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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 由于其在国家经济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被人们形象地誉为“国之血脉”。可是,在豫西南边陲的国家级贫困县——淅川,一起“钱管家”挪用1000余万元公款炒股的金融大案惊动中国农业银行总行,经过总行、省、市分行和检察机关的联手查证,由该县农行资产负债科科长精心编织的“富翁”梦彻底破灭。“被告人周晓清身为国有商业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擅自挪用公款1079万元供自己使用,数额巨大,且有314.1万元未予退还。根据……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对未归还的314.1万元予以追缴……”2005年12月22日下午,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庄严的刑事审判庭内,审判长高亢的宣判声在空中回荡,站在被告席上的原中国农业银行淅川县支行资产负债科科长、年仅27岁的周晓清听到判决结果扼腕长叹,凄楚的脸上充满着懊悔与无奈。此时,他那潇洒的“富翁”梦似一缕轻烟被风吹散,允许他享用的那就是高墙电网下对昔日的追忆与叹息!
金融新星 坦荡仕途生邪念
翻开周晓清的履历,可以看到他原本一帆风顺的生命历程,曾是一个富有开拓精神的有为青年。
1978年2月,周晓清出生在丹江河畔的滔河乡,那里悠久的楚文化和滚滚东去的丹江水给了他智慧,孕育了他不甘落后、倔强好胜的性格。高中毕业后,他没有辜负父母的期望,以优异的成绩考取了河南省农业银行干部学校。由于专业对口,1997年8月他顺利地被分配到中国农业银行淅川县支行工作。能谋到这份好差事,多少同龄人向他投来羡慕的目光。
刚到农行,他先后在厚坡、九重营业所工作,待人热情,工作踏实,很快成为业务骨干。他以出色的表现赢得了同志们的一致好评,大家都夸他头脑聪慧,悟性高,有魄力,将来大有作为。别人的夸奖和称赞,并没使周晓清陶醉和飘飘然,而将其作为激励和鞭策自己前进的动力,他更加努力工作,更加注重完善自我。农行领导看他是棵不可多得的好苗子,对他刮目相看,提拔他为稽查科副科长。2002年,农行实行竞争上岗,周晓清在众多竞争对手面前脱颖而出,如愿当上了资产负债科科长。不久,便被确定为行里后备干部。
然而,面对五彩斑斓世界的诱惑,他精心打造的理想航船还未驶向理想的彼岸,却在欲望中偏离了航线,人生观、价值观在悄悄发生蜕变。
2002年8月,在郑州出差的周晓清通过一位大学时的同学认识了做生意的杨伟军,一番交谈,双方大有相见恨晚之意。随着交往的频繁,周晓清和杨伟军的关系也与日俱增,彼此成了无话不谈的挚友。谈论中,他们谈到最多的话题是炒股。炒股,对周晓清来说是一窍不通,杨伟军不是对他漫无边际地讲股票知识,就是海阔天空地畅谈财经理论,并列举了炒股暴富的实例,还煞有其事地吹嘘自己认识了许多财经界的朋友,能打听许多财经消息和购买到一些有关上市公司的独家资料。
从此,周晓清开始重新审视自己走过的路,思来想去,就是如何利用自己的职权,挪用公款进行炒股,在股海里赌上一把。于是,他和杨伟军达成君子协议:“自己负责筹集资金,杨伟军负责打探股市信息和购买上市公司幕后资料,利润自己占70%,杨伟军占30%。从此,他们成了股市上的“战略伙伴”。
借鸡生蛋 沉迷股海难自拔
主意已定。从此,周晓清对金钱的渴望就如酵母菌一样迅速裂变,逐渐占据了他的大脑,那颗躁动不安的心一刻也没有平静过,他开始按照别人的处世哲学的蓝本和启示描绘着自己的人生,时刻都在窥视着发财的机会。
2002年12月22日,发财心切的周晓清终于接到了杨伟军从郑州打来的电话,称:“据可靠消息,机会来了,你尽快筹措资金,并办理有关股票交易手续。”周晓清听后一阵狂喜,便找到在某银行工作的同学魏果,二人到南阳民生证券公司和市农业分行用魏果的身份证,办理了银证通股票交易手续。接着,周晓清脑海里像一台高速运转的机器运筹着资金的来源。
