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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当今电视娱乐节目飞速发展,愈发担负起大众传播主要功能的风潮下,各种夺人眼球的新鲜娱乐形式闯入寻常百姓的视野,形成了不可阻挡的趋势,俗文化的泛滥和盲目的娱乐化追求又形成一种误区:对观众偏好的盲从和接受限度的挑战过犹不及。人文内涵的缺失由此不可避免地成为当下电视娱乐节目的重要弊病。本文通过综合分析电视节目市场化机制与视听心理法则,探发了现代电视娱乐节目人文内涵匮乏的原因,研究了人文精神与世俗精神碰撞与交锋中的矛盾与制衡关系,并提出了我国娱乐节目走出困境的基本出路。
关键词:娱乐节目;俗文化;人文内涵;困境;出路
在电视节目的创制形成与发展历程中,西方学者曾将其功能系统地分为四类:认知功能、教育功能、娱乐功能以及审美功能。而随着社会市场商业化与精神消费的兴盛,电视的娱乐功能逐渐攀升傲居其他三种功能之上,娱乐节目随即的大肆勃兴一度带来了文化消费市场的繁荣,娱乐之风的日益炽热使得电视艺术“以直接诉诸于人的感官和感性经验为特点,注重感官享受、视听感官的刺激甚至震撼。[1]”视听感受的满足取代了对文化意义的深究;低俗、恶俗与庸俗遮蔽了‘通俗’的概念;认知、教育与审美的三重功效被求得新奇视听注意和收视效果的感官娱乐信息传播所替代,这种失衡状态已经浸入我国电视娱乐节目的肌理,“娱乐传播的盛行使艺术的‘美感’正在被感官的‘快感’所置换,消解了电视文化的深度,使艺术越来越突显其‘展览价值’而非‘膜拜价值’[2]”。因而,电视娱乐节目要想走出俗文化传播的误区,就需要辩证分析市场和受众需求并理解人文精神的意义,寻求新的传播模式创造复合价值。
一、电视娱乐节目的误区
商品市场环境下的当今时代,文化的介入与传播需要迎合受众的审美情趣和接受意向,‘俗文化’的产生是建立在了解对普通知识水平上的观众具有普适性的内容基础上的,所谓‘俗’文化,并非陈俗、滥俗的文化垃圾,而是大众能够广泛理解并乐意欣然接受的精神消费品。观众能够从这些元素的单一或组合展现中获得视觉和心灵的双重满足,也容易因俗套的设置和粗劣的效仿、异变而丧失耐心和兴趣。因此,从电视节目市场机制的角度和视听心理法则两方面分析,都可以看出这种明显的误区。
1、市场机制与商业化运作——对受众口味的过分追求与跟风潮流
电视娱乐节目形式在《我国内地电视娱乐节目解析》一文中被认为“是综艺节目发展的新形式”,文中指出“通常人们所指的电视娱乐节目是单纯以娱乐性、消遣性和趣味性为突出特点的电视节目”[3]。不否认电视娱乐节目的‘娱乐性、消遣性和趣味性’。而中国娱乐节目的发展,大体经过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上世纪90年代初兴起的以《正大综艺》和《综艺大观》为代表的综艺节目类型;第二阶段是以《快乐大本营》和《欢乐总动员》为代表的游戏类娱乐节目;第三阶段是以《幸运52》和《开心辞典》等益智博彩类节目为代表;第四阶段即“真人秀”节目,平民走到观众面前,而且成了明星。[4]我国的电视娱乐节目也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经历了多种样式的丰富和变换,综艺类、速配类、益智类、搏彩类、游戏类、真人秀等多种模式的娱乐节目广泛活跃于银屏之上,满足了观众的审美取向,也因为形式的固定无所突破和内容的雷同化而逐渐遭到诟病。
