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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专家认为,就当今我国社会背景下中小学生的情况来看,仍然需要一种鼓励和引导学生上进的形式。不是“三好学生”评选能否继续,而是这一形式需要真正意义上的创新
9 月13 日, 中国教育学会会长顾明远在重庆一个基础教育学术会上一语惊天下,引爆了社会对“三好学生”评奖制度的关注和争论。
有报道载明:顾会长在当天的学术会上为废除评选“ 三好学生”积极呼吁。
重庆当地媒体援引顾会长原话称,中小学校处于基础教育阶段,每个学生都是未成年人,评选“三好学生”实际是把学生分成三六九等,这样会给学生造成一定心理压力。有的孩子大器晚成,在小学阶段会表现得非常一般,如果过早地给他一些“你不如别人”的心理暗示,会影响孩子今后的成长。
此后不久,北京教委率先作出回应:废除“三好”太极端 ,并称不会取消评选。
旷日持久的评与不评之争
值得一提的是,早在顾明远会长认为评选“三好学生”会“过早给孩子贴上好学生与坏学生的标签”观点表明的当日,基础教育学术会会场内就已经形成了支持者与反对者两大阵营。
现场对顾会长表示支持的老师们认为,现行的“三好”评选制度与标准使获得“三好”殊荣的学生占学生总数比例过小,评选机制和程序的有失公正和公平。不仅如此,部分老师也公开认为,“三好”在加分、报送等利益驱动下形成“评选腐败”的小股洪流,“三好生”本身的激励意义有失真趋势。
但也有部分老师有所争议,他们认为评“三好学生”没什么不对,学生需要榜样和奋斗目标,通过奖励机制,激发他们的学习热情和潜能,认识到差距和不足,迎头赶上,取得进步。当然在评选时也要保证公平公正,为学生们树立一个优秀的榜样。
其实, 针对“ 三好学生到底该不该继续评选”这个话题早在几年前已经开始有所争论。
有资料显示,2004年,顾明远会长就曾发出关于废除三好学生评选制度提议,并在广州教育界引起争论。当时不少广州教育界人士认为,对学生的综合评价仍应进行,但标准应该改革,可以用鼓励学生发挥专长的新标准取而代之。
随后的2006 年,四川成都市青羊区教育局就宣布:从当年9 月1 日起,该区所有小学全面取消“三好学生”评选。这标志着沿袭了52 年的“三好学生”评选制度正式在该区走下历史舞台,青羊区成了全国首个宣布取消“三好学生”的地区。
值得注意是,这次顾会长旧话重提,让“北京”方面坚决发对的原因之一,就是“任何年代、任何群体都需要他们的榜样”。
北京市西城区教委一位负责人表示,小学生的模仿能力很强,三好生的激励作用还是很强的。对“三好”废除建议过于极端。市教委有关负责人表态指出,目前北京不会取消三好生评选。这些年来评上三好生的学生,素质都是不错的。另外,从评选程序来看,北京三好学生评选都要求网上公示、张榜公布,程序比较透明。
而对于三好评选的“当事人”,学生和家长对“三好”的“到底是评还是不评”可谓泾渭分明。
记者在海淀区某小学附近对10 名家长和学生采访时发现,赞成取消“三好”的,家长为4 人、学生为3 人。持反对态度的,家长有4 人,学生有6 人,表示“无所谓”的,家长有2 人,学生有1 人。
四年级学生吴桐,是反对取消“三好学生”的忠实“捍卫者”,他告诉记者,自己从二年级开始就是班上的三好学生,至今已经成功卫冕两届。问其为何反对取消评选,吴桐说:“能做(当)上三好学生的同学,学习必须好,必须处处都表现得优秀,而且还要帮助其他的同学。如果不评三好学生了,在班上就不能分出高低了。”
而另一位学生家长邹先生则认为,三好生的评选的机制虽然可以激励孩子们力争上游,但在某种情况下也增加了孩子的心理负担,于是形成了为了争当“三好生”而去努力的学习风气。“作为家长孩子能不能成为三好生,都是无所谓的,只要孩子能学到知识,才是最重要的。如果取消了三好生的评选,孩子或许在学习上更加务实。”
