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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江南地区的丝织业部门在明朝中后期已经出现了资本主义的萌芽(这在史学界已成定论)。那么,作为其原料部门的蚕桑业,在随后这段时期又是什么样的状况呢?这个方面,之前很少有人进行专门的探讨。以下我将对之进行初步的探讨。
关键词:江南地区养蚕业种桑业
明朝中叶至鸦片战争以前,我国蚕桑业的发展出现了两种新的趋势。其一,从元明开始,由于棉纺织业异军突起,全国许多地方弃桑种棉。受此冲击,我国蚕桑业的发展在地域上,从普遍趋向集中,江南地区成了全国最大的蚕桑基地。如清人唐甑所说:“蚕桑之地,北不逾凇,南不逾浙,西不逾湖,东不至海,不过方千里。” [1]江南的蚕桑业发展成了这一时期的代表。所以,我们在探讨这一时期蚕桑业的发展状况时,就不能不以此地为典型了。
其二,这一时期,江南地区不仅蚕桑业与丝织业出现了专业化分工,而且,蚕桑业中的养蚕和种桑也出现了分化。如赵丰所说:“丝绸纺织业从桑叶、蚕茧、生丝到丝绸都已商品化了。” [2]在蚕桑业中,一般小农种桑并养蚕,有些贫民无地种桑,只是养蚕。而一部分新兴的富农却只种桑而不养蚕。因而,养蚕和种桑出现了专业分工的趋势。这是这一时期蚕桑业发展主要特点。
一、养蚕业的发展状况
明中叶至清鸦片战争前夕,养蚕业的发展缓慢。首先,养蚕通常只是农家的副业生产,没有超出自然经济的范畴。此时江南地区的养蚕者依然是无地或少地的贫民,因资金投入能力有限,其养蚕规模一般比较小,往往只是农家的一项副业生产。如清唐甑所云:“震泽之蚕半稼,其职半耕。”[3]一方面,说明养蚕收入在整个农家收入中的地位比较重要,另一方面也说明它只是农家农业生产的一部分。《蚕妇》云:“新妇守箔女执筐,头发不梳一月忙…” [4]从明清时期众多方志、农书和画卷的内容也可看出,养蚕者主要是农家妇女,而不是农家的男劳动力或全家参与。这就说明,养蚕只是农家的副业生产,没有超出封建自然经济的范畴。
其次,养蚕者多被封建性商业资本和高利贷资本控制。有能力大面积种桑的富农往往不养蚕,而众多养蚕者又无地或少地种桑。因而,养蚕和种桑便出现半脱离的状况,桑叶成了商品,大量一贫如洗的养蚕者必须购买桑叶。这就为封建商业资本和高利贷资本侵入养蚕业打开了渠道,如《浔溪枝词》云:“青桑买罢急忙归,饲得蚕饥自忍饥,几两新丝犹未卜,先教典却旧棉衣…” [5]。《嘉兴府志》又云:“田收仅足支民间八月之食,其余月类易米以供。公私仰给,惟蚕是赖,比户养蚕为急务。”[6]说明养蚕收入在农家收入中的地位非常重要。因而,贫苦农民不管有桑无桑都想多养蚕,养好蚕,以至桑叶市场的供求失衡,“叶价腾贵”。每每这个时候,蚕农便不得不走入典当行或举借高利贷,接受封建资本的惨重剥削。如《震泽志》云:“惟近于蚕时,贫者贷钱于富户,至蚕毕,每千钱偿息百钱,谓之加一钱”,甚至有加息至三百五百的[7]。致使蚕农往往“卖丝不够买叶钱”,在封建商业资本和高利贷资本的盘剥下纷纷破产。因而也就谈不上有什么重大发展甚或出现资本主义的萌芽了。
