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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续日本纪》是奈良末期成立的第二本敕撰史书。它记录了上自文武天皇(697年)下迄桓武天皇(791)年将近百年的历史,大致与奈良时代(710-794年)重合。因此,这本书对于考察奈良时代的思想文化有着重要的意义。本篇论文试图通过分析《续日本书纪》中关于孝子表彰的事例,探讨奈良时期对孝道思想的吸收情况。
【关键词】《续日本纪》;孝子表彰;奈良时代;孝道思想
日本历史学者阪本太郎先生在其论文中曾涉及到《续日本纪》的孝子表彰事例 。根据阪本先生的调查,书中涉及孝子表彰的记事共10件。但据笔者考证,《续日本纪》中孝子表彰事例多达29例 。这在以往的书中是一个不存在的现象,如《古事记》中"孝"字未出现一次 ,阪本太郎先生也在论文中指出:"《古事记》中几乎没有作为道德的孝的记载。" 。除此之外,第一部敕撰史书《日本书纪》中,虽然开始出现"孝"字,但是也没有任何对于孝子奖励的记载 。因此考察《续日本纪》中的孝子表彰事例,对确认作为律令时代初期的奈良时代的孝思想有着重要的意义。
《续日本书纪》29例表彰事件中,绝大部分(24例)都没有写出表彰的具体对象,只是笼统记载:"孝子,顺孙,义夫,节妇,表其门闾,终身勿事"。只有5例列出具体表彰对象,其中有两例未标明具体孝行表现。因此,我们只能通过剩余3例考察孝子表彰中"孝子"一词在奈良时代所包含的内容。3例包含具体表彰原因的"孝"之条目如下:
『続日本紀』の29件の孝子表彰記事の中に大部分(24件)は表彰した具体的な対象が載せていない。ただ簡単に「孝子、順孫、義夫、節婦、表其門閭、終身勿事。」などと記している。中には、5件だけ具体的な対象を列されて、その中にはまた2例が具体的な表彰行為が現れていない。そのため、残った3件から「孝子」という言葉が奈良時代における意味を考察するしかない。
①第5例 "麻呂、立性孝順、與人無怨。嘗被後母讒、不得入父家、絕無怨色、孝養彌篤。""信紗、氏直果安妻也。事舅姑以孝聞。夫亡之後、積年守志、自提孩穉并妾子惣八人、撫養無別。"
②第21例 "對馬嶋上縣郡人高橋連波自米女、夫亡之後、誓不改志。其父尋亦死。結廬墓側、每日齋食。孝義之至、有感行路。"
③第25例 "武藏國入間郡人矢田部黑麻呂、事父母至孝。生盡色養、死極哀毀。齋食十六月、終始不闕。"
涉及具体孝行的3件事例中,4人被天皇下诏表彰。其中男2人,女2人。男性平民被表彰的具体原因为"对不善待自己的继母亦无怨色"以及"生前和颜悦色奉养父母,父母死后极尽哀伤之情且素食16个月。女性平民2人的原因为"夫亡以后不改嫁,把自己以及丈夫之妾的孩子8人同等抚养"以及"夫亡以后不改嫁,且父亡以后在父亲坟前结庐为父素食守孝"。
以上可以看出奈良时代统治者所提倡的孝道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提倡愚孝。儒家提倡孝道,但是并不提倡愚孝。其中代表的例子是孔子。孔子在论语中说"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 ,他认为,父母有错,作为子女的要委婉的劝说他们。而《续日本纪》中天皇表彰的麻吕,即使被继母说坏话,被禁止进亲生父亲的家门,也依然毫无怨色。这里可以体现出统治者提倡孝道的一个重要目的:缔造一种绝对的孝,没有例外的长幼秩序。即使长者行为上有过错,作为子女的也要无条件接受。
第二、重视情感上对父母的孝。"生尽色养,死尽哀毁"说的是孝道的精神性。色养一词,最早出自于《世说新语》 ,是指父母生前要和颜悦色地赡养父母,死后要极尽哀毁以表达自己的哀伤之情。就是说,仅仅在物质上满足父母的需求是不够的,要从精神层面关心父母,从内心顺从父母的意愿。为父母守孝,素食16个月也是为表明父母死后给自己的精神造成重大打击,茶饭无味,没有吃荤食的欲望。
