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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公路甩挂运输试点推进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道路运输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通知》要求,全面落实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制定的《甩挂运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公路甩挂运输试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总结福州会议以来甩挂运输发展情况,对甩挂运输试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强化政策措施,全力推进甩挂运输快速发展,引领带动道路货运业加快转型升级,提升现代交通运输业发展水平。
首批试点取得积极进展
2010年福州甩挂运输试点工作会议以来,在各级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埋机构完善机制,制定政策,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承担首批试点任务的10个省(区、市)和相关企业按照试点方案要求,在场站基础设施建设、企业运营组织、车型结构调整、科技推广应用等方面,积极探索开展甩挂运输的经验做法。截至目前,国家实施的首批26个试点项目,40个甩挂运输站场已经全部动工,完成建设投资18.5亿元;新购置牵引车和半挂车4225辆,总投资次2亿元,甩挂运输推荐车型占新购置车辆的83%;试点项目共投入甩挂运输车辆9453辆,开通一定规模的甩挂运输作业线路130多条,已辐射全国20多个省份。总结一年多来的试点工作,主要取得了六个方面的阶段性成效。
发展政策实现新突破
国家首次将公路甩挂运输发展纳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甩挂运输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国务院及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印发的《关于印发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道路运输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通知》等多个重要文件,对解决制约甩挂运输发展的政策障碍、加快甩挂运输发展等提出了明确要求。部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制定《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和《道路运输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从加强资金引导、消除法规障碍、优化车型结构、强化技术支撑等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开展甩挂运输试点的政策措施;联合财政部研究制定了《公路甩挂运输试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联合保监会及公安部启动了挂车免保交强险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工作;制定发布了《第一批公路甩挂运输推荐车型》,选定11个车辆生产企业的16个车型,作为首批甩挂运输推荐车型,并明确了对甩挂运输推荐车型实施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
补助资金逐步落实
201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9720万元,重点支持了12个首批甩挂运输试点项目。今年又会同我部再次筛选了11个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范围,预计可补助1亿元。今年4月6日,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制定印发了《公路甩挂运输试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每年从车购税资金中安排专项资金文持甩挂运输发展。各有关省(区、市)积极落实扶持政策,广开渠道,多方争取补助资金。江苏省对试点企业车辆购置按照牵引车4万元/辆、挂车2万元/辆的标准进行奖励,对新建和改造站场项目按照2万元/亩的标准给予补助,去年投入补助资金4050万元,带动社会投资9亿多元。广东省2011年投入甩挂运输补助资金4000万元。福建省对牵引车给予购置总费用15%-25%的补助,挂车每辆给予2-3万元的补助,对符合条件的甩挂运输企业给予50-200万元的奖励。内蒙古自治区对列入国家甩挂运输试点项目的新建货运站场,每站给予财政配套补助资金500万元。上海市对甩挂运输车辆按照一车一挂标准定额征收通行费,超出牵引车数量的挂车免征通行费。
场站基础设施逐步完善
