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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那些被人耳熟能详的、有巨大的商业价值的头痛粉等药名不能再用了呢?这是因为只有使用药品通用名,才能解决药品名的混乱问题。
前些天和几个朋友聊天时,有位朋友说到“头痛粉”,说她妈经常念叨:“以前有个头痛脑热,吃包头痛粉就解决了,灵得很!现在到处都买不到。是不是太便宜了,工厂不再生产了?真是怀念。”
我凭直觉告诉她,头痛粉多半是非甾类的抗炎药,如阿司匹林、对乙酰氨基酚(扑热息痛)之类的药粉,而不是吗啡类的成瘾的镇痛药,怎么会不生产呢?为此,我进行了一番调查。
头痛粉现改名为“阿咖酚散”
查寻从网上的百度搜索开始。先看百度百科的“头痛粉”词条。其中表示:头痛粉为阿咖酚散的商品名。百度到的大量网页都是在阿咖酚散的后面加个括弧“(头痛粉)”。也即,头痛粉就是现在的阿咖酚散。到一些售药的网站查查,上面卖的头痛粉也标的是阿咖酚散。
我干脆到学校周边的一个小药房去看看,问售货员有没有头痛粉。售货员立即回答有,随后拿出阿咖酚散的纸包来,说,这就是老牌的头痛粉,一毛钱一包。看来头痛粉还依然畅销,依然廉价。
阿咖酚散现有63个厂家获准生产,市上不应缺货;改名也才十来年,人们还不会忘记。其药品说明书范本在食药监局的网站公布。有两种规格,一种每包含阿司匹林230毫克,对乙酰氨基酚126毫克,咖啡因30毫克;还有一种也是这三种成分,但剂量更大一些。
头痛粉为什么要改名呢?
我在食药监局的网站上,找到了头痛粉等改名的材料。在《关于征求阿魏酸钠等药品国家标准(草案)意见的函(药监安函[2002]138号)》中附件里标明,阿咖酚散的曾用名为解热头痛粉、头痛粉、止痛退热散、解热止痛散。曾用名是不再法定使用的药名,阿咖酚散是上述成药的通用名。该通用名中的阿、咖、酚,分别代表复方中的三个主要成分阿司匹林、咖啡因和对乙酰氨基酚;散表明是用的药粉形式。
此函的大背景是,药监局把以前由各省管理的普通药品收为国家管理,原有的药品地方标准要升级为国家标准(“地标升国标”)。像头痛粉这类普药,很多省都有药厂生产,处方也不尽相同,药名多种多样。由国家管理后,为避免混乱,同时更有效率,要统一成国家处方,一个检验标准。于是,就把这一些药物收编成:阿咖酚散。
为什么那些被人耳熟能详的、有巨大的商业价值的头痛粉等药名不能再用了呢?这是因为只有使用药品通用名,才能避免一药多名,或一名多药,即解决药品名的混乱问题。事实上,在以前,不同厂家的头痛粉处方虽大同小异但并不一样,这会造成混乱,增加药品监管、使用的困难。而头痛粉的名称则因“表示治疗部位”(会导致滥用),依“药品商品名称命名原则”在废除之列。药监局利用地标转国标的工作时机,解决了这类药名规范的问题。
处方中的对乙酰氨基酚从何而来
看到阿咖酚散的处方,我心中一愣:这可不是早就声名在外的“头痛粉”?
