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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义务教育事业发展实现了从农村到城市,从试点到推广,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学杂费的“四大步跨越”
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的重要意义,也是让中国的教育相关法律法规有的放矢。按照《义务教育法》的明确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已经成为当下的教育现实。
就在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之后,今年8 月23 日,教育部、财政部在北京开会,部署华北、华东、中南地区城市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工作。
教育部部长、党组书记周济强调,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是继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后,国务院决定实施的又一重大决策,标志着我国城乡义务教育全面落实了《义务教育法》的基本要求。
他同时指出,这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大举措,是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必然要求;是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具体体现。这是我国教育发展史上的又一个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
20年除掉“收费”二字
今年三月,周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说,1986 年通过了《义务教育法》,当时整个九年义务教育的普及率仅是20%。一些世界上的发展中国家,在困难的时间内,一般的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所花费的时间需要30 年到50 年。
相比中国仅用20 余年便成功摘掉“收费”的帽子,这样的过程也并非一蹴而就。在此之前,中国也真正开始着手义务教育的摸索路径。
从往年的教育发展之路上,可以清晰看到,每一步教育的前进之路,都是付出百般艰辛,在教育之路上的如此探索与求知,也同样是让学子百姓翘首企盼。人们至今还不曾遗忘,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有相当多的在偏远农村拍到的镜头还历历在目:一群孩子,他们渴望走进课堂,却由于贫困而失去了读书的机会;一群父母,他们渴望自己的孩子走出大山,却因为贫困而无能为力。
但是,在中国教育逐日改善的“通天塔”上,这些让中国教育一度尴尬的景象已日渐式微。
以2004 年启动的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来分析,其目的在于实现教育公平的目标。具体政策落实,取决于当年的现实背景和社会的客观原因。
刚刚迈入21 世纪,中国绝大部分地区虽然已实现了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隐情,但是仍有一些角落不能享受着平等教育的光辉普照。
在西部地区,就曾有着410 个县,因处于高原地区、荒漠区,地理环境恶劣,加上办学环境恶劣、成本高、条件差等原因,接受教育的观念相对薄弱,可以说,距离“两基”的标准还很远。
自2004 年,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正式启动的几年间,中央投入百亿元建设8300 多所寄宿制学校,解决学生“进得来”的问题,同时实施“两免一补”政策,解决学生“留得住”的痼疾。
与此同时,2003 年开始,“远程教育”这项重大工程已经覆盖中西部36 万所农村中小学。这张看不见的网络,成千百倍地放大了1亿多农村中小学生的精神世界。对于偏远地区而言,这无疑为迅速解决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的问题打下了基础。
在当时,中西部农村师资匮乏,也是一大难题。针对如何鼓励更多优秀青年终身投入教育事业,2007年秋季,教育部6所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据了解,当时有首批10737 名免费师范生已和高校、家乡政府签署协议,承诺毕业后在教育行业内工作10 年,其中到县级以下初中和小学服务两年。
中央财政还设立专项资金,启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截至2007 年,3万多名高校毕业生应招到西部攻坚县农村学校任教。这些举措,迅疾改变着中国西部教育。截至2007 年底,西部地区“两基”人口覆盖率达到98%。
免除学杂费的法制途径
事实上,两年前的9月1日,也在教育史上留下了鲜亮的一笔。正是从这一年开始,西部农村首先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
同时,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06 年9月1日起施行修改后的《义务教育法》,吸纳了近年来为促进义务教育发展出台的新政策,首次明确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这成为大国义务教育的又一大创举。
在这部修改后的教育法中,突出国家从法律的层面确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以法律形式保障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法律规定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学校乱收费主管人员将受罚,立法明确实施素质教育,并将保障校园安全写进法律。
2007 年春天,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更是从西部地区推及到全国农村,在同年秋季的时候,全国农村义务教育不仅免除了学杂费,还免收教科书费,根据当时的数字统计,约有1.5 亿学生因此受益。同年,这些学生还受惠于中央财政安排“两免一补”资金181 亿元。教育部基础教育司扫盲处处长高学贵说,“两免一补”政策大幅度减轻了农民负担。
据初步测算,中西部地区仅免杂费一项,平均每个小学生年减负140 元至180 元、初中生年减负180元至230 元;享受免费教科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小学生平均年减负210 元至250 元、初中生年减负320 元至370 元;既享受免费教科书又享受生活费补助的寄宿生,小学生平均年减负510 元至550 元、初中生年减负620 元至670 元。
也正是在去年春天,在全国农村地区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享受着免除学杂费的政策之后,有人提出疑问,那么城市学生何时能实现免除学杂费呢?
