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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江西南昌的“毒皮蛋”事件再次引发人们对食品安全的讨论,食品安全问题事关重大,据悉今年我国将对实施四年的《食品安全法》作出修改,已列入了国务院法制办2013年立法计划。而修改将以“重典治乱”为核心。本文通过对“重典治乱”的剖析,从宏观调控法律手段角度分析食品安全领域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食品安全;重典治乱;措施手段
引 言:
2013年6月14日,中央电视台报道,据南昌一位业内人士爆料,许多当地生产的皮蛋使用了工业硫酸铜进行腌制,存在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该事件曝光仅仅两天时间,中新网记者在“新浪微博”搜索引擎中输入“硫酸铜、皮蛋”关键词,就找到超过88000条信息,“毒皮蛋”事件再次引发了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广泛讨论。
“民以食为天”,食品作为人们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在每个人的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2013年3月,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食品安全办的职责、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职责、质检总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工商总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整合,由新设立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统一管理。这一举措使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有了重大调整,无疑会使食品安全问题得以改善,但是如果想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仅靠机构调整这一形式上的改变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进一步思考如何完善食品安全法律制度。“重典治乱”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针对食品安全问题提出的整治思路。
一、食品安全法律尚需修订完善
法律手段是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重要手段之一,当前,我国食品安全领域,法律体系已基本完备。我国现有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包括三个层级: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其中以《食品安全法》为核心,其与《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中关于食品安全的规定共同形成了比较完整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时过境迁,2009年颁布的《食品安全法》实施四年后即将启动修订,同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也召开研讨会,就修订《食品安全法》征集法学、行政学、药学、食品工业领域多位专家和地方食品安全执法者意见,并成立专门的部门,集中精力开展《食品安全法》的修订工作。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如何“重典治乱”将是《食品安全法》修订过程中,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关注、讨论也会最激烈的焦点。
二、“重典治乱”与食品安全法制的完善
(一)对“重典治乱”的理解
“重典治乱”从字面上来看是通过严苛的法律效果惩罚犯罪,来达到治理社会的目的。中国古代最初刑、法不分,统治者通过刑罚来树立权威,维护统治。由于重刑有很强的威慑力,所以对统治者的统治有所帮助。然而滥用重刑也会适得其反,统治者在总结了经验之后提出“德主刑辅”,轻刑、仁政。拿到今天来再看“重典治乱”,仅从字面意思理解就显得片面了,笔者认为其应当包含以下几个意思:首先,“重典”可以解读为重视法律。也就是说,在解决现实社会中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时,首先应该“有法可依”,我国已经制定了《食品安全法》,并且存在与食品安全相关的诸多法律法规,根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适时作出修改,完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为进一步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奠定基础。其次,“重典”也体现在食品安全监管的力度方面。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立法是前提,执行时关键,监督是保障。在最近召开的三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都讲到食品安全问题,并明确建立最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整合后的监管机关,注重监管环节的有序衔接,并且监管的面要宽、要广泛,而且要深入,这其实也是一个“重”。最后,还要对于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增加违法成本,从而预防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二)关于食品安全法制的完善
1.统一立法,与时俱进,完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
健全的法律体系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前提。我国关于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的数量不少,但系统性差,不同的法律法规之间存在着重复、矛盾或不协调之处。因此需要统一立法,将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中进行整合,尽可能减少和避免立法上的冲突。美国、欧盟和日本等经济较发达国家和地区,基本上都有一个关于食品安全方面的根本法律,并配以其他的具体法律相互协调,共同作用以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我国现在已经颁布了《食品安全法这一食品安全专项法律,并预计于今年年底完成该法的修订,与此同时应当对数量繁多的涉及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进行梳理,进而形成以《食品安全法》这一基本法为支撑,其他法律相匹配,多层次、系统化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
同时,食品安全立法问题上也需要与时俱进。当新的食品问题出现后,一些发达国家会及时调整原有的法律规定或制定新的法律规定以适应需要,如转基因食品大量出现后,各国纷纷出台法规,实施对生物技术食品的食用安全管理等。所以,随着转基因技术、辐射技术、纳米技术等新技术、新产品的不断出现与应用,以及有害物质的种类和来源日益繁杂,食品安全新问题不断滋生的客观现实,及时对现行法律法规作出调整,适应时代变化。
2.机构协作,加强监管,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市场经济本身具有自发性,个别不法商贩唯利是图,这就需要国家宏观调控进行弥补。宏观调控的方式有很多,在食品安全问题的监管上,如前述我国组建国家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依据《食品安全法》,国务院设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加强对各个监管部门监管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其他多个国家机关分别负责食品安全其他环节的监督管理。这样的监管体制设置较之以前有很大进步,但法律对各个部门的监管职责和权限划分并不十分
