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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改进工作作风、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的一项重要举措。作为2010年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优质服务窗口,柳州市劳动争议仲裁院的同志们用他们的实际行动,谱写了新时代的维权新篇章。
在柳州市劳动争议仲裁院的会议室里,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王东进同志2005年考察柳州劳动争议仲裁院时的题词“依法维权”四个大字赫赫悬挂在最显眼的地方,朴实而大气。这四个字,意义重大,既是对全院调解仲裁工作人员的工作要求,也为全院调解仲裁工作指明了方向。多年来,秉公办案一直是柳州市劳动争议仲裁院每位同志的座右铭,鼓舞着他们在依法维权的路上昂首迈步前进。
迎难而上创先争优
柳州,中国西南的工业重镇,是广西最重要的工业城市,2009年工业总产值2011亿元,超过全广西的四分之一。2010年底,工业柳州正在逼近2600亿元工业总产值的终点线,增幅实现30%已毫无悬念。到2010年止,柳州共有工业企业3500多家,已形成以汽车、机械、冶金为支柱,多种产业并存发展的现代工业体系。1994年,柳州市是全国首批进行企业优化资本结构改革的试点城市,从2002年以来,柳州共有200多家国有企业改制,有近13万的工人与国有企业解除了劳动合同,与新的民营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劳资关系多元复杂。特别是从2008年《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以来,劳动争议案件更是大幅增加,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任重而道远。
年轻团队,齐心协力交满意答卷。面对日益复杂的劳资矛盾和多元的社会局面,柳州在继深圳特区之后,成为我国第二个成立劳动争议仲裁院的城市。柳州市劳动争议仲裁院,由一群富有朝气和战斗力的年轻人组成,全院职工23人,平均年龄32岁,其中,有7名专职仲裁员和6名专职书记员(其中,女性9名,占69%;年纪最大的35岁,最小的25岁,平均年龄30岁;所有专职仲裁员和专职书记员都是大学法律专业毕业)。正是这13名同志,近三年以来,经手处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分别为1826件、1835件和1450件,每人每年平均要处理超过150件,几乎是不到两天就要处理一件案子。2008年至2010年,该院的当年结案率均在95%以上。2005年,柳州市劳动争议仲裁院荣获“全国先进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荣誉称号。2008年12月,院长谢奕被自治区党委维稳工作领导小组、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联席办及原自治区人事厅联合记予个人二等功;2009年9月,年仅29岁的副院长曾筝获“广西五一劳动奖章”及“广西维护职工权益十佳法律工作者”称号。
柔情调解,构建和谐。近年来,该院坚持“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通过柔性调解来化解矛盾。他们组织全体仲裁员和书记员研讨调解技巧和经验,健全基层调解组织建设。2010年,该院接了1400多件案子,实际立案只有1151件,许多案子是在立案前就被化解了。他们还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审理的每个环节,千万百计争取案件调解结案。
依法维权保驾护航
柳州市劳动争议仲裁院不等不靠,主动寻找合理适用法规,为民解难题办实事。在一次处理柳州市环卫处编外人员工伤待遇问题的仲裁案中,面对法律空白,柳州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大胆探索,比照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法规,对那些从事环卫工作的编外人员工伤待遇给予了支持。通过该仲裁案件,市政府的几个部门开始关注和落实一些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待遇问题,使柳州市这类人员的工伤待遇问题得到彻底的解决。仲裁员既担当了法律工作者,又担当了社会工作者。
