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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TU993.5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2236-1879(2017)11-0308-02
我国的殡葬发展正处于历史的十字路口上。认识和解决殡葬业现阶段的基本矛盾,是解决其他问题的前提,是明确殡葬业下一步发展方向的基础,是殡葬科学立法的基石,是殡葬业得以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
纵观殡葬业的所有矛盾,大致都源于三个基本矛盾:殡葬业的公益性和其市场化的矛盾、殡葬业的发展方式与国家总体发展要求上的矛盾、传统殡葬理念和现代社会文化全面发展的矛盾。
1 殡葬业的公益性和其市场化的矛盾。是我国殡葬业目前首要的基本矛盾
1.1 二者矛盾的形成。
推向市场的殯葬业,其企业利益直接来自于群众消费。市场经济中的企业,就是一个经济动物,追求利润最大化是它的最高目标。
但企业利益的最大化,势必来自于群众利益的最低保证,如果政府不对企业行为加以约束或对其行为后果加以弥补,势必会对群众利益造成损害,这样就构成了企业利益和民生需求的矛盾。比如,对殡葬暴利的议论和群众死不起的呼声,就是社会对这种矛盾的一种未加以科学分析的心理折射。
这种表面上体现出来的矛盾,实际是殡葬业的公益性和其市场化的矛盾,是殡葬业应由政府包办还是放到市场中发展的矛盾,是殡葬业应立足于行业发展还是立足保证民生需求的矛盾,是发展和稳定的矛盾,是这种深层矛盾的表面体现。
1.2 解决上述矛盾的一个基本思路。殡葬业以市场化为主、以民生保障为辅是其发展的必由之路。
1.2.1 殡葬经济市场化是我国殡葬业发展的基本方向。
这是由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和殡葬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决定的。
现阶段殡葬业的繁荣,就是其自八十年代以来的初步市场化运作的结果。殡葬业的全面市场化也必将给殡葬业带来更为广阔的未来。
所以,殡葬业的市场化,应该是我国殡葬业发展的方向,是我们现在殡葬改革的基本出发点,是我们制定殡葬政策的基本出发点。
1.2.2 保证民生需求,是保证社会稳定的基本要求。
我们认识到市场化和以民为本,应是我们制定殡葬政策的基本出发点。但二者具有截然相反的价值导向,解决好二者之间的矛盾,是殡葬政策的核心问题。
我们认为,解决这一矛盾,应以殡葬业的市场化为主、以其公益性为辅。这不是说群众的基本需求不重要,而是社会对殡葬的基本需求,可以通过政府行为加以弥补。也就是说,在这个问题的解决上,要树立一个以发展求保障的核心理念。即以殡葬业全面市场化为基础来保证民生的基本需求。比如,可以在丧、殡、葬、祀整个殡葬过程全面放开后,对群众的基本殡葬需求采用最高限价或政府补贴甚至买单的方式等。不但火化费可以用由政府补贴或买单,骨灰洒海、骨灰深葬都可以采用这一方式。具体问题,我们另行探讨。
2 殡葬业的发展方式与国家总体发展要求上的矛盾,是殡葬业基本矛盾之二。
这主要是指殡葬业的发展对国民经济总体发展的弊端而言。
从目前来看,殡葬业的发展,尤其是公墓业的发展对国民经济主要存在两大消极因素,一是资源的耗费上,二是发展规划上。
2.1 从资源耗费角度看。公墓等骨灰存放设施和殡仪馆不同,它更着眼于一种物化的长远需求。
实现国民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总体战略目标。节约自然资源,特别是不可再生的土地资源,是这一战略的基础。中国的人口和土地状况,不能容许我们把有限的土地资源用于无限的逝者身上。目前,殡葬设施特别是公墓浪费了大量宝贵的土地资源,以卖地求生存,以卖地求发展,这种粗放式运作,对国民经济的长久发展造成了潜在的威胁。
