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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委出台《进一步加强党政领导班子建设意见》
始终鲜明崇尚实干的用人导向,把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一线作为检验和考察干部的主战场,大力选拔人品正、干实事、真爬坡、敢破难的干部
地方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应注意从具有下一级党政正职任职经历的干部中选拔;从其他岗位转任的,应适合岗位要求;没有地方党政领导工作经历的,一般应先安排到党政领导班子副职岗位上培养锻炼
对在地方党委正职岗位工作实绩特别突出、群众公认度高、发展潜力大的干部,可提拔为上一级领导班子成员并继续兼任原职务
注意培养和选拔熟悉工业经济、农村经济、城市规划建设、对外开放、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的专业型人才及善于“大抓项目、抓大项目”的管理型人才
大力实施年轻干部培养“双千工程”,有计划地选派干部到民族地区、边远山区及重点工程、复杂环境和基层一线经受锻炼,增强他们破解项目、资金、技术和市场等难题的能力,提高他们在困境和压力中的执行能力和创造性工作能力
为认真贯彻《2009-2013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着力建设高素质的党政领导班子,从组织上保证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的顺利实施,省委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现实背景:
推进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四川跨越式发展的需要
《意见》指出,今后五年是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联动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实现四川跨越式发展,努力巩固扩大优势、走在西部前列,迫切需要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和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来推动落实。近年来,各级党委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领导班子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各级领导班子在推进“两个加快”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要看到,面对推进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四川跨越式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一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观念理念、能力素质、作风形象等方面还存在不相适应的地方,亟待进一步改进和加强。
总的要求:
五个重点、五个进一步目标
《意见》提出,加强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要坚持以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为核心内容,以加强理论武装、改进思想作风、增强素质功能、严格管理监督、完善制度机制为重点,使各级领导班子政治素质进一步提高、能力进一步增强、作风进一步改进、结构进一步改善、制度进一步健全,努力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定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把各级领导干部建设成为特别讲大局、特别讲实干、特别讲付出、特别讲纪律的过硬队伍。
用人导向:
鲜明崇尚实干
《意见》提出,要把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一线作为检验和考察干部的主战场,大力选拔人品正、干实事、真爬坡、敢破难的干部。对长期在艰苦岗位和重大工作中表现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要及时提拔、大胆使用,让吃苦者吃香、有为者有位,真正把那些在推动跨越式发展中魄力大、有办法、能打开局面的干部用起来、用到重要岗位上。要紧紧围绕“联动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注意培养和选拔熟悉工业经济、农村经济、城市规划建设、对外开放、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的专业型人才及善于“大抓项目、抓大项目”的管理型人才。有计划地从农村、街道、国有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选拔优秀人才进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班子成员出现空缺时,注重从具有基层一线工作经历的优秀干部中选拔。
建设路径:
选好配强党政正职,改善优化班子结构
加强能力作风建设,强化日常监督管理
《意见》提出,地方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应注意从具有下一级党政正职任职经历的干部中选拔;从其他岗位转任的,应适合岗位要求;没有地方党政领导工作经历的,一般应先安排到党政领导班子副职岗位上培养锻炼。对在地方党委正职岗位工作实绩特别突出、群众公认度高、发展潜力大的干部,可提拔为上一级领导班子成员并继续兼任原职务。坚持领导班子老中青梯次配备,注意发挥各年龄段干部的作用,切实解决县、乡两级领导干部任职年龄层层递减问题,不搞“一刀切”。严格控制选任制干部任期内职务变动,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在同一职位原则上应当任满一届。
《意见》提出,要紧紧围绕推进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深入开展进一步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引导党政干部不断强化跨越的理念、统筹的理念、市场的理念和开放的理念,着力解决不适应、不符合跨越式发展的突出问题。要紧紧围绕建设西部综合交通枢纽、现代城市体系、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城镇化进程、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深化改革开放、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八大重点,有针对性抓好党政干部教育培训,切实提高推进跨越式发展的能力。要坚持在完成重大任务、应对重大事件中培养锻炼干部,有计划地选派干部到民族地区、边远山区及重点工程、复杂环境和基层一线经受锻炼。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坚持从经济发达地区选派优秀干部到欠发达地区任职,继续从省直机关选派优秀干部到地方工作。
《意见》提出,要继续弘扬伟大抗震救灾精神,大力倡导“四个特别”, 坚持清简务本、行必责实,改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走进矛盾、破解难题活动,切实解决影响跨越式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矛盾和长期积累的复杂问题。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地震重灾区和藏区,继续开展“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活动。坚持重大事件靠前指挥,发生重大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重大突发事件时,领导干部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妥善处理。以过硬作风保障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工作落实。
