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 以共生理论为理论依据,对高职校企合作的特点与方向研究都有益处。着重探讨了共生理论在高职校企合作中的应用以及类比研究,同时揭示了高等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中互相依存、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现状,以及高等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过程中政府—行业组织—企业—学校的共生式关系,探讨了制约校企合作发展的问题。
[关 键 词] 职业院校;校企合作;共生理论
[中图分类号] G712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21)23-0026-02
一、共生理论观点概述
不同种属基于利害关联性结成协作关系并维持自我完成的均衡称共生,这是自然界存在以来的普遍现象,是生态系统最为基本的生成演化规律。[1]有关研究表明,共生是生态系统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同时也是生态系统协调发展的基本模式。共生理论逐渐衍生并应用到人文社科领域,对人类社会发展的平衡和创新提供了新途径。然而,应用于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共生”,已经从生物领域上升到社会科学方法论层面。
共生系统是相互联系着的社会多元主体组成的具有自组织特性,存在共同生存、协同演化关系的逻辑集合,这样一个集合受到共生单元、共生模式、共生环境及由此形成的共生界面等要素的约束和影响。[2]
高等职业院校的办学目标一直是提高办学质量,彰显教学特色。然而,随着职业教育的普及程度越来越高,教学资源的竞争越来越激烈,社会各界人士对高质量、高水平的教育需求也不断增长;当今社会职业类别更加细化,由此对职业教育的水准要求也日益增长。在这样的成长环境下,高等职业院校要吸引更多学子,提高知名度,只靠学校本身,资源太少且发展局限。因此,引进企业配置资源、政府资源,在师资团队建设、优质教材编写、特色专业发掘、实践课程优化等多方面组建较全面的共生生态链,才能达到可持续协调发展,最终形成办学特色,提高办学质量。而企业是社会的商业组织形式,其本质是追求商业价值,将利益最大化。提高企业竞争力的关键因素是对人才的培养,尤其是在我国经济进入创新驱动的转折期,人才对于企业发展最为重要,因此人力资源作为企业的最关键因素,对企业商业目标的实现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企业人才培养来源在于学校的教育和长久以来的科研攻关。但当今中国人力资源成本越来越高,廉价劳动力的时代显然已经过去,高质量人力资源比比皆是。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有稳定人才供给,性价比高的人才质量梯队是每个企业思考的问题。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是每个企业必然的选择。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企业在用自身的资源担负着发展职业教育的社会责任。
高职院校与企业互相关联、互相影响,在同一共生环境下互利共赢并健康持续发展,形成良性的人才供需生态链条,是当下高职院校与企业的共同需求与目标。高职校企共生系统由共生单元、共生模式和共生环境构成。校企共生单元包括高职院校、企业等共生主体,是共生系统的基础物质条件。高职校企共生模式主要是指高职院校和企业共生单元互相合作的不同组织形式,校企共生单元互相协作、优势互补、互相促进、互利共赢。高职校企共生环境相对复杂,包含政府政策、法律法规、人文风俗等多方面的元素。企业—学校之间的共生关系是互相依存、相互促进,在政府的政策指导下,形成多元有序的共生系统。
二、高职校企合作的基本要素与共生系统生物学特征的类比研究
高职校企合作的基本组成要素对应到生物学共生系统特征即是校企合作多元主体、合作模式、政策背景。高职校企共生系统包括以高等职业院校和企业为主的共生主体单元,二者作为共生主体,是共生系统的基础。将共生理论应用于高职校企合作,不仅有利于在现实中引导高等职业院校和企业之间的合作交流,更是对双方在人才培养、人才引进、人才储备方面提供了良好的发展道路。
校企合作模式可以分为很多种,有订单培养模式、校企共建基地模式、校企共建園区模式、校企共建二级学院模式、校企联合参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职教集团模式[3],这些模式即是高职校企的共生模式的体现,高职院校与企业在共生关系中共同进行投资输出,承担责任,履行义务,同时也共同分享利益。共生模式在互动过程中所投入与承担的比重表现出来可以分为偏利共生、竞争性共生和互利共生三种形式,而高职校企共生单元之间互相协作、优势互补,从而能够达到互相促进、互利共生,便是最理想的共生模式。共生模式在高职校企共生系统中起着关键性作用,它不仅连接着共生单元之间的合作交流,更是在共生单元和共生环境之间确立着起作用的方式。校企合作模式的多样化拓展了校企合作的深度与广度,是对互利共生模式的追求,互利共生因此也是高职校企共生模式的最终追求。