首批40个甩挂运输场站的改扩建试点项目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边建设、边改造、边运营,甩挂运输场站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服务功能不断提升。福建漳州盛辉甩挂运输中心、浙江义岛内陆口岸站场、江苏苏汽物流苏州工业园区甩挂基地等5个项目己经建成完工、投入全面运营,中外运成都甩挂运输站场、郑州邮政速递物流处理中心、内蒙古巴运东物流园区等25个场站建设项目今年底将陆续竣工验收、投入运营,己全面投入运营的甩挂运输场站,有效满足了甩挂运输作业所需的摘挂、停车、埋货、装卸等功能需求,实现了车辆及货源在场站内的科学配载、适时调度、高效中转,甩挂运输场站试点项目的陆续完工和功能效果的逐步显现,为推动甩挂运输作业场站的标准化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实践样本,也引导带动了社会各方积极投资重要枢纽节点的基础设施建设,为逐步构建覆盖全国的甩挂运输网络奠定了良好基础。
技术推广应用步伐加快
部组织实施了《公路甩挂运输关键技术与示范》重大科技专项行动,深化甩挂运输的车型技术。站场设计、运营组织、信息系统以及法规政策研究,为甩挂运输试点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各试点企业依托信息系统建设,不断创新管理方式和运作模式,积极促进货源、车辆、站场、人员等各类运输资源信息的集约化配置,试点企业的信息化水平得到明显提升,成为支撑企业加快转型发展的重要载体和抓手。无锡金南物流科技公司依托先进的物联技术开发了包含“实时调度、主挂匹配、油耗管理、安全驾驶、在线监控”等9大功能模块的物联甩挂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车—挂—物—站—人的全程实时监控和智能化调度,有效提高了企业的经营效率和经济效益。
运营组织模式得到优化
各试点地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试点企业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区位优势和社会需求,按照集约化运作、网络化组织、精细化管理、标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总体思路,不断优化运营组织,涌现出了许多有代表性的运营组织模式。
一是多式联运模式。渤海湾滚装甩挂运输项目采用与大型物流运输公司、生产企业、配货站及船公司联盟合作的方式,开展陆路联盟、陆海联运甩挂运输,大幅提高了船舶舱位利用率,减少了陆路长距离绕行导致的能耗和排放,有效降低了渤海湾滚装运输的安全隐患。试点以来累计甩挂车辆4.5万台次,比陆路绕行山海关节省燃油1545万升,折合标准煤2.1万吨。仅鲁花集团就通过渤海湾滚装甩挂运输每年节约运输成本1720万元。 二是网络化组织模式。上海新杰货运公司在零担专线甩挂运作的基础上,通过整合线路资源,加快向网络化甩挂运输方向发展,构建起了覆盖华中、华东、华北等多个城市的甩挂运输网络,甩挂运输的叠加效应逐步显现。
三是专业化运营模式。福建盛辉物流集团在覆盖长三角、珠三角、海西经济区中短途零担甩挂的基础上,逐步拓展衔接华中、华北、西南的干线甩挂运输,甩挂运输线路由2009年底的25条增加到目前的50条,甩挂车辆高峰月完成货运量7.2万吨,月完成货物周转量5400万吨公里,货运平均运距达到750公里,充分显示了甩挂运输在长途运输中的优势。
试点运行成果显现
一是车辆运行效率稳步提升。甩挂运输试点企业货运车辆日均行驶里程普遍在600-700公里,有的甚至达到了1000公里,甩挂运输车辆的平均载重量普遍达到了30吨左右,长途干线试点线路上货车实载率普遍达到了80%左右,远高于社会平均水平。单车年均完成货物周转量达到了500万吨公里以上,有的甚至达到1000万吨公里,运行效率达到了美国货运车辆的平均水平。
二是节能减排效果明显。甩挂运输模式较传统运输模式平均单位运输成本下降了10%-20%,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下降了15%-20%。2011年全年,26个试点项目共拉动全社会节约标准煤约10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近22万吨,在降低运营成本、提升企业竞争力的同时,促进了行业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
三是试点范围逐步拓展。在部26个甩挂运输试点项目的带动下,各地积极开展省级试点工作,有效拓展了甩挂运输的试点区域、试点线路和试点项目。江苏省和浙江省分别认定了首批10家省级甩挂运输试点企业。福建省确定了14家省级甩挂运输试点企业并进行了授牌,评选出了市级甩挂运输试点企业。河南省制定扶持政策,引导国家首批甩挂运输试点企业和具备一定甩挂运输能力的大型货运企业,按照信息共享、线路联盟、运力互租、网络甩挂的思路,实行车辆对接标准、场站设施标准、运输结算标准“三统一”,推行挂车互认、互用和互换,最大限度发挥了甩挂运输资源整合、协作共赢的作用。
发展面临困难和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甩挂运输作为一种先进的运输组织模式,在我国发展时间还不长、应用范围还不广,首批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效也只是阶段性的,全面深入推进公路甩挂运输发展仍然存在薄弱环节,一些矛盾和问题仍亟待研究解决。
一是各地发展还不均衡。甩挂运输作为一种运输组织方式,受各地的地域特点、区域功能定位、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和路网规模水平等影响较大,不同省份货运需求的组成、种类和规模不同,甩挂运输发展很不均衡。此外,部分省份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货运企业,对发展甩挂运输的现实意义还缺乏深刻认识。一些地方还没有将发展甩挂运输与促进道路货运业转型升级紧密结合、统筹谋划。部分货运企业在组织方式和运作模式上,还存在单纯为争项目、争补助来搞试点的问题。没有列入试点的省份和企业还存在“等、靠、看”的思想,缺乏积极主动发展甩挂运输的意识。
