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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对中国石油和壳牌石油2010~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进行比较的基础上,从经济、环境、社会三个方面来分析中外石油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对比我国石油企业与外国石油企业社会责任实践的差异,为我国石油企业更好的履行社会责任提供借鉴,同时提供切实可行的建议。
[关键词]社会责任报告;比较;石油
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快速发展,国家监管部门和投资者等对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越来越关注,使得企业在创造利润的同时开始重视其对于员工、消费者、社区和环境的责任。目前,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已经被世人广为接受,被称为现代企业的“软竞争力”。我国政府和企业积极适应这一潮流,已经开始高度重视并认真履行公司社会责任。200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公司法》第五条明确规定,中国公司应当“履行社会责任”。[1]西方企业进行社会责任报告的发布较早,已经形成了完善的社会责任报告体系。我国起步较晚,但经过不断的完善也取得了较大的发展。
石油企业不仅是经济企业,它还承担着保证本国能源供应与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其创造的经济效益和就业市场对于国民生活有很大影响,同时在生产运营的环节中对于自然环境可能造成的破坏也要大于其他企业。因此,作为拥有巨大影响力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并让有关各方了解其履行情况的就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
我国石油企业大多数是国有企业。过去,石油企业有国家的大力扶持,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比较少。统一、完善的社会责任报告有助于我国石油企业经营关注点的转变从仅仅关注利润最大化向注重利润和公司责任两方面转变,这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如果能将这一做法转化为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一环,对我国石油企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的帮助作用。[2]
本文对中国石油和壳牌石油发布的2010~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进行比较,以此来分析二者的社会责任履行状况,指出双方的优点与不足之处,并针对我国石油企业提出改进的建议。
1 社会责任报告基本情况
中石油于2006年建立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发布制度,2007年起发布《社会责任报告》,至今已发布8份。其社会责任报告分为八个部分:董事长致辞,公司简介,本年度经营的表现(包括四部分:可持续的能源供应,负责任的生产运营,重人本的员工发展,促民生的社会贡献),公司治理,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社会评价、业绩数据,对下一年度的规划。其中本年度的经营表现是着重介绍的。
荷兰皇家壳牌石油公司连续四年被世界优秀管理评估机构M&E评为全球最具可持续发展能力和道德感的大石油公司。壳牌石油自1998年以来一直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至今已发布17份,并于1999年在中国发布第一份可持续发展报告,这也是中国国内第一份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壳牌的可持续发展报告主要包括四大方面:对公司的简介和CEO致辞,本年度的经营表现(包括发展策略、原则、安全、社区、环境和应对气候变化),具体活动(如在北极、尼日利亞、伊拉克等的活动和生物燃料和技术创新方面的进展),具体数据展示(在经济、环境和社会方面)及外部审查委员会的评估。
2 社会责任的对比研究
根据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发布准则的披露框架,本文从经济责任、环境责任、社会责任(社会责任又包括员工、社会责任)这三个方面来进行对比。
2.1 经济责任
经济学家弗里德曼在 《商业的社会责任是增加利润》 中指出:“企业的一项也是惟一的社会责任是在比赛规则范围内增加利润。”因此,石油企业作为一个营利性组织,其存在的目的之一就是创造社会财富,为投资者赚取更多的利润。石油企业经济责任是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部分,主要从企业的经济效益、经济贡献来评价石油企业经济责任的履行程度。[3]石油企业所创造的巨大利润能够使社会、投资者等受益,因此创造经济效益是石油企业的经济责任,是社会责任中的一部分。
通过近五年的数据看到,在2010年、2013年和2014年中石油的净利润比壳牌高出约300~400亿元,在2011年和2012年壳牌的净利润比中石油分别高出约700亿元和350亿元。中石油在2011年明显下降之后的三年净利润几乎持平,壳牌在2011年净利润达到高峰,之后就逐年下滑。