再者,蚕家在茧成之后,也还要遭到封建丝行的剥削。因为封建丝行的垄断,蚕农必须把丝卖给丝行或官营织造局,而不能进行自由的市场交易。如顾禄《清嘉录》云:“茧丝既出,各负至城,卖与郡(苏州)城隍庙前之收丝客。”[8]“城隍庙”即是苏州的丝行所在地,“收丝客”就是丝行的行商。在《南浔志》中则记载了织造收丝的情况:“每当新丝告成,商贾辐辏,而苏杭两织造皆至此收焉…” [9]等等反映这些情况的记载还很多。这说明,在此时期江南地区的蚕丝市场被封建性浓厚的丝行所控制,不能进行正常的市场交易,蚕农无法从养蚕中获得商品生产的利润。因而,也就难以出现较大的发展,尤其难以出现资本主义的萌芽。
但值得一提的是,这一时期在养蚕育种方面,却有所突破,育蚕种形成专业化的生产。尤其到了清代,蚕种生产十分发达,一些地区的蚕户因育种较好,就专门育种出售,成为制造蚕种的专业户。《吴兴蚕书》云:“有以卖种为业者,其利浮于卖丝。当出蛾之后,乡人向各处预购,谓之定种…” [10]《蚕事统纪》云“蚕种有杜种,有山种。山种皆买之余杭…乡牟利趋之若骛,每当二眠之际,各乡买蚕之船,衔尾而至。余杭人又有收茧后,以厚桑皮纸生蚕子其上,携卖海盐、桐乡等处,获利甚厚。且有开放买转售者。” [11]可见,此时的育种技术非常发达,已同养蚕基本分离。它是以盈利为目的进行专业化的商品生产的,还出现了包买商性质的“携卖”者和“放买转售者”。这说明在养蚕育种里面已经出现了资本主义的的萌芽。
二、种桑业的发展状况
明中叶至清鸦片战争以前,江南地区种桑业的发展状况则与养蚕业不甚相同——明显的出现了资本主义的萌芽。
首先,在种桑业中出现了资本主义的雇佣关系。这一时期,由于整个商业性农业的发展,在“无地或少地”的农民中间出现两极分化。大多数农民纷纷破产,成为一无所有的劳动者,他们必须依靠出卖自己的劳动过活。而少数农民却逐渐积累起较多的财富,成为富农。富农主要经营精耕细作型的商业性农业,以雇工进行生产来增殖自己的财富。这便为资本主义雇佣关系的产生奠定了基础。按马克思所说:“两种极不相同的商品所有者互相对立并发生接触——一方面是货币,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所有者,他要购买别人的劳动力,用这个办法来增殖他所占有的价值量。另一方面是自由劳动者,是本人劳动力的出卖者,也就是劳动的出卖者…有了商品市场上这种分极化作用,资本主义生产就算有了基本的条件。” [12]这个时期的许多富农经营种桑业,而种桑产叶的工序比较繁杂,往往需要雇佣一定数量的工人进行生产。如《补农书》所载:富户“雇长工一名要种田八亩”或“管地四亩”。“种田”即种稻,“种地”即种桑,由此可见种地的劳动量比种地要多一倍。同书记载,一般个体农民种桑也有三亩,可知,专门种桑的富农远不止雇一个长工来种桑,还得“春三月内多唤短工,预唤剪桑工,多唤忙工、忙月工”等,[13]这些富农的政治地位比较低,他们与其所雇长短工人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平日共坐共食,彼此平等相称,不为使唤服役,素无主仆名分。” [14]没有封建人身依附,已经形成了马克思所说的那种资本主义雇佣关系,所以,我们说它已经出现了资本主义的萌芽了。