二是法规制度还不健全。甩挂运输“一拖多挂、自由组合”的运营特点,与我国现行的车辆管理制度特别是挂车交强险、挂车报废等方面,存在一些法规障碍,制约了甩挂运输的快速发展。为尽快解决法规和制度障碍难题,减轻甩挂运输企业运营管理负担,部会同有关部门,多次对《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条例》、《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等法规规章的修订进行研究协调,提出修改建议思路,并基本达成了共识。下一步,部将按照国办文件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加快修订工作进程,尽快完善甩挂运输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
三是扶持政策还不全面。甩挂运输作为解决货运行业结构性矛盾的重要抓手,需要强有力的政策支撑和支持措施。国家层面,从2009年开始,部会同有关部门,明确提出了甩挂运输的任务目标、扶持政策、工作措施和实施方案,发展甩挂运输的基本政策体系己经建立起来。但发展甩挂运输,还需要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需要加大投入力度和配套完善相关扶持政策,甩挂运输推荐车型的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要尽快落实,部分试点地区和试点企业的配套资金要及时到位。
四是市场主体还不适应。从市场结构来看,道路货运市场集中度低,缺乏能够有效整合运力、货源、信息等资源的大型骨干龙头企业,影响了甩挂运输集约化、网络化发展;从市场秩序来看,目前我国货运市场高度开放,而管控手段相对缺失,监管力度相对薄弱,有利于甩挂运输发展的市场秩序亟待规范;从企业运营来看,由于近年来油价持续攀升,油价与运价难以及时联动,货运经营成本不断增加、企业整体盈利水平不断下降,加之缺乏有效的融资渠道,企业发展甩挂运输的资金投入受到制约。
五是设施设备还不完善。从站场设施条件来看,既有的一些道路货运站场功能还不完善,场站建设受土地、资金等因素制约较大,适合甩挂作业的场地、标准化站台及配送系统相对滞后;从车辆装备条件来看,车型装备技术整体水平还不高,车辆标准化、轻量化进程相对滞后,甩挂运输推荐车型仍有待加快推广;从信息技术来看,货运企业在信息技术开发和智能化管理方面投入不足,信息技术对甩挂运输发展的支撑作用尚未充分显现。上述问题的存在,影响和制约着甩挂运输的健康发展,要下决心、花气力,认真加以解决。
六大任务推进甩挂运输发展
“十二五”期,是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是推动现代交通运输业发展的攻坚时期,也是实现道路运输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时期。道路货运业作为道路运输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物流产业的重要基础和节能减排的重要领域,面临着支撑现代交通运输业发展、加快与物流产业融合、促进行业节能减排的新形势新要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深刻认识现阶段推进甩挂运输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以发展甩挂运输为切入点和突破口,加快提升道路货运业的发展水平。
今后一段时期推动甩挂运输发展的总体要求是:以试点项目为依托,以运输企业为主体,全面落实政策措施,扩大甩挂运输规模,加快构建集约高效、安全可靠、诚信规范的甩挂运输服务网络,有力支撑道路货运业转型升级,服务现代道路运输业科学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大力培育扶持龙头骨干甩挂运输企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道路运输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通知》强调提出“鼓励道路运输实行联合、连锁、兼并和网络化经营,扶持骨干道路运输企业发展,实行集约化、规模化经营”。今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上李盛霖部长强调要“培育一批大型龙头骨干运输企业,支持运输企业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部的有关要求,创造有利的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完善支撑甩挂运输、网络化运输发展的基础条件,引导运输资源向骨干企业集中,大力培育龙头骨干企业逐步形成“以中小企业为基础、以大企业为主体,以大带小、以小固大”的良性市场格局,支撑货运市场的集约化运作。大型甩挂运输企业要在提高运输组织化程度,提高信息化和技术装备水平,安全运行、规范服务、诚信经营等方面发挥带头和示范作用,以货源为纽带,整合社会上分散的运力资源,加强与中小企业的合作,达到互利共赢的效果,引领带动全行业整体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全面落实甩挂运输试点配套资金
国家对甩挂运输试点的扶持资金是引导性的,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强化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争取从地方财政预算中列文甩挂运输发展专项补助资金,落实甩挂运输试点站场建设改造、车辆更新购置、信息系统建设改造等方面的资金扶持政策,加快形成有利于甩挂运输发展的长效机制。同时,各试点企业要切实发挥主观能动性,根据审查通过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多方筹措资金,落实项目投入,确保所需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满足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要求。在此,要特别强调,各地各试点要管好用好这些来之不易的专项补助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使用安全,发挥资金最佳效益。
