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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记者的社会责任,为什么要强调记者的社会责任?记者如何更好地担当起国家、社会、公众赋予的责任,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成为社会发展的守望者、时代进步的推动者?带着这些问题,在第14个记者节来临之际,本刊记者专访了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书记处书记王冬梅。
记者:今年4月16日,中国记协和全国“三项教育”办公室举行“我为实现中国梦传递正能量——新闻工作者社会责任”主题讨论会,并由中国记协和25家媒体共同发起“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为实现中国梦传递正能量”的倡议,引发了一场关于记者社会责任的大讨论。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是合格的社会主义新闻人应该必备的素质,为什么现在再提记者的社会责任?您认为必要性和重要性在哪里?
王冬梅:社会责任是新闻从业者的职业准则之一,需要记者在职业生涯中始终坚守,自觉履行。记者应从开始工作的第一天起,就像印记一样把社会责任的基本要义印在头脑中,指导职业行为。实际上,我们绝大多数记者都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高尚的职业精神。但不容忽视的是,随着社会思想多元化对意识形态领域的冲击,以及市场经济给媒体带来的压力,一些记者对媒体的基本属性、记者的职业性质产生了不同程度的模糊认识和角色错位。有人把记者是社会发展的记录者、见证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参与者这种职业的本分淡忘了,换位成了社会万象的“旁观者”或“点评人”。有的媒体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压力下迷失方向,不再明确坚持党性和人民性的原则立场,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不把传递正能量、唱响主旋律的报道作为主业,却热衷于那些低俗报道或对社会可能产生负面影响的所谓“轰动性”的新闻。有些记者甚至无视职业道德操守,根本不到现场采访,不核实新闻要素,而是从网上搜来搜去,再粘贴拼凑成自己的“作品”。更有甚者利用职业所赋予的报道权作为“权钱交易”的手段,干一些触犯法律法规的新闻敲诈类勾当。这些问题导致不负责任的报道、虚假报道不断出现,虽然属于个别媒体和记者所为,但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不仅削弱了媒体的舆论导向功能,也严重损害了新闻媒体的公信力。前不久发生的《新快报》记者陈永洲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一事,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对此,不仅广大人民群众十分反感,绝大多数新闻工作者更是深恶痛绝,称之为“害群之马”。
正是响应社会和行业呼声,中国记协和全国“三项教育”办公室在全国新闻界发起了围绕“为什么要特别强调媒体的社会责任”“记者的社会责任是什么”和“记者应当怎样承担社会责任”等话题的行业大讨论,并联合25家中央和地方媒体发表了“以强烈社会责任感为实现中国梦传递正能量”的倡议。
实际上,记者社会责任并非新命题、新概念,至于说为什么要重新提起并且开展大规模的业内讨论呢?主要应从国际国内舆论形势现状和走向以及新闻界面临的新挑战等几个方面来考量。其一,从国际上看,随着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发展,国际关系正处于深刻变化的历史新阶段。这种深刻的变化在思想文化领域的表现是:交流中有交融,交融中有交锋,特别是不同意识形态的交锋更加频繁、复杂、激烈。这类交锋更多时候是体现在媒体上的,既体现在内容上,也体现在对从业者的影响上。可以清楚地看到,西方主流媒体不仅在涉华报道上仍然坚持其新闻价值取向,也通过传播理念、传播模式和市场手段来影响中国的媒体及从业人员。随着网络信息传播的普及,西方意识形态渗透越来越频繁,国内思想领域日趋多元、多样、多变。其二,从国内经济社会看,我国社会处于转型期,改革进入“深水区”,对外开放不断扩大,经济社会发生了深刻变革。在这个特殊的历史阶段,各种社会矛盾交叉、集中呈现,和谐稳定的难度加大,发展中的不平衡、不协调问题突出。时代的思潮和情绪在新闻队伍中都有反映。有人在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上出现动摇,认为已经过时了,不适用了;有人对媒体和记者的社会责任认识不清,在坚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这些根本性问题上出现迷失;有的记者则把“社会发展的守望者”理解为是高居人民群众之上的“社会监督者”,个别记者甚至突破职业道德底线违法犯罪。其三,随着新兴媒体的迅速发展,媒体格局和舆论生态发生了深刻变化,有些媒体管理者理想信念不够坚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没能承担起“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职责,致使媒体管理不严,人员良莠不齐,客观上为不良信息的传播提供了平台,为新闻队伍中出现“病毒”提供了温床。
这样的形势和现状,凸显了媒体和记者社会责任的至关重要,不容我们有任何麻痹或忽视。因此,突出强调媒体和记者的社会责任,强调记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参与者,不仅有深远的历史意义,也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记者:王书记,结合三十多年新闻职业生涯的体会,您怎样理解和定义记者社会责任的概念?在新时期,这一概念又被赋予了什么新的内涵?