进入21世纪以来,电视娱乐节目的整体收视率开始下降,节目总量开始减少,娱乐节目占所有电视节目的份额从2000年的5.4%下降到2002年的4.5%,一些老牌电视娱乐节目也难以为继。“你有我有全都有”的节目现状,使得观众打开电视,映入眼帘的东西大同小异,观众的收视心理在这样“千人一面”的娱乐轰炸中达到了饱和,产生了严重的“审美疲劳”。不得不说,随着观众对电视娱乐节目的满足感标准渐渐提升,对当下娱乐节目的衡量基准也不再限于起初的类型多样与内容多元,同质化与陈腐的节目形式必然遭到淘汰。
无论是以表演为主贯穿始末的综艺类娱乐节目,还是以主持与嘉宾互动为主要形式的游戏类娱乐节目,无论是以猜谜和中奖为过程和目的的益智类节目,还是走近平民百姓选拔明星的‘真人秀’节目,都有其自身发展的规律性和市场饱和度。一段时间内对某一形式的热衷容易形成一阵崇拜与模仿的风潮,如2005年湖南卫视的《超级女声》,叩击了大批中学到大学女生的纯澈心扉,一时间超女的概念改变了大多数女孩的价值认同和审美参照,虽然留给了拥有音乐才华的女孩们展示自己和走向成功的舞台和道路,但另一方面,对部分心智不甚成熟的女生却造成了形成趋之若鹜、盲目崇拜心态的不良后果。除了对受众的影响,也造成了行业之间的竞相模仿和竞争,如东方卫视又出台了《中国达人秀》等真人秀活动,且不提节目质量和造星效果,单就其俗套的形式,就颇令人担忧:一届又一届的平民歌手选拔中哗众取宠的表现;评委的犀利与对峙,最终演变成恶语相向的八卦新闻,看似娱乐民众的噱头,之于节目自身的附加价值却又实在乏善可陈。因而风潮的煽动者将目光放在了民众的窥视欲与劣根性上,大肆增加视听感官刺激,炒作和随之而来的谩骂声此起彼伏,电视娱乐节目造成的旁系枝节更败坏了其在受众心目中的形象,恶性循环由此蔓延。可以说,商业化的跟风潮流是对观众喜好一种过犹不及的追随,是电视娱乐节目一大关键的误区。
2、视听心理法则——受众自主选择中被忽略的自我实现原则
在低俗与滥俗的电视娱乐节目翻版制造中,对人文内涵的疏远还有一个不可小觑的原因,便是对受众视听心理法则分析的欠缺与匮乏。正如为人所熟知的马斯洛提出需要的五个层次中“自我实现”的需要,是人最高等级的需要,就是要充分地忘我地体验生活而实现个人的全部潜能。在作为受众角色的角度而言,也需要适度地参与、感悟、尝试和获得自身满足,其中无论低度、局部的自我实现,还是高度、概观的自我实现,都能反映受众某种渴望知识得到运用、失落得到补偿的心理机制。而“人文内涵”是指电视的精神向度、文化品位及审美价值,受众除了需要娱乐与放松自身,使精神得到调节外,还需要价值追求和心理定位,也就是说,相对于娱乐节目过分烘托的形而下的“快感”而外,受众更需要使自身价值得以确立和提升的形而上的“美感”。而“电视大众文化在物质话语僭越的当代中国社会最根本的特征,就是以大众文化的商业性稀释、消解着高雅文化的艺术性,具有大众文化倾向的电视文本以商业目的的直接功利性替代着高雅文化的无功利性;以程式化、复制化、平面化、无深度感对抗着高雅文化的个性、独创性、典型性;以情感策划的虚假性拆解着高雅文化的情感判断的真实性和深沉感;以享乐性、消遣性置换着高雅文化的启蒙性、先驱性。”[5]可见电视娱乐的误区走入之深,将高雅的致人陶冶心性的意蕴剥落和改造为具有浓厚商业目的的‘愚人’内容,最终形成了鱼目混珠的“三俗”文化产品,并渐渐扩张到整个电视娱乐节目的群体。 观众需要获得的,是通过电视节目的自我价值认同与共鸣,是心性的满足与归属感,并不是低下审美情趣和平庸文化素养的助长与庇护,窥视欲的单纯满足和心理底线的终极挑战。无可厚非,这些类别化的娱乐节目自身都带有致命的劣根,而归结为一点,也就是对受众心理自我实现的忽略导致的“人文内涵”的严重匮乏,而缺失了社会责任感与人文观照的电视娱乐节目,某种程度说是对观众视听心理上自我实现原则的亵渎。
二、人文精神与世俗精神的碰撞与交锋
1、人文精神之于世俗精神的理想观照
