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 宗教问题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做好新疆宗教工作关系新疆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是新疆发展的前提条件。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新疆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我们必须要坚持的正确方向和重要措施。
【关键词】 宗教中国化 新疆 宗教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宗教问题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关系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关系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
面对世界范围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形势下价值观较量的新态势,信教群众当中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正确引导信教群众,凝聚团结信教与不信教的群众,对于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一道共同努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的群众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一,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是做好宗教工作的前提。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族工作、宗教工作都是全局性工作,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必须坚持中国化方向,引导宗教努力为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民族团结、祖国统一服务。
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必须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并重点指出“四个必须”原则,其中首先指出“必须坚持中国化方向”。坚持宗教中国化是我国宗教工作的重要之策,是我国做好宗教工作的前提条件,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基本方向,是努力引导信教群众为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等这“五大任务”服务的前提条件。
新疆伊斯兰教中国化必须从我国国情出发,与道家、儒家等我国传统优秀文化相融合,积极加快本土化、时代化、世俗化的步伐,发挥其积极的、进步的社会功能,扬弃消极的、过时的内容和作用,积极借鉴佛教中国化历程中的有效经验,积极与我国社会发展方向相适应。新疆伊斯兰教必须以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原则,以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为自己的理论框架,积极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积极适应党的宗教政策和基本方针,为国家利益、为人民利益、为社会利益而服务。
宗教与所在社会相适应,是宗教生存发展的历史规律,顺之则生,逆之则亡。因此,坚持新疆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不是一种主观意愿,而是对社会发展规律的把我,对宗教生存规律的尊重。新疆伊斯兰教中国化一定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和指导,与中华文化相融合,积极响应时代要求,走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
二,积极引导新疆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伊斯兰教在新疆传播、发展和演变过程中,皈依伊斯兰教信仰的群众还保留了新疆原有的萨满教、佛教、摩尼教、景教等宗教的一些习俗。比如,南疆群众日常生活中有不往太阳大小便、不往水渠水塘大小便、使用护身符寄托生命安全、给新生婴儿用火把驱邪、给婴儿摇篮或摇床上挂护身的黑珍珠保佑小孩免遭鬼魂的打扰等习惯,这些习惯都是从诸多前期宗教遗留下来的一种习俗,是伊斯兰教传入新疆前就有的习俗,南疆群众日常生活当中类似的偶像崇拜的习俗很多,它们是伊斯兰教传入新疆后与本土文化相融合的典型例子。
可见,虽然伊斯兰教是极其反对偶像崇拜的宗教,但它传入新疆以后,为了自己的生存反而选择了本土化的道路,并保留了新疆佛教等原有的宗教生活的某些日常生活習惯。
新疆伊斯兰教必须要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是历史的要求,也是广大信仰伊斯兰教的人民群众的要求,更是新疆伊斯兰教自身发展和生存的必然选择。新疆伊斯兰教只有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只有符合我国的社会制度,才能发挥好自身积极的社会功能,一定要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而服务,要为社会和谐、社会稳定而服务,只有这样它才能体现出自身存在的价值。
三、党和政府是引导的主力军。
怎么样引导信教群众既是做好宗教工作的重要措施,也是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措施。党和政府的职能部门是引导工作的主要力量,如何引导信教群众,从哪里入手,怎样引导是我们要深入思考的问题。
(一)增强信教群众的公民意识是最关键。新疆每一名信仰伊斯兰教的信徒,首先作为一名中国人,必须要有公民意识、法律意识,必须深刻认识到自己首先是中国公民。
(二)积极宣传党的宗教政策。积极向广大信教群众宣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党的宗教政策、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的宗教事务管理相关的条例和文件,增强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积极引导信教群众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三)严厉打击披着宗教外衣的非法活动。严厉打击披着宗教外衣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非法分子,严厉打击“三股势力”和“两面人”,严防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渗透进来,坚持宗教的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坚决抵御境外宗教势力和敌对势力的渗透。
(四)积极引导信教群众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提倡伊斯兰教的解经工作必须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必须符合党的宗教政策的内容和要求,积极发扬教义中爱国、博爱、和谐、宽容、求学等等积极内容,积极引导信教群众爱国爱疆、崇尚科学、保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
结 语
新疆宗教工作具有长期性、群众性、民族性和复杂性,做好宗教工作是实现新疆工作总目标的必要条件,是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举措。因此,我们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坚持党的宗教政策,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讲话精神,大力推进中国化,坚持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新疆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作者简介:努尔艾力·达伊木 (1988—),男,维吾尔族,新疆乌鲁木齐市人,新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哲学专业2017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宗教学。