加快实施甩挂运输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
国办《关于进一步促进道路运输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通知》明确要求:“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督促地方交通运输、财政、物价等部门,切实落实针对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大吨位货车、甩挂运输推荐车型车辆的有关通行费优惠政策”。今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妥善处理成品油价格调整影响,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通知》,再一次强调要落实这一政策。甩挂运输车辆基本都是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或大型厢式货车,甩挂运输试点企业都是规模化运营的大型企业,是缴纳通行费的大客户,而且多实行定线运输,完全符合通行费优惠的政策要求。各省(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的有关要求,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细化落实甩挂运输推荐车型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利用通行费的杠杆调节作用全面带动甩挂运输发展。此项政策务必于今年底前落实到位,部将组织专项督查,并将视情况通报检查结果。
进一步完善甩挂运输车型推荐制度
做好甩挂运输推荐车型工作,是发展甩挂运输的必要条件,也是推动车型标准化、促进行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内容。财政部与我部联合制定的《公路甩挂运输试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对列入甩挂运输推荐车型范围的牵引车和半挂车的更新购置给予补助。试点企业只有按照规定购置推荐车型,才能获得资金补助。要严格按照《推荐车型管理办法》和甩挂运输推荐车型技术要求,做好推荐车型申报、审定和发布工作。加快组织设计推荐车型的专用标识,发挥推荐车型的示范效应,引导推荐车型的推广使用,带动全社会货运车型结构的优化。各车辆检测机构要加强对推荐车型的监督检查,对不按照标准和企业承诺生产,与申报车型不一致的车辆生产厂家,撤销推荐车型及使用专用标识资格。这里强调,试点企业必须做到合法装载,被发现存在严重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的,将取消其通行费优惠的资格,情节严重的要取消其试点资格。
努力提升甩挂运输信息化水平
健全的信息系统既是企业甩挂运输组织的基础条件,也是企业转型升级的基本要素。各地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依托《公路甩挂运输关键技术与示范》重大科技专项,加快甩挂智能调度和运行监测系统通用软件的开发及推广应用工作,加快提升道路货运行业信息化水平。要结合甩挂运输发展的需求,加快各类通用标准软件的开发应用,推广应用和共享典型甩挂运输信息系统,避免企业独立开发造成重复投入,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对试点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为发展甩挂运输提供有力的信息技术支撑。
全力确保甩挂运输试点取得新成效
按照试点工作部署,在此次会议后,将正式启动第二批甩挂运输试点工作。第二批试点将扩展至全国大多数省(区、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切实把好项目筛选审查和监督检查关,以确保试点效果。
一是要严格筛选审查。按照“企业申报、联合推荐、专家评审、部委审批”的程序,在货源条件、企业规模、诚信考核、效益评估、前期工作等方面严格把关,认真筛选,好中选优,确保项目质量。
二是要实行跟踪服务。试点省份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的沟通联络,建立健全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的工作机制,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在试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试点企业实施甩挂运输提供政策支持。
三是要加强考核评估。试点省份要对试点实施方案确定的考核指标进行分阶段细化,定期进行考核,对于试点进度明显滞后,未达到考核指标要求的,要及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要建立健全甩挂运输试点情况报告制度,定期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对于实行“以奖代补”的试点项目,在试点期结束后,要根据试点考核指标进行逐项验收,并将验收审核意见作为试点企业申报甩挂运输专项资金的前置审核条件,切实保障试点项目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发展甩挂运输既是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战略的具体要求,也是促进道路货运转型发展的有效途径。各地各部门要以这次会议为新起点,推广经验,积极创新,扎实工作,掀起发展甩挂运输的新高潮,加快推动道路货运业转型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本刊记者杨慧根据冯正霖副部长讲话录音整理)