公墓发展的核心问题,就是如何以有限的公墓去面对无限的消费者。或者是如何以最少的土地为代价来承载无穷的安葬消费需求。
2.2 从发展规划的角度看。殡葬设施占地的长久性与国民经济未来发展造成了尖锐的矛盾。
解决上述矛盾,我们必须具有几种观念,如公墓必须树立以服务求发展的观念,必须树立墓地循环使用的观念,必须树立公墓要面对整个社会的观念,即公墓要承担全社会骨灰处理和纪念的任务,比如建立公共深葬区等。必须限制传统墓穴占地,以此来减少对土地的消耗。这些观念的树立,措施的采取,是公墓乃至殡葬业的生存、发展的根本保障。
3 传统殡葬理念和现代社会文化全面发展的矛盾
3.1 关于现代殡葬理念的基本内容
3.1.1 现代殡葬业的定位。
殡葬业是以逝者为服务主体、以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居民的基本需求和精神需求满足为目的的消费性服务产业。
这里应该含有几个基本点:殡葬服务的目的,分基本需求满足和精神需求满足两个层面;立足于精神需求满足的服务,属于消费性服务;殡葬是一个产业。
3.1.2 现代殡葬业的基本内涵。首先,殡葬业属于消费性服务业。殡葬需求分基本需求和精神需求,这是其性质定位的基础,是关于殡葬公益性、市场性区分的理论前提。
基本需求,就是逝者后事处理的最低消费。比如运尸费、冷藏费、火化费、骨灰深葬费等。居民的这部分消费,属于公益性消费,是政府应在政策和经济上予以保障的部分;
精神需求,是指居民在基本需求得以满足基础上的额外需求,为了满足其心理及精神慰藉而经济能力又可以保证的需求,也可以称之为奢侈性需求。这部分需求是政府不能也无法满足的需求。具有多层性和不确定性。这是殡葬业得以进行市场化运作的物质基础。
这种理论上对殡葬需求多层次的认识,是我们解决现实问题的一个基本前提。
很多经营性公墓的管理期马上就要到了,如何安置不想续期和没人为墓主续期的骨灰,是所有经营性公墓都要面临的问题,免费骨灰深葬区,应该是我们解决这一问题的思路之一。
基于对群众基本殡葬需求的认识,我们应该从“殡”和“葬”两个方面,为群众提供基本殡葬服务,才能更好地保证民生需求。
其次,殡葬应是一种文化。
精神需求的满足,肯定要通过具有文化内涵的形式来进行,表达出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乃至于一个时代的文化特征。比如,中华民族的孝道,佛家的轮回等,都是在丧事处理过程中,体现出来的一种文化元素、文化符号。在我们现代的殡葬理念中,我们不仅仅要对历史文化进行继承,还要对其进行升华,更要着眼于现代以至于未来的大文化建设。因而,可以说,殡葬是一个地区精神、文化建设的重要体现。
再次,殡葬业是一种产业,一种依靠服务来创造经济价值的产业。
要按照产业的发展规律发展。要有科学的、长远的产业发展规划。要把产业发展和人类自身的循环规律相结合。
3.2 关于现有殡葬理念的影响。目前,殡葬领域的许多问题之所以不能解决,甚至于不能有定论,很大程度上在于对目前的殡葬理念不能超越。
还以百姓“死不起”问题为例,现在不是“死不起”,而是不能讓每个人都风风光光的“死”。墓穴不是为每个人预备的,高价是控制土地流失的一个非常有效的手段。这是我们不能松动的原则。有些地方人为控制和降低墓穴价格来迎合这种舆论,这是一种低级认识导致的低级措施。
总之,目前殡葬业的发展,应该是在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下,把殡葬当做文化来看待,把文化当做产业来培养,让产业在政府责任、百姓福祉的有限框架内运作,让企业在市场经济的无限空间中追逐其利润目标,这是殡葬文化得以升华,百姓利益得以保障,政府责任得以履行,企业得以发展的根本出路。
殡葬立法是一个综合性、系统性的工程,对此我们应该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来研究。现在殡葬业最大的问题,在于我们对本行业的现状和发展方向缺乏基本研究。在基本层面的问题未搞清之前匆忙立法,会使我们的工作无的放矢,事倍功半。所以,加大对殡葬基本理论和实际问题的研究,才是我们的当务之急。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2236-1879(2017)11-0308-02