【关键词】 宗教中国化 新疆 宗教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宗教问题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关系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关系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
面对世界范围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形势下价值观较量的新态势,信教群众当中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正确引导信教群众,凝聚团结信教与不信教的群众,对于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一道共同努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的群众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一,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是做好宗教工作的前提。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族工作、宗教工作都是全局性工作,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必须坚持中国化方向,引导宗教努力为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民族团结、祖国统一服务。
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必须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并重点指出“四个必须”原则,其中首先指出“必须坚持中国化方向”。坚持宗教中国化是我国宗教工作的重要之策,是我国做好宗教工作的前提条件,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基本方向,是努力引导信教群众为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等这“五大任务”服务的前提条件。
新疆伊斯兰教中国化必须从我国国情出发,与道家、儒家等我国传统优秀文化相融合,积极加快本土化、时代化、世俗化的步伐,发挥其积极的、进步的社会功能,扬弃消极的、过时的内容和作用,积极借鉴佛教中国化历程中的有效经验,积极与我国社会发展方向相适应。新疆伊斯兰教必须以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原则,以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为自己的理论框架,积极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积极适应党的宗教政策和基本方针,为国家利益、为人民利益、为社会利益而服务。
宗教与所在社会相适应,是宗教生存发展的历史规律,顺之则生,逆之则亡。因此,坚持新疆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不是一种主观意愿,而是对社会发展规律的把我,对宗教生存规律的尊重。新疆伊斯兰教中国化一定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和指导,与中华文化相融合,积极响应时代要求,走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
二,积极引导新疆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伊斯兰教在新疆传播、发展和演变过程中,皈依伊斯兰教信仰的群众还保留了新疆原有的萨满教、佛教、摩尼教、景教等宗教的一些习俗。比如,南疆群众日常生活中有不往太阳大小便、不往水渠水塘大小便、使用护身符寄托生命安全、给新生婴儿用火把驱邪、给婴儿摇篮或摇床上挂护身的黑珍珠保佑小孩免遭鬼魂的打扰等习惯,这些习惯都是从诸多前期宗教遗留下来的一种习俗,是伊斯兰教传入新疆前就有的习俗,南疆群众日常生活当中类似的偶像崇拜的习俗很多,它们是伊斯兰教传入新疆后与本土文化相融合的典型例子。
可见,虽然伊斯兰教是极其反对偶像崇拜的宗教,但它传入新疆以后,为了自己的生存反而选择了本土化的道路,并保留了新疆佛教等原有的宗教生活的某些日常生活習惯。
新疆伊斯兰教必须要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是历史的要求,也是广大信仰伊斯兰教的人民群众的要求,更是新疆伊斯兰教自身发展和生存的必然选择。新疆伊斯兰教只有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只有符合我国的社会制度,才能发挥好自身积极的社会功能,一定要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而服务,要为社会和谐、社会稳定而服务,只有这样它才能体现出自身存在的价值。
三、党和政府是引导的主力军。
怎么样引导信教群众既是做好宗教工作的重要措施,也是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措施。党和政府的职能部门是引导工作的主要力量,如何引导信教群众,从哪里入手,怎样引导是我们要深入思考的问题。
(一)增强信教群众的公民意识是最关键。新疆每一名信仰伊斯兰教的信徒,首先作为一名中国人,必须要有公民意识、法律意识,必须深刻认识到自己首先是中国公民。
(二)积极宣传党的宗教政策。积极向广大信教群众宣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党的宗教政策、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的宗教事务管理相关的条例和文件,增强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积极引导信教群众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三)严厉打击披着宗教外衣的非法活动。严厉打击披着宗教外衣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非法分子,严厉打击“三股势力”和“两面人”,严防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渗透进来,坚持宗教的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坚决抵御境外宗教势力和敌对势力的渗透。
(四)积极引导信教群众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提倡伊斯兰教的解经工作必须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必须符合党的宗教政策的内容和要求,积极发扬教义中爱国、博爱、和谐、宽容、求学等等积极内容,积极引导信教群众爱国爱疆、崇尚科学、保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
结 语
新疆宗教工作具有长期性、群众性、民族性和复杂性,做好宗教工作是实现新疆工作总目标的必要条件,是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举措。因此,我们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坚持党的宗教政策,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讲话精神,大力推进中国化,坚持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新疆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作者简介:努尔艾力·达伊木 (1988—),男,维吾尔族,新疆乌鲁木齐市人,新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哲学专业2017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宗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