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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作为一个法律概念,在林业实践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但长期以来,法学理论一直对林权内涵没有给予准确的界定。文章以此为立论基础,运用实证和比较分析的方法,通过对现行林业法和不同类型林权进行分析,将林权界定为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森林、林木、林地依法享有的占用、使用、收益或者处分的权利,在类型上包括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和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