其次,在卖叶上也体现了资本主义的萌芽。养蚕比较复杂难成,一个环节不注意,就会导致整个养蚕失败,风险比较大。当时的蚕农总是小心翼翼,每到“三四月谓之蚕月,家家闭户,不相往来” [15],害怕给蚕带去疾病。“及落山,乃具牲醴以飨神,而速亲宾以观之,名落山酒” [16]来庆贺养蚕成功,可见其难成。因而富农往往不会亲自养蚕,也不放心雇工来养。他们只是种桑产叶,所产桑叶“皆以出售”。如《乌青镇志》云:“乡人不曰桑,而直曰叶。立夏后采桑贸叶,名叶市…”[17]卖叶市场是比较自由的。《西吴蚕略》云:“蚕自大眠,桑叶有市,有经纪主之,名青桑叶行,无牙帖牙税,市价早晚迥别…” [18]。类似记载在方志文献中颇多,引之不尽。就此,我们也可以看出桑叶市场十分自由,卖叶虽有“青桑叶行”,但“无牙帖牙税”,可以自由买卖。并且 “市价早晚迥别”,谚云:“神仙难断叶价”, 可见,叶行牙侩没有也不可能控制叶市。“叶市”是按照价值规律来运行的,这已是自由商品经济的市场了。可见,种桑业中已经出现资本主义的萌芽了。
而且,在种桑业中因为某些桑叶的质量好、产量高,能获得市场优势,大量桑农便争购这种桑种,因而又使某些桑苗也成了商品,出现专业化经营。如湖州府的湖桑是当时最好的品种,“其桑苗也成了商品,全国各地都来争购” [19]。这也可见种桑业在明中叶至鸦片战争以前发展状况的一斑了。
三、 小结
总的来说,从明中叶至鸦片战争以前,我国江南地区的蚕桑业随着这个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已经获得了重大的发展。但在养蚕方面,因为丝织品主要是封建统治者的奢侈消费品,封建政府历来对之控制得比较紧,蚕农的生丝只能以不等价的形式“卖”给丝行,无法获得自由市场。加之养蚕往往还只是农家的副业生产,又难以冲破封建性商业资本和高利贷资本束缚。所以除了新分化出来的育种业,几乎没有出现大的变化。
在种桑业方面,由于拥有一定资本的新兴富农的热衷,所受封建关系的束缚也较小,所以获得了较大的发展,出现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但是,这种萌芽也是比较有限的,不稳定的。因为在整个封建经济的大包围下,其市场不是逐渐扩大,而是随着蚕农的纷纷破产而逐渐缩小,其获利得不到保证,难以持续发展。并且,相对贵族缙绅地主,富农的经济实力也是弱小的,加之政治地位低下,随时可能被贵族缙绅地主吞并。偶尔能幸存发展的富农,也因深感政治保护的重要和对更高级的寄生剥削方式的向往,而往往会通过种种途径同化为贵族缙绅地主。这便极大地限制了这一时期江南蚕桑业资本主义萌芽的继续增长,使其只是长期处在萌芽阶段。
参考文献:
[1] 清唐甄《教蚕》载《清经世文编》卷三七【Z】
[2]、[19] 赵丰《中国丝绸通史》【M】苏州,苏州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487页、501页
[3] 清唐甄《惰贫》,载《潜书》下篇下【Z】
[4] 清徐元灏辑《吴门杂咏》卷十,风俗《蚕妇》【Z】
[5] 周著《南浔志》引曹氏《浔溪枝词》【Z】
[6] 嘉庆《嘉兴府志.农桑志》【Z】
[7] 道光《震泽镇志》卷二《风俗》【Z】
[8] 清顾禄《清嘉录》【Z】
[9] 周著《南浔志》卷三二,《物产》【Z】
[10] 高铨《吴兴蚕书》【Z】
[11] 崔应榴《蚕事统纪》【Z】
[12] 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3年,第788页
[13] 《补农书》上卷【Z】
[14] 《大清律例》乾隆五十五年刊本,卷二八【Z】
[15] 翁澍《县区志》(即《太湖志》)卷四《风俗志》【Z】
[16] 乾隆《吴江县志》卷三十八,《生业》【Z】
[17] 乾隆《乌青镇志·农桑志》引《乌青文献》【Z】