为什么我会起疑心呢?药学界人士都知道:药物成分中的对乙酰氨基酚是上个世纪80年代后的新秀,而头痛粉却有近百年的资格。很可能原处方用的是其同门大哥——非那西丁。
非那西丁与对乙酰氨基酚就像面貌酷似的两兄弟,非那西丁仅多出一个乙基。它们都是在十九世纪后期,从退热冰(乙酰苯胺)衍生出来的解热镇痛药。退热冰退烧奇效,但因毒性太大试用后不久即被淘汰。后在其基础上陆续出来上述两个药物,命运却大不相同。非那西丁问世较早,出场就受到欢呼。它被做在了很多制剂中,其中包括著名的APC(由阿司匹林、非那西丁和咖啡因组成的复方,药名由每个成分的西文的首个字母组成,又名复方阿司匹林)。而迟生5年的“小弟”对乙酰氨基酚,则隐蔽在同门“大哥”的光辉之下,“藏在深闺人未识”,在老的药物手册中都不单列,仅附在非那西丁的栏目下:用途同非那西丁。
到上个世纪40年代后期,药物代谢研究中发现被冷落的“小弟”,正是非那西丁的代谢活性产物,即“大哥”在肝脏被脱掉乙基化成“小弟”后,才起作用。人们于是另眼看待这位“小弟”。
以后形势急转。在1982年,卫生部(现卫计委)曾发文宣布废弃127种药物,第二位的就是非那西丁的单方。因为就在60年代,世界各国纷纷报道非那西丁会导致肾衰、肾癌和视网膜毒性,而陆续被发达国家的药政部门废掉。后来我国也及时跟上了这个变化,而“小弟”却因体内的代谢方式不同,没有类似的恶性,却有相同的药物作用,成了降热退烧的主要用药。
之后,我国虽未明文禁止在复方中用非那西丁,实际上好多复方中的非那西丁都被换成了毒副作用小的扑热息痛。导致肾衰肾癌的非那西丁人们唯恐避之不及(2013年香港卫生署曾呼吁勿用维C银翘片,就是因为从产品中检出禁用的非那西丁成分)。好在扑热息痛的西文的首字母也是P,于是APC变成了新APC。1982年底卫生部(现卫计委)曾特发通知,可生产含扑热息痛的复方阿司匹林(APC),与原有的含非那西丁的复方阿司匹林(APC)并存。同文还确定了含扑热息痛的APC处方。
现处方的前身是“爱皮西(APC)”
APC即复方阿司匹林,也是当年著名的成药。头痛脑热是常见疾病,药物疗效明显,又便宜,药名又上口,哪有不出名的呢。上世纪80年代过来的人大都有这个药的印象。记得我读中学的时候(上世纪60年代),同学们背地里叫校医为孔AP(类似孔乙己),据说是学生找他看病,总是拿几片APC打发。由此可见APC的流行。
现阿咖酚散的那个较小剂量的处方,与82年卫生部(现卫计委)钦定的含扑热息痛的APC处方完全一致。头痛粉就是APC的一个别名吧?
为证明此,我在图书馆里继续查寻。陈新谦的《新编药物学》在医学界鼎鼎大名,被誉为医生的案头书。在第九版(1963)里,在复方阿司匹林栏目下标明:“成药平热散、止痛退热散、天字头痛粉等均属APC制剂,其处方大同小异。”头痛粉上另有一个脚注:但头痛粉(天津出品)除APC三种成分外,尚含少量苯巴比妥。
后来我看到了一些当年头痛粉的外包装图片,含有处方。例如重庆制药厂的处方(1997年)为阿司匹林(乙酰水杨酸0.30克,非那西丁0.30克,咖啡因0.05克)。另有钟牌的头痛粉的说明,也是阿司匹林(醋柳酸)、非那西丁(醋酸酰对乙氧基苯胺)和咖啡因三个药,但阿司匹林的用量较大。
就头痛粉的忠告
随医药工业的进步,现在大部分的散剂(药粉)都被使用方便的片剂、胶囊替代;而阿咖酚散仍以粉剂出售,确实是个奇迹。可能是要保留这个传统,是原汁原味的头痛“粉”。
不过APC(或头痛粉)的处方,产生在现代药学发展的早期,代表的是当年的水平。而在上个世纪70年代,发现了阿司匹林类药物的药理作用后,把这类药归为非甾类抗炎药。阿司匹林与非那西丁或对乙酰氨基酚都同属这一类药。现推崇的该类药的用药原则是:同类中单选,不合并用药。因为合并用药不增加疗效,只会增加副作用。