投资股市,总得有本钱。周晓清深知自己的职责之一就是负责全行贷款规模的监测与控制,拥有内部资金调拨权。要想在股市里搏击一番,挪用营业所的营业存款只是暂时的,因每挪用一笔就会在微机上显示,如果出现差错,随即就会暴露。而空占规模贷款一直闲放着,很少有人检查,唯一办法就是充分利用自己分管的空占规模贷款的优势。他知道,空占贷款规模是实际并未发放,而是采取空占贷款指标形式形成的存款。至于哪个所空占,空占多少由资产负债科负责调拨。为此,他绞尽脑汁,决定把挪用空占规模贷款的单位选择在地处偏僻,未与省、市行联网,挪用后不易被发现的老城营业所。
周晓清的目光死死盯住了空占规模这笔“闲散”资金。他觉得,反正这笔资金放着也是空放着,想动用它只需自己一个电话就行。但在挪用这笔“闲散”资金前,先将其它营业所的公款借出打人股市,然后“顺理成章”再把这笔空占规模贷款划出进行填补,待打入的资金在股市上赚上一笔后再还上就行了,这岂不是“借鸡生蛋”的好办法!在经过一番巧妙构思后,他终于“说服”自己,决定孤注一掷,用这笔款炒股为自己下一次人生的赌注。
2003年1月14日,周晓清给城镇营业所坐班主任李某打电话借款200万元,谎称用于房地产开发,让其将款打入魏果的账户上。李某当日将200万元打到周晓清指定的账户。
也许命运之神让一个人毁灭之前总会安排一些海市蜃楼般的诱惑。
2003年4月上旬,周晓清一连几天在股市转悠,伺机等待着好运的到来。当他看到股市行情暴涨时,便迅速将股票抛出,让他发狂的是,这次居然赚了一笔。这下,周晓清紧锁的眉宇渐渐舒展。他仿佛看到,千万富翁之梦正向他频频招手。
像所有炒红眼的股民一样,此时的周晓清见自己初涉股海无人觉察,胆子更大了,欲望也更强了,简直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
2003年5月14日,周晓清采用前一次的做法,让城镇营业所李某打人魏果户头200万元,后划转老城营业所150万元空占规模贷款归还。
2004年3月11日,周晓清让九重营业所杨某存人魏果户200万元,月底划转老城营业所150万元空占规模贷款归还。由于老城营业所1029万元空占规模贷款被其全部划出,后又用厚坡营业所50万元空占规模贷款归还。
就这样,在李某、杨某等人的默契配合下,周晓清挖东补西套取银行资金的伎俩运用的得心应手,花样百出。他先是利用月初借出,月底归还的时间差,继而采取走假账的办法神不知鬼不觉地次次挪用公款用来炒股,为自己建了一个随用随取的小金库,老城营业所简直成了他的地下钱庄。
周晓清挪款炒股赔多赚少,但越赔越想“翻本”,他身不由己地走进了挪 用—炒—赔—再挪用—再炒—再赔的恶性循环怪圈。从2003年元月至2004年11月,周晓清以魏果名义,多次不费吹灰之力从城镇、九重营业所往魏果账户上转入资金,后通过县行内部往来科目将老城营业所空占规模贷款1029万元、厚坡营业所空占规模贷款50万元划转到城镇、九重、厚坡营业所将账上冲平。
东窗事发 穷途末路遭严惩
一来二去,周晓清挪用的公款数额太大,已难以填补,就是变卖家产也还不上。每想到这些,周晓清心如乱麻,坐卧不安,恐惧感也与日俱增。他曾想畏罪自杀,可一想到自己孑然一身,年迈的父母需要照料又没有勇气,想潜逃到荒无人烟的地方隐藏,可跑到哪里也逃脱不了法网。反常的情绪使他常常被噩梦惊醒,梦见自己戴着镣铐被推上警车。
上帝让谁灭亡,必先使其疯狂。周晓清肆无忌惮地挪用公款,最终纸包不住火,露出了狐狸尾巴。2005年5月20日,是周晓清犯罪的终日。这天,淅川县农行检查各所库存情况,发现城镇营业所空库200万元,经核查,系周晓清炒股挖东补西所为。至此,周晓清的“富翁梦”也随之破灭。
案情上报中国农业银行,总行领导震惊了。5月31日,一个由总行、省、市分行40余人组成的“5·31”专案组紧急进驻淅川。6月1日,河南省分行对周晓清实施“双规”;同日,淅川检察机关迅速介入,查证工作全面铺开。
针对周晓清挪款手段多样,情节复杂,涉案人多,涉及单位广的特点,专案组决定分成两个小组,查证、审讯同步进行。银行内部以查账为手段,以收集固定证据为重点,外线调查取证。检察机关加大审讯力度,根据反馈的信息,对重点涉案人员进行监控。经过历时一个多月的查证,周晓清挪用公款1079万元的来龙去脉终于逐渐明晰,一个以周晓清为首的金融窝案成功告破。6月27日,周晓清因涉嫌挪用公款犯罪被淅川县公安局刑事拘留。7月6日,淅川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将其逮捕。参与此案的6名涉案人员也相继归案。