这个问题虽然自去年开始,至今年一直被关注被提及,并不时会有人通过网络发贴子,对该项教育措施建言献策。
事实上,中国教育部财务司副司长田祖荫在去年2 月28 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已经对上述问题进行过回应。他说,“在进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时候,城市学生免除学杂费的问题也被提上议事日程,国务院领导对此也有明确阐释,财政部、教育部正在进行研究”。
同在去年的时候,城市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已经和农村学生一样享受着“两免一补”( 免除学杂费、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政策,并且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城市就读的,与所在城市学生享受同等政策。
关于城市义务教育,国务院去年出台的文件这样表述:“城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由地方负责。”据财政部教科文司内部人士介绍,“一些地方已经出台新措施,免除了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
田祖荫同时指出,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会涉及到方方面面的问题,包括学校教职工的利益、教育资源不均衡的情况怎么改变、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等问题,政府正在努力创造经验,逐步改革。
虽然官方的表态鼓舞人心,但是人们在受到教育特定政策的同时,也出现着异样的声音,也产生着新的疑虑。从网络上反应活跃的论坛,可以发现最明显的一个问题是,当学杂费被免除之后,还能否保证教师待遇、避免教师资源流失?
针对农村师资力量的留存问题,周济在去年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此后教育部将会以更大精力、更多财力和更多努力,加强农村教师队伍的建设,其中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重要部分是用在“教师”上,包括生活待遇和政治待遇。
教育公平的行政治理
全国城乡义务教育全部免除学杂费正式实施,为我国教育发展又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人们期待着,免费义务教育的实现,将从根本上提升国民素质。
胡锦涛总书记说:“保证人民享有接受教育的机会,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温家宝总理说:“让所有孩子都能上得起学,都能上好学,我们一定能够实现这个目标。”这是党和国家领导人向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
中国城乡实现统一的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制度,作为“教育提速惠民生”的重要举措出现,让无数人惊喜。
在今年3 月5 日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说,要坚持优先发展教育。要让孩子们上好学,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高全民族的素质。
温总理在该会议上指出,办好各级各类教育,要抓好三项工作: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教育改革创新。深化教学内容和方式、考试和招生制度、质量评价制度等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要加强教师队伍特别是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和落实教师工资、补贴制度;要加大教育事业投入。今年中央财政用于教育的投入,将由去年的1076亿元增加到1562 亿元;地方财政也都要增加投入。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鼓励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
针对学杂费免除工作在农村地区的落实情况来看,此前,教育部部长周济指出,免除学杂费是整个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的部分,但不是全部。他表示,实际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保障机制,包含了以下内育收费公示表》来看,其中规定,新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将不再收取学杂费,但外地借读子女仍不能享受此优惠。此项规定被社会人士指为教育公平的“尾巴”,应该及早被去掉。
有网友认为,虽说规定有十三类人员的子女和持《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三年及以上人士的子女,可以免除学杂费,但那些是属于高新尖人才,属于特殊工种,而绝大多数外来工子女与此无缘。
该网友同时指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学杂费是国家制定的一项惠民政策,不论是乡村还是城市,不论是外来人员还是当地人员的子女都应该享受此待遇。
还有人通过网络表达自己的担心,外来工的子女不能享受当地人的待遇,不仅仅是多交钱的问题,而是直接关系到有关政策的落实,影响到外来工的情绪。
