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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状,从心理学角度上来说,指的是人与人之间发生某种冲突、矛盾而不能自行化解时出现的,借助第三方力量来解决纠纷的一种特有的人行为。幼儿的告状,是指幼儿在他们自己认为受到同伴侵犯或发现某种行文与幼儿的集体规则、教师的某项要求不相符合时,向教师发起的一种互相行为。在幼儿园的一日生活中,告状是一中发生次数频繁的现象,它花费了教师大量的时间与精力,教师应该有效正确的来处理幼儿的告状。
一、问题提出
幼儿园的孩子,对于什么是非,好坏与善恶的理解,带有明显的直观,具体和肤浅的特点,评价能力还停留在较低水平上,对于是非,好坏和善恶还不能独立地进行判断。而且由于年龄小,心理简单,心里有了什么思想,情感马上就要表现出来,行动也特别容易外露;不像年龄较大的孩子,心理比较复杂,善于掩饰自己的思想。所以,往往由于一点具体的小事,就极易引起他们的矛盾、纠纷,甚至动起手来,矛盾多,纠纷多,当然“告状”的也就多了。如以下情况:
情景一:
一天早上吃早点时,我正忙着为小朋友分牛奶,就听见鲁成涛在大喊:“丁老师,小彝不吃饼干。”我回过头一看,可不是嘛,小彝手里拿了块饼干,但动也没动,还在对阿姨说“不要吃”。其他小朋友见我走过去,七嘴八舌的说:“老师,小彝不吃饼干”。
情景二:
一次晨间锻炼的时候,小添和仔仔在操场上追闹,突然只见小添抬起脚往仔仔身上踢了一脚,于是我走过去教育了一下小添。过了一会儿,小添咚咚咚的跑过来对我说:“丁老师,刚刚仔仔打我的头”。我一问仔仔,他也承认了。他轻轻的说了一句“对不起”。
以上的案例如何”“裁决”,基本上是依老师的评价为转移的,老师如果是表扬或批评了他,他也能够欣然接受;老师如果是表扬或批评了别人,他也不会有什么“异议”。 他们的眼睛里,老师是最受崇拜的,老师是最可信赖的,老师才是最公正的“法官”。因此,教师对“告”上来的事情的处理,就显得尤为重要了,它将会间接的影响幼儿健康心理与人格的形成。那么教师在幼儿的“告状声”中,应该如何来有效、正确的处理呢?
二、教师对待幼儿告状的方法
1.分清孩子告状的类型,区别对待
告状的性质有多种,当告状是完全正当的、应该的时候,批评被告发的孩子,以树立一种明确的是非观念。但在有些情况下,孩子的告状,都并不在乎大是大非,有的是为了讨好老师,表现自己;有的是为了向老师求助的告状等。因此,对于这种多种性质的告状,教师要注意及时采取种种妥善而有效的方式,纠正孩子的错误意识,使孩子健康成长。
2.培养幼儿独立处事的能力与良好的品质,减少幼儿的告状行为
客观的说“有问题,找老师”并内有错。但总是靠教师来解决问题是不恰当的。首先,幼儿有了“告状声”,教师及时正确的处理了,但是连续不断的“告状声”还是会出现,占用了教师大量的时间与精力,教师进行其他教育的时间相应的就减少了。其次,幼儿的交往技能,协调解决问题的技能是幼儿日后立足与社会的基石。而这些技能是幼儿与同伴产生矛盾,解决矛盾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如果知识教师一味的代办,幼儿只会停滞不前,不会发展的。而最基本的方法是放手让幼儿做,让幼儿逐步解决与同伴交往时所遇到的问题。那对于教师来说,如何来培养幼儿自己解决“告状声”,减少告状行为的能力呢?