王冬梅:从新闻学的定义来讲,记者的社会责任是指从事新闻职业活动的人员对其职业行为所产生的社会作用和社会意义所应承担的责任。我本科的专业是新闻,毕业后从事了30年的新闻工作。我体会,记者职业不同于其他文字类工作,是一个必须时刻考虑怎样把政治与传播属性有效关联起来的职业,涉及的社会层面之广,影响范围之大、发挥效应之迅速,都不同于任何其他行业。正因如此,记者的社会责任感应该视为职业生命。因为它体现了记者的政治立场、思想意识、价值观念、道德品质,并直接体现在记者的采访、编辑、播发等所有新闻行为中;体现在新闻选题的设置、采访对象的选择、报道角度的定位;体现在报道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实效性上。这种职业的特殊性要求记者必须把承担社会责任当作“天职”,来不得半点含糊。
记者社会责任的基本内涵,如坚持真实性、客观性、实事求是、把握社会发展主流、主持正义、弘扬正气等,是记者要恪守始终的。当然,不同的历史时期会赋予记者的社会责任以新的内涵。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就新时期如何强化媒体和记者的社会责任,提高新闻队伍素质明确了方向,为记者社会责任赋予了新内涵。我认为新时期记者社会责任的新内涵应该包括: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方针,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以激发全社会团结奋进为新闻报道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是党对新时期新闻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闻工作者要深刻领会,贯彻落实到新闻实践当中。 记者:自媒体时代,信息爆炸,为抢新闻、夺眼球,一些记者过分依赖网络信息,不核实采访,忽略新闻的真实性;有些记者成为虚假信息的跟风者、炒作者甚至是谣言传播者;有些记者热衷于挖掘负面新闻,甚至夸大事实。您认为这些忽视媒体公信力和责任意识的做法产生的根本原因是什么?如何规避和防范?
王冬梅:我认为最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记者个人原因。有的记者缺乏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没有按照新闻职业操作规则和工作准则从事信息收集和采访报道,没有坚守新闻的真实性、客观性原则,导致报道中出现张冠李戴、内容失实等问题。有的记者缺乏应有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盲目跟风、信谣传谣或不负责任地歪曲新闻事实。有的记者缺失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甚至个别人的思想品德有问题,出于某种个人目的有意制造假新闻。
二是媒体管理原因。有些媒体缺乏系统管理和自律机制,对记者管理比较松散,对报道的导向性、新闻性、真实性、客观性等关键环节把关不严,导致失实报道、假新闻频出。有些媒体对假新闻和新闻敲诈的严重性和危害性认识不够,在惩治上缺乏有效手段。
三是市场竞争原因。有些媒体在与同类媒体和新媒体的激烈竞争中处于劣势,市场份额缩水,甚至不再具有市场空间,为了维持生存而不择手段,客观上给某些道德和专业水准低下的记者制造假新闻和“新闻敲诈”活动提供了可乘之机。有的媒体为了刺激发行量、收听收视率、点击率,片面追求吸引力,迎合格调低下的信息需求,为猎奇或低俗报道提供了传播平台。
四是社会因素。有些地方领导或单位负责人出于保护形象和市场影响等目的,不能正确面对监督类报道,甚至采取“花钱免灾”的做法来“屏蔽”相关负面报道。有些企业和政府机关为了做形象宣传搞“有偿新闻”等。这些做法客观上致使假新闻、不实报道屡禁不止,新闻敲诈行为屡屡得手。
上述问题败坏了新闻队伍风气,破坏了媒体的公信力和影响力,也阻碍了新闻媒体正常发挥舆论监督职能。最根本的原因是这些媒体、记者违背了新闻的职业道德准则,丧失了应有的社会责任。为了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行业规范和管理,近几年,中国记协在强化新闻记者社会责任方面开展了多项正本清源工作,得到了中央和地方媒体的积极响应,社会反响也很好。我认为,在防范和打击虚假新闻、恶意炒作、新闻敲诈等行业弊端方面,当前应继续加强以下几项工作:
一要加大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教育培训力度,开展针对性的职业道德教育活动。从树立理想信念、遵守职业操守、承担社会责任、提高专业素养入手,对记者特别是年轻记者开展系统而实用、科学而生动的理论和业务培训。
二要加快新闻道德委员会的试点建设和普及,对媒体和记者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实行有效的社会监督和行业管理。在社会各界代表组成的新闻道德委员会中,设置专门的举报查处机构,畅通举报途径、完善查处程序、落实查处措施,对违规媒体和记者及时曝光、严肃处罚、公开通报。
三要加强媒体管理,严格履行媒体和记者的社会责任。建立健全媒体内容管理和人员管理制度、奖惩机制,从新闻业务流程管理中确保报道的导向正确、内容真实、受众喜爱、社会效益良好。
四要加大对违规媒体和记者的处罚力度,强化自律机制。建立行业“黑名单”制度,设立行业管理的“红线”和“底线”,对被列入“黑名单”的媒体或记者实行退出机制。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与新闻道德委员会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对核发、吊销记者证工作加大审查管理力度。