关键词:食品安全;重典治乱;措施手段
引 言:
2013年6月14日,中央电视台报道,据南昌一位业内人士爆料,许多当地生产的皮蛋使用了工业硫酸铜进行腌制,存在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该事件曝光仅仅两天时间,中新网记者在“新浪微博”搜索引擎中输入“硫酸铜、皮蛋”关键词,就找到超过88000条信息,“毒皮蛋”事件再次引发了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广泛讨论。
“民以食为天”,食品作为人们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在每个人的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2013年3月,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食品安全办的职责、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职责、质检总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工商总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整合,由新设立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统一管理。这一举措使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有了重大调整,无疑会使食品安全问题得以改善,但是如果想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仅靠机构调整这一形式上的改变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进一步思考如何完善食品安全法律制度。“重典治乱”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针对食品安全问题提出的整治思路。
一、食品安全法律尚需修订完善
法律手段是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重要手段之一,当前,我国食品安全领域,法律体系已基本完备。我国现有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包括三个层级: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其中以《食品安全法》为核心,其与《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中关于食品安全的规定共同形成了比较完整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时过境迁,2009年颁布的《食品安全法》实施四年后即将启动修订,同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也召开研讨会,就修订《食品安全法》征集法学、行政学、药学、食品工业领域多位专家和地方食品安全执法者意见,并成立专门的部门,集中精力开展《食品安全法》的修订工作。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如何“重典治乱”将是《食品安全法》修订过程中,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关注、讨论也会最激烈的焦点。
二、“重典治乱”与食品安全法制的完善
(一)对“重典治乱”的理解
“重典治乱”从字面上来看是通过严苛的法律效果惩罚犯罪,来达到治理社会的目的。中国古代最初刑、法不分,统治者通过刑罚来树立权威,维护统治。由于重刑有很强的威慑力,所以对统治者的统治有所帮助。然而滥用重刑也会适得其反,统治者在总结了经验之后提出“德主刑辅”,轻刑、仁政。拿到今天来再看“重典治乱”,仅从字面意思理解就显得片面了,笔者认为其应当包含以下几个意思:首先,“重典”可以解读为重视法律。也就是说,在解决现实社会中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时,首先应该“有法可依”,我国已经制定了《食品安全法》,并且存在与食品安全相关的诸多法律法规,根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适时作出修改,完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为进一步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奠定基础。其次,“重典”也体现在食品安全监管的力度方面。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立法是前提,执行时关键,监督是保障。在最近召开的三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都讲到食品安全问题,并明确建立最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整合后的监管机关,注重监管环节的有序衔接,并且监管的面要宽、要广泛,而且要深入,这其实也是一个“重”。最后,还要对于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增加违法成本,从而预防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二)关于食品安全法制的完善
1.统一立法,与时俱进,完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
健全的法律体系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前提。我国关于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的数量不少,但系统性差,不同的法律法规之间存在着重复、矛盾或不协调之处。因此需要统一立法,将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中进行整合,尽可能减少和避免立法上的冲突。美国、欧盟和日本等经济较发达国家和地区,基本上都有一个关于食品安全方面的根本法律,并配以其他的具体法律相互协调,共同作用以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我国现在已经颁布了《食品安全法这一食品安全专项法律,并预计于今年年底完成该法的修订,与此同时应当对数量繁多的涉及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进行梳理,进而形成以《食品安全法》这一基本法为支撑,其他法律相匹配,多层次、系统化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
同时,食品安全立法问题上也需要与时俱进。当新的食品问题出现后,一些发达国家会及时调整原有的法律规定或制定新的法律规定以适应需要,如转基因食品大量出现后,各国纷纷出台法规,实施对生物技术食品的食用安全管理等。所以,随着转基因技术、辐射技术、纳米技术等新技术、新产品的不断出现与应用,以及有害物质的种类和来源日益繁杂,食品安全新问题不断滋生的客观现实,及时对现行法律法规作出调整,适应时代变化。
2.机构协作,加强监管,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市场经济本身具有自发性,个别不法商贩唯利是图,这就需要国家宏观调控进行弥补。宏观调控的方式有很多,在食品安全问题的监管上,如前述我国组建国家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依据《食品安全法》,国务院设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加强对各个监管部门监管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其他多个国家机关分别负责食品安全其他环节的监督管理。这样的监管体制设置较之以前有很大进步,但法律对各个部门的监管职责和权限划分并不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