(1)淡化告状意识
我们要淡化孩子的告状意识,需要家长配合白正幼儿在家中的地位,淡化幼儿独生意识,改变幼儿在家庭中重点保护对象的特殊心理。当幼儿遇到争执委屈时,父母老师不必担心、不必马上帮他们解决问题,要给他们自己处理问题的机会,鼓励孩子独立解决问题。如:对犯了错的孩子,我们可以直接进行批评教育,像我们班几个喜欢去打打别人、拧拧别人,我们就直接告诉他们这种行为是错误的、是不对的、是老师同伴不喜欢的。如果他屡教不改,那就提出警告和适当的惩罚,当这些方法效果比较好时,我们给予他们当众表扬、肯定,以强化幼儿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一段时间的教育,这几个幼儿现在很少主动攻击别人了。
(2)组织各种形式的活动,培养幼儿独立处事的能力与良好品质
①教学活动中的培养
结合幼儿园的日常教学活动,教师可以对对幼儿进行有目的的训练,就可以逐步提高幼儿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幼儿的独立性。
例如,老师可以设计组织“小警察”活动,让幼儿,特别是让那些独立性差、爱告状的幼儿扮演警察,在老师的指导下,学会解决同伴之间发生的纠纷。
通过这样的活动,引导幼儿主动对各种行为进行评价,丰富幼儿关于是非问题评价的感性经验,培养幼儿对是非的判断能力和评价能力,提高幼儿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使他们的独立性不断增强,减少幼儿的违纪行为,各种告状行为自然而然就减少了。
②日常活动中的培养
在午餐后幼儿看电视,或一些娱乐活动“听故事”等幼儿喜闻乐见的活动中,教师可以有目的的引导幼儿评价其中人物的行为,提高他们对各种行为的认知水平和评价的能力,明白相互礼让、相互合作的益处和必要性,然后由他们自己做出合理的决定,培养幼儿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如果经常这样做,不仅可以密切幼儿之间的友好关系,而且可以培养幼儿互相谦让、互相合作的优良品质,减少幼儿之间的摩擦。
如:在引导幼儿欣赏故事“三只想生病的狗宝宝”时,我们就可以引导幼儿来分别故事中三只狗宝宝的行为是否正确,为什么?如果你是狗宝宝比会这样做吗,为什么?等。让幼儿提高自己的认知水平与评价能力等。
三、思考
作为一个幼儿教师,在面对幼儿的“告状声”时,要能及时正确的帮助幼儿处理“告”上来的问题。但同时教师要“放”的开,能放手让幼儿去独立解决问题,这时的教师不在是“法官”,而是一个“审判员”,是一个协助者的角色。这时教师的任务只是帮助幼儿分清是非,有意识地引导幼儿提高评价是非的能力,提高幼儿同伴之间的交往能力,帮助幼儿掌握正确的行为标准,促进幼儿健康茁壮的成长。
一个充满自信、能充分欣赏自己和别人的人,绝不会是遇事就会搬救兵、爱哭闹、爱告状的人,他会依靠自己的力量去尝试、去独立思考、去自己做判断、去解决问题,这样的孩子在同伴中才更具有威信、更具有号召力。
一、问题提出
幼儿园的孩子,对于什么是非,好坏与善恶的理解,带有明显的直观,具体和肤浅的特点,评价能力还停留在较低水平上,对于是非,好坏和善恶还不能独立地进行判断。而且由于年龄小,心理简单,心里有了什么思想,情感马上就要表现出来,行动也特别容易外露;不像年龄较大的孩子,心理比较复杂,善于掩饰自己的思想。所以,往往由于一点具体的小事,就极易引起他们的矛盾、纠纷,甚至动起手来,矛盾多,纠纷多,当然“告状”的也就多了。如以下情况:
情景一:
一天早上吃早点时,我正忙着为小朋友分牛奶,就听见鲁成涛在大喊:“丁老师,小彝不吃饼干。”我回过头一看,可不是嘛,小彝手里拿了块饼干,但动也没动,还在对阿姨说“不要吃”。其他小朋友见我走过去,七嘴八舌的说:“老师,小彝不吃饼干”。
情景二:
一次晨间锻炼的时候,小添和仔仔在操场上追闹,突然只见小添抬起脚往仔仔身上踢了一脚,于是我走过去教育了一下小添。过了一会儿,小添咚咚咚的跑过来对我说:“丁老师,刚刚仔仔打我的头”。我一问仔仔,他也承认了。他轻轻的说了一句“对不起”。
以上的案例如何”“裁决”,基本上是依老师的评价为转移的,老师如果是表扬或批评了他,他也能够欣然接受;老师如果是表扬或批评了别人,他也不会有什么“异议”。 他们的眼睛里,老师是最受崇拜的,老师是最可信赖的,老师才是最公正的“法官”。因此,教师对“告”上来的事情的处理,就显得尤为重要了,它将会间接的影响幼儿健康心理与人格的形成。那么教师在幼儿的“告状声”中,应该如何来有效、正确的处理呢?