记者:2012年以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倾听中国”系列报道、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国梦”系列报道、中央电视台寻找最美系列报道等,将视点触角伸向广大的基层群众,传递社会的正能量,受到广泛好评。请您谈谈在媒体的社会责任至上方面,国家媒体应如何承担起表率和引领作用?
王冬梅:中央三台播出的系列节目有一个共同的特征: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导向。不仅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热烈欢迎,也得到了新闻界的高度评价,在全国媒体中发挥着主流和表率作用。我认为,中央媒体无论是传统媒体还是新媒体,都发挥着传递社会正能量“放大器”的作用。中央媒体具有权威地位和优良传统,在媒体社会责任的引领上应继续发挥重要的作用。一是做唱响时代主旋律的表率。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在版面、频道、频率、网站和移动终端等新闻载体上,以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报道为主导,大力宣传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声,深入阐释实现中国梦必须走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激励全社会推进改革发展,在全国新闻界充分发挥中流砥柱的作用。二是做把握新闻传播规律和舆论引导规律的表率。及时、准确、全面、客观地报道新闻事实,围绕国计民生中的热点问题,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把报道做得让受众爱看、爱听。把握好舆论引导的时、度、效,不断增强舆论引导的针对性和艺术性。在做好公众舆论引导的同时,做好新闻界舆论引导的“风向标”,及时发出权威声音。三是做新闻队伍中的表率。来自中央媒体的新闻工作者,要具备一种代表本媒体形象的品牌意识和形象意识,在从事新闻活动中要注意维护本媒体的社会形象和个人形象。要在纷繁的社会万象和喧哗的舆论场中不断增强“职业定力”和“职业免疫力”,坚定理想信念,站稳政治立场,恪守职业道德,保持清正廉洁、”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在履行记者社会责任、遵守职业道德方面做好表率。
记者: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宣传思想工作一定要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基本职责,胸怀大局、把握大势、着眼大事,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做到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在提高记者的社会责任担当、集全国新闻记者之力、为实现中国梦传递正能量方面,您认为记协应该发挥怎样的作用?
王冬梅:中国记协作为全国新闻界的人民团体组织,是党和政府同新闻界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也是党和国家的记者工作部,承担着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服务新闻事业发展大局的职责。提高记者的社会责任担当,为实现中国梦传递正能量,是中国记协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工作着力点之一,也是中国记协行业自律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目前正在开展的重点工作有两个:一是实施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全员培训计划,以讲座和研讨、互动交流等方式对全国各个层级的新闻工作者进行理论和业务培训;二是开展新闻道德委员会试点工作,通过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机制,对新闻职业道德失范行为进行查处,对典型案例进行评估。我认为,这两项工作对于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和队伍建设,解决新闻界突出问题将会发挥“对症下药”的效力。同时,也是新闻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主要举措。
记者:今年4月16日,中国记协和全国“三项教育”办公室举行“我为实现中国梦传递正能量——新闻工作者社会责任”主题讨论会,并由中国记协和25家媒体共同发起“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为实现中国梦传递正能量”的倡议,引发了一场关于记者社会责任的大讨论。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是合格的社会主义新闻人应该必备的素质,为什么现在再提记者的社会责任?您认为必要性和重要性在哪里?