第三、提倡愚化妇女的孝道。书中两名被表彰的女性,既是"孝子"亦是"节妇",她们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夫亡之后不改志",这说明奈良时代妇女的地位已经开始下降,开始沦为男性附属。统治者提倡"守志",从舆论上限制她们再嫁,是当时律令社会学习古代中国文化制度的产物,是儒家思想中黑暗的一面被日本吸收的反映。
总结以上特点,我们可以看出,奈良时代的统治者,其目的在于建立一个类似中国儒家思想提倡的"父为子纲,夫为妻纲"长幼秩序固定化的社会。这一时期,中央政治争斗不断,如长屋王之变,藤原仲麻吕之乱等。为了巩固统治,加强中央集权,统治者开始利用政治手段对国民进行意识形态上的控制,孝子奖励便是其中一项。
从数量上来看,《续日本书纪》中记载的孝子表彰数量并不能算多,大约百年间29件,平均每3年全国只推行一次。其次,孝子奖励的落实情况相关文献上也未体现,具体表彰对象,表彰原因也仅有上述寥寥几件,因此其实施情况也值得怀疑。再次,书中对孝子的奖励一般是"终身勿事",这对当时的地方财政税收有一定影响,地方事务官对孝子奖励的热情程度也不难想象。最后,从孝道奖励的实施原因来看,无外乎天皇即位,立太子,以及天下出现异像如出美泉或灵云等。这也说明孝子奖励这一方略,在奈良时代还不是一项基本的固定化的治国策略,只是在特殊场合下的特殊方案。可以说,这一治国政策在奈良时代还未有较大的影响力,其真正对平民意识形态的影响力度,也应该不会很大。
结语:
综上所述,继《日本书纪》之后的第二部敕撰史书《续日本纪》,在治国策上有一个很大的特色:实行孝子奖励。而这一孝子奖励政策,在实行力度上,也并未成为一项基本治国策,而只是在国家重大事件发生的时候作为一项恩赐实行。造成这种情况的根本原因在于当时的日本社会并没有为大陆的先进外来思想准备好着床的土壤。而对于孝思想的提倡,在以后的几部敕传史书中又有怎样的体现,这是我们今后要研究的一个课题。
【参考文献】
[1] 阪本太郎(1972)《飞鸟?奈良时代的伦理思想》48页。
[2] 青木和夫先生等校注(1998) 《续日本纪》 岩波书店刊行
[3] 阪本太郎(1972) 《飞鸟?奈良时代的伦理思想》 53页。
[4] 青木和夫等校注(1998)《续日本纪》 第三册卷二十 182页 岩波书店
责任编辑:王利强
【关键词】《续日本纪》;孝子表彰;奈良时代;孝道思想
日本历史学者阪本太郎先生在其论文中曾涉及到《续日本纪》的孝子表彰事例 。根据阪本先生的调查,书中涉及孝子表彰的记事共10件。但据笔者考证,《续日本纪》中孝子表彰事例多达29例 。这在以往的书中是一个不存在的现象,如《古事记》中"孝"字未出现一次 ,阪本太郎先生也在论文中指出:"《古事记》中几乎没有作为道德的孝的记载。" 。除此之外,第一部敕撰史书《日本书纪》中,虽然开始出现"孝"字,但是也没有任何对于孝子奖励的记载 。因此考察《续日本纪》中的孝子表彰事例,对确认作为律令时代初期的奈良时代的孝思想有着重要的意义。
《续日本书纪》29例表彰事件中,绝大部分(24例)都没有写出表彰的具体对象,只是笼统记载:"孝子,顺孙,义夫,节妇,表其门闾,终身勿事"。只有5例列出具体表彰对象,其中有两例未标明具体孝行表现。因此,我们只能通过剩余3例考察孝子表彰中"孝子"一词在奈良时代所包含的内容。3例包含具体表彰原因的"孝"之条目如下:
『続日本紀』の29件の孝子表彰記事の中に大部分(24件)は表彰した具体的な対象が載せていない。ただ簡単に「孝子、順孫、義夫、節婦、表其門閭、終身勿事。」などと記している。中には、5件だけ具体的な対象を列されて、その中にはまた2例が具体的な表彰行為が現れていない。そのため、残った3件から「孝子」という言葉が奈良時代における意味を考察するしかない。
①第5例 "麻呂、立性孝順、與人無怨。嘗被後母讒、不得入父家、絕無怨色、孝養彌篤。""信紗、氏直果安妻也。事舅姑以孝聞。夫亡之後、積年守志、自提孩穉并妾子惣八人、撫養無別。"
②第21例 "對馬嶋上縣郡人高橋連波自米女、夫亡之後、誓不改志。其父尋亦死。結廬墓側、每日齋食。孝義之至、有感行路。"
