生态安全屏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推动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全国已建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74个,各类陆域保护地面积达170多万平方公里,大熊猫等珍稀濒危物种种群逐步恢复。全国的森林覆盖率由新中国成立之初的约8%提高到22.96%。美国宇航局(NASA)卫星监测数据显示,近20年我国新增植被覆盖面积约占全球总量的25%,居全球首位。中国人民生于斯、长于斯的家园更加美丽动人。
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督日益严格。70年来,我国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建设,基本形成了以环境保护法为龙头,覆盖大气、水、土壤、核安全等主要环境要素的法律法规体系。各地区各部门严格监督执法,严肃查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有效维护了群众环境权益。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立法力度之大、执法尺度之严、守法程度之好前所未有:先后制修订8部生态环境法律和20余部行政法规,“史上最严”的新环境保护法自2015年开始实施,在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方面效果显著。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一轮督察及“回头看”累计解决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15万多个,成为推动各地区各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硬招实招,取得了中央肯定、地方支持、百姓点赞、解决问题的良好效果。
政策制度体系不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水平稳步提升。70年来,我国坚持依靠制度保护生态环境,1973年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提出“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32字环保工作方针。1989年第三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提出并施行八项环境管理制度。90年代初,制定环境与发展问题十大对策。进入新世纪以后,把主要污染物减排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加快推进生态文明顶层设计和制度体系建设,制定一系列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改革方案,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环境保护税、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等制度出台实施,排污许可、河湖长制、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禁止洋垃圾入境等环境治理制度加快推进,“四梁八柱”性质的制度体系基本形成,生态环境治理水平有效提升。
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深化,生態环境治理能力明显增强。70年来,从1974年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正式成立,到1982年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设立环境保护局,到1988年成立国务院直属的国家环境保护局,再到1998年升格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一直到2008年成立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职能不断加强。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等改革举措加快推进,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机构队伍建设持续加强,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明显增强。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作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2018年3月组建生态环境部,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并整合组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生态环境部的组建,强化了政策规划标准制定、监测评估、监督执法、督察问责“四个统一”,实现了地上和地下、岸上和水里、陆地和海洋、城市和农村、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五个打通”,以及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贯通,在污染防治上改变了九龙治水的状况,在生态系统保护修复上强化了统一监管。 國际合作不断扩大,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70年来,我国批准实施30多项与生态环境有关的多边公约或议定书,从早期的环保理念、技术、资金等“引进来”为主,到后来双向交流互动,我国生态文明理念、环保技术等“走出去”日益常态化。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治理,率先发布《中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国别方案》,向联合国交存《巴黎协定》批准文书,推动达成《巴黎协定》实施细则。我国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淘汰量占发展中国家总量的50%以上,成为对全球臭氧层保护贡献最大的国家。2016年,联合国环境署发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中国生态文明战略与行动》报告,河北塞罕坝林场、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分别获得2017年和2018年联合国“地球卫士奖”。2019年联合国世界环境日全球主场活动在我国举行。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实践为全球生态环境治理提供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
回顾70年来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实践,形成的理论成果和积累的宝贵经验对新时代推进生态环保事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丰富和发展。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7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之所以取得历史性成就,最根本的是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舵定向、英明决策,在于习近平总书记亲力亲为、率先垂范,在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指引、实践伟力。对于生态环境保护而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既是重要的价值观又是重要的方法论,是做好工作的定盘星、指南针和金钥匙,必须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谋划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和布局中,要善于领悟这一重要思想对大势的把握,不断提高工作的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在遇到问题、困难和矛盾时,要善于运用这一重要思想找方向、寻路径、求答案。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重要方面。必须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所想、所盼、所急,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同时,必须充分依靠群众,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将人民来信来访和举报作为精准发现生态环境问题线索的“金矿”,让人民群众成为监督力量的一部分,打一场污染防治攻坚的人民战争。
坚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各相关部门要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管发展的、管生产的、管行业的部门必须按“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工作。要落实好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等制度,将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地方党委和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底线,强化考核问责。要持续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向纵深发展,不断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