王冬梅:社会责任是新闻从业者的职业准则之一,需要记者在职业生涯中始终坚守,自觉履行。记者应从开始工作的第一天起,就像印记一样把社会责任的基本要义印在头脑中,指导职业行为。实际上,我们绝大多数记者都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高尚的职业精神。但不容忽视的是,随着社会思想多元化对意识形态领域的冲击,以及市场经济给媒体带来的压力,一些记者对媒体的基本属性、记者的职业性质产生了不同程度的模糊认识和角色错位。有人把记者是社会发展的记录者、见证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参与者这种职业的本分淡忘了,换位成了社会万象的“旁观者”或“点评人”。有的媒体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压力下迷失方向,不再明确坚持党性和人民性的原则立场,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不把传递正能量、唱响主旋律的报道作为主业,却热衷于那些低俗报道或对社会可能产生负面影响的所谓“轰动性”的新闻。有些记者甚至无视职业道德操守,根本不到现场采访,不核实新闻要素,而是从网上搜来搜去,再粘贴拼凑成自己的“作品”。更有甚者利用职业所赋予的报道权作为“权钱交易”的手段,干一些触犯法律法规的新闻敲诈类勾当。这些问题导致不负责任的报道、虚假报道不断出现,虽然属于个别媒体和记者所为,但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不仅削弱了媒体的舆论导向功能,也严重损害了新闻媒体的公信力。前不久发生的《新快报》记者陈永洲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一事,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对此,不仅广大人民群众十分反感,绝大多数新闻工作者更是深恶痛绝,称之为“害群之马”。
正是响应社会和行业呼声,中国记协和全国“三项教育”办公室在全国新闻界发起了围绕“为什么要特别强调媒体的社会责任”“记者的社会责任是什么”和“记者应当怎样承担社会责任”等话题的行业大讨论,并联合25家中央和地方媒体发表了“以强烈社会责任感为实现中国梦传递正能量”的倡议。
实际上,记者社会责任并非新命题、新概念,至于说为什么要重新提起并且开展大规模的业内讨论呢?主要应从国际国内舆论形势现状和走向以及新闻界面临的新挑战等几个方面来考量。其一,从国际上看,随着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发展,国际关系正处于深刻变化的历史新阶段。这种深刻的变化在思想文化领域的表现是:交流中有交融,交融中有交锋,特别是不同意识形态的交锋更加频繁、复杂、激烈。这类交锋更多时候是体现在媒体上的,既体现在内容上,也体现在对从业者的影响上。可以清楚地看到,西方主流媒体不仅在涉华报道上仍然坚持其新闻价值取向,也通过传播理念、传播模式和市场手段来影响中国的媒体及从业人员。随着网络信息传播的普及,西方意识形态渗透越来越频繁,国内思想领域日趋多元、多样、多变。其二,从国内经济社会看,我国社会处于转型期,改革进入“深水区”,对外开放不断扩大,经济社会发生了深刻变革。在这个特殊的历史阶段,各种社会矛盾交叉、集中呈现,和谐稳定的难度加大,发展中的不平衡、不协调问题突出。时代的思潮和情绪在新闻队伍中都有反映。有人在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上出现动摇,认为已经过时了,不适用了;有人对媒体和记者的社会责任认识不清,在坚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这些根本性问题上出现迷失;有的记者则把“社会发展的守望者”理解为是高居人民群众之上的“社会监督者”,个别记者甚至突破职业道德底线违法犯罪。其三,随着新兴媒体的迅速发展,媒体格局和舆论生态发生了深刻变化,有些媒体管理者理想信念不够坚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没能承担起“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职责,致使媒体管理不严,人员良莠不齐,客观上为不良信息的传播提供了平台,为新闻队伍中出现“病毒”提供了温床。
这样的形势和现状,凸显了媒体和记者社会责任的至关重要,不容我们有任何麻痹或忽视。因此,突出强调媒体和记者的社会责任,强调记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参与者,不仅有深远的历史意义,也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记者:王书记,结合三十多年新闻职业生涯的体会,您怎样理解和定义记者社会责任的概念?在新时期,这一概念又被赋予了什么新的内涵?
