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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阿伦·瑞德莱所著的《音乐哲学》是一本从哲学角度探讨音乐来源的书籍,本文通过对作者的介绍以及该书主要内容的阐述,提出了笔者自己的看法,从而论证了音乐来源于生活且反映生活的观点。
【关键词】《音乐哲学》;阿伦·瑞德莱;音乐的来源
作为习惯了标题性音乐思维的中国人,西方音乐的无标题音乐时常让我们困惑不已——从这些作品中,我们究竟听到了什么?有些音乐之所以难懂,莫非它们来自于遥远的火星?《音乐哲学》在导言“来自火星的音乐”中明确否认了这种观点,作者试图通过这本书帮助我们从哲学和美学的角度来理解音乐。
本书作者阿伦·瑞德莱(Aaron Ridley)现为英国南安普敦大学哲学教授,著作有:《尼采的良知:“谱系学”中的六个人物研究》、《柯林伍德的艺术哲学》与《音乐、价值与情感》。他长期从事艺术哲学方面的研究,著述很多,涉及较广。美国马里兰大学哲学教授杰拉尔德·莱文森(本书作者与之论战的对手之一)对本书有这样的评论:“瑞德莱的这本书,就其一般意义而言,固然是音乐哲学之入门,就其特殊意义而言,又是一种有个性的、趣味浓烈的音乐哲学之导引。其阐述富于论战性。这种类型的书足以让人们记起哲学之重要——特别是当哲学运用于我们所挚爱的事物之时。”
弗里德里希·尼采在《超越善恶》里引用过这么一段话:“凡具有最高价值的事物,必定有一种独特的起源。这些事物不可能从这个无常的、充满诱惑与欺骗的、无意义的世界中产生,不可能从这个由虚妄与贪欲所组成的喧嚣世界中产生。这些事物摆脱了存在的掌管,一定在不朽者、隐秘的神、‘自在之物’那里获得了自己的基础。”这段十分吸引我的话,在文章的开篇就被作者明确的否认了:本书为一个相当简单的信念所激发,这信念就是:音乐是生活的一部分。
很明显,作者瑞德莱是音乐“他律论”的支持者,他通过亲切的语言、清新的文笔和贴近生活的例子来论证自己的观点。音乐确实有神秘性。与雕塑、绘画或文学的现实的“故事性”不能相比,但音乐作品的感人至深,又往往会胜于其他艺术门类中的作品。音乐的这种独特品格,引起古今许多思想家的思考,然而它的谜底又似乎始终未被揭开。我们该理解音乐,揭开它神秘面纱呢?音乐的理解问题,是音乐哲学的核心问题。本书的主题是反对“音乐自主论”,即反对只从音乐本身来理解音乐,而主张音乐扎根于生活,其生命力在于表现人对世界的审美态度或观点。
本书的叙述结构非常简单。全书由五章组成,每一章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引入若干有意义的主题和话题,以给出讨论的背景,并概述与第二部分的论证有关的哲学文献;第二部分则包含了实质性的内容。围绕着《黑暗中的中央公园》(艾夫斯的作品)、《沉没的教堂》(德彪西的作品)等五部古典音乐的典范作品,对音乐哲学中的五个中心论题作了新颖、独到的研究。这些中心论题是理解、再现、表现、表演和深刻性。本书阐发了我们的音乐经验的某些重要特征,并且解释了音乐如何与我们的思维方式相关联,展示了对音乐的哲学思考。作者对音乐的思考有着深厚的积累,并且熟悉当代学术思想界对音乐的各种基本见解。
《音乐哲学》的特别之处就在于作者用易于作者接受有趣味的语言讲述音乐和哲学问题,而不同于那些晦涩难懂的美学书籍。作者的笔触幽默而柔和,但是下定结论时坚定而有力。第四章“演奏”的第二部分,第一点就明确提出了“反对本体论”,如此针锋相对的论点摆在那里,但作者却从一个小问题开始自己的论述:“你可曾在某次听完对某部作品的演奏之后,当真提出过这样的怀疑:这是不是对该作品的演奏呢?我猜想,你从未这样怀疑过。”后面列举几个例子后,读者马上得到了共鸣,于是作者得出了两个结论——第一个结论是:当我们与音乐作品之演奏在日常的审美关系中相遇时,我们最关心的是演奏的品质问题、以及对太差的品质应该提出怎样的指责的问题。这也就是说,作为听众,我们主要敏感于我们所听到的东西的价值。第二个结论是:与关于作品同一性的意识背景相比,我们对作品演奏价值的敏感性是最为根本的,因此,如果我们感兴趣的主要是从作品演奏中获得审美经验,对于那个被演奏的作品的辨认问题就不会是非常紧迫的问题。