[18] 《西吴蚕略》,引郑昌淦《明清农村商品经济》【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250页
关键词:江南地区养蚕业种桑业
明朝中叶至鸦片战争以前,我国蚕桑业的发展出现了两种新的趋势。其一,从元明开始,由于棉纺织业异军突起,全国许多地方弃桑种棉。受此冲击,我国蚕桑业的发展在地域上,从普遍趋向集中,江南地区成了全国最大的蚕桑基地。如清人唐甑所说:“蚕桑之地,北不逾凇,南不逾浙,西不逾湖,东不至海,不过方千里。” [1]江南的蚕桑业发展成了这一时期的代表。所以,我们在探讨这一时期蚕桑业的发展状况时,就不能不以此地为典型了。
其二,这一时期,江南地区不仅蚕桑业与丝织业出现了专业化分工,而且,蚕桑业中的养蚕和种桑也出现了分化。如赵丰所说:“丝绸纺织业从桑叶、蚕茧、生丝到丝绸都已商品化了。” [2]在蚕桑业中,一般小农种桑并养蚕,有些贫民无地种桑,只是养蚕。而一部分新兴的富农却只种桑而不养蚕。因而,养蚕和种桑出现了专业分工的趋势。这是这一时期蚕桑业发展主要特点。
一、养蚕业的发展状况
明中叶至清鸦片战争前夕,养蚕业的发展缓慢。首先,养蚕通常只是农家的副业生产,没有超出自然经济的范畴。此时江南地区的养蚕者依然是无地或少地的贫民,因资金投入能力有限,其养蚕规模一般比较小,往往只是农家的一项副业生产。如清唐甑所云:“震泽之蚕半稼,其职半耕。”[3]一方面,说明养蚕收入在整个农家收入中的地位比较重要,另一方面也说明它只是农家农业生产的一部分。《蚕妇》云:“新妇守箔女执筐,头发不梳一月忙…” [4]从明清时期众多方志、农书和画卷的内容也可看出,养蚕者主要是农家妇女,而不是农家的男劳动力或全家参与。这就说明,养蚕只是农家的副业生产,没有超出封建自然经济的范畴。
其次,养蚕者多被封建性商业资本和高利贷资本控制。有能力大面积种桑的富农往往不养蚕,而众多养蚕者又无地或少地种桑。因而,养蚕和种桑便出现半脱离的状况,桑叶成了商品,大量一贫如洗的养蚕者必须购买桑叶。这就为封建商业资本和高利贷资本侵入养蚕业打开了渠道,如《浔溪枝词》云:“青桑买罢急忙归,饲得蚕饥自忍饥,几两新丝犹未卜,先教典却旧棉衣…” [5]。《嘉兴府志》又云:“田收仅足支民间八月之食,其余月类易米以供。公私仰给,惟蚕是赖,比户养蚕为急务。”[6]说明养蚕收入在农家收入中的地位非常重要。因而,贫苦农民不管有桑无桑都想多养蚕,养好蚕,以至桑叶市场的供求失衡,“叶价腾贵”。每每这个时候,蚕农便不得不走入典当行或举借高利贷,接受封建资本的惨重剥削。如《震泽志》云:“惟近于蚕时,贫者贷钱于富户,至蚕毕,每千钱偿息百钱,谓之加一钱”,甚至有加息至三百五百的[7]。致使蚕农往往“卖丝不够买叶钱”,在封建商业资本和高利贷资本的盘剥下纷纷破产。因而也就谈不上有什么重大发展甚或出现资本主义的萌芽了。
再者,蚕家在茧成之后,也还要遭到封建丝行的剥削。因为封建丝行的垄断,蚕农必须把丝卖给丝行或官营织造局,而不能进行自由的市场交易。如顾禄《清嘉录》云:“茧丝既出,各负至城,卖与郡(苏州)城隍庙前之收丝客。”[8]“城隍庙”即是苏州的丝行所在地,“收丝客”就是丝行的行商。在《南浔志》中则记载了织造收丝的情况:“每当新丝告成,商贾辐辏,而苏杭两织造皆至此收焉…” [9]等等反映这些情况的记载还很多。这说明,在此时期江南地区的蚕丝市场被封建性浓厚的丝行所控制,不能进行正常的市场交易,蚕农无法从养蚕中获得商品生产的利润。因而,也就难以出现较大的发展,尤其难以出现资本主义的萌芽。
