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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租房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交往范围扩大等因素导致“自然社区”的地缘、血缘关系减弱,甚至消失,变成普通的“法定社区”。这类过渡社区存在社区归属感缺少、社区参与程度低和社区人际交往稀少等特征,阻碍了社区建设。本文首先从研究现状确定研究内容,以闵吴村为例,其次落实研究各个阶段,进而增强社区活力和内聚力,防范社区共同体本质特征的弱化。
关键词:自然社区;法定社区;共同体关系
一、研究现状
社区按形成方式可分为“自然社区”和“法定社区”,王思斌提出,“自然社区”是指自然形成的社区,它是由于人们聚地而居,共同生活,而从内部自然而然地产生出人们的共同意识,并形成人们对居住地的归属感和认同感的社区[1]。 “法定社区”是指人为规定,一般来说,法定社区中自上而下的权力关系作用较强,而居民的社区意识、认同感和归属感不如自然社区强烈。
以往围绕从自然社区到法定社区的转型对社区的社会关系这个中心命题的研究,主要形成的基本观点大致有:
(1)随着社会结构的全面转型,劳动力市场化,人口城市化,住房商业化和单位制解体等因素,加速了基层社会的异质化。社区居民的异质化主要表现之一为邻里关系异质化,居民在社区聚族而居的可能性大大减少,人类“同质交往”的本性受到了挑战,导致邻里交往的表面化。
(2)传统社区的公共价值、公共精神与公共文化呈现出碎片化和个体化的特点,不利于社区秩序的稳定和社区整合[2]。
但目前的研究普遍存在不系统、缺乏实证性研究的问题,下面一些问题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1)从“自然社区”到“法定社区”的社会关系的转变,正如滕尼斯的观点,即社会关系是由依存关系向利益关系变化。从“自然社区”到“法定社区”转型的过渡社区有“自然社区”的基础,所以比直接的“法定社区”的共同体意识更强一些。并且,过渡社区在初、中期还是一种成员之间唇齿相依、感情深厚、关系协调,靠习惯和共同的价值来维系的社会组织形式[3]。这种社会组织形式在社区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共同的社会生活、社区文化、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和认同感。现有研究在这方面缺少深入的研究和摸索。
(2)租房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交往范围扩大等因素导致后期的过渡社区的地缘、血缘关系减弱,变成普通的法定社区。这些影响因素大多都是根据直觉、感觉经验来进行定性分析的,很少建立數学模型,找到变量之间的关系规律,从而进行定量分析。
二、个案概况
个案社区是隶属于南昌市南昌县昌东镇的一个约有百户居民的闵吴村,闵吴村原来是有大片农田,村民是以种田为生。因为人们聚地而居,共同生活,从内部自然而然地产生了人们的共同意识。但是随着南昌县昌东镇的开发,政府买下闵吴村的土地,现在土地上已经做起了高楼新房,生活设施完善。现在闵吴村由政府基于管理,土地所有权的变化影响着居住和群落结构,社区中人们的共同体意识减弱。自然社区中的血缘关系,不再占支配地位,社会居民在本社区只有少数可以找到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人,常常与血缘关系重合的地缘关系也随着居住地域范围的扩大而淡化。因此血缘关系、地缘关系在社区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小。
三、研究阶段落实
(一)研究阶段初期
1.研究小组成员借助参与社区服务的机会,以社区志愿者的身份进行实地调查。查阅地方政府关于闵吴村社区建设的红头文件和对闵吴村历史变迁关系较大的规章制度。