王冬梅:从新闻学的定义来讲,记者的社会责任是指从事新闻职业活动的人员对其职业行为所产生的社会作用和社会意义所应承担的责任。我本科的专业是新闻,毕业后从事了30年的新闻工作。我体会,记者职业不同于其他文字类工作,是一个必须时刻考虑怎样把政治与传播属性有效关联起来的职业,涉及的社会层面之广,影响范围之大、发挥效应之迅速,都不同于任何其他行业。正因如此,记者的社会责任感应该视为职业生命。因为它体现了记者的政治立场、思想意识、价值观念、道德品质,并直接体现在记者的采访、编辑、播发等所有新闻行为中;体现在新闻选题的设置、采访对象的选择、报道角度的定位;体现在报道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实效性上。这种职业的特殊性要求记者必须把承担社会责任当作“天职”,来不得半点含糊。
记者社会责任的基本内涵,如坚持真实性、客观性、实事求是、把握社会发展主流、主持正义、弘扬正气等,是记者要恪守始终的。当然,不同的历史时期会赋予记者的社会责任以新的内涵。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就新时期如何强化媒体和记者的社会责任,提高新闻队伍素质明确了方向,为记者社会责任赋予了新内涵。我认为新时期记者社会责任的新内涵应该包括: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方针,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以激发全社会团结奋进为新闻报道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是党对新时期新闻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闻工作者要深刻领会,贯彻落实到新闻实践当中。 记者:自媒体时代,信息爆炸,为抢新闻、夺眼球,一些记者过分依赖网络信息,不核实采访,忽略新闻的真实性;有些记者成为虚假信息的跟风者、炒作者甚至是谣言传播者;有些记者热衷于挖掘负面新闻,甚至夸大事实。您认为这些忽视媒体公信力和责任意识的做法产生的根本原因是什么?如何规避和防范?
王冬梅:我认为最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记者个人原因。有的记者缺乏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没有按照新闻职业操作规则和工作准则从事信息收集和采访报道,没有坚守新闻的真实性、客观性原则,导致报道中出现张冠李戴、内容失实等问题。有的记者缺乏应有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盲目跟风、信谣传谣或不负责任地歪曲新闻事实。有的记者缺失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甚至个别人的思想品德有问题,出于某种个人目的有意制造假新闻。
二是媒体管理原因。有些媒体缺乏系统管理和自律机制,对记者管理比较松散,对报道的导向性、新闻性、真实性、客观性等关键环节把关不严,导致失实报道、假新闻频出。有些媒体对假新闻和新闻敲诈的严重性和危害性认识不够,在惩治上缺乏有效手段。
三是市场竞争原因。有些媒体在与同类媒体和新媒体的激烈竞争中处于劣势,市场份额缩水,甚至不再具有市场空间,为了维持生存而不择手段,客观上给某些道德和专业水准低下的记者制造假新闻和“新闻敲诈”活动提供了可乘之机。有的媒体为了刺激发行量、收听收视率、点击率,片面追求吸引力,迎合格调低下的信息需求,为猎奇或低俗报道提供了传播平台。
四是社会因素。有些地方领导或单位负责人出于保护形象和市场影响等目的,不能正确面对监督类报道,甚至采取“花钱免灾”的做法来“屏蔽”相关负面报道。有些企业和政府机关为了做形象宣传搞“有偿新闻”等。这些做法客观上致使假新闻、不实报道屡禁不止,新闻敲诈行为屡屡得手。
上述问题败坏了新闻队伍风气,破坏了媒体的公信力和影响力,也阻碍了新闻媒体正常发挥舆论监督职能。最根本的原因是这些媒体、记者违背了新闻的职业道德准则,丧失了应有的社会责任。为了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行业规范和管理,近几年,中国记协在强化新闻记者社会责任方面开展了多项正本清源工作,得到了中央和地方媒体的积极响应,社会反响也很好。我认为,在防范和打击虚假新闻、恶意炒作、新闻敲诈等行业弊端方面,当前应继续加强以下几项工作:
一要加大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教育培训力度,开展针对性的职业道德教育活动。从树立理想信念、遵守职业操守、承担社会责任、提高专业素养入手,对记者特别是年轻记者开展系统而实用、科学而生动的理论和业务培训。
二要加快新闻道德委员会的试点建设和普及,对媒体和记者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实行有效的社会监督和行业管理。在社会各界代表组成的新闻道德委员会中,设置专门的举报查处机构,畅通举报途径、完善查处程序、落实查处措施,对违规媒体和记者及时曝光、严肃处罚、公开通报。
三要加强媒体管理,严格履行媒体和记者的社会责任。建立健全媒体内容管理和人员管理制度、奖惩机制,从新闻业务流程管理中确保报道的导向正确、内容真实、受众喜爱、社会效益良好。