这也就是说,倘若我们致力于审美,那么,本体论问题就只有一个非常次要的位置。这样,本体论的问题似乎被放到了一边,但其后作者的论证一直是围绕着本体论来进行,用幽默的语言说“这种情况对本体论家们而言,可以说是一个坏消息”。最后又用比喻的方法下定结论:若把本体论看作是评价演奏的前提条件,那么,这就等于是把一辆本应由“评价之马”去拉动的“本体论之车”放到了这匹马的前面去了,结果就一定是既出离了本体论,也出离了美学,虽然还未出离音乐。至于所谓音乐哲学只讨论形而上学、不讨论美学的论调,则是把“评价之马”和“本体论之车”完全分置于不同的空间,这样一来,它其实也就出离了音乐,因为它只谈论对音乐的“描述之法”,却把自身与音乐作品的“内容”分割开来了,既不关心对作品的理解,也不关心对作品的欣赏。主张对音乐作品作本体论分析的人,在如此“描述”作品时,是把自己限制在关于声音的形而上学观念中了,这些声音也学只是恰好被听成了音乐。或者,我们也可以说,他们把自己限制在关于乐谱的形而上学中了。但音乐的形而上学是建立在音乐美学基础上的。在音乐美学中,本体论是最后才到来的。本体论就如此在作者的笔下不攻自破了。
让我们回到那个十分具有吸引力的导言——来自火星的音乐。作者以此为导言的题目,却整本书都在驳斥这种观点。如果把音乐的生活特征彻底清洗掉,使它纯粹化,并与世隔绝,这也许真的会使它得到最好的研究。如果真这样做到话,这会是关于音乐而做的一件有趣的事,但并不是对音乐进行客观研究的先决条件。因此,音乐并非火星来客,毫无疑问,它就来源于我们的生活。
这本《音乐哲学》从哲学的高度来分析音乐,但语言平易近人,最终把音乐从火星带回到我们身边,而这里,也正是音乐出生的地方。
【参考文献】
[1] 阿伦·瑞德莱(英)王德峰 等译:《音乐哲学》,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
[2] H·里曼(德) 缪天瑞,冯长春译:《音乐美学要义》,上海音乐出版社2005年版。
作者简介:李甜智(1984.5--),女,山东淄博人,现就读于山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07级音乐学
责任编辑:王利强
【关键词】《音乐哲学》;阿伦·瑞德莱;音乐的来源
作为习惯了标题性音乐思维的中国人,西方音乐的无标题音乐时常让我们困惑不已——从这些作品中,我们究竟听到了什么?有些音乐之所以难懂,莫非它们来自于遥远的火星?《音乐哲学》在导言“来自火星的音乐”中明确否认了这种观点,作者试图通过这本书帮助我们从哲学和美学的角度来理解音乐。
本书作者阿伦·瑞德莱(Aaron Ridley)现为英国南安普敦大学哲学教授,著作有:《尼采的良知:“谱系学”中的六个人物研究》、《柯林伍德的艺术哲学》与《音乐、价值与情感》。他长期从事艺术哲学方面的研究,著述很多,涉及较广。美国马里兰大学哲学教授杰拉尔德·莱文森(本书作者与之论战的对手之一)对本书有这样的评论:“瑞德莱的这本书,就其一般意义而言,固然是音乐哲学之入门,就其特殊意义而言,又是一种有个性的、趣味浓烈的音乐哲学之导引。其阐述富于论战性。这种类型的书足以让人们记起哲学之重要——特别是当哲学运用于我们所挚爱的事物之时。”
弗里德里希·尼采在《超越善恶》里引用过这么一段话:“凡具有最高价值的事物,必定有一种独特的起源。这些事物不可能从这个无常的、充满诱惑与欺骗的、无意义的世界中产生,不可能从这个由虚妄与贪欲所组成的喧嚣世界中产生。这些事物摆脱了存在的掌管,一定在不朽者、隐秘的神、‘自在之物’那里获得了自己的基础。”这段十分吸引我的话,在文章的开篇就被作者明确的否认了:本书为一个相当简单的信念所激发,这信念就是:音乐是生活的一部分。
很明显,作者瑞德莱是音乐“他律论”的支持者,他通过亲切的语言、清新的文笔和贴近生活的例子来论证自己的观点。音乐确实有神秘性。与雕塑、绘画或文学的现实的“故事性”不能相比,但音乐作品的感人至深,又往往会胜于其他艺术门类中的作品。音乐的这种独特品格,引起古今许多思想家的思考,然而它的谜底又似乎始终未被揭开。我们该理解音乐,揭开它神秘面纱呢?音乐的理解问题,是音乐哲学的核心问题。本书的主题是反对“音乐自主论”,即反对只从音乐本身来理解音乐,而主张音乐扎根于生活,其生命力在于表现人对世界的审美态度或观点。