2.研究小组成员通过观察法,去感知观察闵吴村周围的环境,目睹闵吴村的老年活动中心集中办喜事、社区服务站给村民办丧事提供场所、“闵村好人”道德建设、居民共同组织宣传扫黑除恶敲锣小队的情景,寻找闵吴村社区共同体生活的体现。
3.以正式访谈为主,非正式访谈为辅的方法去下村走访,访谈社区主体中的不同相关人员,搜索丰富的研究资料,洞察闵吴村的历史发展。
4.通过问卷,了解村民对于闵吴村近十几年的巨大变化的感受、自己的生活受到哪些质的转变,自己的哪些观念需颠覆更新,对于闵吴村未来发展状况的喜与忧表达态度,从而寻找素材去从客观和主观的角度论证以“闵吴村”为案例的这一类过渡社区的社会关系的转变。
(二)研究阶段中期
1.总结第一阶段实践工作的进展与效果,开展阶段性研究成果分享活动,组织经验交流研讨会。
2.全面深入地开展调查工作,将调查所得经验在打散、归类和编辑的基础上,由繁至简,进行细致深入的内容分析和话语分析。
3.对于调研所得的数据进行分析,将研究内容量化,向专家咨询数据分析出的结果,使论证赋有科学性。查缺补漏,补充调查,完善研究方案,并再次进行问卷调查和相关访谈,全面探讨与社区的社会关系弱化关联性大的因素。
四、结语
从“自然社区”到“法定社区”的过程中,地域条件不再是共同体的必需要求,共同体更是一种社会结合团体。从“自然社区”到“法定社区”的社会关系转变,即由依存关系向利益关系变化,社区中人们的共同体意识减弱。在闵吴村的发展轨迹和发展历程,以及对应时期的村落社会关系状态中,总结出适合过渡社区的建设模式,即具有自然社区基础的过渡社区在社会关系建设中吸取共同体生活中的精髓,借鉴之前的活动形式,再融入法定社区的居民异质性高、公共空间与私人空间有明显区分等特点,既发挥有自然社区基础的优势,又保持着这类过渡社区的特色,发展出适合自己的道路。中国进入小康社会脱贫的进程加快,会出现很多像“闵吴村”这类从“自然社区”到“法定社区”的过渡社区。这类社区在不断现代化、城市化中,社区的管理者需有忧患意识,提前应对因利益关系而引起社区关系淡薄的情况,减少社会关系利益化对社区认同和社会整合的威胁,保持法定社区在现代社会的活力。
参考文献:
[1]李志明.社区面面观[J].青年记者,2013.
[2]毛丹.村落共同体的当代命运——四个观察维度[J].社会学研究,2010(1).
[3]马雪纯.城市社区文化社会工作项目研究——以Y社区来福秀项目为例[D].南京师范大学,2018.
关键词:自然社区;法定社区;共同体关系
一、研究现状
社区按形成方式可分为“自然社区”和“法定社区”,王思斌提出,“自然社区”是指自然形成的社区,它是由于人们聚地而居,共同生活,而从内部自然而然地产生出人们的共同意识,并形成人们对居住地的归属感和认同感的社区[1]。 “法定社区”是指人为规定,一般来说,法定社区中自上而下的权力关系作用较强,而居民的社区意识、认同感和归属感不如自然社区强烈。
以往围绕从自然社区到法定社区的转型对社区的社会关系这个中心命题的研究,主要形成的基本观点大致有:
(1)随着社会结构的全面转型,劳动力市场化,人口城市化,住房商业化和单位制解体等因素,加速了基层社会的异质化。社区居民的异质化主要表现之一为邻里关系异质化,居民在社区聚族而居的可能性大大减少,人类“同质交往”的本性受到了挑战,导致邻里交往的表面化。
(2)传统社区的公共价值、公共精神与公共文化呈现出碎片化和个体化的特点,不利于社区秩序的稳定和社区整合[2]。
但目前的研究普遍存在不系统、缺乏实证性研究的问题,下面一些问题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1)从“自然社区”到“法定社区”的社会关系的转变,正如滕尼斯的观点,即社会关系是由依存关系向利益关系变化。从“自然社区”到“法定社区”转型的过渡社区有“自然社区”的基础,所以比直接的“法定社区”的共同体意识更强一些。并且,过渡社区在初、中期还是一种成员之间唇齿相依、感情深厚、关系协调,靠习惯和共同的价值来维系的社会组织形式[3]。这种社会组织形式在社区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共同的社会生活、社区文化、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和认同感。现有研究在这方面缺少深入的研究和摸索。