今年39 岁的刘寒松,现为东北某轴承厂职教中心主任,对于如何看待三好学生评选制度的去留问题,他的观点是肯定的,那就是“三好学生”的取消是我国教育体制改革进程中的必然。
他向记者回忆,几年前自己的孩子上五年级时,根据当时政策,学生如果次年评上区三好学生,小升初入学就可以在原考分基础上加10 分。“我当时认为这种加分并不合理,并曾写信向区里反映过此事,但后来考虑到能让孩子上一个好学校,我还是硬着头皮去了班主任家里。”刘寒松无奈地说。
“三好学生”的功过是非
尽管“三好学生”的废除引起越来越大的非议,但从20 余年前实行之初还是备受瞩目,深受欢迎。
1982 年5 月5 日,教育部、共青团中央联合发出通知,公布《关于在中学生中评选三好学生的试行办法》。规定“三好学生”的标准是:思想品德好,学习好,身体好。“三好学生”作为一项荣誉称号在全国各级中学普遍推行。
然而随着新时期的发展需要,各地学校着重提高了三好学生的相关待遇,这无疑为“三好”镀上了一层金。除《办法》规定的对于连续几年被评为“三好学生”的学生,在升学和分配上都给予优先选择的机会。教育部还在2001 年1 月11 日发出有关通知,要求各地在高中阶段各类学校评选省级“三好学生”的基础上,按当年毕业生万分之一的比例评选并确定的优秀学生,享受普通高等学校的保送生资格。
曾在哈尔滨南岗区教委工作的刘秀芸老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前些年,一个学生如果评上了“三好学生”,定会在其升学、择校乃至毕业后的工作选择上都会得到“加分”,而且“三好学生”的地域级别越高,“分数”也就会越高。
从2001 年以后,个别省市作出规定,凡荣获省、市级三好学生称号的考生在中考、高考时可以享受加分待遇。
“‘三好’在关键时刻可以换取考场上的‘通行证’,可见“三好学生”荣誉称号在某种程度上成为考生事半功倍的砝码。”刘老师如是说。
但这一些地方评选三好学生的程序也受到越来越多的质疑。
围绕有限的三好学生名额,学生、家长、教师、学校领导、教育管理部门等展开了激烈的竞争,权力和金钱因素越来越多地介入其中,各种暗箱操作的手法层出不穷,有的甚至构成名副其实的腐败案件,在学校和社会上造成了较大的消极影响。
究其原因,教育学专家贾立华认为,一方面是评选程序不够科学和规范,管理和监督措施没有落实到位;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三好学生”的高“含金量”对竞争者产生了强大的利益驱动。
“那些为了拼抢“三好”头衔而明争暗斗无所不用其极的人,他们已经没有兴趣关心‘三好学生’原本应该具有的荣誉含量了,他们更关心的是如何获取现实的利益。”贾立华说。
贾立华认为,目前中小学实行的三好学生评选制度除了鼓励先进、提倡学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综合发展之外,在当今社会,一个更重要的意义在于,通过改革“三好生”等类似的评选,来培养学生的民主意识、民主思维,将评选变为对学生进行公民教育的一种重要方式。
“好学生是‘评’出来的,但要是‘评’得不得法,选出了几个好学生的同时,也制造出一批心理受伤的所谓的“坏学生”,所以三好生不是不应该评选,而是应该怎么评选。
制度革新加速“三好”改进
有专家认为,就当今我国社会背景下中小学生的情况来看,仍然需要这样的鼓励和引导学生上进的形式。换言之,不是“三好学生”评选不能继续了,而是这一形式需要真正意义上的创新。