我国的殡葬发展正处于历史的十字路口上。认识和解决殡葬业现阶段的基本矛盾,是解决其他问题的前提,是明确殡葬业下一步发展方向的基础,是殡葬科学立法的基石,是殡葬业得以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
纵观殡葬业的所有矛盾,大致都源于三个基本矛盾:殡葬业的公益性和其市场化的矛盾、殡葬业的发展方式与国家总体发展要求上的矛盾、传统殡葬理念和现代社会文化全面发展的矛盾。
1 殡葬业的公益性和其市场化的矛盾。是我国殡葬业目前首要的基本矛盾
1.1 二者矛盾的形成。
推向市场的殯葬业,其企业利益直接来自于群众消费。市场经济中的企业,就是一个经济动物,追求利润最大化是它的最高目标。
但企业利益的最大化,势必来自于群众利益的最低保证,如果政府不对企业行为加以约束或对其行为后果加以弥补,势必会对群众利益造成损害,这样就构成了企业利益和民生需求的矛盾。比如,对殡葬暴利的议论和群众死不起的呼声,就是社会对这种矛盾的一种未加以科学分析的心理折射。
这种表面上体现出来的矛盾,实际是殡葬业的公益性和其市场化的矛盾,是殡葬业应由政府包办还是放到市场中发展的矛盾,是殡葬业应立足于行业发展还是立足保证民生需求的矛盾,是发展和稳定的矛盾,是这种深层矛盾的表面体现。
1.2 解决上述矛盾的一个基本思路。殡葬业以市场化为主、以民生保障为辅是其发展的必由之路。
1.2.1 殡葬经济市场化是我国殡葬业发展的基本方向。
这是由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和殡葬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决定的。
现阶段殡葬业的繁荣,就是其自八十年代以来的初步市场化运作的结果。殡葬业的全面市场化也必将给殡葬业带来更为广阔的未来。
所以,殡葬业的市场化,应该是我国殡葬业发展的方向,是我们现在殡葬改革的基本出发点,是我们制定殡葬政策的基本出发点。
1.2.2 保证民生需求,是保证社会稳定的基本要求。
我们认识到市场化和以民为本,应是我们制定殡葬政策的基本出发点。但二者具有截然相反的价值导向,解决好二者之间的矛盾,是殡葬政策的核心问题。
我们认为,解决这一矛盾,应以殡葬业的市场化为主、以其公益性为辅。这不是说群众的基本需求不重要,而是社会对殡葬的基本需求,可以通过政府行为加以弥补。也就是说,在这个问题的解决上,要树立一个以发展求保障的核心理念。即以殡葬业全面市场化为基础来保证民生的基本需求。比如,可以在丧、殡、葬、祀整个殡葬过程全面放开后,对群众的基本殡葬需求采用最高限价或政府补贴甚至买单的方式等。不但火化费可以用由政府补贴或买单,骨灰洒海、骨灰深葬都可以采用这一方式。具体问题,我们另行探讨。
2 殡葬业的发展方式与国家总体发展要求上的矛盾,是殡葬业基本矛盾之二。
这主要是指殡葬业的发展对国民经济总体发展的弊端而言。
从目前来看,殡葬业的发展,尤其是公墓业的发展对国民经济主要存在两大消极因素,一是资源的耗费上,二是发展规划上。
2.1 从资源耗费角度看。公墓等骨灰存放设施和殡仪馆不同,它更着眼于一种物化的长远需求。
实现国民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总体战略目标。节约自然资源,特别是不可再生的土地资源,是这一战略的基础。中国的人口和土地状况,不能容许我们把有限的土地资源用于无限的逝者身上。目前,殡葬设施特别是公墓浪费了大量宝贵的土地资源,以卖地求生存,以卖地求发展,这种粗放式运作,对国民经济的长久发展造成了潜在的威胁。
公墓发展的核心问题,就是如何以有限的公墓去面对无限的消费者。或者是如何以最少的土地为代价来承载无穷的安葬消费需求。
2.2 从发展规划的角度看。殡葬设施占地的长久性与国民经济未来发展造成了尖锐的矛盾。