四要加大对违规媒体和记者的处罚力度,强化自律机制。建立行业“黑名单”制度,设立行业管理的“红线”和“底线”,对被列入“黑名单”的媒体或记者实行退出机制。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与新闻道德委员会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对核发、吊销记者证工作加大审查管理力度。
记者:2012年以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倾听中国”系列报道、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国梦”系列报道、中央电视台寻找最美系列报道等,将视点触角伸向广大的基层群众,传递社会的正能量,受到广泛好评。请您谈谈在媒体的社会责任至上方面,国家媒体应如何承担起表率和引领作用?
王冬梅:中央三台播出的系列节目有一个共同的特征: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导向。不仅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热烈欢迎,也得到了新闻界的高度评价,在全国媒体中发挥着主流和表率作用。我认为,中央媒体无论是传统媒体还是新媒体,都发挥着传递社会正能量“放大器”的作用。中央媒体具有权威地位和优良传统,在媒体社会责任的引领上应继续发挥重要的作用。一是做唱响时代主旋律的表率。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在版面、频道、频率、网站和移动终端等新闻载体上,以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报道为主导,大力宣传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声,深入阐释实现中国梦必须走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激励全社会推进改革发展,在全国新闻界充分发挥中流砥柱的作用。二是做把握新闻传播规律和舆论引导规律的表率。及时、准确、全面、客观地报道新闻事实,围绕国计民生中的热点问题,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把报道做得让受众爱看、爱听。把握好舆论引导的时、度、效,不断增强舆论引导的针对性和艺术性。在做好公众舆论引导的同时,做好新闻界舆论引导的“风向标”,及时发出权威声音。三是做新闻队伍中的表率。来自中央媒体的新闻工作者,要具备一种代表本媒体形象的品牌意识和形象意识,在从事新闻活动中要注意维护本媒体的社会形象和个人形象。要在纷繁的社会万象和喧哗的舆论场中不断增强“职业定力”和“职业免疫力”,坚定理想信念,站稳政治立场,恪守职业道德,保持清正廉洁、”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在履行记者社会责任、遵守职业道德方面做好表率。
记者: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宣传思想工作一定要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基本职责,胸怀大局、把握大势、着眼大事,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做到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在提高记者的社会责任担当、集全国新闻记者之力、为实现中国梦传递正能量方面,您认为记协应该发挥怎样的作用?
王冬梅:中国记协作为全国新闻界的人民团体组织,是党和政府同新闻界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也是党和国家的记者工作部,承担着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服务新闻事业发展大局的职责。提高记者的社会责任担当,为实现中国梦传递正能量,是中国记协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工作着力点之一,也是中国记协行业自律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目前正在开展的重点工作有两个:一是实施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全员培训计划,以讲座和研讨、互动交流等方式对全国各个层级的新闻工作者进行理论和业务培训;二是开展新闻道德委员会试点工作,通过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机制,对新闻职业道德失范行为进行查处,对典型案例进行评估。我认为,这两项工作对于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和队伍建设,解决新闻界突出问题将会发挥“对症下药”的效力。同时,也是新闻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主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