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与环境保护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的规定内在一致,有利于更好地调动地方积极性,让地方的环境治理措施更有针对性,也可以使环境治理成效与老百姓的感受更加贴近,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要把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落实到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计划、行政许可、考核评价等各领域各方面全过程,不断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完善生态环境质量排名、公开和预警制度,有效传导压力,推动各地抓出实实在在的治理成果。
坚持落实“六个做到”。做到稳中求进,既打攻坚战,又打持久战。做到统筹兼顾,既追求好的环境效益,又追求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做到综合施策,既发挥好行政、法治手段的约束作用,又更多发挥好经济、市场和技术手段的支撑保障作用。做到两手发力,既抓宏观,强化顶层设计、政策制定和统筹指导;又抓微观,通过开展强化监督等推动地方落实。做到点面结合,既整体推进,又力求重点突破。做到求真务实,既妥善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又攻坚克难把基础夯实,绝不搞“数字环保”“口号环保”“形象环保”,确保实现没有“水分”的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坚持不断强化基础能力建设。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要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完成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加强生态环境科技创新、执法监管、监测、风险防控、信息化、宣教、国际合作等能力建设,按工作职责配备相应工作力量,保障履职需要。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思想政治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业务建设协同共进,加快打造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关键期、攻坚期和窗口期。我们将以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新起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自觉扛起建设生态文明的政治责任,传承党的红色基因,擦亮国家发展的绿色底色,以更加昂扬的斗志和更加饱满的热情,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战略部署不断加强,战略地位持续提升。70年来,我国先后召开八次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会议),党中央、国务院对生态环境保护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从保护环境确立为基本国策,到可持续发展确立为国家战略,到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再到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不断提升。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形成并确立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建设美丽中国成为我们党的奋斗目标。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生态文明建设是其中一位;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中,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其中一条基本方略;在新发展理念中,绿色是其中一大理念;在三大攻坚战中,污染防治是其中一大攻坚战。这“四个一”体现了我们党对生态文明建设规律的把握,体现了生态文明建设在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地位,体现了党对建设生态文明的部署和要求。
治理力度不断加大,生态环境质量近年来持续改善。70年来,从末端治理到源头和全过程控制,从点源治理到流域和区域综合治理,我国污染防治力度不断加大,解决了一大批关系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坚决向污染宣战,发布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面展开,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13年到2018年,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下降26.8%,首批实施新空气质量标准的74个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下降41.7%;全国地表水优良水质断面比例增至71%,劣Ⅴ类降至6.7%,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
生态保护稳步推进,自然生态系统得到休养修复。70年来,我国坚持生态保护与污染治理并重,实施保护天然林、退耕还林还草等一系列生态保护重大工程,不断筑牢祖国生态安全屏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推动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全国已建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74个,各类陆域保护地面积达170多万平方公里,大熊猫等珍稀濒危物种种群逐步恢复。全国的森林覆盖率由新中国成立之初的约8%提高到22.96%。美国宇航局(NASA)卫星监测数据显示,近20年我国新增植被覆盖面积约占全球总量的25%,居全球首位。中国人民生于斯、长于斯的家园更加美丽动人。
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督日益严格。70年来,我国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建设,基本形成了以环境保护法为龙头,覆盖大气、水、土壤、核安全等主要环境要素的法律法规体系。各地区各部门严格监督执法,严肃查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有效维护了群众环境权益。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立法力度之大、执法尺度之严、守法程度之好前所未有:先后制修订8部生态环境法律和20余部行政法规,“史上最严”的新环境保护法自2015年开始实施,在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方面效果显著。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一轮督察及“回头看”累计解决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15万多个,成为推动各地区各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硬招实招,取得了中央肯定、地方支持、百姓点赞、解决问题的良好效果。
政策制度体系不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水平稳步提升。70年来,我国坚持依靠制度保护生态环境,1973年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提出“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32字环保工作方针。1989年第三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提出并施行八项环境管理制度。90年代初,制定环境与发展问题十大对策。进入新世纪以后,把主要污染物减排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加快推进生态文明顶层设计和制度体系建设,制定一系列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改革方案,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环境保护税、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等制度出台实施,排污许可、河湖长制、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禁止洋垃圾入境等环境治理制度加快推进,“四梁八柱”性质的制度体系基本形成,生态环境治理水平有效提升。