“赏罚不明,何以培养出优秀的人才?其实评‘三好生’本身没有问题,关键是评选方法是否科学。只有通过合理的奖惩制度,才能让学生了解优胜劣汰的生存法则。”一位署名木子的网友在国内某论坛说“木子”认为,与其要求取消“三好学生”评选,不如尽快改革这一评选形式,不仅要注入新的元素,而且也需要细化。发现每个学生的优点,让更多学生都有被肯定的机会,并逐步实现“大家奖大家评”,激发学生参与的热情,增添新“三好”的人文气息,使“三好学生”评选真正发挥作用。
有专家建议,在评选的标准上,打破“惟成绩至上”,鼓励学生的个性发展,鼓励学生向多向度的方向发展,不做书呆子,也不做学生混混,而做一个有个性、有情趣、有爱心、积极进取的学生。
其次,在评选的内容上,要从“德、智、体、美、劳”这样高度概括的要求下,向具体化发展。比如通过学校或老师的配合,引导学生力所能及地去做义工,去做志愿者,去开展些公益活动,从小去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与公民精神。
除此之外,在评选程序与方式上,要让学生领悟到民主的精神,学会民主的思维方式,体会到民主对自己的要求。比如,鼓励学生自己主动提出参选,凡参选者在课堂上做演讲,去陈述自己在一定时期内,哪些行为是符合评选标准的等等,然后让全班同学去投票选出他们认为符合评选标准的同学。
其实,在我国南方省市的部分学校已冲破了“德、智、体”的束缚。武汉市教育局近日宣布,从今年春季开始在部分学校试行新的中小学生思想品德考核标准,以好公民、好学生、好子女的“新三好”考核标准取代思想好、学习好、身体好的“旧三好”考核标准。“新三好”考核标准从社会、学校、家庭三方面,以好公民、好学生、好子女作为评价的一级指标,下设二级考核标准。“好公民”下设爱国情感、社会责任、社会公德、社会实践4 个二级指标;“好学生”下设学习习惯、团队精神、行为规范、身心健康4 个二级指标;“好子女”下设孝亲敬长、自我服务两个二级指标。10 个二级指标各占10 分,同时下面有若干评价要素,如“自我服务”中包括“自己的事情自己做;按时作息、放学按时回家;不乱花钱,不互相攀比”三项具体内容。
9 月13 日, 中国教育学会会长顾明远在重庆一个基础教育学术会上一语惊天下,引爆了社会对“三好学生”评奖制度的关注和争论。
有报道载明:顾会长在当天的学术会上为废除评选“ 三好学生”积极呼吁。
重庆当地媒体援引顾会长原话称,中小学校处于基础教育阶段,每个学生都是未成年人,评选“三好学生”实际是把学生分成三六九等,这样会给学生造成一定心理压力。有的孩子大器晚成,在小学阶段会表现得非常一般,如果过早地给他一些“你不如别人”的心理暗示,会影响孩子今后的成长。
此后不久,北京教委率先作出回应:废除“三好”太极端 ,并称不会取消评选。
旷日持久的评与不评之争
值得一提的是,早在顾明远会长认为评选“三好学生”会“过早给孩子贴上好学生与坏学生的标签”观点表明的当日,基础教育学术会会场内就已经形成了支持者与反对者两大阵营。
现场对顾会长表示支持的老师们认为,现行的“三好”评选制度与标准使获得“三好”殊荣的学生占学生总数比例过小,评选机制和程序的有失公正和公平。不仅如此,部分老师也公开认为,“三好”在加分、报送等利益驱动下形成“评选腐败”的小股洪流,“三好生”本身的激励意义有失真趋势。
但也有部分老师有所争议,他们认为评“三好学生”没什么不对,学生需要榜样和奋斗目标,通过奖励机制,激发他们的学习热情和潜能,认识到差距和不足,迎头赶上,取得进步。当然在评选时也要保证公平公正,为学生们树立一个优秀的榜样。
其实, 针对“ 三好学生到底该不该继续评选”这个话题早在几年前已经开始有所争论。
有资料显示,2004年,顾明远会长就曾发出关于废除三好学生评选制度提议,并在广州教育界引起争论。当时不少广州教育界人士认为,对学生的综合评价仍应进行,但标准应该改革,可以用鼓励学生发挥专长的新标准取而代之。