从净利润比较中发现中石油和壳牌的盈利能力并无太大差距,中石油每年的净利润变化较为平稳,而壳牌的净利润变化波动较大,相比来说中石油的盈利能力更為稳定。但总体来说二者的经济效益都没有增长。
2.2 环境责任
石油行业对于自然环境的影响巨大,任何一个生产环节出问题都会造成严重后果。在2010年4月20日,墨西哥湾一座石油钻井平台“深水地平线”发生爆炸,造成11死,17伤,每天近5万桶石油排放到海里,漏油时间长达3个月,酿成史上最大的海底漏油事故。研究学者们在原油井附近采集了超过500个泄漏地点的样本,他们发现泄漏的原油扩散较广,很多已经沉积到了海底。[4]因此只有石油企业自觉承担环境责任,才能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
由于中外企业在社会责任报告中所公布的数据内容和标准不同,因此无法做直接的比较。中石油发布的是废气中二氧化硫(SO2)排放量,而壳牌发布的是二氧化碳(CO2)的排放量。根据中石油的废水中石油类排放量来看,五年一直处于下降趋势,说明中石油确实在此方面做出了努力。
而根据壳牌石油的操作泄露石油量来看,近三年的泄漏量皆有减少,尤其在2013年有大幅的下降,但2011年的数据相比前一年有大幅增长,根据可持续发展报告显示,是当年壳牌尼日利亚勘探和生产公司在距离海岸120公里的邦加油田装载作业中发生了漏油事故,因此造成了污染。从数据中可以看出,壳牌也在尽力减少石油污染,并且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是仍不能杜绝事故的发生。
从公布的数据中可以看出两家企业都给予环境责任足够的重视:中石油在石油类排放方面取得良好的成果,排放量五年内一直在稳步的小幅下降。壳牌在应对石油泄漏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其必须要在避免发生大型事故方面采取更有效的措施。 2.3 社会责任
关于社会责任主要从员工和社会两个方面来进行比较。
对于员工石油企业应承担起包括对员工的基本责任、重视员工的幸福感和培养员工的“就业能力”等。
根据中石油的百万工时死亡率来看,2010至2012年有50%以上的下降,在2013和2014年又有一定的回升,但相比2010年确实有很大的改善。
而壳牌的百万工时伤害率在前四年并無太大变化,仅在2014年有一定的下降,因此从这五年的伤害率中并不能看出变化趋势。但在壳牌的可持续发展报告中,详细说明了每年的死亡人数和死亡原因。例如在2011年六个人在为壳牌工作中失去了他们的生命,其中三个死于工业事故,一个死于道路运输事故,还有溺水事故导致两人死亡。相比2010年减少了50%。2010至2014年死亡人数分别为12人、6人、8人、5人、5人。该数据说明死亡人数总体来说是在下降的,因此在伤害事故率没有明显变化的情况下,致命事故率有很大减少。
3 总结与建议
通过将中石油和壳牌的社会责任报告进行对比分析,发现中石油在社会责任的履行上,尤其是在社会公益和员工安全方面并不逊色于外国企业,尽管我国社会责任制度起步晚,但是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进步很快。需要改进的地方主要在以下方面:
首先要进一步的进行社会责任报告信息的披露,GRI指南规定了编制社会责任报告时的中肯性原则,即报告不但要有企业积极方面的信息,还应有消极和需要改进方面的信息。[5]中石油在社会责任报告中对于负面信息的公布几乎没有,壳牌在报告中不仅公布出具体的数据,同时把事故原因和详细的损失都公布出来,在这方面国内企业需要向壳牌学习。同时壳牌的社会责任报告都会经过外部审查委员会的审查,并把委员会的审查结果发布在报告中,这样就大大增强了报告的可信性。中石油的报告并未经过任何审查,就会使报告的可信度打折扣。
其次在经济责任方面,中石油近三年的经济效益都没有明显增长,因此要不断发展企业战略与规划来提高收益,为社会和投资者创造财富,承担社会经济责任。
最后在环境责任方面,中石油在减少二氧化硫(SO2)排放量上并没有明显成效,同时在水资源节约上也没有取得好的效果,因此环保工作任重而道远,要在研发更有效、更先进的环保技术上付出努力。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既是实现经济、环境、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实现企业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向外国企业学习,取长补短才是我国石油企业的当务之急。
参考文献:
[1]郝鸿毅.对石油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的思考[J].国际石油经济,2006:39
[2]张成顺.中国石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研究[D].山东:中国石油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09:18
[3]张 静,王成慧.中外大型石油企业社会责任比较研究[J].当代经济管理,2011(33):94
[4]中国新闻网.研究称墨西哥湾漏油影响深远,原油或已沉入海底.http://www.chinanews.com/gj/2014/10-28/6723628.shtml,2014-10-28
[5]张正勇.中外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比较分析——以中国石油和壳牌石油为例[J].山東财政学院学报(双月刊),2010(5):52
注释:
①-⑥数据来自中石油和壳牌石油的社会责任报告,为便于比较,已将美元换算成人民币.