首批试点取得积极进展
2010年福州甩挂运输试点工作会议以来,在各级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埋机构完善机制,制定政策,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承担首批试点任务的10个省(区、市)和相关企业按照试点方案要求,在场站基础设施建设、企业运营组织、车型结构调整、科技推广应用等方面,积极探索开展甩挂运输的经验做法。截至目前,国家实施的首批26个试点项目,40个甩挂运输站场已经全部动工,完成建设投资18.5亿元;新购置牵引车和半挂车4225辆,总投资次2亿元,甩挂运输推荐车型占新购置车辆的83%;试点项目共投入甩挂运输车辆9453辆,开通一定规模的甩挂运输作业线路130多条,已辐射全国20多个省份。总结一年多来的试点工作,主要取得了六个方面的阶段性成效。
发展政策实现新突破
国家首次将公路甩挂运输发展纳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甩挂运输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国务院及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印发的《关于印发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道路运输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通知》等多个重要文件,对解决制约甩挂运输发展的政策障碍、加快甩挂运输发展等提出了明确要求。部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制定《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和《道路运输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从加强资金引导、消除法规障碍、优化车型结构、强化技术支撑等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开展甩挂运输试点的政策措施;联合财政部研究制定了《公路甩挂运输试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联合保监会及公安部启动了挂车免保交强险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工作;制定发布了《第一批公路甩挂运输推荐车型》,选定11个车辆生产企业的16个车型,作为首批甩挂运输推荐车型,并明确了对甩挂运输推荐车型实施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
补助资金逐步落实
201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9720万元,重点支持了12个首批甩挂运输试点项目。今年又会同我部再次筛选了11个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范围,预计可补助1亿元。今年4月6日,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制定印发了《公路甩挂运输试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每年从车购税资金中安排专项资金文持甩挂运输发展。各有关省(区、市)积极落实扶持政策,广开渠道,多方争取补助资金。江苏省对试点企业车辆购置按照牵引车4万元/辆、挂车2万元/辆的标准进行奖励,对新建和改造站场项目按照2万元/亩的标准给予补助,去年投入补助资金4050万元,带动社会投资9亿多元。广东省2011年投入甩挂运输补助资金4000万元。福建省对牵引车给予购置总费用15%-25%的补助,挂车每辆给予2-3万元的补助,对符合条件的甩挂运输企业给予50-200万元的奖励。内蒙古自治区对列入国家甩挂运输试点项目的新建货运站场,每站给予财政配套补助资金500万元。上海市对甩挂运输车辆按照一车一挂标准定额征收通行费,超出牵引车数量的挂车免征通行费。
场站基础设施逐步完善
首批40个甩挂运输场站的改扩建试点项目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边建设、边改造、边运营,甩挂运输场站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服务功能不断提升。福建漳州盛辉甩挂运输中心、浙江义岛内陆口岸站场、江苏苏汽物流苏州工业园区甩挂基地等5个项目己经建成完工、投入全面运营,中外运成都甩挂运输站场、郑州邮政速递物流处理中心、内蒙古巴运东物流园区等25个场站建设项目今年底将陆续竣工验收、投入运营,己全面投入运营的甩挂运输场站,有效满足了甩挂运输作业所需的摘挂、停车、埋货、装卸等功能需求,实现了车辆及货源在场站内的科学配载、适时调度、高效中转,甩挂运输场站试点项目的陆续完工和功能效果的逐步显现,为推动甩挂运输作业场站的标准化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实践样本,也引导带动了社会各方积极投资重要枢纽节点的基础设施建设,为逐步构建覆盖全国的甩挂运输网络奠定了良好基础。
技术推广应用步伐加快