一名为“匡生元”的作者在红网上发文表示,在免除学杂费上,在给所有的接受义务教育的孩子提供公平、公正教育上还需努力。“按照我的理解,城乡义务教育全部免除学杂费不应是城市和农村各免各的学杂费,农村的孩子到城里读书就不免除学杂费,而是只要是接受义务教育的孩子,不管在哪里读书都应该不缴纳学杂费,更不应该缴纳违反《义务教育法》的借读费。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城乡义务教育全部免除学杂费”,文章中称。
对此,政府也正在为所有的孩子享有义务教育的权利做积极不懈的努力。日前,教育部部长周济就曾表示,要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纳入公共教育体系;对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公办学校足额拨付公用经费;加大教育资源投入力度,中央财政将根据各省份义务教育阶段实际接收的进城农民工随迁子女人数,给予公用经费和办学条件两方面的奖励。
另外,还有一种网上评论认为,当减免学杂费减轻了家长负担的同时,“择校乱象”却还没有一个切实解决的时间表。“当前,我国许多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存在优质教育资源供求失衡的局面,‘择校费’成了教育支出中的重要负担。教育资源均衡的‘制度瓶颈’不解除,择校风就不能从根本上刹住。”网友认为。
如此问题,不禁让人想到一条关于“针对免除学杂费”的评论,这名网友在人民网强国论坛上发言道:“呼吁归呼吁,真正实行,需要做很多扎实的工作,需要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做保证。中国的百姓是通情达理的,是实事求是的,是顾全大局的。在条件没有具备的时候,并不强求立即实行,而是耐心地等待,并给予了最大的理解和宽容。这是中国百姓的可贵之处”。
必须想到的是,从2004 年到2008 年,在短短四年间,我国义务教育事业发展实现了从农村到城市,从试点到推广,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学杂费的“四大步跨越”。
至于中国教育的下一步,关于大国教育之路的期待,或许用周济的话足够能表达的一针见血,“我们的老百姓对于教育的希望,不是简单地说上学,而是要上好学,也就是他们希望孩子们能够接受一个良好的教育,这也是我们中国教育界大家的期望。”
中国教育,正在努力着。
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的重要意义,也是让中国的教育相关法律法规有的放矢。按照《义务教育法》的明确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已经成为当下的教育现实。
就在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之后,今年8 月23 日,教育部、财政部在北京开会,部署华北、华东、中南地区城市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工作。
教育部部长、党组书记周济强调,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是继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后,国务院决定实施的又一重大决策,标志着我国城乡义务教育全面落实了《义务教育法》的基本要求。
他同时指出,这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大举措,是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必然要求;是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具体体现。这是我国教育发展史上的又一个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
20年除掉“收费”二字
今年三月,周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说,1986 年通过了《义务教育法》,当时整个九年义务教育的普及率仅是20%。一些世界上的发展中国家,在困难的时间内,一般的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所花费的时间需要30 年到50 年。
相比中国仅用20 余年便成功摘掉“收费”的帽子,这样的过程也并非一蹴而就。在此之前,中国也真正开始着手义务教育的摸索路径。
从往年的教育发展之路上,可以清晰看到,每一步教育的前进之路,都是付出百般艰辛,在教育之路上的如此探索与求知,也同样是让学子百姓翘首企盼。人们至今还不曾遗忘,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有相当多的在偏远农村拍到的镜头还历历在目:一群孩子,他们渴望走进课堂,却由于贫困而失去了读书的机会;一群父母,他们渴望自己的孩子走出大山,却因为贫困而无能为力。
但是,在中国教育逐日改善的“通天塔”上,这些让中国教育一度尴尬的景象已日渐式微。
以2004 年启动的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来分析,其目的在于实现教育公平的目标。具体政策落实,取决于当年的现实背景和社会的客观原因。
刚刚迈入21 世纪,中国绝大部分地区虽然已实现了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隐情,但是仍有一些角落不能享受着平等教育的光辉普照。
