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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U99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2009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消防法》第37条规定:“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消防部队参与应急救援的任务。在此之前,消防部队已经按照2006年国务院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的要求,参加承担处置危险化学品泄露、交通事故、建筑坍塌、地震、空难、群众遇难事件等19种任务和职能,经过消防部队官兵的不懈努力,应急救援能力不断增强,尤其是在2008年四川汶川“5.12”地震救援中,消防部队快速应急,紧急部署,科学施救,挖出被埋压群众8700余人,其中生还1701人,救助伤员13109人,参战官兵以不足现场救援总力量8%的警力,搜救出26%的生还者,是所有救援队伍短时间内救援生命率最高的一只队伍,在青海玉树、四川芦山地震救援中消防部队也同样有优异表现,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近期央视“寻找最美消防员”公益活动更是把消防部队参与救援工作的成绩传送各方。但在看到丰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不断思考如何响应人民群众的更高要求,将消防铁军在救援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如何立足现有体制和基础,不断发掘潜力,提升救援能力水平,成为社会救援主导力量,以期突破瓶颈建立长久可持续发展的新模式。笔者就此提出三点思路,以供讨论。
一、一线战斗员干部化、精英化、等级专业化
(一)、不再征召战士入伍,用3-5年时间,使一线战斗人员全部干部化,干部来源限于武警部队等专业院校,或者国家本科以上理工科毕业生,战斗员干部化可以解决制约救援体系跨越式发展的基础问题。
1、解决战斗员基础科学理论知识储备量。现行战士服役制度中运行中征召的战斗员多为高中毕业生或者相似学历人员,未经过高等学制的培养,知识体系不完整,后期培养发展的潜力受限,消防科学是一门边缘科学,涉及面广泛,要求战斗员具有相当程度的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外语等科学知识和较强的实践能力,同时也要具有建筑、机械、化工、电子、医疗、矿业、航空、地质等多学科的基础知识,以利于投入工作实际和后期提升,而且经过本科以上高等教育的战斗员在征召进入消防部队前,就在社会知识、生活常识、身心成熟方面有较好基础,参加工作后经基础培训就可以很快适应工作,免除了新战士的“成熟期”。强调国家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战斗员,可以使战斗员从根本上具有接受能力强、学习能力强、动手能力强,适应能力强等优势,更重要的是为打造精英、成为专家提供了可上升空间。
2、解决现役条件下,战士、士官的心理和部队结构不稳定问题。现役义务兵服役两年,经体能、技能、实战、值勤等素质培养而形成战斗力可以说时间过短,义务兵制对于注重技术与经验的消防部队来讲已不适合,一线战斗员面临浓烟烈火、化工危险、放射有毒、大量人员伤亡现场要求有充分的学习和实践时间及经验积累,以及良好的心理素质。战士在入伍时,年龄小、阅历少,两年时间又较短,从心理上产生尽快服完兵役回地方的心理,训练及作战时情绪不稳定,积极性不高,虽然我们在打造铁军中以思想建设为前提,但每年都要面临从头开始培养的困境,而士官也按照几年一签的方式进行,相当比例士官转入执勤、警务、司机、特种设备操作岗位,部分士官虽然在战斗一线,但仍突显技术能力水平不尽人意的情况,“干不长”是思想上的原因,必然体现在各方面工作之中,消防部队的特殊性要求一个相对稳定的工作周期,立足现行公安现役部队体制,在不增加整体人员数量的情况下,调整战斗员干部化,从结构上适应工作需要,从而在思想上达到稳定是可行之措。同时后勤保障社会化、防火工作社会化改革后节约下的干部指标可以充实到灭火及救援方面,从而使一线战斗员的数量得以增加。