二、教师对待幼儿告状的方法
1.分清孩子告状的类型,区别对待
告状的性质有多种,当告状是完全正当的、应该的时候,批评被告发的孩子,以树立一种明确的是非观念。但在有些情况下,孩子的告状,都并不在乎大是大非,有的是为了讨好老师,表现自己;有的是为了向老师求助的告状等。因此,对于这种多种性质的告状,教师要注意及时采取种种妥善而有效的方式,纠正孩子的错误意识,使孩子健康成长。
2.培养幼儿独立处事的能力与良好的品质,减少幼儿的告状行为
客观的说“有问题,找老师”并内有错。但总是靠教师来解决问题是不恰当的。首先,幼儿有了“告状声”,教师及时正确的处理了,但是连续不断的“告状声”还是会出现,占用了教师大量的时间与精力,教师进行其他教育的时间相应的就减少了。其次,幼儿的交往技能,协调解决问题的技能是幼儿日后立足与社会的基石。而这些技能是幼儿与同伴产生矛盾,解决矛盾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如果知识教师一味的代办,幼儿只会停滞不前,不会发展的。而最基本的方法是放手让幼儿做,让幼儿逐步解决与同伴交往时所遇到的问题。那对于教师来说,如何来培养幼儿自己解决“告状声”,减少告状行为的能力呢?
(1)淡化告状意识
我们要淡化孩子的告状意识,需要家长配合白正幼儿在家中的地位,淡化幼儿独生意识,改变幼儿在家庭中重点保护对象的特殊心理。当幼儿遇到争执委屈时,父母老师不必担心、不必马上帮他们解决问题,要给他们自己处理问题的机会,鼓励孩子独立解决问题。如:对犯了错的孩子,我们可以直接进行批评教育,像我们班几个喜欢去打打别人、拧拧别人,我们就直接告诉他们这种行为是错误的、是不对的、是老师同伴不喜欢的。如果他屡教不改,那就提出警告和适当的惩罚,当这些方法效果比较好时,我们给予他们当众表扬、肯定,以强化幼儿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一段时间的教育,这几个幼儿现在很少主动攻击别人了。
(2)组织各种形式的活动,培养幼儿独立处事的能力与良好品质
①教学活动中的培养
结合幼儿园的日常教学活动,教师可以对对幼儿进行有目的的训练,就可以逐步提高幼儿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幼儿的独立性。
例如,老师可以设计组织“小警察”活动,让幼儿,特别是让那些独立性差、爱告状的幼儿扮演警察,在老师的指导下,学会解决同伴之间发生的纠纷。
通过这样的活动,引导幼儿主动对各种行为进行评价,丰富幼儿关于是非问题评价的感性经验,培养幼儿对是非的判断能力和评价能力,提高幼儿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使他们的独立性不断增强,减少幼儿的违纪行为,各种告状行为自然而然就减少了。
②日常活动中的培养
在午餐后幼儿看电视,或一些娱乐活动“听故事”等幼儿喜闻乐见的活动中,教师可以有目的的引导幼儿评价其中人物的行为,提高他们对各种行为的认知水平和评价的能力,明白相互礼让、相互合作的益处和必要性,然后由他们自己做出合理的决定,培养幼儿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如果经常这样做,不仅可以密切幼儿之间的友好关系,而且可以培养幼儿互相谦让、互相合作的优良品质,减少幼儿之间的摩擦。
如:在引导幼儿欣赏故事“三只想生病的狗宝宝”时,我们就可以引导幼儿来分别故事中三只狗宝宝的行为是否正确,为什么?如果你是狗宝宝比会这样做吗,为什么?等。让幼儿提高自己的认知水平与评价能力等。
三、思考
作为一个幼儿教师,在面对幼儿的“告状声”时,要能及时正确的帮助幼儿处理“告”上来的问题。但同时教师要“放”的开,能放手让幼儿去独立解决问题,这时的教师不在是“法官”,而是一个“审判员”,是一个协助者的角色。这时教师的任务只是帮助幼儿分清是非,有意识地引导幼儿提高评价是非的能力,提高幼儿同伴之间的交往能力,帮助幼儿掌握正确的行为标准,促进幼儿健康茁壮的成长。
一个充满自信、能充分欣赏自己和别人的人,绝不会是遇事就会搬救兵、爱哭闹、爱告状的人,他会依靠自己的力量去尝试、去独立思考、去自己做判断、去解决问题,这样的孩子在同伴中才更具有威信、更具有号召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