在西部地区,就曾有着410 个县,因处于高原地区、荒漠区,地理环境恶劣,加上办学环境恶劣、成本高、条件差等原因,接受教育的观念相对薄弱,可以说,距离“两基”的标准还很远。
自2004 年,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正式启动的几年间,中央投入百亿元建设8300 多所寄宿制学校,解决学生“进得来”的问题,同时实施“两免一补”政策,解决学生“留得住”的痼疾。
与此同时,2003 年开始,“远程教育”这项重大工程已经覆盖中西部36 万所农村中小学。这张看不见的网络,成千百倍地放大了1亿多农村中小学生的精神世界。对于偏远地区而言,这无疑为迅速解决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的问题打下了基础。
在当时,中西部农村师资匮乏,也是一大难题。针对如何鼓励更多优秀青年终身投入教育事业,2007年秋季,教育部6所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据了解,当时有首批10737 名免费师范生已和高校、家乡政府签署协议,承诺毕业后在教育行业内工作10 年,其中到县级以下初中和小学服务两年。
中央财政还设立专项资金,启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截至2007 年,3万多名高校毕业生应招到西部攻坚县农村学校任教。这些举措,迅疾改变着中国西部教育。截至2007 年底,西部地区“两基”人口覆盖率达到98%。
免除学杂费的法制途径
事实上,两年前的9月1日,也在教育史上留下了鲜亮的一笔。正是从这一年开始,西部农村首先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
同时,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06 年9月1日起施行修改后的《义务教育法》,吸纳了近年来为促进义务教育发展出台的新政策,首次明确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这成为大国义务教育的又一大创举。
在这部修改后的教育法中,突出国家从法律的层面确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以法律形式保障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法律规定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学校乱收费主管人员将受罚,立法明确实施素质教育,并将保障校园安全写进法律。
2007 年春天,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更是从西部地区推及到全国农村,在同年秋季的时候,全国农村义务教育不仅免除了学杂费,还免收教科书费,根据当时的数字统计,约有1.5 亿学生因此受益。同年,这些学生还受惠于中央财政安排“两免一补”资金181 亿元。教育部基础教育司扫盲处处长高学贵说,“两免一补”政策大幅度减轻了农民负担。
据初步测算,中西部地区仅免杂费一项,平均每个小学生年减负140 元至180 元、初中生年减负180元至230 元;享受免费教科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小学生平均年减负210 元至250 元、初中生年减负320 元至370 元;既享受免费教科书又享受生活费补助的寄宿生,小学生平均年减负510 元至550 元、初中生年减负620 元至670 元。
也正是在去年春天,在全国农村地区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享受着免除学杂费的政策之后,有人提出疑问,那么城市学生何时能实现免除学杂费呢?
这个问题虽然自去年开始,至今年一直被关注被提及,并不时会有人通过网络发贴子,对该项教育措施建言献策。
事实上,中国教育部财务司副司长田祖荫在去年2 月28 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已经对上述问题进行过回应。他说,“在进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时候,城市学生免除学杂费的问题也被提上议事日程,国务院领导对此也有明确阐释,财政部、教育部正在进行研究”。
同在去年的时候,城市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已经和农村学生一样享受着“两免一补”( 免除学杂费、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政策,并且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城市就读的,与所在城市学生享受同等政策。
关于城市义务教育,国务院去年出台的文件这样表述:“城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由地方负责。”据财政部教科文司内部人士介绍,“一些地方已经出台新措施,免除了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
田祖荫同时指出,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会涉及到方方面面的问题,包括学校教职工的利益、教育资源不均衡的情况怎么改变、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等问题,政府正在努力创造经验,逐步改革。
虽然官方的表态鼓舞人心,但是人们在受到教育特定政策的同时,也出现着异样的声音,也产生着新的疑虑。从网络上反应活跃的论坛,可以发现最明显的一个问题是,当学杂费被免除之后,还能否保证教师待遇、避免教师资源流失?