3、用目前的技术干部评价管理体系使战斗员在相对长的时间处于稳定期。一名新毕业的本科毕业生,经过基础科学考试,体能考核、智商、情商评估进入消防部队,从确定技术职务时开展训练并形成战斗力,按现行技术干部制度,可一直服役到40-50岁,具有15-25年的稳定的完整的成长过程和服役过程,必将贡献不可限量的成就,一旦成行,前景可谓无限广阔。必然打造成真正的“精英”,实现消防“特种部队”目标,进而形成“救援专家”的新格局。
(二)、立足干部化,打造战斗员的普遍精英化,在实现战斗员干部化解决了基本素质和稳定思想后,必然要求开展“精英化”培训。灭火作战作为抢险救援中的一项消防部队主责工作外,还要积极参加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危险化学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及次生灾害、建筑坍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空难、爆炸及恐怖事件和群众遇险事件的救援工作,并参与配合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矿山、水上事故、重大环境污染、核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从而要求消防部队一线战斗员必须“精英化”,掌握多种多层次的基础科学知识和专业技能,不然无法胜任工作而且在处置事故过程中也可能造成二次灾害或对自身安全造成影响,在达到一定的体能标准后,“精英化”培训应注重知识及经验的储备;通晓各类建筑工程的结构及设计原则,可以在火灾救援中合理现场确定搜索人员生命的位置及可能遇险的集中点以及建筑结构危险的程度以决定救援重点、搜救路线和进攻与后撤的时机;研究现场结构力学可以在地震和建筑物坍塌救援中开辟合理的救援通道及设置承重支架以提高救援成功性和安全性;了解常见化工生产工艺及危险品运输方式和危害品的理化特性,可确定科学的施救方法,对于化工工艺装置的研究了解可以指导灭火战斗进攻与撤退的时机及关阀断料等施救效果的判断;熟悉各类常见机械的运动方式及控制方法,可以解决安全生产事故的救援及类似电梯故障、转门夹手、车辆事故救援的突破点等;掌握医疗救护基础技能如心肺复苏、喉管切开、止血补液、骨伤处置、病人运输,甚至开放式气胸、腹部内脏 脱出的战场救护方法,以及强心剂、麻醉剂的使用都可大大增加救活生命的几率,可以说打造“精英”消防战斗员,培养消防“特种兵”可上升空间很大,可取得的成就也让人向往。如果说“干部化”是基础选材工作,那么这种针对单兵素质“精英”化培养则是战斗员应该达到的常态标准。在此基础上随着知识、经验的不断增长必然要求战斗员达到可以进行指挥、协调、精确判断的更高层次,也就是需要“等级专家化”。
(三)、消防部队参与救援工作需要“精英化”也更需要在此基础上能够开展指挥工作、具有更高专业技术水平更广泛专业知识的高级人员。实现“干部化”后的消防战斗群体应建立三级技术等级的管理与考核体制,初级战斗员应具备消防灭火与救援技能及熟练操作所有个人防护装备、特种救援设备、各种特种车辆器材使用,对各种小概率救援场景能够充分演习并掌握基础方法等;中级战斗员应侧重掌握除野战应急救护(初级战斗员应具备)以外的更高级繁杂的救护手段为后续医护提供条件,同时个人应在某专业有更高的知识水平与救援方法,有开展科研的能力,并有能力指挥局部救援工作的开展,高级战斗員侧重指挥,掌握各行业的运行方式,迅速建立联合作战的网络,并在网络中心起到主导作用,尤其是对总体救援形式的判断与决策是高级战斗员重点研究的内容。
总之,依托现行体制下技术干部的框架,实现一线战斗员全员干部化,并在此基础上锤炼消防精英,进而全面打造三级消防救援专家体系,是推动消防部队铁军建设跨越式发展的决定性环节。
二、在不同类型不同影响范围的救援工作现场找准消防部队的位置,以“救人”为最高工作标准,充分但有限制的工作,避免随意扩大出警范围,集中精力发挥自己的优势,达到工作成效最大化。
《消防法》中确定消防部队“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它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消防部队不论知识积累、经验总结还是器材配备都要以抢救人员生命为最高标准,无论是在地震、建筑坍塌、化学危险品处置还是重大地质灾害、交通事故、群众遇险事件都要态度鲜明,目的明确的执行救人第一的原则,消防部队在近几年的地震救援工作中发挥了重大作用,但仍然可看到十余名消防队员集中在一处救援现场手抬锹挖的开展救援工作,作风和精神让人感动,但作为拥有专业知识掌握专业设备操作的技术人员,这是一种浪费,如果广泛的将消防队员布置于灾区的各个角落开展搜索工作,同时指挥武警战士、大部队官兵和民兵后备役或政府其它救援人员开展辅助工作,救援生命的工作效率將大大提高,由此可见,消防部队在危险产品泄漏、交通事故、建筑坍塌、空难、群众遇险事件等救援工作中以“救人”搜索生命并提高生存率为主体工作,一旦此工作完成,就应当在政府的协调下将现场交给专业处理队伍或群众组织处置,并及时后撤,保养器材,总结经验,恢复执勤训练进入日常备勤状态,杜绝无谓的警力输出。当然灭火战斗属消防部队的本职专业所以不在此论述之内。