作者简介:
黄妍(1993—),女,汉族,天津市人,研究生在读,单位:中国石油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关键词]社会责任报告;比较;石油
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快速发展,国家监管部门和投资者等对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越来越关注,使得企业在创造利润的同时开始重视其对于员工、消费者、社区和环境的责任。目前,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已经被世人广为接受,被称为现代企业的“软竞争力”。我国政府和企业积极适应这一潮流,已经开始高度重视并认真履行公司社会责任。200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公司法》第五条明确规定,中国公司应当“履行社会责任”。[1]西方企业进行社会责任报告的发布较早,已经形成了完善的社会责任报告体系。我国起步较晚,但经过不断的完善也取得了较大的发展。
石油企业不仅是经济企业,它还承担着保证本国能源供应与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其创造的经济效益和就业市场对于国民生活有很大影响,同时在生产运营的环节中对于自然环境可能造成的破坏也要大于其他企业。因此,作为拥有巨大影响力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并让有关各方了解其履行情况的就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
我国石油企业大多数是国有企业。过去,石油企业有国家的大力扶持,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比较少。统一、完善的社会责任报告有助于我国石油企业经营关注点的转变从仅仅关注利润最大化向注重利润和公司责任两方面转变,这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如果能将这一做法转化为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一环,对我国石油企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的帮助作用。[2]
本文对中国石油和壳牌石油发布的2010~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进行比较,以此来分析二者的社会责任履行状况,指出双方的优点与不足之处,并针对我国石油企业提出改进的建议。
1 社会责任报告基本情况
中石油于2006年建立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发布制度,2007年起发布《社会责任报告》,至今已发布8份。其社会责任报告分为八个部分:董事长致辞,公司简介,本年度经营的表现(包括四部分:可持续的能源供应,负责任的生产运营,重人本的员工发展,促民生的社会贡献),公司治理,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社会评价、业绩数据,对下一年度的规划。其中本年度的经营表现是着重介绍的。
荷兰皇家壳牌石油公司连续四年被世界优秀管理评估机构M&E评为全球最具可持续发展能力和道德感的大石油公司。壳牌石油自1998年以来一直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至今已发布17份,并于1999年在中国发布第一份可持续发展报告,这也是中国国内第一份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壳牌的可持续发展报告主要包括四大方面:对公司的简介和CEO致辞,本年度的经营表现(包括发展策略、原则、安全、社区、环境和应对气候变化),具体活动(如在北极、尼日利亞、伊拉克等的活动和生物燃料和技术创新方面的进展),具体数据展示(在经济、环境和社会方面)及外部审查委员会的评估。
2 社会责任的对比研究
根据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发布准则的披露框架,本文从经济责任、环境责任、社会责任(社会责任又包括员工、社会责任)这三个方面来进行对比。
2.1 经济责任
经济学家弗里德曼在 《商业的社会责任是增加利润》 中指出:“企业的一项也是惟一的社会责任是在比赛规则范围内增加利润。”因此,石油企业作为一个营利性组织,其存在的目的之一就是创造社会财富,为投资者赚取更多的利润。石油企业经济责任是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部分,主要从企业的经济效益、经济贡献来评价石油企业经济责任的履行程度。[3]石油企业所创造的巨大利润能够使社会、投资者等受益,因此创造经济效益是石油企业的经济责任,是社会责任中的一部分。
通过近五年的数据看到,在2010年、2013年和2014年中石油的净利润比壳牌高出约300~400亿元,在2011年和2012年壳牌的净利润比中石油分别高出约700亿元和350亿元。中石油在2011年明显下降之后的三年净利润几乎持平,壳牌在2011年净利润达到高峰,之后就逐年下滑。
从净利润比较中发现中石油和壳牌的盈利能力并无太大差距,中石油每年的净利润变化较为平稳,而壳牌的净利润变化波动较大,相比来说中石油的盈利能力更為稳定。但总体来说二者的经济效益都没有增长。
2.2 环境责任