2005年12月2日,淅川县人民检察院以周晓清犯挪用公款罪向淅川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淅川县人民法院及时组成合议庭,依法对淅川有史以来职务犯罪数额最大、涉案人员最多,备受社会瞩目的案件进行公开审理。随着庭审的进行,旁听的人群中不时发出惊叹!面对检察官的指控,周晓清对自己的违法事实没有过多的辩解,对所犯的罪行供认不讳。
然而,悬崖勒马为时晚,船到江心补漏迟。周晓清归案后虽能如实坦白认罪,但他挪用公款1079万元的行为,除案发前归还764.9万元,仍有314.1万元无法追回,给国家造成了重大损失。最终,周晓清和其他涉案者一样,没能逃脱法律的严厉制裁。淅川县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依法判处周晓清有期徒刑十五年。周晓清用他那无尽的悔恨和泪水,表示认罪伏法。
教训深刻 暮鼓晨钟警世人
谁如果戏弄人生,必然遭人生的戏弄。作为一名党培养的银信工作者,周晓清之所以走到今天这步田地,是与他信念滑坡和私欲膨胀分不开的,但交友不慎也起了催化剂的作用。在周晓清职务犯罪过程中,别有用心的人与之交朋友,看中的是他手中的权力,利用、发掘权力才是真正目的。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确如此。对每一个人来说,交际决非生活小节,交友必须慎之又慎。一定要谨慎交友,冷静交友,以善交友,择德交友。
同时,内部上下串通,联手作案为周晓清滑向犯罪深渊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周晓清之所以屡屡挪用公款,与案发单位管理混乱、监督不力也有直接关系。因此,要想遏制金融系统职务犯罪的发生,使国家“血脉”畅通,除了责任人明辨是非,增强自身法律意识外,堵塞漏洞,加强管理,强化监督尤为重要。
周晓清挪用公款一案再次告诫人们:在变化万千的商品经济大潮冲击下,每一个公务人员要不断加强世界观改造,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大权在握时,要廉洁自律,防微杜渐,警钟长鸣,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老老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人。只有守得住清苦,耐得住寂寞,管得住小节,才能站稳脚跟。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党纪国法是人生道路上的“红灯”,是原则问题上的“高压线”,闯不得,碰不得,藐视法纪自然被法纪所锁定,违法乱纪终将落入法网!
(作者单位: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宋桂祝
金融新星 坦荡仕途生邪念
翻开周晓清的履历,可以看到他原本一帆风顺的生命历程,曾是一个富有开拓精神的有为青年。
1978年2月,周晓清出生在丹江河畔的滔河乡,那里悠久的楚文化和滚滚东去的丹江水给了他智慧,孕育了他不甘落后、倔强好胜的性格。高中毕业后,他没有辜负父母的期望,以优异的成绩考取了河南省农业银行干部学校。由于专业对口,1997年8月他顺利地被分配到中国农业银行淅川县支行工作。能谋到这份好差事,多少同龄人向他投来羡慕的目光。
刚到农行,他先后在厚坡、九重营业所工作,待人热情,工作踏实,很快成为业务骨干。他以出色的表现赢得了同志们的一致好评,大家都夸他头脑聪慧,悟性高,有魄力,将来大有作为。别人的夸奖和称赞,并没使周晓清陶醉和飘飘然,而将其作为激励和鞭策自己前进的动力,他更加努力工作,更加注重完善自我。农行领导看他是棵不可多得的好苗子,对他刮目相看,提拔他为稽查科副科长。2002年,农行实行竞争上岗,周晓清在众多竞争对手面前脱颖而出,如愿当上了资产负债科科长。不久,便被确定为行里后备干部。
然而,面对五彩斑斓世界的诱惑,他精心打造的理想航船还未驶向理想的彼岸,却在欲望中偏离了航线,人生观、价值观在悄悄发生蜕变。
2002年8月,在郑州出差的周晓清通过一位大学时的同学认识了做生意的杨伟军,一番交谈,双方大有相见恨晚之意。随着交往的频繁,周晓清和杨伟军的关系也与日俱增,彼此成了无话不谈的挚友。谈论中,他们谈到最多的话题是炒股。炒股,对周晓清来说是一窍不通,杨伟军不是对他漫无边际地讲股票知识,就是海阔天空地畅谈财经理论,并列举了炒股暴富的实例,还煞有其事地吹嘘自己认识了许多财经界的朋友,能打听许多财经消息和购买到一些有关上市公司的独家资料。