坚持公正仲裁,不偏不倚。针对社会上一些不公平的现象,该院坚决不与企业穿一条裤子欺负劳动者,但是对于少数钻空子想刮企业油水的劳动者也坚决不予支持。利达(柳州)化工有限公司是柳州市著名的外资企业,该公司15名职工认为公司是在未与其协商的情况下单方解除其劳动合同,应双倍支付其经济补偿,请求仲裁。案件开庭前,利达公司在举证时,曾担忧地问仲裁员:“对方是劳动者,是大家公认的弱势群体,仲裁部门会不会帮着劳动者呀?”仲裁员的回答干脆利落:“一切依法办。”通过开庭审理,该案裁决结果是,认定利达公司已依法足额支付潘某等15人经济补偿,潘某等15人的请求被驳回。
危急时刻,舍小我,顾大局。2008年2、3月间,破产的国有大型企业柳州锌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柳锌公司)有300多名职工因与柳锌公司破产管理人发生争议到该院申诉。在案件未下裁决时,职工情绪激动,近100名职工聚集在仲裁院,声称要烧掉仲裁院,柳州市派出了一百多名公安干警维持秩序,事态非常紧急。针对此次群体上访事件,柳州市政府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有关处理方案。而此时因尿路结石突发急病的谢奕院长,前一天刚做完手术。由于谢奕院长对案件的来龙去脉最熟悉,面对如此紧急的重大事件,崔宏局长作出了艰难的抉择,她明白,只能委屈自己的部下了。崔宏局长亲自打电话给谢奕,请他出席市政府召开的特别会议。谢奕院长二话不说,让医生拔掉尿管就往会议室冲。两天后,谢奕院长穿着纸尿裤,回到院里与职工代表面谈,因为手术损伤大,出血多,谢院长连换了几次纸尿裤。正在休产假的曾筝副院长也提前收假,回院处理此事。说起几换纸尿裤与职工面谈的事,七尺男儿谢奕院长轻声地说,事情太紧急了,顾不上那么多了。崔宏局长心情很沉重,顿感愧疚,但马上又感到很自豪,因为自己的同志能把群众利益摆在第一位,让群众如此信服,这也是她的骄傲。做群众工作的人,就要有这样的群众基础和群众威信!
以理服人,以德感人,喜结一段好姻缘。2006年2月的一天,一位姓刘的阿姨来到该院申请仲裁,仲裁员卓伟壮耐心地为她讲解仲裁申请的要求、需要的材料等,教她如何填写表格,并给她作调解工作。虽然刘阿姨的请求没有实现,但她对小卓耐心细致的办事作风留下了深刻的印象。2008年的一天,刘阿姨突然来到该院,找到小卓本人,说看他热情老实,想给他介绍一个女朋友,经过刘阿姨热心地牵线搭桥,小卓恋爱、结婚了,对方还是一位硕士、大学老师呢。小卓高兴地说:“我因仲裁工作得姻缘,用真情收获友谊,也收获了自己的幸福。”
“特殊婚期”,只为那些等待早日裁决的当事人。院里的卓伟壮和班园两名仲裁员要办婚礼,为了及早办案,谢奕院长铁石心肠,每人只准了两天的婚假。同事们都笑问,这么特殊的婚期,家里那口子没意见啊?卓伟壮和班园腼腆地笑了一下,说,哪能有意见,这是他(她)的选择。
上阵夫妻兵,抛家离子不言悔!仲裁院有一对夫妻兵仲裁员,丈夫叫王海涛,妻子叫牛娟娟。2008年以来,两口子人均处理700件案子,两口子整天在单位从早忙到晚,经常忙到家人睡着了才回到家。好几次三岁的女儿半夜摸到妈妈,睡眼朦胧地说:“妈妈,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我等你们都等睡着了!”提起这事,母亲的天性让工作上雷厉风行的牛娟娟刹那间显露出柔软的一面。这一刻,她觉得自己亏欠孩子的太多了。可一想到那么多需要维权的弱势群体在期盼着早日拿到裁决结果,娟娟身上的正义之气立即占了上风。娟娟说:“我们的工作就是解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的矛盾,每一件案件说小了是关乎一个人的生老病死、家庭幸福,说大了却是关乎社会稳定和谐。作为一名仲裁员,虽然常常加班加点,身心疲惫,但只要一到岗,所有的疲惫都一扫而空,因为深知肩负的责任重大。”
创新机制效益为先
该院院长谢奕经常说:“不依法受理案件或者久拖未决案件属于违法和失职,影响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甚至影响社会稳定。”面对案件多人手少的突出矛盾,柳州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创新机制,提高办案效率,实施案件随到随立、当场调解、简便快捷审理案件、优化案件管理、规范案件处理、保证案件质量等一系列措施。
争分夺秒,高效办案。“5+2”、“白+黑”,日夜加班,年底赶结案,大伙从十一月开始已经连续几个星期中午没回家休息了。关于午餐问题,院长提议,几个人一同加班可以合伙去附近的小餐馆要一锅猪肚鸡,既加强了营养,换了口味,又可以休息一会儿。可同志们个个摇头,时间对他们来说太宝贵了,他们连去小餐馆吃个火锅热汤的时间也舍不得让出来,吃快餐的时候,总是边扒饭边研究卷宗,工作吃饭两不误。晚上八九点才回家 也是常有的事。