总之,在当前制度,编制及发展情况下,消防部队只有立足“救人”原则,集中精力做好本职,不随意或超范围承担其他专业队伍或政府职能部门职务才能稳步提升自身能力,为人民群众做出最大贡献。
三、学习并汲取其他专业救援队伍的先进经验并加强沟通协作以利于共同完成救援工作,了解并与各相关行业开展联合演练以掌握社会资源逐步确立救援主导地位。
我国目前的专业救援力量主要有消防应急救援力量,地震灾害应急救援队伍,洪水灾害应急救援以及核事故、森林、海事、矿山、化学事故、医疗救护等专业力量,但目前处于“分灾种管理、分部门、分系统设置救援力量”情况,采用多队单能建设的“分而治之”传统模式,难以形成统一有效的救援力量体系,在救援现场形成各自为战,争抢资源,甚至相互推诿难以形成合力。消防部队具有消防站分布广,人员具有专业知识和应战经验,拥有相关的先进器材装备,消防通讯快捷、准确等优势,必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急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法律制度的支持下成为灾害应急救援力量的主体,起到主导作用,这也是消防部队努力的方向。立足当前,消防部队应当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强与各专业队伍的沟通协调,学习其专业知识,了解其运行方式,掌握其工作能力,并开展协作演练,在不断磨合中增强信任度,一旦有救援任务可以组织团结各方力量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主导性的开展工作,逐步扩大消防部队的影响力最终达到整合其它力量,做大做强,打造“大消防”格局,实现消防部队跨越式发展。
总之,打造消防铁军任重而道远,消防部队在救援工作中的作用潜力巨大,在实现全体“干部化”的基础上,打造“精英”战斗员,侧重培养指挥的“等级专家”,立足当前体制的基础,强调以搜索救援“生命”为重点的充分而有限制的工作,进而不断发展,以实力和成果取得人民群众的认可并最终整合各方救援力量实现“大消防“格局,完成消防部队跨越式发展。
2009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消防法》第37条规定:“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消防部队参与应急救援的任务。在此之前,消防部队已经按照2006年国务院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的要求,参加承担处置危险化学品泄露、交通事故、建筑坍塌、地震、空难、群众遇难事件等19种任务和职能,经过消防部队官兵的不懈努力,应急救援能力不断增强,尤其是在2008年四川汶川“5.12”地震救援中,消防部队快速应急,紧急部署,科学施救,挖出被埋压群众8700余人,其中生还1701人,救助伤员13109人,参战官兵以不足现场救援总力量8%的警力,搜救出26%的生还者,是所有救援队伍短时间内救援生命率最高的一只队伍,在青海玉树、四川芦山地震救援中消防部队也同样有优异表现,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近期央视“寻找最美消防员”公益活动更是把消防部队参与救援工作的成绩传送各方。但在看到丰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不断思考如何响应人民群众的更高要求,将消防铁军在救援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如何立足现有体制和基础,不断发掘潜力,提升救援能力水平,成为社会救援主导力量,以期突破瓶颈建立长久可持续发展的新模式。笔者就此提出三点思路,以供讨论。
一、一线战斗员干部化、精英化、等级专业化
(一)、不再征召战士入伍,用3-5年时间,使一线战斗人员全部干部化,干部来源限于武警部队等专业院校,或者国家本科以上理工科毕业生,战斗员干部化可以解决制约救援体系跨越式发展的基础问题。