随后的2006 年,四川成都市青羊区教育局就宣布:从当年9 月1 日起,该区所有小学全面取消“三好学生”评选。这标志着沿袭了52 年的“三好学生”评选制度正式在该区走下历史舞台,青羊区成了全国首个宣布取消“三好学生”的地区。
值得注意是,这次顾会长旧话重提,让“北京”方面坚决发对的原因之一,就是“任何年代、任何群体都需要他们的榜样”。
北京市西城区教委一位负责人表示,小学生的模仿能力很强,三好生的激励作用还是很强的。对“三好”废除建议过于极端。市教委有关负责人表态指出,目前北京不会取消三好生评选。这些年来评上三好生的学生,素质都是不错的。另外,从评选程序来看,北京三好学生评选都要求网上公示、张榜公布,程序比较透明。
而对于三好评选的“当事人”,学生和家长对“三好”的“到底是评还是不评”可谓泾渭分明。
记者在海淀区某小学附近对10 名家长和学生采访时发现,赞成取消“三好”的,家长为4 人、学生为3 人。持反对态度的,家长有4 人,学生有6 人,表示“无所谓”的,家长有2 人,学生有1 人。
四年级学生吴桐,是反对取消“三好学生”的忠实“捍卫者”,他告诉记者,自己从二年级开始就是班上的三好学生,至今已经成功卫冕两届。问其为何反对取消评选,吴桐说:“能做(当)上三好学生的同学,学习必须好,必须处处都表现得优秀,而且还要帮助其他的同学。如果不评三好学生了,在班上就不能分出高低了。”
而另一位学生家长邹先生则认为,三好生的评选的机制虽然可以激励孩子们力争上游,但在某种情况下也增加了孩子的心理负担,于是形成了为了争当“三好生”而去努力的学习风气。“作为家长孩子能不能成为三好生,都是无所谓的,只要孩子能学到知识,才是最重要的。如果取消了三好生的评选,孩子或许在学习上更加务实。”
今年39 岁的刘寒松,现为东北某轴承厂职教中心主任,对于如何看待三好学生评选制度的去留问题,他的观点是肯定的,那就是“三好学生”的取消是我国教育体制改革进程中的必然。
他向记者回忆,几年前自己的孩子上五年级时,根据当时政策,学生如果次年评上区三好学生,小升初入学就可以在原考分基础上加10 分。“我当时认为这种加分并不合理,并曾写信向区里反映过此事,但后来考虑到能让孩子上一个好学校,我还是硬着头皮去了班主任家里。”刘寒松无奈地说。
“三好学生”的功过是非
尽管“三好学生”的废除引起越来越大的非议,但从20 余年前实行之初还是备受瞩目,深受欢迎。
1982 年5 月5 日,教育部、共青团中央联合发出通知,公布《关于在中学生中评选三好学生的试行办法》。规定“三好学生”的标准是:思想品德好,学习好,身体好。“三好学生”作为一项荣誉称号在全国各级中学普遍推行。
然而随着新时期的发展需要,各地学校着重提高了三好学生的相关待遇,这无疑为“三好”镀上了一层金。除《办法》规定的对于连续几年被评为“三好学生”的学生,在升学和分配上都给予优先选择的机会。教育部还在2001 年1 月11 日发出有关通知,要求各地在高中阶段各类学校评选省级“三好学生”的基础上,按当年毕业生万分之一的比例评选并确定的优秀学生,享受普通高等学校的保送生资格。
曾在哈尔滨南岗区教委工作的刘秀芸老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前些年,一个学生如果评上了“三好学生”,定会在其升学、择校乃至毕业后的工作选择上都会得到“加分”,而且“三好学生”的地域级别越高,“分数”也就会越高。
从2001 年以后,个别省市作出规定,凡荣获省、市级三好学生称号的考生在中考、高考时可以享受加分待遇。
“‘三好’在关键时刻可以换取考场上的‘通行证’,可见“三好学生”荣誉称号在某种程度上成为考生事半功倍的砝码。”刘老师如是说。
但这一些地方评选三好学生的程序也受到越来越多的质疑。