石油行业对于自然环境的影响巨大,任何一个生产环节出问题都会造成严重后果。在2010年4月20日,墨西哥湾一座石油钻井平台“深水地平线”发生爆炸,造成11死,17伤,每天近5万桶石油排放到海里,漏油时间长达3个月,酿成史上最大的海底漏油事故。研究学者们在原油井附近采集了超过500个泄漏地点的样本,他们发现泄漏的原油扩散较广,很多已经沉积到了海底。[4]因此只有石油企业自觉承担环境责任,才能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
由于中外企业在社会责任报告中所公布的数据内容和标准不同,因此无法做直接的比较。中石油发布的是废气中二氧化硫(SO2)排放量,而壳牌发布的是二氧化碳(CO2)的排放量。根据中石油的废水中石油类排放量来看,五年一直处于下降趋势,说明中石油确实在此方面做出了努力。
而根据壳牌石油的操作泄露石油量来看,近三年的泄漏量皆有减少,尤其在2013年有大幅的下降,但2011年的数据相比前一年有大幅增长,根据可持续发展报告显示,是当年壳牌尼日利亚勘探和生产公司在距离海岸120公里的邦加油田装载作业中发生了漏油事故,因此造成了污染。从数据中可以看出,壳牌也在尽力减少石油污染,并且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是仍不能杜绝事故的发生。
从公布的数据中可以看出两家企业都给予环境责任足够的重视:中石油在石油类排放方面取得良好的成果,排放量五年内一直在稳步的小幅下降。壳牌在应对石油泄漏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其必须要在避免发生大型事故方面采取更有效的措施。 2.3 社会责任
关于社会责任主要从员工和社会两个方面来进行比较。
对于员工石油企业应承担起包括对员工的基本责任、重视员工的幸福感和培养员工的“就业能力”等。
根据中石油的百万工时死亡率来看,2010至2012年有50%以上的下降,在2013和2014年又有一定的回升,但相比2010年确实有很大的改善。
而壳牌的百万工时伤害率在前四年并無太大变化,仅在2014年有一定的下降,因此从这五年的伤害率中并不能看出变化趋势。但在壳牌的可持续发展报告中,详细说明了每年的死亡人数和死亡原因。例如在2011年六个人在为壳牌工作中失去了他们的生命,其中三个死于工业事故,一个死于道路运输事故,还有溺水事故导致两人死亡。相比2010年减少了50%。2010至2014年死亡人数分别为12人、6人、8人、5人、5人。该数据说明死亡人数总体来说是在下降的,因此在伤害事故率没有明显变化的情况下,致命事故率有很大减少。
3 总结与建议
通过将中石油和壳牌的社会责任报告进行对比分析,发现中石油在社会责任的履行上,尤其是在社会公益和员工安全方面并不逊色于外国企业,尽管我国社会责任制度起步晚,但是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进步很快。需要改进的地方主要在以下方面:
首先要进一步的进行社会责任报告信息的披露,GRI指南规定了编制社会责任报告时的中肯性原则,即报告不但要有企业积极方面的信息,还应有消极和需要改进方面的信息。[5]中石油在社会责任报告中对于负面信息的公布几乎没有,壳牌在报告中不仅公布出具体的数据,同时把事故原因和详细的损失都公布出来,在这方面国内企业需要向壳牌学习。同时壳牌的社会责任报告都会经过外部审查委员会的审查,并把委员会的审查结果发布在报告中,这样就大大增强了报告的可信性。中石油的报告并未经过任何审查,就会使报告的可信度打折扣。
其次在经济责任方面,中石油近三年的经济效益都没有明显增长,因此要不断发展企业战略与规划来提高收益,为社会和投资者创造财富,承担社会经济责任。
最后在环境责任方面,中石油在减少二氧化硫(SO2)排放量上并没有明显成效,同时在水资源节约上也没有取得好的效果,因此环保工作任重而道远,要在研发更有效、更先进的环保技术上付出努力。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既是实现经济、环境、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实现企业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向外国企业学习,取长补短才是我国石油企业的当务之急。
参考文献:
[1]郝鸿毅.对石油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的思考[J].国际石油经济,2006:39
[2]张成顺.中国石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研究[D].山东:中国石油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09:18
[3]张 静,王成慧.中外大型石油企业社会责任比较研究[J].当代经济管理,2011(33):94
[4]中国新闻网.研究称墨西哥湾漏油影响深远,原油或已沉入海底.http://www.chinanews.com/gj/2014/10-28/6723628.shtml,2014-10-28
[5]张正勇.中外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比较分析——以中国石油和壳牌石油为例[J].山東财政学院学报(双月刊),2010(5):52
注释:
①-⑥数据来自中石油和壳牌石油的社会责任报告,为便于比较,已将美元换算成人民币.
作者简介:
黄妍(1993—),女,汉族,天津市人,研究生在读,单位:中国石油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