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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水平高速发展的今天,城市规划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被视为城市发展的龙头。在不断优化城市土地和空间资源配置的同时,各种城市规划管理的手段也应该进一步的深化。本文将对我国当前城市规划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策略进行初步的探讨和分析, 寻求解决城市规划的新思路。
[关键词]:城市规划 管理 监督 生态环境
中图分类号:X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2)16-0270-01
一、概论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城市规划管理作为一项综合性技术行政管理工作是重中之重, 越来越成为关注的焦点,城市规划管理得好就能保障城市规划顺利实施。同时,新时期的城市规划必将进入一个新的台阶,也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为适应新时期城市发展建设的需要,要通过深入系统的研究和探索,认清我国在大规模城市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做初步的探讨和分析,汲取其中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寻求城市规划管理的对策,从而提高城市规划管理水平,开创出我国城市规划建设的一个新局面。
二、城市规划中存在的问题
(一)城市规划随意性
城市规划包括城市广场、社区街道、景观绿化等几个方面,城市规划经常被改动,表现出了很强的随意性。这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一成不变的事物是不存在的,所有事物都是不断变化发展;二是各种利益的驱使,其中包含了来自地方的利益,地方政府为了寻求财力大多热衷于土地出让,这些都牵涉到城市的规划;还有就是个人利益,有些个人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操纵或诱导规划的调整,从中牟取利益。这都使现阶段部分城市的规划出现了很大的随意性。
(二)城市规划缺乏法制保障,导致规划缺位
目前,缺乏完善的城市规划法规体系,影响规划审批权,并且规划行政处罚与违法行为不对称。此外,地方性法规不完善就造成了规划权威性受损,并影响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开展。还有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影响规划审批权,目前,在我国大多数城市规划受政府和规划部门双重领导。总之,负责城市规划管理各个部门在不同层次上都不可避免地存在利益冲突,以此制定出的政策,必将会影响政策的贯彻和执行。
(三)城市规划缺乏大众监督
缺乏大众监督是城市规划管理过程中最为常见的一个问题。在很多城市的规划决策方面,依旧停留在领导者才是真正的“决策者”这一理念上。地方政府及规划管理部门的自由裁量权过大,缺少必要的约束和监督机制。规划管理部门既是规划者又是规划单位的直接上级,因此出现了决策主体的错位,使得决策缺乏大众监督,影响了城市规划管理的发展轨道及方向。由于监督的力度不够,也有一些政府官员利用城市规划来对城市建设进行干预,来获取个人利益。
(四)传统的文化遗产和古建筑的保护意识比较淡薄
每座城市的形成到发展都要经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这一过程中传统的古建筑、蕴涵深厚文化底蕴的大量文物古迹、历史文化街和文化遗产屡遭破坏。在建筑史上,建筑风格随着时间的推移也在逐步变化,城市一些古老建筑被无情的拆除了。几百年、上千年营造的城市,其原有的历史遗迹和文化脉络就这样永远地消失在机器的轰鸣中。没有合理的城市规划,许多具有代表性的城市建筑就被一些没有文化底蕴和根基的建筑所代替,失去了本身应代表的意义。
(五)生态环境被破坏的程度比较严重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条件,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会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经济发展水平。看一个城市是否适宜于居住,不在于城市规模的大小,而要看其布局规划是否合理,是否具备健康的生态环境以及可持续发展的潜力。国家对于生态保护和城市规划已经做出了相应的法律规定,但是这些法规在实际操作中并没有得到一一落实,形同虚设。
三、解决城市规划中存在问题的有效措施
(一)应设计出合理的规划许可审批程序和管理机制
遵循科学的审批管理程序,在此基础上使城市规划管理遵循城市发展客观规律,也就是按照城乡规划的原则进行。此外,还要注意的是严格的审批程序是城市规划管理水平提升的重要条件,并且城市规划区的土地怎样利用和各项建设活动也要以有关的城市规划管理法规为依据的。从改革体制来看,要有效的发挥出城市规划管理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的城市规划审批制度,在管理中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并深化城市规划管理制度改革, 健全城市规划管理决策机制,将城市规划管理的重点由开发转向保护。
(二)完善规划法规