高职校企共生环境虽说是外部条件,但共生环境对校企共生系统的存续与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自然,外部环境是复杂的,但还有政府与行业在其中做周旋。《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提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统筹发挥好政府和市场的作用,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行业组织要履行好发布行业人才需求、推进校企合作、参与指导教育教学、开展质量评价等职责,建立行业人力资源需求预测和就业状况定期发布制度”[4]。在国家层面规定了政府、行业在高职院校和企业合作过程中需要发挥的功能。从长远着眼,地方政府是能够帮助群众接受职业教育,从而提高群众的职业操作技能,一定程度上对帮助农村转移剩余劳动力、县市下岗职工再次就业等方面起到关键作用,从而扶持一方,解决困难户,进而维护社会稳定发展[5]。着眼当前,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效果也是考核地方政府做出成绩的重要方面。行业组织是指一种民间性和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它代表了大多数企业的根本利益。行业组织在高等职业院校和企业合作共生生态中是企业—政府—高等职业院校的重要连接,参与到校企合作中,将行业运行标准、人才需要类型与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相结合,不仅可以给学校培养行业所需人才指明方向,还能降低企业的人力资源成本,可谓一举两得。高职校企共生环境得益于政府所提供的优惠性政策与行业组织的有效参与,以及校企合作中不断得以完善的一系列规章制度,保障高职校企共生系统朝着互利共生的方向前进。 三、高职校企合作共生系统的现实构成
高职校企共生系统的构成,体现在高职院校和企业共生主体单元在复杂的共生环境中通过共生界面实现校企之间交流合作,进而使得共生主体的高职院校与企业对彼此的认知互动更加深入,在良好的政策环境引导下,形成高效率的共生系统能量交换,实现互利共生的共生模式。而高职校企合作共生系统的现实构成中,如何使共生单位主体实现互利共生的模式,关键在于共生界面和共生环境。共生界面即是共生单元之间物质、信息和能量传导的媒介、通道或载体,它是高职院校和企业共生主体之间交流沟通的重要桥梁,共生界面要构建畅通的交流机制,才能使得共生系统的现实构成呈现良好的状态。因此,在高职院校和企业合作中需要有一个载体如信息共享平台(可以是App,也可以是微信公众号或者小程序),为众多人才提供交流的平台。我国高职院校校企合作过程中,明确了一定的合作形式,具备了一定的组织结构,在合作过程中发挥各自应有的功能。同时,在企业为高职院校学生提供配套的实习实践外,高职院校也将课程设置与企业的产业需要配对,跟进产业升级的步伐,更新教科书知识。如此,才能实现校企合作互动互融和深度发展。自然,在校企合作互通和深度融合的情况下,通过这样的共生界面,其共生能量才能更大,交换效率才能更高,共生系统才能更加稳定。当然,共生环境中的政策环境也是校企共生系统的现实构成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同样多是以监督—服务式的运行机制来对校企之间的合作进行整合,政府同样在这个共生系统中,不仅发挥着功用,也在此中受益,因此政府应当加强自身的治理能力,将自己的定位调整好,更多的是政策的制定者与合作交流平台的建设者及秩序环境的监督者,为高职校企共生系统提供稳健的发展的共生环境。
高等职业教育经过多年发展已经取得了瞩目的成就,高等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也成了一种新常态,但是仍然存在校企合作的范围太窄、深度太浅等问题。从共生理论的角度分析,可能是由于高等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的相关主体没有形成优质的、可持续发展的共生生态系统,这使得高等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提升质量有实际困难,最终制约着高等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四、高职校企合作共生的研究现状与思考