及时受理仲裁申请,做到案件随到随立。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除重大复杂案件、集体争议案件、涉及社会稳定案件外,如一方当事人没有调解意愿或调解不成,立案庭随到随立案件,如双方当事人自愿调解,立案庭立即开展调解工作,促使案件尽量调解解决和自愿履行调解协议。
简化案件审理程序,畅通渠道,提高办案效率。实行答辩、举证期征询制度。对当事人自愿减少答辩、举证期间的,可在答辩、举证期届满后组织开庭;对当事人明确无须答辩、举证期间的,立即组织开庭。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案情简单的案件,授权仲裁员当庭裁决。授权庭长直接签发部分仲裁员承办案件的裁决书、调解书。
制订仲裁标准,建立制约机制,有效防止错案。每月在全院大会上研讨典型案件、新型案件,形成共识,必要时形成案例标准,规范指导仲裁员办案,要求同一类案件必须有基本一致的裁决结果。审理案件坚持公平正义原则和法律基本规定,同时又兼顾企业在金融危机中的困难,妥善解决争议,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良好发展势头,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
实行“阳光仲裁”。该院在立案大厅显著位置放有各种法律法规的宣传单;开庭时间、地点在网上和办案场所公布,判案标准在院内公示;从立案接待到开庭审理实行全过程监控,庭审展示台使得证据和笔录能在仲裁员、书记员及当事人席位同步显示,更好地维护了当事人的监督权和话语权;依照劳动保障法规建章立制,先后组织制定《简便快捷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办法》、《案件质量评议考核制度》、《关于农民工劳动争议处理“绿色通道”的实施方案》等制度,处理案件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
积极开展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工作。为将矛盾化解在源头和萌芽状态,该院以阳和工业新区、柳州钢铁(集团)公司、柳州五菱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为试点,积极推进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工作。柳州市人社局草拟的建立健全基层调解组织的意见经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近期该院已开始实施。
勇往直前 再立新功
该院一直以来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工作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任务,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大力推进劳动争议仲裁实体化建设,努力提高劳动争议处理能力,依法、妥善、有效、及时预防和化解劳动争议,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面对柳州全面实施“二次创业”,努力实现“经济升级、城市转型”发展战略目标的新形势,该院继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转变作风,创先争优,依法公正、及时、妥善处理劳动争议,全心全意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优质服务,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再立新功。
在最近召开的柳州市委十届十四次全体(扩大)会议上,柳州市委书记陈刚指出,2011年,柳州市将全面贯彻实施“科学发展,升级转型;聚集人气,做大城市;努力学习苏州,全面发展柳州”的“二十八字方针”,要举全市之力建设具有国际水平的广西柳州汽车城,建设广西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继续将推进“柳州制造”向“柳州创造”进而向“柳州智造”转变,实现柳州智造“慧”及柳州社会经济发展各个领域,“慧”及广西乃至国内外。 展望未来要走的路,柳州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全体同志一致表示,要坚定信念,坚持走自己的路,不怕难,不怕苦,用爱心、真心、耐心、恒心,为民办实事,依法维权,为劳动者撑腰,为企业护航,共同建立和维护和谐的劳动关系,为实现柳州发展战略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改进工作作风、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的一项重要举措。作为2010年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优质服务窗口,柳州市劳动争议仲裁院的同志们用他们的实际行动,谱写了新时代的维权新篇章。