对于滋长于世俗土壤中的人文精神而言,人文的价值与内涵需要放在相应的文化语境中加以探讨和研究。龚育之认为:“讲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就讲到了人文精神。人的意思,人生的追求、目的、理想、信念、道德、价值等等,这里面的高尚的、善良的、健康的精神,就属于我们要发扬的人文精神。”[6]而作为大众传播媒介的电视节目,喉舌作用之外,难道不能说担负了一定的思想道德上的责任吗?在传递快乐与新鲜的同时,能够将健康的精神力量通过媒介与受众的互动参与,使观众获得认知、求证、解惑和共鸣的心理满足,这种理想状态并非遥不可及。
当下社会,人们对物质生活的追求和实际利益的满足是具备合理性的,而对精神生活的追求又建立在了物质条件的合理基础之上,“这样,在世俗化的过程中,必然凸显出大众于对日常生活幸福本身的强烈欲求,凸显出文化活动消解神圣化以后的多元化、商品化与消费化的趋势,以及相应的文化的消遣娱乐功能的强化,文化与艺术成为对人的世俗欲望的肯定。[7]”可见文化与艺术本身也具有世俗性,文化渗透在世俗之外可以找到一条合情合理的铺设,让真实而具体的生活享受平添一层精神幸福和愉悦感,这也是‘俗文化’的本质与内涵,赋予其理想的精神属性,便能够更贴切地理解它的现实意义。
2、世俗精神之于人文精神的理性折射
如果说人文精神的高雅脱离了社会生活实际,那么世俗精神便是始终孕育人文精神的坚实基底。市场的现实存在决定了人们对世俗化生存信息的需求,而文化本身的世俗性也折射了对人文内涵的向往与憧憬。在当今的文化市场上,人文意识形态的神圣气场已经逐渐蜕变并能够融入世俗生活之中,因而电视节目的直观与真实是现实的要求,也是文化市场的要求。电视节目人文气息的提升也不能离开世俗的大众接受理念。
而人文内涵的缺失从这方面只能说是对世俗精神过于概念化的理解所导致,把人文蕴含的精髓与世俗生活的原貌生硬地割裂开来。陈刚曾在《大众文化与现代乌托邦》一书中写道:“在当代文化市场上,意识形态已经逐渐失去了神秘的光环,传奇在对意识形态神圣性的拆解中,使意识形态进一步世俗化和娱乐化,以满足大众消费的欲望。”[8]所谓二者的理性融合,也就是在市场环境下消解了人文性的曲高和寡,使其以通俗并渐近于现实存在的形式刺激普通大众的精神消费。也就是说,人文精神较之世俗精神并不渺远,而是能够走入其中内化为一种崭新特质的精神体验。
3、“娱乐”与“人文内涵”的辩证关系
如今的大众文化消费,早已不仅仅停留于娱人眼球与一笑置之的基础上,没有人再为单薄的、毫无情感说服力又陷入俗套的节目内容买单,“娱乐”成为一个值得多元化切入进行思考的问题。电视的认知、教育与审美功效必须重新回归电视娱乐节目的本体,无论在何种娱乐节目中,编导们需要考虑且重视的,必须包括在使人获得感官享受与满足基础之上又向观众传递具有人文价值内容的核心共识。让‘审丑’的,‘无聊’的,‘空洞’的节目没有生根的土壤,使“人文内涵”充实进“娱乐”的本体,才能丰富和增进娱乐节目的整体效果和创办意义。
同时,电视娱乐节目的“人文内涵”也并非不可企及,只在于不可将目光凝聚于“娱乐”二字之上,造成视听认知的混淆和弱化,“娱乐”可以作为一种轻松明快的形式承载富有教育意义的内容,如湖南电视台《天天向上》节目中一期内容:请来道教大师作为嘉宾接受采访并同观众进行交流,巧妙地以主持人独有的幽默感引出了道家师傅传授的养生哲学,并带动观众一起学习其精华,拉近了观众与高深神秘的道教之间的距离,传达了对现实有益的养生疗法,在交流与互动中使观众既主动接受了具有“人文内涵”的信息,又不乏娱乐色彩,很好地消解了“娱乐”与“人文”之间的屏障。该节目能够收视率长盛不衰,也在于对二者辩证关系的挖掘与探索,只有不偏废一方,才能形成受众接受度上的良性循环,沉淀出电视娱乐节目所饱含的文化深度与创意精髓。