(2)租房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交往范围扩大等因素导致后期的过渡社区的地缘、血缘关系减弱,变成普通的法定社区。这些影响因素大多都是根据直觉、感觉经验来进行定性分析的,很少建立數学模型,找到变量之间的关系规律,从而进行定量分析。
二、个案概况
个案社区是隶属于南昌市南昌县昌东镇的一个约有百户居民的闵吴村,闵吴村原来是有大片农田,村民是以种田为生。因为人们聚地而居,共同生活,从内部自然而然地产生了人们的共同意识。但是随着南昌县昌东镇的开发,政府买下闵吴村的土地,现在土地上已经做起了高楼新房,生活设施完善。现在闵吴村由政府基于管理,土地所有权的变化影响着居住和群落结构,社区中人们的共同体意识减弱。自然社区中的血缘关系,不再占支配地位,社会居民在本社区只有少数可以找到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人,常常与血缘关系重合的地缘关系也随着居住地域范围的扩大而淡化。因此血缘关系、地缘关系在社区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小。
三、研究阶段落实
(一)研究阶段初期
1.研究小组成员借助参与社区服务的机会,以社区志愿者的身份进行实地调查。查阅地方政府关于闵吴村社区建设的红头文件和对闵吴村历史变迁关系较大的规章制度。
2.研究小组成员通过观察法,去感知观察闵吴村周围的环境,目睹闵吴村的老年活动中心集中办喜事、社区服务站给村民办丧事提供场所、“闵村好人”道德建设、居民共同组织宣传扫黑除恶敲锣小队的情景,寻找闵吴村社区共同体生活的体现。
3.以正式访谈为主,非正式访谈为辅的方法去下村走访,访谈社区主体中的不同相关人员,搜索丰富的研究资料,洞察闵吴村的历史发展。
4.通过问卷,了解村民对于闵吴村近十几年的巨大变化的感受、自己的生活受到哪些质的转变,自己的哪些观念需颠覆更新,对于闵吴村未来发展状况的喜与忧表达态度,从而寻找素材去从客观和主观的角度论证以“闵吴村”为案例的这一类过渡社区的社会关系的转变。
(二)研究阶段中期
1.总结第一阶段实践工作的进展与效果,开展阶段性研究成果分享活动,组织经验交流研讨会。
2.全面深入地开展调查工作,将调查所得经验在打散、归类和编辑的基础上,由繁至简,进行细致深入的内容分析和话语分析。
3.对于调研所得的数据进行分析,将研究内容量化,向专家咨询数据分析出的结果,使论证赋有科学性。查缺补漏,补充调查,完善研究方案,并再次进行问卷调查和相关访谈,全面探讨与社区的社会关系弱化关联性大的因素。
四、结语
从“自然社区”到“法定社区”的过程中,地域条件不再是共同体的必需要求,共同体更是一种社会结合团体。从“自然社区”到“法定社区”的社会关系转变,即由依存关系向利益关系变化,社区中人们的共同体意识减弱。在闵吴村的发展轨迹和发展历程,以及对应时期的村落社会关系状态中,总结出适合过渡社区的建设模式,即具有自然社区基础的过渡社区在社会关系建设中吸取共同体生活中的精髓,借鉴之前的活动形式,再融入法定社区的居民异质性高、公共空间与私人空间有明显区分等特点,既发挥有自然社区基础的优势,又保持着这类过渡社区的特色,发展出适合自己的道路。中国进入小康社会脱贫的进程加快,会出现很多像“闵吴村”这类从“自然社区”到“法定社区”的过渡社区。这类社区在不断现代化、城市化中,社区的管理者需有忧患意识,提前应对因利益关系而引起社区关系淡薄的情况,减少社会关系利益化对社区认同和社会整合的威胁,保持法定社区在现代社会的活力。
参考文献:
[1]李志明.社区面面观[J].青年记者,2013.
[2]毛丹.村落共同体的当代命运——四个观察维度[J].社会学研究,2010(1).
[3]马雪纯.城市社区文化社会工作项目研究——以Y社区来福秀项目为例[D].南京师范大学,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