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深化,生態环境治理能力明显增强。70年来,从1974年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正式成立,到1982年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设立环境保护局,到1988年成立国务院直属的国家环境保护局,再到1998年升格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一直到2008年成立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职能不断加强。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等改革举措加快推进,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机构队伍建设持续加强,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明显增强。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作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2018年3月组建生态环境部,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并整合组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生态环境部的组建,强化了政策规划标准制定、监测评估、监督执法、督察问责“四个统一”,实现了地上和地下、岸上和水里、陆地和海洋、城市和农村、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五个打通”,以及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贯通,在污染防治上改变了九龙治水的状况,在生态系统保护修复上强化了统一监管。 國际合作不断扩大,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70年来,我国批准实施30多项与生态环境有关的多边公约或议定书,从早期的环保理念、技术、资金等“引进来”为主,到后来双向交流互动,我国生态文明理念、环保技术等“走出去”日益常态化。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治理,率先发布《中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国别方案》,向联合国交存《巴黎协定》批准文书,推动达成《巴黎协定》实施细则。我国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淘汰量占发展中国家总量的50%以上,成为对全球臭氧层保护贡献最大的国家。2016年,联合国环境署发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中国生态文明战略与行动》报告,河北塞罕坝林场、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分别获得2017年和2018年联合国“地球卫士奖”。2019年联合国世界环境日全球主场活动在我国举行。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实践为全球生态环境治理提供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
回顾70年来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实践,形成的理论成果和积累的宝贵经验对新时代推进生态环保事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丰富和发展。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7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之所以取得历史性成就,最根本的是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舵定向、英明决策,在于习近平总书记亲力亲为、率先垂范,在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指引、实践伟力。对于生态环境保护而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既是重要的价值观又是重要的方法论,是做好工作的定盘星、指南针和金钥匙,必须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谋划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和布局中,要善于领悟这一重要思想对大势的把握,不断提高工作的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在遇到问题、困难和矛盾时,要善于运用这一重要思想找方向、寻路径、求答案。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重要方面。必须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所想、所盼、所急,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同时,必须充分依靠群众,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将人民来信来访和举报作为精准发现生态环境问题线索的“金矿”,让人民群众成为监督力量的一部分,打一场污染防治攻坚的人民战争。
坚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各相关部门要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管发展的、管生产的、管行业的部门必须按“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工作。要落实好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等制度,将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地方党委和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底线,强化考核问责。要持续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向纵深发展,不断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
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与环境保护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的规定内在一致,有利于更好地调动地方积极性,让地方的环境治理措施更有针对性,也可以使环境治理成效与老百姓的感受更加贴近,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要把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落实到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计划、行政许可、考核评价等各领域各方面全过程,不断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完善生态环境质量排名、公开和预警制度,有效传导压力,推动各地抓出实实在在的治理成果。
坚持落实“六个做到”。做到稳中求进,既打攻坚战,又打持久战。做到统筹兼顾,既追求好的环境效益,又追求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做到综合施策,既发挥好行政、法治手段的约束作用,又更多发挥好经济、市场和技术手段的支撑保障作用。做到两手发力,既抓宏观,强化顶层设计、政策制定和统筹指导;又抓微观,通过开展强化监督等推动地方落实。做到点面结合,既整体推进,又力求重点突破。做到求真务实,既妥善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又攻坚克难把基础夯实,绝不搞“数字环保”“口号环保”“形象环保”,确保实现没有“水分”的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坚持不断强化基础能力建设。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要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完成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加强生态环境科技创新、执法监管、监测、风险防控、信息化、宣教、国际合作等能力建设,按工作职责配备相应工作力量,保障履职需要。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思想政治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业务建设协同共进,加快打造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关键期、攻坚期和窗口期。我们将以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新起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自觉扛起建设生态文明的政治责任,传承党的红色基因,擦亮国家发展的绿色底色,以更加昂扬的斗志和更加饱满的热情,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