三、我国电视娱乐节目的困境与出路
面对我国电视娱乐节目的质量不断下滑,跟风与雷同化严重,人文内涵匮乏的困境与现状,要想不再走入肤浅与俗套的死胡同,就必须明确未来发展的目标,正视对‘俗文化’理解的误区,不断更新自身,坚持正确的舆论与价值导向。
现代电视娱乐节目轰然兴起的热潮,本质上讲并未深入分析受众接受心理,甚至忽略了受众的接受程度,面对收视上风的节目一味的效仿,并不能给观众带来新鲜和喜悦,反而造成视觉的审美疲劳与厌倦。因而只有对受众的视听心理法则有明确的把握和恰当的运用,才可能制造出重新引起观众好感和兴趣的节目。尊重受众的审美情趣,而非利用一时欢愉践踏受众的审美期待,才能在节目的内涵和外延方面有所创新和突破。
对‘俗文化’的曲解和演变造成了电视娱乐节目质的腐蚀,因此,对文化传播“品格”的坚持是必须摆正的观念,丧失“品格”的电视娱乐节目只能是昙花一现,没有长远市场。“电视‘品格’的形态特征不仅是外在的、外现的、可直观的,同样也是内在的、内蕴的、深藏其中的。”[9]富有价值含量的电视节目才是对“品格”最切实的坚持,因而,娱乐传播的文化内涵应被提到至关重要的位置,使电视娱乐节目做到“通俗而不庸俗,用情而不滥情、娱乐而不愚乐,平凡但不平庸”[10]。
现今电视娱乐节目形式的“自娱自乐”、“目中无人”,也是形成娱乐节目与受众关系紧张的一个严肃问题,虽然许多电视节目中已经开始注重与观众的互动交流,却缺少了一种“受众本位”的人文关怀,容易将这种‘参与’演绎成为了追求节目效果而刻意进行的‘作秀’。郑兴东曾提出:“受众本位与传播者本位不同,传播者在参与传播过程中主要根据受众的需要来确定传播的目的,步骤,内容和方式,并以受众受传的实际状况作为评价传播得失的标准。在以受众为本位的传播关系中,受众是传播者服务的对象”[11]。传播者必须能够从受众角度出发,调动起受众的互动情绪,才有利于娱乐节目提高感知力度,深入生活,深入民众内心。
而创新对于任何一项人类事业的发展都具有异常重大的意义,在文化传播方面也不尽然。因而,在健康积极又富有人文气息的娱乐导向之下,建立和谐的传播与视听关系,敢于发现和求证新的大众娱乐形式,成了一个指引电视娱乐业走出困境的深刻命题,也成为媒介传播者肩负的关键任务。这就要求电视人具有高瞻远瞩的行业眼光和身体力行的职业精神,在现行的市场经济体制下洞察电视节目传播的内在规律,并掌握和顺应受众心态,突破创造力滞后的瓶颈,创制更具有时代性和传播价值的电视娱乐节目。
总而言之,我国电视娱乐节目所出现的疾患并非一个简单的趋势问题,而是一个普遍存在的意识形态问题。‘俗文化’的传播力度该如何掌控,方向改如何把握?都需要认真思考与反复论证。针对电视娱乐节目已经走入的“盲从、跟风”与“忽视文化内涵”的误区,需要通过人文与世俗精神的辩证剖析与思索,才能理性认识‘失衡’的视听传播对文化消费市场良性发展的阻碍,才能转变态势,将我国电视娱乐节目的发展引导向充满生机与健康活力的正轨。
参考文献:
[1]陈旭光:《世纪之交的文化艺术转型:趋势与表征》,胡智锋主编《影视文化前沿》,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3年,第120页.
[2]邵培仁:《论中国电视娱乐节目的困境与出路》第1—2页.
[3]李瑞植、邱秀桐:《我国内地电视娱乐节目解析》,《新闻前哨》2004年第6期.
[4]于丹:《“浙江卫视风格化打造研讨会”专家领导发言精选》,新浪网.
[5]隋岩:《当代中国电视文化格局》,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94页.
[6]《人民日报》2000年10月10日,第9版.
[7]陶东风:《社会转型与当代知识分子》,上海三联书店1999年版,第169页.