《意见》提出,要强化干部日常管理与考核, 全面了解掌握干部平时表现,对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等制度,认真实行党政领导班子正职思想、工作、作风情况年度报告制度。注重考察干部在完成重大任务、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及涉及个人利益时的表现。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推行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制,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意见》特别强调,加强党政领导班子建设,必须进一步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要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推行非定向预推后备人选、全委会推荐重要干部、“两推一述”产生考察人选等多种提名方式。围绕工作经历、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和岗位需求等改进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方式,增强科学性和真实性,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健全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强化干部日常考核、实绩评价,改进干部任职考察工作,增大日常考核和实绩评价在任职考察中的权重。面向社会不同群体开展定向统筹公选,推行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完善差额选拔干部办法,推行差额推荐、考察、酝酿,试行差额票决。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机制,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推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一报告两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实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坚持严重违规用人问题立项督查制度,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保障措施:
强化抓班子带队伍的政治责任
《意见》提出,要认真落实领导班子建设责任制,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履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直接抓;班子其他成员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要具体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出现的一些苗头性问题,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要及早提醒,及时帮助解决;对出现的重大问题,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责任。要建立党政领导班子建设定期督查分析制度,坚持每年对本意见贯彻落实情况和党政领导班子建设情况进行自查、总结、分析,有针对性地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始终鲜明崇尚实干的用人导向,把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一线作为检验和考察干部的主战场,大力选拔人品正、干实事、真爬坡、敢破难的干部
地方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应注意从具有下一级党政正职任职经历的干部中选拔;从其他岗位转任的,应适合岗位要求;没有地方党政领导工作经历的,一般应先安排到党政领导班子副职岗位上培养锻炼
对在地方党委正职岗位工作实绩特别突出、群众公认度高、发展潜力大的干部,可提拔为上一级领导班子成员并继续兼任原职务
注意培养和选拔熟悉工业经济、农村经济、城市规划建设、对外开放、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的专业型人才及善于“大抓项目、抓大项目”的管理型人才
大力实施年轻干部培养“双千工程”,有计划地选派干部到民族地区、边远山区及重点工程、复杂环境和基层一线经受锻炼,增强他们破解项目、资金、技术和市场等难题的能力,提高他们在困境和压力中的执行能力和创造性工作能力
为认真贯彻《2009-2013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着力建设高素质的党政领导班子,从组织上保证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的顺利实施,省委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现实背景:
推进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四川跨越式发展的需要
《意见》指出,今后五年是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联动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实现四川跨越式发展,努力巩固扩大优势、走在西部前列,迫切需要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和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来推动落实。近年来,各级党委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领导班子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各级领导班子在推进“两个加快”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要看到,面对推进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四川跨越式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一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观念理念、能力素质、作风形象等方面还存在不相适应的地方,亟待进一步改进和加强。
总的要求:
五个重点、五个进一步目标
《意见》提出,加强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要坚持以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为核心内容,以加强理论武装、改进思想作风、增强素质功能、严格管理监督、完善制度机制为重点,使各级领导班子政治素质进一步提高、能力进一步增强、作风进一步改进、结构进一步改善、制度进一步健全,努力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定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把各级领导干部建设成为特别讲大局、特别讲实干、特别讲付出、特别讲纪律的过硬队伍。
用人导向:
鲜明崇尚实干