完善、健全规划法规体系,运用法律手段,保证科学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强化城市规划管理的综合协调职能,对城市的土地利用进行统一的城市规划管理,就能够保证城市合理发展和协调运转。各级城市规划管理主管部门抓紧法制建设工作,充分运用法制管理手段,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是切实做好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重要保障。还要注意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城市规划及其管理的权威,节制规划许可自由裁量权,逐步推行城市规划审批法制化、城市规划技术标准化,从而使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
(三)让人民大众去参与城市规划,加强对城市规划的监督
要建立完善的公众参与城市规划制度,并能给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要加强城市规划实施的监督,建立规划管理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实现规划实施的全社会、全过程、全覆盖监督。各级城市规划部门要将规划实施的监督作为一项主要内容来抓,加快规划立法工作,建立健全规划法规和规章,增加自觉性,提高科学性,保证城市的规划决策民主化、法制化,促使全面参与到城市规划中来。此外,要建立规划管理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城市规划管理的各项任务要明确责任主体,保障国家和人民的权益。
(四)研究和借鉴发达国家的城市规划理论和主张,提高文化底蕴
在知识经济的迅速发展、全球化进程加快的今天,无论是城市规划的领导者还是城市规划的实际工作者,都应该不断的学习,抓住一切有用的思想、观念、方法和技术成果,分析国外城市规划的经验,为我国城市规划提供一些有利的依据。现代城市规划和建设,强调的不仅是发展经济、技术、建设城市物质文明,更加注重的是文化底蕴的提升,将城市作为文化创造的代表,站在提高到文化创造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高度上来看待城市规划问题。
(五)做好生态城市建设
城市化进程在加速的同时,城市环境污染也达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当人们赖以生存发展的自然界遭到破坏时,许多发达国家开始大力推进生态城市建设,侧重于环境保护。我国也应该借鉴发达国家的一系列做法,加大环境保护的力度,推进生态城市的进程。
四、结束语
总之,而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城市规划也面临了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新跨越。在新时期,我国的城市规划要抓住一系列变革,加大社会调控功能,从政策、科技及文化等多个方面来推动其发展,保证城市发展能与环境保护得到最佳平衡的状态。
五、参考文献
【1】張月、郑志鹏《论中国城市发展及规划》,《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9年10期。
【2】任致远《浅谈2l世纪我国城市规划走势》,《城市发展研究》2001年03期。
【3】王雪晶、张宁等《关于新时期城市规划发展趋势的讨论》,《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9年10期。
[关键词]:城市规划 管理 监督 生态环境
中图分类号:X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2)16-0270-01
一、概论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城市规划管理作为一项综合性技术行政管理工作是重中之重, 越来越成为关注的焦点,城市规划管理得好就能保障城市规划顺利实施。同时,新时期的城市规划必将进入一个新的台阶,也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为适应新时期城市发展建设的需要,要通过深入系统的研究和探索,认清我国在大规模城市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做初步的探讨和分析,汲取其中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寻求城市规划管理的对策,从而提高城市规划管理水平,开创出我国城市规划建设的一个新局面。
二、城市规划中存在的问题
(一)城市规划随意性
城市规划包括城市广场、社区街道、景观绿化等几个方面,城市规划经常被改动,表现出了很强的随意性。这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一成不变的事物是不存在的,所有事物都是不断变化发展;二是各种利益的驱使,其中包含了来自地方的利益,地方政府为了寻求财力大多热衷于土地出让,这些都牵涉到城市的规划;还有就是个人利益,有些个人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操纵或诱导规划的调整,从中牟取利益。这都使现阶段部分城市的规划出现了很大的随意性。
(二)城市规划缺乏法制保障,导致规划缺位
目前,缺乏完善的城市规划法规体系,影响规划审批权,并且规划行政处罚与违法行为不对称。此外,地方性法规不完善就造成了规划权威性受损,并影响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开展。还有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影响规划审批权,目前,在我国大多数城市规划受政府和规划部门双重领导。总之,负责城市规划管理各个部门在不同层次上都不可避免地存在利益冲突,以此制定出的政策,必将会影响政策的贯彻和执行。
(三)城市规划缺乏大众监督
缺乏大众监督是城市规划管理过程中最为常见的一个问题。在很多城市的规划决策方面,依旧停留在领导者才是真正的“决策者”这一理念上。地方政府及规划管理部门的自由裁量权过大,缺少必要的约束和监督机制。规划管理部门既是规划者又是规划单位的直接上级,因此出现了决策主体的错位,使得决策缺乏大众监督,影响了城市规划管理的发展轨道及方向。由于监督的力度不够,也有一些政府官员利用城市规划来对城市建设进行干预,来获取个人利益。