但值得一提的是,这一时期在养蚕育种方面,却有所突破,育蚕种形成专业化的生产。尤其到了清代,蚕种生产十分发达,一些地区的蚕户因育种较好,就专门育种出售,成为制造蚕种的专业户。《吴兴蚕书》云:“有以卖种为业者,其利浮于卖丝。当出蛾之后,乡人向各处预购,谓之定种…” [10]《蚕事统纪》云“蚕种有杜种,有山种。山种皆买之余杭…乡牟利趋之若骛,每当二眠之际,各乡买蚕之船,衔尾而至。余杭人又有收茧后,以厚桑皮纸生蚕子其上,携卖海盐、桐乡等处,获利甚厚。且有开放买转售者。” [11]可见,此时的育种技术非常发达,已同养蚕基本分离。它是以盈利为目的进行专业化的商品生产的,还出现了包买商性质的“携卖”者和“放买转售者”。这说明在养蚕育种里面已经出现了资本主义的的萌芽。
二、种桑业的发展状况
明中叶至清鸦片战争以前,江南地区种桑业的发展状况则与养蚕业不甚相同——明显的出现了资本主义的萌芽。
首先,在种桑业中出现了资本主义的雇佣关系。这一时期,由于整个商业性农业的发展,在“无地或少地”的农民中间出现两极分化。大多数农民纷纷破产,成为一无所有的劳动者,他们必须依靠出卖自己的劳动过活。而少数农民却逐渐积累起较多的财富,成为富农。富农主要经营精耕细作型的商业性农业,以雇工进行生产来增殖自己的财富。这便为资本主义雇佣关系的产生奠定了基础。按马克思所说:“两种极不相同的商品所有者互相对立并发生接触——一方面是货币,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所有者,他要购买别人的劳动力,用这个办法来增殖他所占有的价值量。另一方面是自由劳动者,是本人劳动力的出卖者,也就是劳动的出卖者…有了商品市场上这种分极化作用,资本主义生产就算有了基本的条件。” [12]这个时期的许多富农经营种桑业,而种桑产叶的工序比较繁杂,往往需要雇佣一定数量的工人进行生产。如《补农书》所载:富户“雇长工一名要种田八亩”或“管地四亩”。“种田”即种稻,“种地”即种桑,由此可见种地的劳动量比种地要多一倍。同书记载,一般个体农民种桑也有三亩,可知,专门种桑的富农远不止雇一个长工来种桑,还得“春三月内多唤短工,预唤剪桑工,多唤忙工、忙月工”等,[13]这些富农的政治地位比较低,他们与其所雇长短工人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平日共坐共食,彼此平等相称,不为使唤服役,素无主仆名分。” [14]没有封建人身依附,已经形成了马克思所说的那种资本主义雇佣关系,所以,我们说它已经出现了资本主义的萌芽了。
其次,在卖叶上也体现了资本主义的萌芽。养蚕比较复杂难成,一个环节不注意,就会导致整个养蚕失败,风险比较大。当时的蚕农总是小心翼翼,每到“三四月谓之蚕月,家家闭户,不相往来” [15],害怕给蚕带去疾病。“及落山,乃具牲醴以飨神,而速亲宾以观之,名落山酒” [16]来庆贺养蚕成功,可见其难成。因而富农往往不会亲自养蚕,也不放心雇工来养。他们只是种桑产叶,所产桑叶“皆以出售”。如《乌青镇志》云:“乡人不曰桑,而直曰叶。立夏后采桑贸叶,名叶市…”[17]卖叶市场是比较自由的。《西吴蚕略》云:“蚕自大眠,桑叶有市,有经纪主之,名青桑叶行,无牙帖牙税,市价早晚迥别…” [18]。类似记载在方志文献中颇多,引之不尽。就此,我们也可以看出桑叶市场十分自由,卖叶虽有“青桑叶行”,但“无牙帖牙税”,可以自由买卖。并且 “市价早晚迥别”,谚云:“神仙难断叶价”, 可见,叶行牙侩没有也不可能控制叶市。“叶市”是按照价值规律来运行的,这已是自由商品经济的市场了。可见,种桑业中已经出现资本主义的萌芽了。