[8]陈刚:《大众文化与当代乌托邦》,作家出版社1996年版,第93页.
[9]胡智锋:《电视的观念——胡智锋自选集》,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第193页.
[10]刘建明:《媒介批评通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178页.
[11]郑兴东:《受众心理与传媒引导》,新华出版社,1999年,第221页.
关键词:娱乐节目;俗文化;人文内涵;困境;出路
在电视节目的创制形成与发展历程中,西方学者曾将其功能系统地分为四类:认知功能、教育功能、娱乐功能以及审美功能。而随着社会市场商业化与精神消费的兴盛,电视的娱乐功能逐渐攀升傲居其他三种功能之上,娱乐节目随即的大肆勃兴一度带来了文化消费市场的繁荣,娱乐之风的日益炽热使得电视艺术“以直接诉诸于人的感官和感性经验为特点,注重感官享受、视听感官的刺激甚至震撼。[1]”视听感受的满足取代了对文化意义的深究;低俗、恶俗与庸俗遮蔽了‘通俗’的概念;认知、教育与审美的三重功效被求得新奇视听注意和收视效果的感官娱乐信息传播所替代,这种失衡状态已经浸入我国电视娱乐节目的肌理,“娱乐传播的盛行使艺术的‘美感’正在被感官的‘快感’所置换,消解了电视文化的深度,使艺术越来越突显其‘展览价值’而非‘膜拜价值’[2]”。因而,电视娱乐节目要想走出俗文化传播的误区,就需要辩证分析市场和受众需求并理解人文精神的意义,寻求新的传播模式创造复合价值。
一、电视娱乐节目的误区
商品市场环境下的当今时代,文化的介入与传播需要迎合受众的审美情趣和接受意向,‘俗文化’的产生是建立在了解对普通知识水平上的观众具有普适性的内容基础上的,所谓‘俗’文化,并非陈俗、滥俗的文化垃圾,而是大众能够广泛理解并乐意欣然接受的精神消费品。观众能够从这些元素的单一或组合展现中获得视觉和心灵的双重满足,也容易因俗套的设置和粗劣的效仿、异变而丧失耐心和兴趣。因此,从电视节目市场机制的角度和视听心理法则两方面分析,都可以看出这种明显的误区。
1、市场机制与商业化运作——对受众口味的过分追求与跟风潮流
电视娱乐节目形式在《我国内地电视娱乐节目解析》一文中被认为“是综艺节目发展的新形式”,文中指出“通常人们所指的电视娱乐节目是单纯以娱乐性、消遣性和趣味性为突出特点的电视节目”[3]。不否认电视娱乐节目的‘娱乐性、消遣性和趣味性’。而中国娱乐节目的发展,大体经过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上世纪90年代初兴起的以《正大综艺》和《综艺大观》为代表的综艺节目类型;第二阶段是以《快乐大本营》和《欢乐总动员》为代表的游戏类娱乐节目;第三阶段是以《幸运52》和《开心辞典》等益智博彩类节目为代表;第四阶段即“真人秀”节目,平民走到观众面前,而且成了明星。[4]我国的电视娱乐节目也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经历了多种样式的丰富和变换,综艺类、速配类、益智类、搏彩类、游戏类、真人秀等多种模式的娱乐节目广泛活跃于银屏之上,满足了观众的审美取向,也因为形式的固定无所突破和内容的雷同化而逐渐遭到诟病。
进入21世纪以来,电视娱乐节目的整体收视率开始下降,节目总量开始减少,娱乐节目占所有电视节目的份额从2000年的5.4%下降到2002年的4.5%,一些老牌电视娱乐节目也难以为继。“你有我有全都有”的节目现状,使得观众打开电视,映入眼帘的东西大同小异,观众的收视心理在这样“千人一面”的娱乐轰炸中达到了饱和,产生了严重的“审美疲劳”。不得不说,随着观众对电视娱乐节目的满足感标准渐渐提升,对当下娱乐节目的衡量基准也不再限于起初的类型多样与内容多元,同质化与陈腐的节目形式必然遭到淘汰。