解决上述矛盾,我们必须具有几种观念,如公墓必须树立以服务求发展的观念,必须树立墓地循环使用的观念,必须树立公墓要面对整个社会的观念,即公墓要承担全社会骨灰处理和纪念的任务,比如建立公共深葬区等。必须限制传统墓穴占地,以此来减少对土地的消耗。这些观念的树立,措施的采取,是公墓乃至殡葬业的生存、发展的根本保障。
3 传统殡葬理念和现代社会文化全面发展的矛盾
3.1 关于现代殡葬理念的基本内容
3.1.1 现代殡葬业的定位。
殡葬业是以逝者为服务主体、以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居民的基本需求和精神需求满足为目的的消费性服务产业。
这里应该含有几个基本点:殡葬服务的目的,分基本需求满足和精神需求满足两个层面;立足于精神需求满足的服务,属于消费性服务;殡葬是一个产业。
3.1.2 现代殡葬业的基本内涵。首先,殡葬业属于消费性服务业。殡葬需求分基本需求和精神需求,这是其性质定位的基础,是关于殡葬公益性、市场性区分的理论前提。
基本需求,就是逝者后事处理的最低消费。比如运尸费、冷藏费、火化费、骨灰深葬费等。居民的这部分消费,属于公益性消费,是政府应在政策和经济上予以保障的部分;
精神需求,是指居民在基本需求得以满足基础上的额外需求,为了满足其心理及精神慰藉而经济能力又可以保证的需求,也可以称之为奢侈性需求。这部分需求是政府不能也无法满足的需求。具有多层性和不确定性。这是殡葬业得以进行市场化运作的物质基础。
这种理论上对殡葬需求多层次的认识,是我们解决现实问题的一个基本前提。
很多经营性公墓的管理期马上就要到了,如何安置不想续期和没人为墓主续期的骨灰,是所有经营性公墓都要面临的问题,免费骨灰深葬区,应该是我们解决这一问题的思路之一。
基于对群众基本殡葬需求的认识,我们应该从“殡”和“葬”两个方面,为群众提供基本殡葬服务,才能更好地保证民生需求。
其次,殡葬应是一种文化。
精神需求的满足,肯定要通过具有文化内涵的形式来进行,表达出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乃至于一个时代的文化特征。比如,中华民族的孝道,佛家的轮回等,都是在丧事处理过程中,体现出来的一种文化元素、文化符号。在我们现代的殡葬理念中,我们不仅仅要对历史文化进行继承,还要对其进行升华,更要着眼于现代以至于未来的大文化建设。因而,可以说,殡葬是一个地区精神、文化建设的重要体现。
再次,殡葬业是一种产业,一种依靠服务来创造经济价值的产业。
要按照产业的发展规律发展。要有科学的、长远的产业发展规划。要把产业发展和人类自身的循环规律相结合。
3.2 关于现有殡葬理念的影响。目前,殡葬领域的许多问题之所以不能解决,甚至于不能有定论,很大程度上在于对目前的殡葬理念不能超越。
还以百姓“死不起”问题为例,现在不是“死不起”,而是不能讓每个人都风风光光的“死”。墓穴不是为每个人预备的,高价是控制土地流失的一个非常有效的手段。这是我们不能松动的原则。有些地方人为控制和降低墓穴价格来迎合这种舆论,这是一种低级认识导致的低级措施。
总之,目前殡葬业的发展,应该是在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下,把殡葬当做文化来看待,把文化当做产业来培养,让产业在政府责任、百姓福祉的有限框架内运作,让企业在市场经济的无限空间中追逐其利润目标,这是殡葬文化得以升华,百姓利益得以保障,政府责任得以履行,企业得以发展的根本出路。
殡葬立法是一个综合性、系统性的工程,对此我们应该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来研究。现在殡葬业最大的问题,在于我们对本行业的现状和发展方向缺乏基本研究。在基本层面的问题未搞清之前匆忙立法,会使我们的工作无的放矢,事倍功半。所以,加大对殡葬基本理论和实际问题的研究,才是我们的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