(四)传统的文化遗产和古建筑的保护意识比较淡薄
每座城市的形成到发展都要经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这一过程中传统的古建筑、蕴涵深厚文化底蕴的大量文物古迹、历史文化街和文化遗产屡遭破坏。在建筑史上,建筑风格随着时间的推移也在逐步变化,城市一些古老建筑被无情的拆除了。几百年、上千年营造的城市,其原有的历史遗迹和文化脉络就这样永远地消失在机器的轰鸣中。没有合理的城市规划,许多具有代表性的城市建筑就被一些没有文化底蕴和根基的建筑所代替,失去了本身应代表的意义。
(五)生态环境被破坏的程度比较严重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条件,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会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经济发展水平。看一个城市是否适宜于居住,不在于城市规模的大小,而要看其布局规划是否合理,是否具备健康的生态环境以及可持续发展的潜力。国家对于生态保护和城市规划已经做出了相应的法律规定,但是这些法规在实际操作中并没有得到一一落实,形同虚设。
三、解决城市规划中存在问题的有效措施
(一)应设计出合理的规划许可审批程序和管理机制
遵循科学的审批管理程序,在此基础上使城市规划管理遵循城市发展客观规律,也就是按照城乡规划的原则进行。此外,还要注意的是严格的审批程序是城市规划管理水平提升的重要条件,并且城市规划区的土地怎样利用和各项建设活动也要以有关的城市规划管理法规为依据的。从改革体制来看,要有效的发挥出城市规划管理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的城市规划审批制度,在管理中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并深化城市规划管理制度改革, 健全城市规划管理决策机制,将城市规划管理的重点由开发转向保护。
(二)完善规划法规
完善、健全规划法规体系,运用法律手段,保证科学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强化城市规划管理的综合协调职能,对城市的土地利用进行统一的城市规划管理,就能够保证城市合理发展和协调运转。各级城市规划管理主管部门抓紧法制建设工作,充分运用法制管理手段,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是切实做好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重要保障。还要注意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城市规划及其管理的权威,节制规划许可自由裁量权,逐步推行城市规划审批法制化、城市规划技术标准化,从而使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
(三)让人民大众去参与城市规划,加强对城市规划的监督
要建立完善的公众参与城市规划制度,并能给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要加强城市规划实施的监督,建立规划管理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实现规划实施的全社会、全过程、全覆盖监督。各级城市规划部门要将规划实施的监督作为一项主要内容来抓,加快规划立法工作,建立健全规划法规和规章,增加自觉性,提高科学性,保证城市的规划决策民主化、法制化,促使全面参与到城市规划中来。此外,要建立规划管理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城市规划管理的各项任务要明确责任主体,保障国家和人民的权益。
(四)研究和借鉴发达国家的城市规划理论和主张,提高文化底蕴
在知识经济的迅速发展、全球化进程加快的今天,无论是城市规划的领导者还是城市规划的实际工作者,都应该不断的学习,抓住一切有用的思想、观念、方法和技术成果,分析国外城市规划的经验,为我国城市规划提供一些有利的依据。现代城市规划和建设,强调的不仅是发展经济、技术、建设城市物质文明,更加注重的是文化底蕴的提升,将城市作为文化创造的代表,站在提高到文化创造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高度上来看待城市规划问题。
(五)做好生态城市建设
城市化进程在加速的同时,城市环境污染也达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当人们赖以生存发展的自然界遭到破坏时,许多发达国家开始大力推进生态城市建设,侧重于环境保护。我国也应该借鉴发达国家的一系列做法,加大环境保护的力度,推进生态城市的进程。
四、结束语
总之,而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城市规划也面临了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新跨越。在新时期,我国的城市规划要抓住一系列变革,加大社会调控功能,从政策、科技及文化等多个方面来推动其发展,保证城市发展能与环境保护得到最佳平衡的状态。
五、参考文献
【1】張月、郑志鹏《论中国城市发展及规划》,《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9年10期。
【2】任致远《浅谈2l世纪我国城市规划走势》,《城市发展研究》2001年03期。
【3】王雪晶、张宁等《关于新时期城市规划发展趋势的讨论》,《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9年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