无论是以表演为主贯穿始末的综艺类娱乐节目,还是以主持与嘉宾互动为主要形式的游戏类娱乐节目,无论是以猜谜和中奖为过程和目的的益智类节目,还是走近平民百姓选拔明星的‘真人秀’节目,都有其自身发展的规律性和市场饱和度。一段时间内对某一形式的热衷容易形成一阵崇拜与模仿的风潮,如2005年湖南卫视的《超级女声》,叩击了大批中学到大学女生的纯澈心扉,一时间超女的概念改变了大多数女孩的价值认同和审美参照,虽然留给了拥有音乐才华的女孩们展示自己和走向成功的舞台和道路,但另一方面,对部分心智不甚成熟的女生却造成了形成趋之若鹜、盲目崇拜心态的不良后果。除了对受众的影响,也造成了行业之间的竞相模仿和竞争,如东方卫视又出台了《中国达人秀》等真人秀活动,且不提节目质量和造星效果,单就其俗套的形式,就颇令人担忧:一届又一届的平民歌手选拔中哗众取宠的表现;评委的犀利与对峙,最终演变成恶语相向的八卦新闻,看似娱乐民众的噱头,之于节目自身的附加价值却又实在乏善可陈。因而风潮的煽动者将目光放在了民众的窥视欲与劣根性上,大肆增加视听感官刺激,炒作和随之而来的谩骂声此起彼伏,电视娱乐节目造成的旁系枝节更败坏了其在受众心目中的形象,恶性循环由此蔓延。可以说,商业化的跟风潮流是对观众喜好一种过犹不及的追随,是电视娱乐节目一大关键的误区。
2、视听心理法则——受众自主选择中被忽略的自我实现原则
在低俗与滥俗的电视娱乐节目翻版制造中,对人文内涵的疏远还有一个不可小觑的原因,便是对受众视听心理法则分析的欠缺与匮乏。正如为人所熟知的马斯洛提出需要的五个层次中“自我实现”的需要,是人最高等级的需要,就是要充分地忘我地体验生活而实现个人的全部潜能。在作为受众角色的角度而言,也需要适度地参与、感悟、尝试和获得自身满足,其中无论低度、局部的自我实现,还是高度、概观的自我实现,都能反映受众某种渴望知识得到运用、失落得到补偿的心理机制。而“人文内涵”是指电视的精神向度、文化品位及审美价值,受众除了需要娱乐与放松自身,使精神得到调节外,还需要价值追求和心理定位,也就是说,相对于娱乐节目过分烘托的形而下的“快感”而外,受众更需要使自身价值得以确立和提升的形而上的“美感”。而“电视大众文化在物质话语僭越的当代中国社会最根本的特征,就是以大众文化的商业性稀释、消解着高雅文化的艺术性,具有大众文化倾向的电视文本以商业目的的直接功利性替代着高雅文化的无功利性;以程式化、复制化、平面化、无深度感对抗着高雅文化的个性、独创性、典型性;以情感策划的虚假性拆解着高雅文化的情感判断的真实性和深沉感;以享乐性、消遣性置换着高雅文化的启蒙性、先驱性。”[5]可见电视娱乐的误区走入之深,将高雅的致人陶冶心性的意蕴剥落和改造为具有浓厚商业目的的‘愚人’内容,最终形成了鱼目混珠的“三俗”文化产品,并渐渐扩张到整个电视娱乐节目的群体。 观众需要获得的,是通过电视节目的自我价值认同与共鸣,是心性的满足与归属感,并不是低下审美情趣和平庸文化素养的助长与庇护,窥视欲的单纯满足和心理底线的终极挑战。无可厚非,这些类别化的娱乐节目自身都带有致命的劣根,而归结为一点,也就是对受众心理自我实现的忽略导致的“人文内涵”的严重匮乏,而缺失了社会责任感与人文观照的电视娱乐节目,某种程度说是对观众视听心理上自我实现原则的亵渎。
二、人文精神与世俗精神的碰撞与交锋
1、人文精神之于世俗精神的理想观照
对于滋长于世俗土壤中的人文精神而言,人文的价值与内涵需要放在相应的文化语境中加以探讨和研究。龚育之认为:“讲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就讲到了人文精神。人的意思,人生的追求、目的、理想、信念、道德、价值等等,这里面的高尚的、善良的、健康的精神,就属于我们要发扬的人文精神。”[6]而作为大众传播媒介的电视节目,喉舌作用之外,难道不能说担负了一定的思想道德上的责任吗?在传递快乐与新鲜的同时,能够将健康的精神力量通过媒介与受众的互动参与,使观众获得认知、求证、解惑和共鸣的心理满足,这种理想状态并非遥不可及。