现在绝大多数解热镇痛的药物或抗感冒药都只选用对乙酰氨基酚或阿司匹林中的一种,就是这个道理。这些处方比阿咖酚散合理,应优先选用。阿咖酚散的产量虽大,知名度也高,但并未选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或许就是这个考虑。
此外,阿咖酚散含的咖啡因,是一个中枢兴奋剂,能增强治疗头痛的效果。每包药粉里含30或50毫克(两种规格)的咖啡因,约相当于一杯浓茶或半杯咖啡里的含量,多服会上瘾。时有用复方阿司匹林或头痛粉上瘾的报道;也有头痛粉与其他药物一起多药滥用的情况。用这类药物请勿随意加量,需按说明书成人一次一包,每天不超过四包。过量会有较大的毒副反应,上瘾更麻烦。
阿咖酚散作为非处方药还需注意,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前些天和几个朋友聊天时,有位朋友说到“头痛粉”,说她妈经常念叨:“以前有个头痛脑热,吃包头痛粉就解决了,灵得很!现在到处都买不到。是不是太便宜了,工厂不再生产了?真是怀念。”
我凭直觉告诉她,头痛粉多半是非甾类的抗炎药,如阿司匹林、对乙酰氨基酚(扑热息痛)之类的药粉,而不是吗啡类的成瘾的镇痛药,怎么会不生产呢?为此,我进行了一番调查。
头痛粉现改名为“阿咖酚散”
查寻从网上的百度搜索开始。先看百度百科的“头痛粉”词条。其中表示:头痛粉为阿咖酚散的商品名。百度到的大量网页都是在阿咖酚散的后面加个括弧“(头痛粉)”。也即,头痛粉就是现在的阿咖酚散。到一些售药的网站查查,上面卖的头痛粉也标的是阿咖酚散。
我干脆到学校周边的一个小药房去看看,问售货员有没有头痛粉。售货员立即回答有,随后拿出阿咖酚散的纸包来,说,这就是老牌的头痛粉,一毛钱一包。看来头痛粉还依然畅销,依然廉价。
阿咖酚散现有63个厂家获准生产,市上不应缺货;改名也才十来年,人们还不会忘记。其药品说明书范本在食药监局的网站公布。有两种规格,一种每包含阿司匹林230毫克,对乙酰氨基酚126毫克,咖啡因30毫克;还有一种也是这三种成分,但剂量更大一些。
头痛粉为什么要改名呢?
我在食药监局的网站上,找到了头痛粉等改名的材料。在《关于征求阿魏酸钠等药品国家标准(草案)意见的函(药监安函[2002]138号)》中附件里标明,阿咖酚散的曾用名为解热头痛粉、头痛粉、止痛退热散、解热止痛散。曾用名是不再法定使用的药名,阿咖酚散是上述成药的通用名。该通用名中的阿、咖、酚,分别代表复方中的三个主要成分阿司匹林、咖啡因和对乙酰氨基酚;散表明是用的药粉形式。
此函的大背景是,药监局把以前由各省管理的普通药品收为国家管理,原有的药品地方标准要升级为国家标准(“地标升国标”)。像头痛粉这类普药,很多省都有药厂生产,处方也不尽相同,药名多种多样。由国家管理后,为避免混乱,同时更有效率,要统一成国家处方,一个检验标准。于是,就把这一些药物收编成:阿咖酚散。
为什么那些被人耳熟能详的、有巨大的商业价值的头痛粉等药名不能再用了呢?这是因为只有使用药品通用名,才能避免一药多名,或一名多药,即解决药品名的混乱问题。事实上,在以前,不同厂家的头痛粉处方虽大同小异但并不一样,这会造成混乱,增加药品监管、使用的困难。而头痛粉的名称则因“表示治疗部位”(会导致滥用),依“药品商品名称命名原则”在废除之列。药监局利用地标转国标的工作时机,解决了这类药名规范的问题。
处方中的对乙酰氨基酚从何而来
看到阿咖酚散的处方,我心中一愣:这可不是早就声名在外的“头痛粉”?