针对农村师资力量的留存问题,周济在去年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此后教育部将会以更大精力、更多财力和更多努力,加强农村教师队伍的建设,其中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重要部分是用在“教师”上,包括生活待遇和政治待遇。
教育公平的行政治理
全国城乡义务教育全部免除学杂费正式实施,为我国教育发展又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人们期待着,免费义务教育的实现,将从根本上提升国民素质。
胡锦涛总书记说:“保证人民享有接受教育的机会,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温家宝总理说:“让所有孩子都能上得起学,都能上好学,我们一定能够实现这个目标。”这是党和国家领导人向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
中国城乡实现统一的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制度,作为“教育提速惠民生”的重要举措出现,让无数人惊喜。
在今年3 月5 日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说,要坚持优先发展教育。要让孩子们上好学,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高全民族的素质。
温总理在该会议上指出,办好各级各类教育,要抓好三项工作: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教育改革创新。深化教学内容和方式、考试和招生制度、质量评价制度等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要加强教师队伍特别是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和落实教师工资、补贴制度;要加大教育事业投入。今年中央财政用于教育的投入,将由去年的1076亿元增加到1562 亿元;地方财政也都要增加投入。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鼓励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
针对学杂费免除工作在农村地区的落实情况来看,此前,教育部部长周济指出,免除学杂费是整个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的部分,但不是全部。他表示,实际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保障机制,包含了以下内育收费公示表》来看,其中规定,新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将不再收取学杂费,但外地借读子女仍不能享受此优惠。此项规定被社会人士指为教育公平的“尾巴”,应该及早被去掉。
有网友认为,虽说规定有十三类人员的子女和持《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三年及以上人士的子女,可以免除学杂费,但那些是属于高新尖人才,属于特殊工种,而绝大多数外来工子女与此无缘。
该网友同时指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学杂费是国家制定的一项惠民政策,不论是乡村还是城市,不论是外来人员还是当地人员的子女都应该享受此待遇。
还有人通过网络表达自己的担心,外来工的子女不能享受当地人的待遇,不仅仅是多交钱的问题,而是直接关系到有关政策的落实,影响到外来工的情绪。
一名为“匡生元”的作者在红网上发文表示,在免除学杂费上,在给所有的接受义务教育的孩子提供公平、公正教育上还需努力。“按照我的理解,城乡义务教育全部免除学杂费不应是城市和农村各免各的学杂费,农村的孩子到城里读书就不免除学杂费,而是只要是接受义务教育的孩子,不管在哪里读书都应该不缴纳学杂费,更不应该缴纳违反《义务教育法》的借读费。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城乡义务教育全部免除学杂费”,文章中称。
对此,政府也正在为所有的孩子享有义务教育的权利做积极不懈的努力。日前,教育部部长周济就曾表示,要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纳入公共教育体系;对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公办学校足额拨付公用经费;加大教育资源投入力度,中央财政将根据各省份义务教育阶段实际接收的进城农民工随迁子女人数,给予公用经费和办学条件两方面的奖励。
另外,还有一种网上评论认为,当减免学杂费减轻了家长负担的同时,“择校乱象”却还没有一个切实解决的时间表。“当前,我国许多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存在优质教育资源供求失衡的局面,‘择校费’成了教育支出中的重要负担。教育资源均衡的‘制度瓶颈’不解除,择校风就不能从根本上刹住。”网友认为。
如此问题,不禁让人想到一条关于“针对免除学杂费”的评论,这名网友在人民网强国论坛上发言道:“呼吁归呼吁,真正实行,需要做很多扎实的工作,需要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做保证。中国的百姓是通情达理的,是实事求是的,是顾全大局的。在条件没有具备的时候,并不强求立即实行,而是耐心地等待,并给予了最大的理解和宽容。这是中国百姓的可贵之处”。
必须想到的是,从2004 年到2008 年,在短短四年间,我国义务教育事业发展实现了从农村到城市,从试点到推广,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学杂费的“四大步跨越”。
至于中国教育的下一步,关于大国教育之路的期待,或许用周济的话足够能表达的一针见血,“我们的老百姓对于教育的希望,不是简单地说上学,而是要上好学,也就是他们希望孩子们能够接受一个良好的教育,这也是我们中国教育界大家的期望。”
中国教育,正在努力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