当下社会,人们对物质生活的追求和实际利益的满足是具备合理性的,而对精神生活的追求又建立在了物质条件的合理基础之上,“这样,在世俗化的过程中,必然凸显出大众于对日常生活幸福本身的强烈欲求,凸显出文化活动消解神圣化以后的多元化、商品化与消费化的趋势,以及相应的文化的消遣娱乐功能的强化,文化与艺术成为对人的世俗欲望的肯定。[7]”可见文化与艺术本身也具有世俗性,文化渗透在世俗之外可以找到一条合情合理的铺设,让真实而具体的生活享受平添一层精神幸福和愉悦感,这也是‘俗文化’的本质与内涵,赋予其理想的精神属性,便能够更贴切地理解它的现实意义。
2、世俗精神之于人文精神的理性折射
如果说人文精神的高雅脱离了社会生活实际,那么世俗精神便是始终孕育人文精神的坚实基底。市场的现实存在决定了人们对世俗化生存信息的需求,而文化本身的世俗性也折射了对人文内涵的向往与憧憬。在当今的文化市场上,人文意识形态的神圣气场已经逐渐蜕变并能够融入世俗生活之中,因而电视节目的直观与真实是现实的要求,也是文化市场的要求。电视节目人文气息的提升也不能离开世俗的大众接受理念。
而人文内涵的缺失从这方面只能说是对世俗精神过于概念化的理解所导致,把人文蕴含的精髓与世俗生活的原貌生硬地割裂开来。陈刚曾在《大众文化与现代乌托邦》一书中写道:“在当代文化市场上,意识形态已经逐渐失去了神秘的光环,传奇在对意识形态神圣性的拆解中,使意识形态进一步世俗化和娱乐化,以满足大众消费的欲望。”[8]所谓二者的理性融合,也就是在市场环境下消解了人文性的曲高和寡,使其以通俗并渐近于现实存在的形式刺激普通大众的精神消费。也就是说,人文精神较之世俗精神并不渺远,而是能够走入其中内化为一种崭新特质的精神体验。
3、“娱乐”与“人文内涵”的辩证关系
如今的大众文化消费,早已不仅仅停留于娱人眼球与一笑置之的基础上,没有人再为单薄的、毫无情感说服力又陷入俗套的节目内容买单,“娱乐”成为一个值得多元化切入进行思考的问题。电视的认知、教育与审美功效必须重新回归电视娱乐节目的本体,无论在何种娱乐节目中,编导们需要考虑且重视的,必须包括在使人获得感官享受与满足基础之上又向观众传递具有人文价值内容的核心共识。让‘审丑’的,‘无聊’的,‘空洞’的节目没有生根的土壤,使“人文内涵”充实进“娱乐”的本体,才能丰富和增进娱乐节目的整体效果和创办意义。
同时,电视娱乐节目的“人文内涵”也并非不可企及,只在于不可将目光凝聚于“娱乐”二字之上,造成视听认知的混淆和弱化,“娱乐”可以作为一种轻松明快的形式承载富有教育意义的内容,如湖南电视台《天天向上》节目中一期内容:请来道教大师作为嘉宾接受采访并同观众进行交流,巧妙地以主持人独有的幽默感引出了道家师傅传授的养生哲学,并带动观众一起学习其精华,拉近了观众与高深神秘的道教之间的距离,传达了对现实有益的养生疗法,在交流与互动中使观众既主动接受了具有“人文内涵”的信息,又不乏娱乐色彩,很好地消解了“娱乐”与“人文”之间的屏障。该节目能够收视率长盛不衰,也在于对二者辩证关系的挖掘与探索,只有不偏废一方,才能形成受众接受度上的良性循环,沉淀出电视娱乐节目所饱含的文化深度与创意精髓。
三、我国电视娱乐节目的困境与出路
面对我国电视娱乐节目的质量不断下滑,跟风与雷同化严重,人文内涵匮乏的困境与现状,要想不再走入肤浅与俗套的死胡同,就必须明确未来发展的目标,正视对‘俗文化’理解的误区,不断更新自身,坚持正确的舆论与价值导向。
现代电视娱乐节目轰然兴起的热潮,本质上讲并未深入分析受众接受心理,甚至忽略了受众的接受程度,面对收视上风的节目一味的效仿,并不能给观众带来新鲜和喜悦,反而造成视觉的审美疲劳与厌倦。因而只有对受众的视听心理法则有明确的把握和恰当的运用,才可能制造出重新引起观众好感和兴趣的节目。尊重受众的审美情趣,而非利用一时欢愉践踏受众的审美期待,才能在节目的内涵和外延方面有所创新和突破。