③第25例 "武藏國入間郡人矢田部黑麻呂、事父母至孝。生盡色養、死極哀毀。齋食十六月、終始不闕。"
涉及具体孝行的3件事例中,4人被天皇下诏表彰。其中男2人,女2人。男性平民被表彰的具体原因为"对不善待自己的继母亦无怨色"以及"生前和颜悦色奉养父母,父母死后极尽哀伤之情且素食16个月。女性平民2人的原因为"夫亡以后不改嫁,把自己以及丈夫之妾的孩子8人同等抚养"以及"夫亡以后不改嫁,且父亡以后在父亲坟前结庐为父素食守孝"。
以上可以看出奈良时代统治者所提倡的孝道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提倡愚孝。儒家提倡孝道,但是并不提倡愚孝。其中代表的例子是孔子。孔子在论语中说"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 ,他认为,父母有错,作为子女的要委婉的劝说他们。而《续日本纪》中天皇表彰的麻吕,即使被继母说坏话,被禁止进亲生父亲的家门,也依然毫无怨色。这里可以体现出统治者提倡孝道的一个重要目的:缔造一种绝对的孝,没有例外的长幼秩序。即使长者行为上有过错,作为子女的也要无条件接受。
第二、重视情感上对父母的孝。"生尽色养,死尽哀毁"说的是孝道的精神性。色养一词,最早出自于《世说新语》 ,是指父母生前要和颜悦色地赡养父母,死后要极尽哀毁以表达自己的哀伤之情。就是说,仅仅在物质上满足父母的需求是不够的,要从精神层面关心父母,从内心顺从父母的意愿。为父母守孝,素食16个月也是为表明父母死后给自己的精神造成重大打击,茶饭无味,没有吃荤食的欲望。
第三、提倡愚化妇女的孝道。书中两名被表彰的女性,既是"孝子"亦是"节妇",她们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夫亡之后不改志",这说明奈良时代妇女的地位已经开始下降,开始沦为男性附属。统治者提倡"守志",从舆论上限制她们再嫁,是当时律令社会学习古代中国文化制度的产物,是儒家思想中黑暗的一面被日本吸收的反映。
总结以上特点,我们可以看出,奈良时代的统治者,其目的在于建立一个类似中国儒家思想提倡的"父为子纲,夫为妻纲"长幼秩序固定化的社会。这一时期,中央政治争斗不断,如长屋王之变,藤原仲麻吕之乱等。为了巩固统治,加强中央集权,统治者开始利用政治手段对国民进行意识形态上的控制,孝子奖励便是其中一项。
从数量上来看,《续日本书纪》中记载的孝子表彰数量并不能算多,大约百年间29件,平均每3年全国只推行一次。其次,孝子奖励的落实情况相关文献上也未体现,具体表彰对象,表彰原因也仅有上述寥寥几件,因此其实施情况也值得怀疑。再次,书中对孝子的奖励一般是"终身勿事",这对当时的地方财政税收有一定影响,地方事务官对孝子奖励的热情程度也不难想象。最后,从孝道奖励的实施原因来看,无外乎天皇即位,立太子,以及天下出现异像如出美泉或灵云等。这也说明孝子奖励这一方略,在奈良时代还不是一项基本的固定化的治国策略,只是在特殊场合下的特殊方案。可以说,这一治国政策在奈良时代还未有较大的影响力,其真正对平民意识形态的影响力度,也应该不会很大。
结语:
综上所述,继《日本书纪》之后的第二部敕撰史书《续日本纪》,在治国策上有一个很大的特色:实行孝子奖励。而这一孝子奖励政策,在实行力度上,也并未成为一项基本治国策,而只是在国家重大事件发生的时候作为一项恩赐实行。造成这种情况的根本原因在于当时的日本社会并没有为大陆的先进外来思想准备好着床的土壤。而对于孝思想的提倡,在以后的几部敕传史书中又有怎样的体现,这是我们今后要研究的一个课题。
【参考文献】
[1] 阪本太郎(1972)《飞鸟?奈良时代的伦理思想》48页。
[2] 青木和夫先生等校注(1998) 《续日本纪》 岩波书店刊行
[3] 阪本太郎(1972) 《飞鸟?奈良时代的伦理思想》 53页。
[4] 青木和夫等校注(1998)《续日本纪》 第三册卷二十 182页 岩波书店
责任编辑:王利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