在柳州市劳动争议仲裁院的会议室里,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王东进同志2005年考察柳州劳动争议仲裁院时的题词“依法维权”四个大字赫赫悬挂在最显眼的地方,朴实而大气。这四个字,意义重大,既是对全院调解仲裁工作人员的工作要求,也为全院调解仲裁工作指明了方向。多年来,秉公办案一直是柳州市劳动争议仲裁院每位同志的座右铭,鼓舞着他们在依法维权的路上昂首迈步前进。
迎难而上创先争优
柳州,中国西南的工业重镇,是广西最重要的工业城市,2009年工业总产值2011亿元,超过全广西的四分之一。2010年底,工业柳州正在逼近2600亿元工业总产值的终点线,增幅实现30%已毫无悬念。到2010年止,柳州共有工业企业3500多家,已形成以汽车、机械、冶金为支柱,多种产业并存发展的现代工业体系。1994年,柳州市是全国首批进行企业优化资本结构改革的试点城市,从2002年以来,柳州共有200多家国有企业改制,有近13万的工人与国有企业解除了劳动合同,与新的民营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劳资关系多元复杂。特别是从2008年《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以来,劳动争议案件更是大幅增加,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任重而道远。
年轻团队,齐心协力交满意答卷。面对日益复杂的劳资矛盾和多元的社会局面,柳州在继深圳特区之后,成为我国第二个成立劳动争议仲裁院的城市。柳州市劳动争议仲裁院,由一群富有朝气和战斗力的年轻人组成,全院职工23人,平均年龄32岁,其中,有7名专职仲裁员和6名专职书记员(其中,女性9名,占69%;年纪最大的35岁,最小的25岁,平均年龄30岁;所有专职仲裁员和专职书记员都是大学法律专业毕业)。正是这13名同志,近三年以来,经手处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分别为1826件、1835件和1450件,每人每年平均要处理超过150件,几乎是不到两天就要处理一件案子。2008年至2010年,该院的当年结案率均在95%以上。2005年,柳州市劳动争议仲裁院荣获“全国先进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荣誉称号。2008年12月,院长谢奕被自治区党委维稳工作领导小组、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联席办及原自治区人事厅联合记予个人二等功;2009年9月,年仅29岁的副院长曾筝获“广西五一劳动奖章”及“广西维护职工权益十佳法律工作者”称号。
柔情调解,构建和谐。近年来,该院坚持“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通过柔性调解来化解矛盾。他们组织全体仲裁员和书记员研讨调解技巧和经验,健全基层调解组织建设。2010年,该院接了1400多件案子,实际立案只有1151件,许多案子是在立案前就被化解了。他们还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审理的每个环节,千万百计争取案件调解结案。
依法维权保驾护航
柳州市劳动争议仲裁院不等不靠,主动寻找合理适用法规,为民解难题办实事。在一次处理柳州市环卫处编外人员工伤待遇问题的仲裁案中,面对法律空白,柳州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大胆探索,比照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法规,对那些从事环卫工作的编外人员工伤待遇给予了支持。通过该仲裁案件,市政府的几个部门开始关注和落实一些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待遇问题,使柳州市这类人员的工伤待遇问题得到彻底的解决。仲裁员既担当了法律工作者,又担当了社会工作者。