首先,在实际的高职校企合作中,企业方面觉得目前人力资源成本价格较低,没必要把时间成本与金钱投入学校培养学生和科研当中。企业自身认为只管招人用人,培养人才的事情只与学校有关,与自己关系不大,企业这样的角色定位不正确,同时企业也觉得在缺乏相关法律制度保障情况下,投入巨额资本用于教育、培养人才、进行科研会有风险,并且还要承担学校相关政策变化带来的资产风险。
其次,学校在校企合作中的定位也不清晰。学校经常处于封闭自我状态,只管培养人才,完成教学目标,达到毕业水平实习就业即可,重视的是就业率,这种单向式的输送人才没有与企业沟通的过程,不注重关注企业的人才需求动态,不深入为企业的利益考虑,总是希望企业低价提供实习实训设备、人员、资金,导致企业参与学校教学的积极性不高,流于形式。某些职业院校,校企合作铜牌数量多到数不清,有的一面墙都挂不下,但深究其背后的合作形式、数量、质量,其实都在人们的意料之外,大多数人实习只用开证明,不用人到场,参观学习、开讲座是常有的形式。學校只管培养学生,把学生当劳动力输送到企业,是否对口不管,也没有与实际专业实习内容对接,高等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只停留在表面、不够深入,没有形成校企合作的共生模式,这样对高等职业院校教育水平的提升十分缓慢。
政府—企业—学校部分没有形成良性循环的共生机制,政府在指导过程中监督权力未得到充分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虽然有了关于职业教育法律制度体系的雏形,对校企合作有一些法律支持。但由于缺乏国家层面强硬的法律手段,导致校企合作之路并不顺畅,推进也难。此外,没有明确学校—企业间的权力责任以及利益分配,导致校企合作无法落到实处。
因此,希望高职校企合作可以朝着互利共生模式,加大共生界面交换效率,提升共生能量,政府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使共生系统更加稳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卜玉华.共生理论视角下我国区域教育均衡化发展研究:以上海市闵行区“学校生态群”模式为例[J].教育发展研究,2015(24):15-23.
[2]章晓明,南旭光.基于共生理论的校企合作治理模式创新研究[J].成人教育,2017(7):60-64.
[3]陈思.我国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模式探析[J].时代报告,2016(48):170.
[4]邵甫华.江西高职院校产教融合的困境及对策研究:以江西D校为例[D].南昌:南昌大学,2015.
[5]钟岸堂.职业教育对河源市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影响与对策研究[D].广州:华南农业大学,2016.
编辑 司 楠
[关 键 词] 职业院校;校企合作;共生理论
[中图分类号] G712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21)23-0026-02
一、共生理论观点概述
不同种属基于利害关联性结成协作关系并维持自我完成的均衡称共生,这是自然界存在以来的普遍现象,是生态系统最为基本的生成演化规律。[1]有关研究表明,共生是生态系统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同时也是生态系统协调发展的基本模式。共生理论逐渐衍生并应用到人文社科领域,对人类社会发展的平衡和创新提供了新途径。然而,应用于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共生”,已经从生物领域上升到社会科学方法论层面。
共生系统是相互联系着的社会多元主体组成的具有自组织特性,存在共同生存、协同演化关系的逻辑集合,这样一个集合受到共生单元、共生模式、共生环境及由此形成的共生界面等要素的约束和影响。[2]
高等职业院校的办学目标一直是提高办学质量,彰显教学特色。然而,随着职业教育的普及程度越来越高,教学资源的竞争越来越激烈,社会各界人士对高质量、高水平的教育需求也不断增长;当今社会职业类别更加细化,由此对职业教育的水准要求也日益增长。在这样的成长环境下,高等职业院校要吸引更多学子,提高知名度,只靠学校本身,资源太少且发展局限。因此,引进企业配置资源、政府资源,在师资团队建设、优质教材编写、特色专业发掘、实践课程优化等多方面组建较全面的共生生态链,才能达到可持续协调发展,最终形成办学特色,提高办学质量。而企业是社会的商业组织形式,其本质是追求商业价值,将利益最大化。提高企业竞争力的关键因素是对人才的培养,尤其是在我国经济进入创新驱动的转折期,人才对于企业发展最为重要,因此人力资源作为企业的最关键因素,对企业商业目标的实现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企业人才培养来源在于学校的教育和长久以来的科研攻关。但当今中国人力资源成本越来越高,廉价劳动力的时代显然已经过去,高质量人力资源比比皆是。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有稳定人才供给,性价比高的人才质量梯队是每个企业思考的问题。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是每个企业必然的选择。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企业在用自身的资源担负着发展职业教育的社会责任。