部组织实施了《公路甩挂运输关键技术与示范》重大科技专项行动,深化甩挂运输的车型技术。站场设计、运营组织、信息系统以及法规政策研究,为甩挂运输试点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各试点企业依托信息系统建设,不断创新管理方式和运作模式,积极促进货源、车辆、站场、人员等各类运输资源信息的集约化配置,试点企业的信息化水平得到明显提升,成为支撑企业加快转型发展的重要载体和抓手。无锡金南物流科技公司依托先进的物联技术开发了包含“实时调度、主挂匹配、油耗管理、安全驾驶、在线监控”等9大功能模块的物联甩挂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车—挂—物—站—人的全程实时监控和智能化调度,有效提高了企业的经营效率和经济效益。
运营组织模式得到优化
各试点地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试点企业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区位优势和社会需求,按照集约化运作、网络化组织、精细化管理、标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总体思路,不断优化运营组织,涌现出了许多有代表性的运营组织模式。
一是多式联运模式。渤海湾滚装甩挂运输项目采用与大型物流运输公司、生产企业、配货站及船公司联盟合作的方式,开展陆路联盟、陆海联运甩挂运输,大幅提高了船舶舱位利用率,减少了陆路长距离绕行导致的能耗和排放,有效降低了渤海湾滚装运输的安全隐患。试点以来累计甩挂车辆4.5万台次,比陆路绕行山海关节省燃油1545万升,折合标准煤2.1万吨。仅鲁花集团就通过渤海湾滚装甩挂运输每年节约运输成本1720万元。 二是网络化组织模式。上海新杰货运公司在零担专线甩挂运作的基础上,通过整合线路资源,加快向网络化甩挂运输方向发展,构建起了覆盖华中、华东、华北等多个城市的甩挂运输网络,甩挂运输的叠加效应逐步显现。
三是专业化运营模式。福建盛辉物流集团在覆盖长三角、珠三角、海西经济区中短途零担甩挂的基础上,逐步拓展衔接华中、华北、西南的干线甩挂运输,甩挂运输线路由2009年底的25条增加到目前的50条,甩挂车辆高峰月完成货运量7.2万吨,月完成货物周转量5400万吨公里,货运平均运距达到750公里,充分显示了甩挂运输在长途运输中的优势。
试点运行成果显现
一是车辆运行效率稳步提升。甩挂运输试点企业货运车辆日均行驶里程普遍在600-700公里,有的甚至达到了1000公里,甩挂运输车辆的平均载重量普遍达到了30吨左右,长途干线试点线路上货车实载率普遍达到了80%左右,远高于社会平均水平。单车年均完成货物周转量达到了500万吨公里以上,有的甚至达到1000万吨公里,运行效率达到了美国货运车辆的平均水平。
二是节能减排效果明显。甩挂运输模式较传统运输模式平均单位运输成本下降了10%-20%,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下降了15%-20%。2011年全年,26个试点项目共拉动全社会节约标准煤约10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近22万吨,在降低运营成本、提升企业竞争力的同时,促进了行业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
三是试点范围逐步拓展。在部26个甩挂运输试点项目的带动下,各地积极开展省级试点工作,有效拓展了甩挂运输的试点区域、试点线路和试点项目。江苏省和浙江省分别认定了首批10家省级甩挂运输试点企业。福建省确定了14家省级甩挂运输试点企业并进行了授牌,评选出了市级甩挂运输试点企业。河南省制定扶持政策,引导国家首批甩挂运输试点企业和具备一定甩挂运输能力的大型货运企业,按照信息共享、线路联盟、运力互租、网络甩挂的思路,实行车辆对接标准、场站设施标准、运输结算标准“三统一”,推行挂车互认、互用和互换,最大限度发挥了甩挂运输资源整合、协作共赢的作用。
发展面临困难和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甩挂运输作为一种先进的运输组织模式,在我国发展时间还不长、应用范围还不广,首批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效也只是阶段性的,全面深入推进公路甩挂运输发展仍然存在薄弱环节,一些矛盾和问题仍亟待研究解决。
一是各地发展还不均衡。甩挂运输作为一种运输组织方式,受各地的地域特点、区域功能定位、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和路网规模水平等影响较大,不同省份货运需求的组成、种类和规模不同,甩挂运输发展很不均衡。此外,部分省份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货运企业,对发展甩挂运输的现实意义还缺乏深刻认识。一些地方还没有将发展甩挂运输与促进道路货运业转型升级紧密结合、统筹谋划。部分货运企业在组织方式和运作模式上,还存在单纯为争项目、争补助来搞试点的问题。没有列入试点的省份和企业还存在“等、靠、看”的思想,缺乏积极主动发展甩挂运输的意识。
二是法规制度还不健全。甩挂运输“一拖多挂、自由组合”的运营特点,与我国现行的车辆管理制度特别是挂车交强险、挂车报废等方面,存在一些法规障碍,制约了甩挂运输的快速发展。为尽快解决法规和制度障碍难题,减轻甩挂运输企业运营管理负担,部会同有关部门,多次对《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条例》、《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等法规规章的修订进行研究协调,提出修改建议思路,并基本达成了共识。下一步,部将按照国办文件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加快修订工作进程,尽快完善甩挂运输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
