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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客体属于犯罪直接客体的范畴。对公共权力含义与特征的正确理解是准确判断受贿罪客体的逻辑前提。现有受贿罪客体的大量论说皆存在或多或少不周延性。将受贿罪客体界定为"公共权力的不可交易性",更符合受贿犯罪的实际情况,更能够反映受贿罪的本质属性,更契合受贿罪犯罪对象范围不断拓展的趋势,也更符合犯罪客体的基本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