对‘俗文化’的曲解和演变造成了电视娱乐节目质的腐蚀,因此,对文化传播“品格”的坚持是必须摆正的观念,丧失“品格”的电视娱乐节目只能是昙花一现,没有长远市场。“电视‘品格’的形态特征不仅是外在的、外现的、可直观的,同样也是内在的、内蕴的、深藏其中的。”[9]富有价值含量的电视节目才是对“品格”最切实的坚持,因而,娱乐传播的文化内涵应被提到至关重要的位置,使电视娱乐节目做到“通俗而不庸俗,用情而不滥情、娱乐而不愚乐,平凡但不平庸”[10]。
现今电视娱乐节目形式的“自娱自乐”、“目中无人”,也是形成娱乐节目与受众关系紧张的一个严肃问题,虽然许多电视节目中已经开始注重与观众的互动交流,却缺少了一种“受众本位”的人文关怀,容易将这种‘参与’演绎成为了追求节目效果而刻意进行的‘作秀’。郑兴东曾提出:“受众本位与传播者本位不同,传播者在参与传播过程中主要根据受众的需要来确定传播的目的,步骤,内容和方式,并以受众受传的实际状况作为评价传播得失的标准。在以受众为本位的传播关系中,受众是传播者服务的对象”[11]。传播者必须能够从受众角度出发,调动起受众的互动情绪,才有利于娱乐节目提高感知力度,深入生活,深入民众内心。
而创新对于任何一项人类事业的发展都具有异常重大的意义,在文化传播方面也不尽然。因而,在健康积极又富有人文气息的娱乐导向之下,建立和谐的传播与视听关系,敢于发现和求证新的大众娱乐形式,成了一个指引电视娱乐业走出困境的深刻命题,也成为媒介传播者肩负的关键任务。这就要求电视人具有高瞻远瞩的行业眼光和身体力行的职业精神,在现行的市场经济体制下洞察电视节目传播的内在规律,并掌握和顺应受众心态,突破创造力滞后的瓶颈,创制更具有时代性和传播价值的电视娱乐节目。
总而言之,我国电视娱乐节目所出现的疾患并非一个简单的趋势问题,而是一个普遍存在的意识形态问题。‘俗文化’的传播力度该如何掌控,方向改如何把握?都需要认真思考与反复论证。针对电视娱乐节目已经走入的“盲从、跟风”与“忽视文化内涵”的误区,需要通过人文与世俗精神的辩证剖析与思索,才能理性认识‘失衡’的视听传播对文化消费市场良性发展的阻碍,才能转变态势,将我国电视娱乐节目的发展引导向充满生机与健康活力的正轨。
参考文献:
[1]陈旭光:《世纪之交的文化艺术转型:趋势与表征》,胡智锋主编《影视文化前沿》,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3年,第120页.
[2]邵培仁:《论中国电视娱乐节目的困境与出路》第1—2页.
[3]李瑞植、邱秀桐:《我国内地电视娱乐节目解析》,《新闻前哨》2004年第6期.
[4]于丹:《“浙江卫视风格化打造研讨会”专家领导发言精选》,新浪网.
[5]隋岩:《当代中国电视文化格局》,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94页.
[6]《人民日报》2000年10月10日,第9版.
[7]陶东风:《社会转型与当代知识分子》,上海三联书店1999年版,第169页.
[8]陈刚:《大众文化与当代乌托邦》,作家出版社1996年版,第93页.
[9]胡智锋:《电视的观念——胡智锋自选集》,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第193页.
[10]刘建明:《媒介批评通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178页.
[11]郑兴东:《受众心理与传媒引导》,新华出版社,1999年,第22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