从此,周晓清开始重新审视自己走过的路,思来想去,就是如何利用自己的职权,挪用公款进行炒股,在股海里赌上一把。于是,他和杨伟军达成君子协议:“自己负责筹集资金,杨伟军负责打探股市信息和购买上市公司幕后资料,利润自己占70%,杨伟军占30%。从此,他们成了股市上的“战略伙伴”。
借鸡生蛋 沉迷股海难自拔
主意已定。从此,周晓清对金钱的渴望就如酵母菌一样迅速裂变,逐渐占据了他的大脑,那颗躁动不安的心一刻也没有平静过,他开始按照别人的处世哲学的蓝本和启示描绘着自己的人生,时刻都在窥视着发财的机会。
2002年12月22日,发财心切的周晓清终于接到了杨伟军从郑州打来的电话,称:“据可靠消息,机会来了,你尽快筹措资金,并办理有关股票交易手续。”周晓清听后一阵狂喜,便找到在某银行工作的同学魏果,二人到南阳民生证券公司和市农业分行用魏果的身份证,办理了银证通股票交易手续。接着,周晓清脑海里像一台高速运转的机器运筹着资金的来源。
投资股市,总得有本钱。周晓清深知自己的职责之一就是负责全行贷款规模的监测与控制,拥有内部资金调拨权。要想在股市里搏击一番,挪用营业所的营业存款只是暂时的,因每挪用一笔就会在微机上显示,如果出现差错,随即就会暴露。而空占规模贷款一直闲放着,很少有人检查,唯一办法就是充分利用自己分管的空占规模贷款的优势。他知道,空占贷款规模是实际并未发放,而是采取空占贷款指标形式形成的存款。至于哪个所空占,空占多少由资产负债科负责调拨。为此,他绞尽脑汁,决定把挪用空占规模贷款的单位选择在地处偏僻,未与省、市行联网,挪用后不易被发现的老城营业所。
周晓清的目光死死盯住了空占规模这笔“闲散”资金。他觉得,反正这笔资金放着也是空放着,想动用它只需自己一个电话就行。但在挪用这笔“闲散”资金前,先将其它营业所的公款借出打人股市,然后“顺理成章”再把这笔空占规模贷款划出进行填补,待打入的资金在股市上赚上一笔后再还上就行了,这岂不是“借鸡生蛋”的好办法!在经过一番巧妙构思后,他终于“说服”自己,决定孤注一掷,用这笔款炒股为自己下一次人生的赌注。
2003年1月14日,周晓清给城镇营业所坐班主任李某打电话借款200万元,谎称用于房地产开发,让其将款打入魏果的账户上。李某当日将200万元打到周晓清指定的账户。
也许命运之神让一个人毁灭之前总会安排一些海市蜃楼般的诱惑。
2003年4月上旬,周晓清一连几天在股市转悠,伺机等待着好运的到来。当他看到股市行情暴涨时,便迅速将股票抛出,让他发狂的是,这次居然赚了一笔。这下,周晓清紧锁的眉宇渐渐舒展。他仿佛看到,千万富翁之梦正向他频频招手。
像所有炒红眼的股民一样,此时的周晓清见自己初涉股海无人觉察,胆子更大了,欲望也更强了,简直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
2003年5月14日,周晓清采用前一次的做法,让城镇营业所李某打人魏果户头200万元,后划转老城营业所150万元空占规模贷款归还。
2004年3月11日,周晓清让九重营业所杨某存人魏果户200万元,月底划转老城营业所150万元空占规模贷款归还。由于老城营业所1029万元空占规模贷款被其全部划出,后又用厚坡营业所50万元空占规模贷款归还。
就这样,在李某、杨某等人的默契配合下,周晓清挖东补西套取银行资金的伎俩运用的得心应手,花样百出。他先是利用月初借出,月底归还的时间差,继而采取走假账的办法神不知鬼不觉地次次挪用公款用来炒股,为自己建了一个随用随取的小金库,老城营业所简直成了他的地下钱庄。
周晓清挪款炒股赔多赚少,但越赔越想“翻本”,他身不由己地走进了挪 用—炒—赔—再挪用—再炒—再赔的恶性循环怪圈。从2003年元月至2004年11月,周晓清以魏果名义,多次不费吹灰之力从城镇、九重营业所往魏果账户上转入资金,后通过县行内部往来科目将老城营业所空占规模贷款1029万元、厚坡营业所空占规模贷款50万元划转到城镇、九重、厚坡营业所将账上冲平。
东窗事发 穷途末路遭严惩
一来二去,周晓清挪用的公款数额太大,已难以填补,就是变卖家产也还不上。每想到这些,周晓清心如乱麻,坐卧不安,恐惧感也与日俱增。他曾想畏罪自杀,可一想到自己孑然一身,年迈的父母需要照料又没有勇气,想潜逃到荒无人烟的地方隐藏,可跑到哪里也逃脱不了法网。反常的情绪使他常常被噩梦惊醒,梦见自己戴着镣铐被推上警车。