高职院校与企业互相关联、互相影响,在同一共生环境下互利共赢并健康持续发展,形成良性的人才供需生态链条,是当下高职院校与企业的共同需求与目标。高职校企共生系统由共生单元、共生模式和共生环境构成。校企共生单元包括高职院校、企业等共生主体,是共生系统的基础物质条件。高职校企共生模式主要是指高职院校和企业共生单元互相合作的不同组织形式,校企共生单元互相协作、优势互补、互相促进、互利共赢。高职校企共生环境相对复杂,包含政府政策、法律法规、人文风俗等多方面的元素。企业—学校之间的共生关系是互相依存、相互促进,在政府的政策指导下,形成多元有序的共生系统。
二、高职校企合作的基本要素与共生系统生物学特征的类比研究
高职校企合作的基本组成要素对应到生物学共生系统特征即是校企合作多元主体、合作模式、政策背景。高职校企共生系统包括以高等职业院校和企业为主的共生主体单元,二者作为共生主体,是共生系统的基础。将共生理论应用于高职校企合作,不仅有利于在现实中引导高等职业院校和企业之间的合作交流,更是对双方在人才培养、人才引进、人才储备方面提供了良好的发展道路。
校企合作模式可以分为很多种,有订单培养模式、校企共建基地模式、校企共建園区模式、校企共建二级学院模式、校企联合参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职教集团模式[3],这些模式即是高职校企的共生模式的体现,高职院校与企业在共生关系中共同进行投资输出,承担责任,履行义务,同时也共同分享利益。共生模式在互动过程中所投入与承担的比重表现出来可以分为偏利共生、竞争性共生和互利共生三种形式,而高职校企共生单元之间互相协作、优势互补,从而能够达到互相促进、互利共生,便是最理想的共生模式。共生模式在高职校企共生系统中起着关键性作用,它不仅连接着共生单元之间的合作交流,更是在共生单元和共生环境之间确立着起作用的方式。校企合作模式的多样化拓展了校企合作的深度与广度,是对互利共生模式的追求,互利共生因此也是高职校企共生模式的最终追求。
高职校企共生环境虽说是外部条件,但共生环境对校企共生系统的存续与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自然,外部环境是复杂的,但还有政府与行业在其中做周旋。《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提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统筹发挥好政府和市场的作用,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行业组织要履行好发布行业人才需求、推进校企合作、参与指导教育教学、开展质量评价等职责,建立行业人力资源需求预测和就业状况定期发布制度”[4]。在国家层面规定了政府、行业在高职院校和企业合作过程中需要发挥的功能。从长远着眼,地方政府是能够帮助群众接受职业教育,从而提高群众的职业操作技能,一定程度上对帮助农村转移剩余劳动力、县市下岗职工再次就业等方面起到关键作用,从而扶持一方,解决困难户,进而维护社会稳定发展[5]。着眼当前,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效果也是考核地方政府做出成绩的重要方面。行业组织是指一种民间性和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它代表了大多数企业的根本利益。行业组织在高等职业院校和企业合作共生生态中是企业—政府—高等职业院校的重要连接,参与到校企合作中,将行业运行标准、人才需要类型与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相结合,不仅可以给学校培养行业所需人才指明方向,还能降低企业的人力资源成本,可谓一举两得。高职校企共生环境得益于政府所提供的优惠性政策与行业组织的有效参与,以及校企合作中不断得以完善的一系列规章制度,保障高职校企共生系统朝着互利共生的方向前进。 三、高职校企合作共生系统的现实构成