《意见》提出,要把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一线作为检验和考察干部的主战场,大力选拔人品正、干实事、真爬坡、敢破难的干部。对长期在艰苦岗位和重大工作中表现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要及时提拔、大胆使用,让吃苦者吃香、有为者有位,真正把那些在推动跨越式发展中魄力大、有办法、能打开局面的干部用起来、用到重要岗位上。要紧紧围绕“联动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注意培养和选拔熟悉工业经济、农村经济、城市规划建设、对外开放、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的专业型人才及善于“大抓项目、抓大项目”的管理型人才。有计划地从农村、街道、国有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选拔优秀人才进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班子成员出现空缺时,注重从具有基层一线工作经历的优秀干部中选拔。
建设路径:
选好配强党政正职,改善优化班子结构
加强能力作风建设,强化日常监督管理
《意见》提出,地方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应注意从具有下一级党政正职任职经历的干部中选拔;从其他岗位转任的,应适合岗位要求;没有地方党政领导工作经历的,一般应先安排到党政领导班子副职岗位上培养锻炼。对在地方党委正职岗位工作实绩特别突出、群众公认度高、发展潜力大的干部,可提拔为上一级领导班子成员并继续兼任原职务。坚持领导班子老中青梯次配备,注意发挥各年龄段干部的作用,切实解决县、乡两级领导干部任职年龄层层递减问题,不搞“一刀切”。严格控制选任制干部任期内职务变动,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在同一职位原则上应当任满一届。
《意见》提出,要紧紧围绕推进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深入开展进一步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引导党政干部不断强化跨越的理念、统筹的理念、市场的理念和开放的理念,着力解决不适应、不符合跨越式发展的突出问题。要紧紧围绕建设西部综合交通枢纽、现代城市体系、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城镇化进程、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深化改革开放、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八大重点,有针对性抓好党政干部教育培训,切实提高推进跨越式发展的能力。要坚持在完成重大任务、应对重大事件中培养锻炼干部,有计划地选派干部到民族地区、边远山区及重点工程、复杂环境和基层一线经受锻炼。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坚持从经济发达地区选派优秀干部到欠发达地区任职,继续从省直机关选派优秀干部到地方工作。
《意见》提出,要继续弘扬伟大抗震救灾精神,大力倡导“四个特别”, 坚持清简务本、行必责实,改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走进矛盾、破解难题活动,切实解决影响跨越式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矛盾和长期积累的复杂问题。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地震重灾区和藏区,继续开展“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活动。坚持重大事件靠前指挥,发生重大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重大突发事件时,领导干部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妥善处理。以过硬作风保障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工作落实。
《意见》提出,要强化干部日常管理与考核, 全面了解掌握干部平时表现,对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等制度,认真实行党政领导班子正职思想、工作、作风情况年度报告制度。注重考察干部在完成重大任务、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及涉及个人利益时的表现。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推行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制,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意见》特别强调,加强党政领导班子建设,必须进一步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要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推行非定向预推后备人选、全委会推荐重要干部、“两推一述”产生考察人选等多种提名方式。围绕工作经历、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和岗位需求等改进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方式,增强科学性和真实性,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健全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强化干部日常考核、实绩评价,改进干部任职考察工作,增大日常考核和实绩评价在任职考察中的权重。面向社会不同群体开展定向统筹公选,推行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完善差额选拔干部办法,推行差额推荐、考察、酝酿,试行差额票决。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机制,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推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一报告两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实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坚持严重违规用人问题立项督查制度,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保障措施:
强化抓班子带队伍的政治责任
《意见》提出,要认真落实领导班子建设责任制,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履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直接抓;班子其他成员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要具体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出现的一些苗头性问题,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要及早提醒,及时帮助解决;对出现的重大问题,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责任。要建立党政领导班子建设定期督查分析制度,坚持每年对本意见贯彻落实情况和党政领导班子建设情况进行自查、总结、分析,有针对性地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