三是扶持政策还不全面。甩挂运输作为解决货运行业结构性矛盾的重要抓手,需要强有力的政策支撑和支持措施。国家层面,从2009年开始,部会同有关部门,明确提出了甩挂运输的任务目标、扶持政策、工作措施和实施方案,发展甩挂运输的基本政策体系己经建立起来。但发展甩挂运输,还需要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需要加大投入力度和配套完善相关扶持政策,甩挂运输推荐车型的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要尽快落实,部分试点地区和试点企业的配套资金要及时到位。
四是市场主体还不适应。从市场结构来看,道路货运市场集中度低,缺乏能够有效整合运力、货源、信息等资源的大型骨干龙头企业,影响了甩挂运输集约化、网络化发展;从市场秩序来看,目前我国货运市场高度开放,而管控手段相对缺失,监管力度相对薄弱,有利于甩挂运输发展的市场秩序亟待规范;从企业运营来看,由于近年来油价持续攀升,油价与运价难以及时联动,货运经营成本不断增加、企业整体盈利水平不断下降,加之缺乏有效的融资渠道,企业发展甩挂运输的资金投入受到制约。
五是设施设备还不完善。从站场设施条件来看,既有的一些道路货运站场功能还不完善,场站建设受土地、资金等因素制约较大,适合甩挂作业的场地、标准化站台及配送系统相对滞后;从车辆装备条件来看,车型装备技术整体水平还不高,车辆标准化、轻量化进程相对滞后,甩挂运输推荐车型仍有待加快推广;从信息技术来看,货运企业在信息技术开发和智能化管理方面投入不足,信息技术对甩挂运输发展的支撑作用尚未充分显现。上述问题的存在,影响和制约着甩挂运输的健康发展,要下决心、花气力,认真加以解决。
六大任务推进甩挂运输发展
“十二五”期,是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是推动现代交通运输业发展的攻坚时期,也是实现道路运输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时期。道路货运业作为道路运输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物流产业的重要基础和节能减排的重要领域,面临着支撑现代交通运输业发展、加快与物流产业融合、促进行业节能减排的新形势新要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深刻认识现阶段推进甩挂运输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以发展甩挂运输为切入点和突破口,加快提升道路货运业的发展水平。
今后一段时期推动甩挂运输发展的总体要求是:以试点项目为依托,以运输企业为主体,全面落实政策措施,扩大甩挂运输规模,加快构建集约高效、安全可靠、诚信规范的甩挂运输服务网络,有力支撑道路货运业转型升级,服务现代道路运输业科学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大力培育扶持龙头骨干甩挂运输企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道路运输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通知》强调提出“鼓励道路运输实行联合、连锁、兼并和网络化经营,扶持骨干道路运输企业发展,实行集约化、规模化经营”。今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上李盛霖部长强调要“培育一批大型龙头骨干运输企业,支持运输企业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部的有关要求,创造有利的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完善支撑甩挂运输、网络化运输发展的基础条件,引导运输资源向骨干企业集中,大力培育龙头骨干企业逐步形成“以中小企业为基础、以大企业为主体,以大带小、以小固大”的良性市场格局,支撑货运市场的集约化运作。大型甩挂运输企业要在提高运输组织化程度,提高信息化和技术装备水平,安全运行、规范服务、诚信经营等方面发挥带头和示范作用,以货源为纽带,整合社会上分散的运力资源,加强与中小企业的合作,达到互利共赢的效果,引领带动全行业整体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全面落实甩挂运输试点配套资金
国家对甩挂运输试点的扶持资金是引导性的,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强化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争取从地方财政预算中列文甩挂运输发展专项补助资金,落实甩挂运输试点站场建设改造、车辆更新购置、信息系统建设改造等方面的资金扶持政策,加快形成有利于甩挂运输发展的长效机制。同时,各试点企业要切实发挥主观能动性,根据审查通过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多方筹措资金,落实项目投入,确保所需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满足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要求。在此,要特别强调,各地各试点要管好用好这些来之不易的专项补助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使用安全,发挥资金最佳效益。
加快实施甩挂运输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