围绕有限的三好学生名额,学生、家长、教师、学校领导、教育管理部门等展开了激烈的竞争,权力和金钱因素越来越多地介入其中,各种暗箱操作的手法层出不穷,有的甚至构成名副其实的腐败案件,在学校和社会上造成了较大的消极影响。
究其原因,教育学专家贾立华认为,一方面是评选程序不够科学和规范,管理和监督措施没有落实到位;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三好学生”的高“含金量”对竞争者产生了强大的利益驱动。
“那些为了拼抢“三好”头衔而明争暗斗无所不用其极的人,他们已经没有兴趣关心‘三好学生’原本应该具有的荣誉含量了,他们更关心的是如何获取现实的利益。”贾立华说。
贾立华认为,目前中小学实行的三好学生评选制度除了鼓励先进、提倡学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综合发展之外,在当今社会,一个更重要的意义在于,通过改革“三好生”等类似的评选,来培养学生的民主意识、民主思维,将评选变为对学生进行公民教育的一种重要方式。
“好学生是‘评’出来的,但要是‘评’得不得法,选出了几个好学生的同时,也制造出一批心理受伤的所谓的“坏学生”,所以三好生不是不应该评选,而是应该怎么评选。
制度革新加速“三好”改进
有专家认为,就当今我国社会背景下中小学生的情况来看,仍然需要这样的鼓励和引导学生上进的形式。换言之,不是“三好学生”评选不能继续了,而是这一形式需要真正意义上的创新。
“赏罚不明,何以培养出优秀的人才?其实评‘三好生’本身没有问题,关键是评选方法是否科学。只有通过合理的奖惩制度,才能让学生了解优胜劣汰的生存法则。”一位署名木子的网友在国内某论坛说“木子”认为,与其要求取消“三好学生”评选,不如尽快改革这一评选形式,不仅要注入新的元素,而且也需要细化。发现每个学生的优点,让更多学生都有被肯定的机会,并逐步实现“大家奖大家评”,激发学生参与的热情,增添新“三好”的人文气息,使“三好学生”评选真正发挥作用。
有专家建议,在评选的标准上,打破“惟成绩至上”,鼓励学生的个性发展,鼓励学生向多向度的方向发展,不做书呆子,也不做学生混混,而做一个有个性、有情趣、有爱心、积极进取的学生。
其次,在评选的内容上,要从“德、智、体、美、劳”这样高度概括的要求下,向具体化发展。比如通过学校或老师的配合,引导学生力所能及地去做义工,去做志愿者,去开展些公益活动,从小去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与公民精神。
除此之外,在评选程序与方式上,要让学生领悟到民主的精神,学会民主的思维方式,体会到民主对自己的要求。比如,鼓励学生自己主动提出参选,凡参选者在课堂上做演讲,去陈述自己在一定时期内,哪些行为是符合评选标准的等等,然后让全班同学去投票选出他们认为符合评选标准的同学。
其实,在我国南方省市的部分学校已冲破了“德、智、体”的束缚。武汉市教育局近日宣布,从今年春季开始在部分学校试行新的中小学生思想品德考核标准,以好公民、好学生、好子女的“新三好”考核标准取代思想好、学习好、身体好的“旧三好”考核标准。“新三好”考核标准从社会、学校、家庭三方面,以好公民、好学生、好子女作为评价的一级指标,下设二级考核标准。“好公民”下设爱国情感、社会责任、社会公德、社会实践4 个二级指标;“好学生”下设学习习惯、团队精神、行为规范、身心健康4 个二级指标;“好子女”下设孝亲敬长、自我服务两个二级指标。10 个二级指标各占10 分,同时下面有若干评价要素,如“自我服务”中包括“自己的事情自己做;按时作息、放学按时回家;不乱花钱,不互相攀比”三项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