坚持公正仲裁,不偏不倚。针对社会上一些不公平的现象,该院坚决不与企业穿一条裤子欺负劳动者,但是对于少数钻空子想刮企业油水的劳动者也坚决不予支持。利达(柳州)化工有限公司是柳州市著名的外资企业,该公司15名职工认为公司是在未与其协商的情况下单方解除其劳动合同,应双倍支付其经济补偿,请求仲裁。案件开庭前,利达公司在举证时,曾担忧地问仲裁员:“对方是劳动者,是大家公认的弱势群体,仲裁部门会不会帮着劳动者呀?”仲裁员的回答干脆利落:“一切依法办。”通过开庭审理,该案裁决结果是,认定利达公司已依法足额支付潘某等15人经济补偿,潘某等15人的请求被驳回。
危急时刻,舍小我,顾大局。2008年2、3月间,破产的国有大型企业柳州锌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柳锌公司)有300多名职工因与柳锌公司破产管理人发生争议到该院申诉。在案件未下裁决时,职工情绪激动,近100名职工聚集在仲裁院,声称要烧掉仲裁院,柳州市派出了一百多名公安干警维持秩序,事态非常紧急。针对此次群体上访事件,柳州市政府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有关处理方案。而此时因尿路结石突发急病的谢奕院长,前一天刚做完手术。由于谢奕院长对案件的来龙去脉最熟悉,面对如此紧急的重大事件,崔宏局长作出了艰难的抉择,她明白,只能委屈自己的部下了。崔宏局长亲自打电话给谢奕,请他出席市政府召开的特别会议。谢奕院长二话不说,让医生拔掉尿管就往会议室冲。两天后,谢奕院长穿着纸尿裤,回到院里与职工代表面谈,因为手术损伤大,出血多,谢院长连换了几次纸尿裤。正在休产假的曾筝副院长也提前收假,回院处理此事。说起几换纸尿裤与职工面谈的事,七尺男儿谢奕院长轻声地说,事情太紧急了,顾不上那么多了。崔宏局长心情很沉重,顿感愧疚,但马上又感到很自豪,因为自己的同志能把群众利益摆在第一位,让群众如此信服,这也是她的骄傲。做群众工作的人,就要有这样的群众基础和群众威信!
以理服人,以德感人,喜结一段好姻缘。2006年2月的一天,一位姓刘的阿姨来到该院申请仲裁,仲裁员卓伟壮耐心地为她讲解仲裁申请的要求、需要的材料等,教她如何填写表格,并给她作调解工作。虽然刘阿姨的请求没有实现,但她对小卓耐心细致的办事作风留下了深刻的印象。2008年的一天,刘阿姨突然来到该院,找到小卓本人,说看他热情老实,想给他介绍一个女朋友,经过刘阿姨热心地牵线搭桥,小卓恋爱、结婚了,对方还是一位硕士、大学老师呢。小卓高兴地说:“我因仲裁工作得姻缘,用真情收获友谊,也收获了自己的幸福。”
“特殊婚期”,只为那些等待早日裁决的当事人。院里的卓伟壮和班园两名仲裁员要办婚礼,为了及早办案,谢奕院长铁石心肠,每人只准了两天的婚假。同事们都笑问,这么特殊的婚期,家里那口子没意见啊?卓伟壮和班园腼腆地笑了一下,说,哪能有意见,这是他(她)的选择。
上阵夫妻兵,抛家离子不言悔!仲裁院有一对夫妻兵仲裁员,丈夫叫王海涛,妻子叫牛娟娟。2008年以来,两口子人均处理700件案子,两口子整天在单位从早忙到晚,经常忙到家人睡着了才回到家。好几次三岁的女儿半夜摸到妈妈,睡眼朦胧地说:“妈妈,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我等你们都等睡着了!”提起这事,母亲的天性让工作上雷厉风行的牛娟娟刹那间显露出柔软的一面。这一刻,她觉得自己亏欠孩子的太多了。可一想到那么多需要维权的弱势群体在期盼着早日拿到裁决结果,娟娟身上的正义之气立即占了上风。娟娟说:“我们的工作就是解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的矛盾,每一件案件说小了是关乎一个人的生老病死、家庭幸福,说大了却是关乎社会稳定和谐。作为一名仲裁员,虽然常常加班加点,身心疲惫,但只要一到岗,所有的疲惫都一扫而空,因为深知肩负的责任重大。”
创新机制效益为先
该院院长谢奕经常说:“不依法受理案件或者久拖未决案件属于违法和失职,影响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甚至影响社会稳定。”面对案件多人手少的突出矛盾,柳州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创新机制,提高办案效率,实施案件随到随立、当场调解、简便快捷审理案件、优化案件管理、规范案件处理、保证案件质量等一系列措施。
争分夺秒,高效办案。“5+2”、“白+黑”,日夜加班,年底赶结案,大伙从十一月开始已经连续几个星期中午没回家休息了。关于午餐问题,院长提议,几个人一同加班可以合伙去附近的小餐馆要一锅猪肚鸡,既加强了营养,换了口味,又可以休息一会儿。可同志们个个摇头,时间对他们来说太宝贵了,他们连去小餐馆吃个火锅热汤的时间也舍不得让出来,吃快餐的时候,总是边扒饭边研究卷宗,工作吃饭两不误。晚上八九点才回家 也是常有的事。