本书的叙述结构非常简单。全书由五章组成,每一章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引入若干有意义的主题和话题,以给出讨论的背景,并概述与第二部分的论证有关的哲学文献;第二部分则包含了实质性的内容。围绕着《黑暗中的中央公园》(艾夫斯的作品)、《沉没的教堂》(德彪西的作品)等五部古典音乐的典范作品,对音乐哲学中的五个中心论题作了新颖、独到的研究。这些中心论题是理解、再现、表现、表演和深刻性。本书阐发了我们的音乐经验的某些重要特征,并且解释了音乐如何与我们的思维方式相关联,展示了对音乐的哲学思考。作者对音乐的思考有着深厚的积累,并且熟悉当代学术思想界对音乐的各种基本见解。
《音乐哲学》的特别之处就在于作者用易于作者接受有趣味的语言讲述音乐和哲学问题,而不同于那些晦涩难懂的美学书籍。作者的笔触幽默而柔和,但是下定结论时坚定而有力。第四章“演奏”的第二部分,第一点就明确提出了“反对本体论”,如此针锋相对的论点摆在那里,但作者却从一个小问题开始自己的论述:“你可曾在某次听完对某部作品的演奏之后,当真提出过这样的怀疑:这是不是对该作品的演奏呢?我猜想,你从未这样怀疑过。”后面列举几个例子后,读者马上得到了共鸣,于是作者得出了两个结论——第一个结论是:当我们与音乐作品之演奏在日常的审美关系中相遇时,我们最关心的是演奏的品质问题、以及对太差的品质应该提出怎样的指责的问题。这也就是说,作为听众,我们主要敏感于我们所听到的东西的价值。第二个结论是:与关于作品同一性的意识背景相比,我们对作品演奏价值的敏感性是最为根本的,因此,如果我们感兴趣的主要是从作品演奏中获得审美经验,对于那个被演奏的作品的辨认问题就不会是非常紧迫的问题。这也就是说,倘若我们致力于审美,那么,本体论问题就只有一个非常次要的位置。这样,本体论的问题似乎被放到了一边,但其后作者的论证一直是围绕着本体论来进行,用幽默的语言说“这种情况对本体论家们而言,可以说是一个坏消息”。最后又用比喻的方法下定结论:若把本体论看作是评价演奏的前提条件,那么,这就等于是把一辆本应由“评价之马”去拉动的“本体论之车”放到了这匹马的前面去了,结果就一定是既出离了本体论,也出离了美学,虽然还未出离音乐。至于所谓音乐哲学只讨论形而上学、不讨论美学的论调,则是把“评价之马”和“本体论之车”完全分置于不同的空间,这样一来,它其实也就出离了音乐,因为它只谈论对音乐的“描述之法”,却把自身与音乐作品的“内容”分割开来了,既不关心对作品的理解,也不关心对作品的欣赏。主张对音乐作品作本体论分析的人,在如此“描述”作品时,是把自己限制在关于声音的形而上学观念中了,这些声音也学只是恰好被听成了音乐。或者,我们也可以说,他们把自己限制在关于乐谱的形而上学中了。但音乐的形而上学是建立在音乐美学基础上的。在音乐美学中,本体论是最后才到来的。本体论就如此在作者的笔下不攻自破了。
让我们回到那个十分具有吸引力的导言——来自火星的音乐。作者以此为导言的题目,却整本书都在驳斥这种观点。如果把音乐的生活特征彻底清洗掉,使它纯粹化,并与世隔绝,这也许真的会使它得到最好的研究。如果真这样做到话,这会是关于音乐而做的一件有趣的事,但并不是对音乐进行客观研究的先决条件。因此,音乐并非火星来客,毫无疑问,它就来源于我们的生活。
这本《音乐哲学》从哲学的高度来分析音乐,但语言平易近人,最终把音乐从火星带回到我们身边,而这里,也正是音乐出生的地方。
【参考文献】
[1] 阿伦·瑞德莱(英)王德峰 等译:《音乐哲学》,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
[2] H·里曼(德) 缪天瑞,冯长春译:《音乐美学要义》,上海音乐出版社2005年版。
作者简介:李甜智(1984.5--),女,山东淄博人,现就读于山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07级音乐学
责任编辑:王利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