国办《关于进一步促进道路运输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通知》明确要求:“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督促地方交通运输、财政、物价等部门,切实落实针对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大吨位货车、甩挂运输推荐车型车辆的有关通行费优惠政策”。今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妥善处理成品油价格调整影响,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通知》,再一次强调要落实这一政策。甩挂运输车辆基本都是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或大型厢式货车,甩挂运输试点企业都是规模化运营的大型企业,是缴纳通行费的大客户,而且多实行定线运输,完全符合通行费优惠的政策要求。各省(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的有关要求,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细化落实甩挂运输推荐车型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利用通行费的杠杆调节作用全面带动甩挂运输发展。此项政策务必于今年底前落实到位,部将组织专项督查,并将视情况通报检查结果。
进一步完善甩挂运输车型推荐制度
做好甩挂运输推荐车型工作,是发展甩挂运输的必要条件,也是推动车型标准化、促进行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内容。财政部与我部联合制定的《公路甩挂运输试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对列入甩挂运输推荐车型范围的牵引车和半挂车的更新购置给予补助。试点企业只有按照规定购置推荐车型,才能获得资金补助。要严格按照《推荐车型管理办法》和甩挂运输推荐车型技术要求,做好推荐车型申报、审定和发布工作。加快组织设计推荐车型的专用标识,发挥推荐车型的示范效应,引导推荐车型的推广使用,带动全社会货运车型结构的优化。各车辆检测机构要加强对推荐车型的监督检查,对不按照标准和企业承诺生产,与申报车型不一致的车辆生产厂家,撤销推荐车型及使用专用标识资格。这里强调,试点企业必须做到合法装载,被发现存在严重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的,将取消其通行费优惠的资格,情节严重的要取消其试点资格。
努力提升甩挂运输信息化水平
健全的信息系统既是企业甩挂运输组织的基础条件,也是企业转型升级的基本要素。各地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依托《公路甩挂运输关键技术与示范》重大科技专项,加快甩挂智能调度和运行监测系统通用软件的开发及推广应用工作,加快提升道路货运行业信息化水平。要结合甩挂运输发展的需求,加快各类通用标准软件的开发应用,推广应用和共享典型甩挂运输信息系统,避免企业独立开发造成重复投入,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对试点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为发展甩挂运输提供有力的信息技术支撑。
全力确保甩挂运输试点取得新成效
按照试点工作部署,在此次会议后,将正式启动第二批甩挂运输试点工作。第二批试点将扩展至全国大多数省(区、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切实把好项目筛选审查和监督检查关,以确保试点效果。
一是要严格筛选审查。按照“企业申报、联合推荐、专家评审、部委审批”的程序,在货源条件、企业规模、诚信考核、效益评估、前期工作等方面严格把关,认真筛选,好中选优,确保项目质量。
二是要实行跟踪服务。试点省份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的沟通联络,建立健全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的工作机制,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在试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试点企业实施甩挂运输提供政策支持。
三是要加强考核评估。试点省份要对试点实施方案确定的考核指标进行分阶段细化,定期进行考核,对于试点进度明显滞后,未达到考核指标要求的,要及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要建立健全甩挂运输试点情况报告制度,定期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对于实行“以奖代补”的试点项目,在试点期结束后,要根据试点考核指标进行逐项验收,并将验收审核意见作为试点企业申报甩挂运输专项资金的前置审核条件,切实保障试点项目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发展甩挂运输既是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战略的具体要求,也是促进道路货运转型发展的有效途径。各地各部门要以这次会议为新起点,推广经验,积极创新,扎实工作,掀起发展甩挂运输的新高潮,加快推动道路货运业转型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本刊记者杨慧根据冯正霖副部长讲话录音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