1、解决战斗员基础科学理论知识储备量。现行战士服役制度中运行中征召的战斗员多为高中毕业生或者相似学历人员,未经过高等学制的培养,知识体系不完整,后期培养发展的潜力受限,消防科学是一门边缘科学,涉及面广泛,要求战斗员具有相当程度的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外语等科学知识和较强的实践能力,同时也要具有建筑、机械、化工、电子、医疗、矿业、航空、地质等多学科的基础知识,以利于投入工作实际和后期提升,而且经过本科以上高等教育的战斗员在征召进入消防部队前,就在社会知识、生活常识、身心成熟方面有较好基础,参加工作后经基础培训就可以很快适应工作,免除了新战士的“成熟期”。强调国家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战斗员,可以使战斗员从根本上具有接受能力强、学习能力强、动手能力强,适应能力强等优势,更重要的是为打造精英、成为专家提供了可上升空间。
2、解决现役条件下,战士、士官的心理和部队结构不稳定问题。现役义务兵服役两年,经体能、技能、实战、值勤等素质培养而形成战斗力可以说时间过短,义务兵制对于注重技术与经验的消防部队来讲已不适合,一线战斗员面临浓烟烈火、化工危险、放射有毒、大量人员伤亡现场要求有充分的学习和实践时间及经验积累,以及良好的心理素质。战士在入伍时,年龄小、阅历少,两年时间又较短,从心理上产生尽快服完兵役回地方的心理,训练及作战时情绪不稳定,积极性不高,虽然我们在打造铁军中以思想建设为前提,但每年都要面临从头开始培养的困境,而士官也按照几年一签的方式进行,相当比例士官转入执勤、警务、司机、特种设备操作岗位,部分士官虽然在战斗一线,但仍突显技术能力水平不尽人意的情况,“干不长”是思想上的原因,必然体现在各方面工作之中,消防部队的特殊性要求一个相对稳定的工作周期,立足现行公安现役部队体制,在不增加整体人员数量的情况下,调整战斗员干部化,从结构上适应工作需要,从而在思想上达到稳定是可行之措。同时后勤保障社会化、防火工作社会化改革后节约下的干部指标可以充实到灭火及救援方面,从而使一线战斗员的数量得以增加。
3、用目前的技术干部评价管理体系使战斗员在相对长的时间处于稳定期。一名新毕业的本科毕业生,经过基础科学考试,体能考核、智商、情商评估进入消防部队,从确定技术职务时开展训练并形成战斗力,按现行技术干部制度,可一直服役到40-50岁,具有15-25年的稳定的完整的成长过程和服役过程,必将贡献不可限量的成就,一旦成行,前景可谓无限广阔。必然打造成真正的“精英”,实现消防“特种部队”目标,进而形成“救援专家”的新格局。
(二)、立足干部化,打造战斗员的普遍精英化,在实现战斗员干部化解决了基本素质和稳定思想后,必然要求开展“精英化”培训。灭火作战作为抢险救援中的一项消防部队主责工作外,还要积极参加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危险化学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及次生灾害、建筑坍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空难、爆炸及恐怖事件和群众遇险事件的救援工作,并参与配合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矿山、水上事故、重大环境污染、核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从而要求消防部队一线战斗员必须“精英化”,掌握多种多层次的基础科学知识和专业技能,不然无法胜任工作而且在处置事故过程中也可能造成二次灾害或对自身安全造成影响,在达到一定的体能标准后,“精英化”培训应注重知识及经验的储备;通晓各类建筑工程的结构及设计原则,可以在火灾救援中合理现场确定搜索人员生命的位置及可能遇险的集中点以及建筑结构危险的程度以决定救援重点、搜救路线和进攻与后撤的时机;研究现场结构力学可以在地震和建筑物坍塌救援中开辟合理的救援通道及设置承重支架以提高救援成功性和安全性;了解常见化工生产工艺及危险品运输方式和危害品的理化特性,可确定科学的施救方法,对于化工工艺装置的研究了解可以指导灭火战斗进攻与撤退的时机及关阀断料等施救效果的判断;熟悉各类常见机械的运动方式及控制方法,可以解决安全生产事故的救援及类似电梯故障、转门夹手、车辆事故救援的突破点等;掌握医疗救护基础技能如心肺复苏、喉管切开、止血补液、骨伤处置、病人运输,甚至开放式气胸、腹部内脏 脱出的战场救护方法,以及强心剂、麻醉剂的使用都可大大增加救活生命的几率,可以说打造“精英”消防战斗员,培养消防“特种兵”可上升空间很大,可取得的成就也让人向往。如果说“干部化”是基础选材工作,那么这种针对单兵素质“精英”化培养则是战斗员应该达到的常态标准。在此基础上随着知识、经验的不断增长必然要求战斗员达到可以进行指挥、协调、精确判断的更高层次,也就是需要“等级专家化”。