高职校企共生系统的构成,体现在高职院校和企业共生主体单元在复杂的共生环境中通过共生界面实现校企之间交流合作,进而使得共生主体的高职院校与企业对彼此的认知互动更加深入,在良好的政策环境引导下,形成高效率的共生系统能量交换,实现互利共生的共生模式。而高职校企合作共生系统的现实构成中,如何使共生单位主体实现互利共生的模式,关键在于共生界面和共生环境。共生界面即是共生单元之间物质、信息和能量传导的媒介、通道或载体,它是高职院校和企业共生主体之间交流沟通的重要桥梁,共生界面要构建畅通的交流机制,才能使得共生系统的现实构成呈现良好的状态。因此,在高职院校和企业合作中需要有一个载体如信息共享平台(可以是App,也可以是微信公众号或者小程序),为众多人才提供交流的平台。我国高职院校校企合作过程中,明确了一定的合作形式,具备了一定的组织结构,在合作过程中发挥各自应有的功能。同时,在企业为高职院校学生提供配套的实习实践外,高职院校也将课程设置与企业的产业需要配对,跟进产业升级的步伐,更新教科书知识。如此,才能实现校企合作互动互融和深度发展。自然,在校企合作互通和深度融合的情况下,通过这样的共生界面,其共生能量才能更大,交换效率才能更高,共生系统才能更加稳定。当然,共生环境中的政策环境也是校企共生系统的现实构成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同样多是以监督—服务式的运行机制来对校企之间的合作进行整合,政府同样在这个共生系统中,不仅发挥着功用,也在此中受益,因此政府应当加强自身的治理能力,将自己的定位调整好,更多的是政策的制定者与合作交流平台的建设者及秩序环境的监督者,为高职校企共生系统提供稳健的发展的共生环境。
高等职业教育经过多年发展已经取得了瞩目的成就,高等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也成了一种新常态,但是仍然存在校企合作的范围太窄、深度太浅等问题。从共生理论的角度分析,可能是由于高等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的相关主体没有形成优质的、可持续发展的共生生态系统,这使得高等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提升质量有实际困难,最终制约着高等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四、高职校企合作共生的研究现状与思考
首先,在实际的高职校企合作中,企业方面觉得目前人力资源成本价格较低,没必要把时间成本与金钱投入学校培养学生和科研当中。企业自身认为只管招人用人,培养人才的事情只与学校有关,与自己关系不大,企业这样的角色定位不正确,同时企业也觉得在缺乏相关法律制度保障情况下,投入巨额资本用于教育、培养人才、进行科研会有风险,并且还要承担学校相关政策变化带来的资产风险。
其次,学校在校企合作中的定位也不清晰。学校经常处于封闭自我状态,只管培养人才,完成教学目标,达到毕业水平实习就业即可,重视的是就业率,这种单向式的输送人才没有与企业沟通的过程,不注重关注企业的人才需求动态,不深入为企业的利益考虑,总是希望企业低价提供实习实训设备、人员、资金,导致企业参与学校教学的积极性不高,流于形式。某些职业院校,校企合作铜牌数量多到数不清,有的一面墙都挂不下,但深究其背后的合作形式、数量、质量,其实都在人们的意料之外,大多数人实习只用开证明,不用人到场,参观学习、开讲座是常有的形式。學校只管培养学生,把学生当劳动力输送到企业,是否对口不管,也没有与实际专业实习内容对接,高等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只停留在表面、不够深入,没有形成校企合作的共生模式,这样对高等职业院校教育水平的提升十分缓慢。
政府—企业—学校部分没有形成良性循环的共生机制,政府在指导过程中监督权力未得到充分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虽然有了关于职业教育法律制度体系的雏形,对校企合作有一些法律支持。但由于缺乏国家层面强硬的法律手段,导致校企合作之路并不顺畅,推进也难。此外,没有明确学校—企业间的权力责任以及利益分配,导致校企合作无法落到实处。
因此,希望高职校企合作可以朝着互利共生模式,加大共生界面交换效率,提升共生能量,政府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使共生系统更加稳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卜玉华.共生理论视角下我国区域教育均衡化发展研究:以上海市闵行区“学校生态群”模式为例[J].教育发展研究,2015(24):15-23.
[2]章晓明,南旭光.基于共生理论的校企合作治理模式创新研究[J].成人教育,2017(7):60-64.
[3]陈思.我国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模式探析[J].时代报告,2016(48):170.
[4]邵甫华.江西高职院校产教融合的困境及对策研究:以江西D校为例[D].南昌:南昌大学,2015.
[5]钟岸堂.职业教育对河源市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影响与对策研究[D].广州:华南农业大学,2016.
编辑 司 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