上帝让谁灭亡,必先使其疯狂。周晓清肆无忌惮地挪用公款,最终纸包不住火,露出了狐狸尾巴。2005年5月20日,是周晓清犯罪的终日。这天,淅川县农行检查各所库存情况,发现城镇营业所空库200万元,经核查,系周晓清炒股挖东补西所为。至此,周晓清的“富翁梦”也随之破灭。
案情上报中国农业银行,总行领导震惊了。5月31日,一个由总行、省、市分行40余人组成的“5·31”专案组紧急进驻淅川。6月1日,河南省分行对周晓清实施“双规”;同日,淅川检察机关迅速介入,查证工作全面铺开。
针对周晓清挪款手段多样,情节复杂,涉案人多,涉及单位广的特点,专案组决定分成两个小组,查证、审讯同步进行。银行内部以查账为手段,以收集固定证据为重点,外线调查取证。检察机关加大审讯力度,根据反馈的信息,对重点涉案人员进行监控。经过历时一个多月的查证,周晓清挪用公款1079万元的来龙去脉终于逐渐明晰,一个以周晓清为首的金融窝案成功告破。6月27日,周晓清因涉嫌挪用公款犯罪被淅川县公安局刑事拘留。7月6日,淅川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将其逮捕。参与此案的6名涉案人员也相继归案。
2005年12月2日,淅川县人民检察院以周晓清犯挪用公款罪向淅川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淅川县人民法院及时组成合议庭,依法对淅川有史以来职务犯罪数额最大、涉案人员最多,备受社会瞩目的案件进行公开审理。随着庭审的进行,旁听的人群中不时发出惊叹!面对检察官的指控,周晓清对自己的违法事实没有过多的辩解,对所犯的罪行供认不讳。
然而,悬崖勒马为时晚,船到江心补漏迟。周晓清归案后虽能如实坦白认罪,但他挪用公款1079万元的行为,除案发前归还764.9万元,仍有314.1万元无法追回,给国家造成了重大损失。最终,周晓清和其他涉案者一样,没能逃脱法律的严厉制裁。淅川县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依法判处周晓清有期徒刑十五年。周晓清用他那无尽的悔恨和泪水,表示认罪伏法。
教训深刻 暮鼓晨钟警世人
谁如果戏弄人生,必然遭人生的戏弄。作为一名党培养的银信工作者,周晓清之所以走到今天这步田地,是与他信念滑坡和私欲膨胀分不开的,但交友不慎也起了催化剂的作用。在周晓清职务犯罪过程中,别有用心的人与之交朋友,看中的是他手中的权力,利用、发掘权力才是真正目的。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确如此。对每一个人来说,交际决非生活小节,交友必须慎之又慎。一定要谨慎交友,冷静交友,以善交友,择德交友。
同时,内部上下串通,联手作案为周晓清滑向犯罪深渊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周晓清之所以屡屡挪用公款,与案发单位管理混乱、监督不力也有直接关系。因此,要想遏制金融系统职务犯罪的发生,使国家“血脉”畅通,除了责任人明辨是非,增强自身法律意识外,堵塞漏洞,加强管理,强化监督尤为重要。
周晓清挪用公款一案再次告诫人们:在变化万千的商品经济大潮冲击下,每一个公务人员要不断加强世界观改造,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大权在握时,要廉洁自律,防微杜渐,警钟长鸣,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老老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人。只有守得住清苦,耐得住寂寞,管得住小节,才能站稳脚跟。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党纪国法是人生道路上的“红灯”,是原则问题上的“高压线”,闯不得,碰不得,藐视法纪自然被法纪所锁定,违法乱纪终将落入法网!
(作者单位: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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