(三)、消防部队参与救援工作需要“精英化”也更需要在此基础上能够开展指挥工作、具有更高专业技术水平更广泛专业知识的高级人员。实现“干部化”后的消防战斗群体应建立三级技术等级的管理与考核体制,初级战斗员应具备消防灭火与救援技能及熟练操作所有个人防护装备、特种救援设备、各种特种车辆器材使用,对各种小概率救援场景能够充分演习并掌握基础方法等;中级战斗员应侧重掌握除野战应急救护(初级战斗员应具备)以外的更高级繁杂的救护手段为后续医护提供条件,同时个人应在某专业有更高的知识水平与救援方法,有开展科研的能力,并有能力指挥局部救援工作的开展,高级战斗員侧重指挥,掌握各行业的运行方式,迅速建立联合作战的网络,并在网络中心起到主导作用,尤其是对总体救援形式的判断与决策是高级战斗员重点研究的内容。
总之,依托现行体制下技术干部的框架,实现一线战斗员全员干部化,并在此基础上锤炼消防精英,进而全面打造三级消防救援专家体系,是推动消防部队铁军建设跨越式发展的决定性环节。
二、在不同类型不同影响范围的救援工作现场找准消防部队的位置,以“救人”为最高工作标准,充分但有限制的工作,避免随意扩大出警范围,集中精力发挥自己的优势,达到工作成效最大化。
《消防法》中确定消防部队“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它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消防部队不论知识积累、经验总结还是器材配备都要以抢救人员生命为最高标准,无论是在地震、建筑坍塌、化学危险品处置还是重大地质灾害、交通事故、群众遇险事件都要态度鲜明,目的明确的执行救人第一的原则,消防部队在近几年的地震救援工作中发挥了重大作用,但仍然可看到十余名消防队员集中在一处救援现场手抬锹挖的开展救援工作,作风和精神让人感动,但作为拥有专业知识掌握专业设备操作的技术人员,这是一种浪费,如果广泛的将消防队员布置于灾区的各个角落开展搜索工作,同时指挥武警战士、大部队官兵和民兵后备役或政府其它救援人员开展辅助工作,救援生命的工作效率將大大提高,由此可见,消防部队在危险产品泄漏、交通事故、建筑坍塌、空难、群众遇险事件等救援工作中以“救人”搜索生命并提高生存率为主体工作,一旦此工作完成,就应当在政府的协调下将现场交给专业处理队伍或群众组织处置,并及时后撤,保养器材,总结经验,恢复执勤训练进入日常备勤状态,杜绝无谓的警力输出。当然灭火战斗属消防部队的本职专业所以不在此论述之内。
总之,在当前制度,编制及发展情况下,消防部队只有立足“救人”原则,集中精力做好本职,不随意或超范围承担其他专业队伍或政府职能部门职务才能稳步提升自身能力,为人民群众做出最大贡献。
三、学习并汲取其他专业救援队伍的先进经验并加强沟通协作以利于共同完成救援工作,了解并与各相关行业开展联合演练以掌握社会资源逐步确立救援主导地位。
我国目前的专业救援力量主要有消防应急救援力量,地震灾害应急救援队伍,洪水灾害应急救援以及核事故、森林、海事、矿山、化学事故、医疗救护等专业力量,但目前处于“分灾种管理、分部门、分系统设置救援力量”情况,采用多队单能建设的“分而治之”传统模式,难以形成统一有效的救援力量体系,在救援现场形成各自为战,争抢资源,甚至相互推诿难以形成合力。消防部队具有消防站分布广,人员具有专业知识和应战经验,拥有相关的先进器材装备,消防通讯快捷、准确等优势,必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急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法律制度的支持下成为灾害应急救援力量的主体,起到主导作用,这也是消防部队努力的方向。立足当前,消防部队应当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强与各专业队伍的沟通协调,学习其专业知识,了解其运行方式,掌握其工作能力,并开展协作演练,在不断磨合中增强信任度,一旦有救援任务可以组织团结各方力量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主导性的开展工作,逐步扩大消防部队的影响力最终达到整合其它力量,做大做强,打造“大消防”格局,实现消防部队跨越式发展。
总之,打造消防铁军任重而道远,消防部队在救援工作中的作用潜力巨大,在实现全体“干部化”的基础上,打造“精英”战斗员,侧重培养指挥的“等级专家”,立足当前体制的基础,强调以搜索救援“生命”为重点的充分而有限制的工作,进而不断发展,以实力和成果取得人民群众的认可并最终整合各方救援力量实现“大消防“格局,完成消防部队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