为什么我会起疑心呢?药学界人士都知道:药物成分中的对乙酰氨基酚是上个世纪80年代后的新秀,而头痛粉却有近百年的资格。很可能原处方用的是其同门大哥——非那西丁。
非那西丁与对乙酰氨基酚就像面貌酷似的两兄弟,非那西丁仅多出一个乙基。它们都是在十九世纪后期,从退热冰(乙酰苯胺)衍生出来的解热镇痛药。退热冰退烧奇效,但因毒性太大试用后不久即被淘汰。后在其基础上陆续出来上述两个药物,命运却大不相同。非那西丁问世较早,出场就受到欢呼。它被做在了很多制剂中,其中包括著名的APC(由阿司匹林、非那西丁和咖啡因组成的复方,药名由每个成分的西文的首个字母组成,又名复方阿司匹林)。而迟生5年的“小弟”对乙酰氨基酚,则隐蔽在同门“大哥”的光辉之下,“藏在深闺人未识”,在老的药物手册中都不单列,仅附在非那西丁的栏目下:用途同非那西丁。
到上个世纪40年代后期,药物代谢研究中发现被冷落的“小弟”,正是非那西丁的代谢活性产物,即“大哥”在肝脏被脱掉乙基化成“小弟”后,才起作用。人们于是另眼看待这位“小弟”。
以后形势急转。在1982年,卫生部(现卫计委)曾发文宣布废弃127种药物,第二位的就是非那西丁的单方。因为就在60年代,世界各国纷纷报道非那西丁会导致肾衰、肾癌和视网膜毒性,而陆续被发达国家的药政部门废掉。后来我国也及时跟上了这个变化,而“小弟”却因体内的代谢方式不同,没有类似的恶性,却有相同的药物作用,成了降热退烧的主要用药。
之后,我国虽未明文禁止在复方中用非那西丁,实际上好多复方中的非那西丁都被换成了毒副作用小的扑热息痛。导致肾衰肾癌的非那西丁人们唯恐避之不及(2013年香港卫生署曾呼吁勿用维C银翘片,就是因为从产品中检出禁用的非那西丁成分)。好在扑热息痛的西文的首字母也是P,于是APC变成了新APC。1982年底卫生部(现卫计委)曾特发通知,可生产含扑热息痛的复方阿司匹林(APC),与原有的含非那西丁的复方阿司匹林(APC)并存。同文还确定了含扑热息痛的APC处方。
现处方的前身是“爱皮西(APC)”
APC即复方阿司匹林,也是当年著名的成药。头痛脑热是常见疾病,药物疗效明显,又便宜,药名又上口,哪有不出名的呢。上世纪80年代过来的人大都有这个药的印象。记得我读中学的时候(上世纪60年代),同学们背地里叫校医为孔AP(类似孔乙己),据说是学生找他看病,总是拿几片APC打发。由此可见APC的流行。
现阿咖酚散的那个较小剂量的处方,与82年卫生部(现卫计委)钦定的含扑热息痛的APC处方完全一致。头痛粉就是APC的一个别名吧?
为证明此,我在图书馆里继续查寻。陈新谦的《新编药物学》在医学界鼎鼎大名,被誉为医生的案头书。在第九版(1963)里,在复方阿司匹林栏目下标明:“成药平热散、止痛退热散、天字头痛粉等均属APC制剂,其处方大同小异。”头痛粉上另有一个脚注:但头痛粉(天津出品)除APC三种成分外,尚含少量苯巴比妥。
后来我看到了一些当年头痛粉的外包装图片,含有处方。例如重庆制药厂的处方(1997年)为阿司匹林(乙酰水杨酸0.30克,非那西丁0.30克,咖啡因0.05克)。另有钟牌的头痛粉的说明,也是阿司匹林(醋柳酸)、非那西丁(醋酸酰对乙氧基苯胺)和咖啡因三个药,但阿司匹林的用量较大。
就头痛粉的忠告
随医药工业的进步,现在大部分的散剂(药粉)都被使用方便的片剂、胶囊替代;而阿咖酚散仍以粉剂出售,确实是个奇迹。可能是要保留这个传统,是原汁原味的头痛“粉”。
不过APC(或头痛粉)的处方,产生在现代药学发展的早期,代表的是当年的水平。而在上个世纪70年代,发现了阿司匹林类药物的药理作用后,把这类药归为非甾类抗炎药。阿司匹林与非那西丁或对乙酰氨基酚都同属这一类药。现推崇的该类药的用药原则是:同类中单选,不合并用药。因为合并用药不增加疗效,只会增加副作用。
现在绝大多数解热镇痛的药物或抗感冒药都只选用对乙酰氨基酚或阿司匹林中的一种,就是这个道理。这些处方比阿咖酚散合理,应优先选用。阿咖酚散的产量虽大,知名度也高,但并未选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或许就是这个考虑。
此外,阿咖酚散含的咖啡因,是一个中枢兴奋剂,能增强治疗头痛的效果。每包药粉里含30或50毫克(两种规格)的咖啡因,约相当于一杯浓茶或半杯咖啡里的含量,多服会上瘾。时有用复方阿司匹林或头痛粉上瘾的报道;也有头痛粉与其他药物一起多药滥用的情况。用这类药物请勿随意加量,需按说明书成人一次一包,每天不超过四包。过量会有较大的毒副反应,上瘾更麻烦。
阿咖酚散作为非处方药还需注意,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