而且,在种桑业中因为某些桑叶的质量好、产量高,能获得市场优势,大量桑农便争购这种桑种,因而又使某些桑苗也成了商品,出现专业化经营。如湖州府的湖桑是当时最好的品种,“其桑苗也成了商品,全国各地都来争购” [19]。这也可见种桑业在明中叶至鸦片战争以前发展状况的一斑了。
三、 小结
总的来说,从明中叶至鸦片战争以前,我国江南地区的蚕桑业随着这个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已经获得了重大的发展。但在养蚕方面,因为丝织品主要是封建统治者的奢侈消费品,封建政府历来对之控制得比较紧,蚕农的生丝只能以不等价的形式“卖”给丝行,无法获得自由市场。加之养蚕往往还只是农家的副业生产,又难以冲破封建性商业资本和高利贷资本束缚。所以除了新分化出来的育种业,几乎没有出现大的变化。
在种桑业方面,由于拥有一定资本的新兴富农的热衷,所受封建关系的束缚也较小,所以获得了较大的发展,出现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但是,这种萌芽也是比较有限的,不稳定的。因为在整个封建经济的大包围下,其市场不是逐渐扩大,而是随着蚕农的纷纷破产而逐渐缩小,其获利得不到保证,难以持续发展。并且,相对贵族缙绅地主,富农的经济实力也是弱小的,加之政治地位低下,随时可能被贵族缙绅地主吞并。偶尔能幸存发展的富农,也因深感政治保护的重要和对更高级的寄生剥削方式的向往,而往往会通过种种途径同化为贵族缙绅地主。这便极大地限制了这一时期江南蚕桑业资本主义萌芽的继续增长,使其只是长期处在萌芽阶段。
参考文献:
[1] 清唐甄《教蚕》载《清经世文编》卷三七【Z】
[2]、[19] 赵丰《中国丝绸通史》【M】苏州,苏州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487页、501页
[3] 清唐甄《惰贫》,载《潜书》下篇下【Z】
[4] 清徐元灏辑《吴门杂咏》卷十,风俗《蚕妇》【Z】
[5] 周著《南浔志》引曹氏《浔溪枝词》【Z】
[6] 嘉庆《嘉兴府志.农桑志》【Z】
[7] 道光《震泽镇志》卷二《风俗》【Z】
[8] 清顾禄《清嘉录》【Z】
[9] 周著《南浔志》卷三二,《物产》【Z】
[10] 高铨《吴兴蚕书》【Z】
[11] 崔应榴《蚕事统纪》【Z】
[12] 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3年,第788页
[13] 《补农书》上卷【Z】
[14] 《大清律例》乾隆五十五年刊本,卷二八【Z】
[15] 翁澍《县区志》(即《太湖志》)卷四《风俗志》【Z】
[16] 乾隆《吴江县志》卷三十八,《生业》【Z】
[17] 乾隆《乌青镇志·农桑志》引《乌青文献》【Z】
[18] 《西吴蚕略》,引郑昌淦《明清农村商品经济》【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25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