及时受理仲裁申请,做到案件随到随立。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除重大复杂案件、集体争议案件、涉及社会稳定案件外,如一方当事人没有调解意愿或调解不成,立案庭随到随立案件,如双方当事人自愿调解,立案庭立即开展调解工作,促使案件尽量调解解决和自愿履行调解协议。
简化案件审理程序,畅通渠道,提高办案效率。实行答辩、举证期征询制度。对当事人自愿减少答辩、举证期间的,可在答辩、举证期届满后组织开庭;对当事人明确无须答辩、举证期间的,立即组织开庭。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案情简单的案件,授权仲裁员当庭裁决。授权庭长直接签发部分仲裁员承办案件的裁决书、调解书。
制订仲裁标准,建立制约机制,有效防止错案。每月在全院大会上研讨典型案件、新型案件,形成共识,必要时形成案例标准,规范指导仲裁员办案,要求同一类案件必须有基本一致的裁决结果。审理案件坚持公平正义原则和法律基本规定,同时又兼顾企业在金融危机中的困难,妥善解决争议,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良好发展势头,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
实行“阳光仲裁”。该院在立案大厅显著位置放有各种法律法规的宣传单;开庭时间、地点在网上和办案场所公布,判案标准在院内公示;从立案接待到开庭审理实行全过程监控,庭审展示台使得证据和笔录能在仲裁员、书记员及当事人席位同步显示,更好地维护了当事人的监督权和话语权;依照劳动保障法规建章立制,先后组织制定《简便快捷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办法》、《案件质量评议考核制度》、《关于农民工劳动争议处理“绿色通道”的实施方案》等制度,处理案件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
积极开展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工作。为将矛盾化解在源头和萌芽状态,该院以阳和工业新区、柳州钢铁(集团)公司、柳州五菱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为试点,积极推进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工作。柳州市人社局草拟的建立健全基层调解组织的意见经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近期该院已开始实施。
勇往直前 再立新功
该院一直以来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工作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任务,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大力推进劳动争议仲裁实体化建设,努力提高劳动争议处理能力,依法、妥善、有效、及时预防和化解劳动争议,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面对柳州全面实施“二次创业”,努力实现“经济升级、城市转型”发展战略目标的新形势,该院继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转变作风,创先争优,依法公正、及时、妥善处理劳动争议,全心全意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优质服务,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再立新功。
在最近召开的柳州市委十届十四次全体(扩大)会议上,柳州市委书记陈刚指出,2011年,柳州市将全面贯彻实施“科学发展,升级转型;聚集人气,做大城市;努力学习苏州,全面发展柳州”的“二十八字方针”,要举全市之力建设具有国际水平的广西柳州汽车城,建设广西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继续将推进“柳州制造”向“柳州创造”进而向“柳州智造”转变,实现柳州智造“慧”及柳州社会经济发展各个领域,“慧”及广西乃至国内外。 展望未来要走的路,柳州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全体同志一致表示,要坚定信念,坚持走自己的路,不怕难,不怕苦,用爱心、真心、耐心、恒心,为民办实事,依法维权,为劳动者撑腰,为企业护航,共同建立和维护和谐的劳动关系,为实现柳州发展战略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