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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活动以国内股票市场上于2003年12月31日前公开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为评选对象,剔除截至目前受到过公开谴责、行政处罚的公司后,最终评选对象为共计1178家上市公司的董秘。从对上市公司董秘有所了解且相对公平公正的第三方角度考虑,参评主体确定为相关监管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机构投资者(基金经理和证券分析师)、散户投资者及相关媒体资深记者,请他们对符合标准的合格上市公司董秘进行提名和投票,评选出2004年度中国上市公司中最优秀的50名“金牌董秘”。
投票共分为两轮,第一轮投票始于2004年10月,候选上市公司董秘为1178位,由上述五方评选主体在此范围内进行提名或投票,其中,相关监管机构、基金经理、证券分析师及相关媒体记者以发放问卷方式进行投票,个人投资者在全景网络上进行投票。2004年11月31日第一轮投票结束,产生100名“优秀董秘”名单并进入第二轮投票。第二轮投票仍沿用上述五方进行投票的方法,但投票范围缩小至100名“优秀董秘”。此外,在二轮投票中还增加了在《新财富》和《证券时报》上填写选票的投票方式。二轮投票于2005年1月15日结束,整个评选过程历时4 个月,是国内首次对上市公司董秘进行的公开评选。
计票方法:受到监管机构推荐的上市公司董秘得1票,计100分,否则此项为零。基金经理、证券分析师、个人投资者、财经媒体记者,每个人所推荐的董秘得1票,分数按照统计总票数除以相应参与投票人总数再乘以100为计。其中,相关监管机构的权重设置为0.3、基金经理及证券分析师的权重均设置为0.2、个人投资者网上投票和填写选票的权重设置为0.15、财经媒体记者的投票权重为0.15。将每个董秘得到的各方投票的分数乘以相应权重后加总即为该董秘的最终分数。
评分计算公式 :
董秘总得分=获得监管机构票数×100×0.3+(基金经理投票给该董秘票数/参与投票的基金经理总数)×100×0.2+(证券分析师投票给该董秘票数/参与投票的证券分析师总数)×100×0.2+(个人投资者投票给该董秘票数/参与投票的个人投资者总数)×100×0.15+(财经媒体记者投票给该董秘票数/参与投票的财经媒体记者总数)×100×0.15
投票共分为两轮,第一轮投票始于2004年10月,候选上市公司董秘为1178位,由上述五方评选主体在此范围内进行提名或投票,其中,相关监管机构、基金经理、证券分析师及相关媒体记者以发放问卷方式进行投票,个人投资者在全景网络上进行投票。2004年11月31日第一轮投票结束,产生100名“优秀董秘”名单并进入第二轮投票。第二轮投票仍沿用上述五方进行投票的方法,但投票范围缩小至100名“优秀董秘”。此外,在二轮投票中还增加了在《新财富》和《证券时报》上填写选票的投票方式。二轮投票于2005年1月15日结束,整个评选过程历时4 个月,是国内首次对上市公司董秘进行的公开评选。
计票方法:受到监管机构推荐的上市公司董秘得1票,计100分,否则此项为零。基金经理、证券分析师、个人投资者、财经媒体记者,每个人所推荐的董秘得1票,分数按照统计总票数除以相应参与投票人总数再乘以100为计。其中,相关监管机构的权重设置为0.3、基金经理及证券分析师的权重均设置为0.2、个人投资者网上投票和填写选票的权重设置为0.15、财经媒体记者的投票权重为0.15。将每个董秘得到的各方投票的分数乘以相应权重后加总即为该董秘的最终分数。
评分计算公式 :
董秘总得分=获得监管机构票数×100×0.3+(基金经理投票给该董秘票数/参与投票的基金经理总数)×100×0.2+(证券分析师投票给该董秘票数/参与投票的证券分析师总数)×100×0.2+(个人投资者投票给该董秘票数/参与投票的个人投资者总数)×100×0.15+(财经媒体记者投票给该董秘票数/参与投票的财经媒体记者总数)×10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