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论及秦汉游侠与刺客,人们往往将默写具有侠义行为的刺客与游侠其混为一体。本文从游侠与刺客的概念、产生的背景及其人格特征试以分析,得出刺客与游侠其有相似之处,而非一个群体的结论。
关键词:游侠;刺客;乱世;正义;自由。
一、刺客与游侠概念的界定
今人论及秦汉游侠与刺客,往往将他们混为一体,殊不知他们完全是两个不同的群体。什么是刺客?《辞海》 :"怀挟兵器进行暗杀的人"。台湾《中文大辞典》 :"乘人不备以刺人者"。《左传.成十六年》:"刺公子偃。"《孟子.梁惠王》:"刺人而杀之。"《韩非子.解老》:"以利剑刺之。"刺"有直接杀人的涵义,故《公羊传》解释"刺"字时说"刺之者何?杀之也。"《说文解字》也说:"刺,直伤也。"刺客,顾名思义就是挟利器以杀人。现在让我们先来看看什么是"侠"?在今天可以看到的商周胛骨和金文中,尚未见到"侠"字,而只有"夹",起形似中间站一大人,两边各有一人挟持。《说文解字》谓:"夹,持也,从大,侠二人。"至于"侠",《汉书.季布传》颜注谓"侠之言挟也,以权力挟辅人也",可见,"侠"的愿义是挟持大人物并供其使役之人。最早提到"侠"的人是韩非子,他说"人臣肆意陈欲曰侠",又称"弃官宠交谓之有侠"。韩非子 《五蠹》篇指出"为人臣者聚带剑之客,养必死之士以彰其威", 他们的特征是"聚徒属、立节操以显其名,而犯五官之禁"。这里他所说的养死士以彰其威的"带剑之客"的应该指的就是游侠,这从他说的"犯禁者诛,而群侠以私剑养,"以及"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中可以得到证实。继韩非子之后,对游侠作出更明确定义的是司马迁。在《史记.游侠列传》中,他说:"今游侠,其行虽不轨于正义,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城,不爱其躯,赴士之厄困。既已存亡死生矣,而不矜其能,羞伐其德,盖亦有足多者焉。"在《太史公自序》中又说:"(游侠)救人于厄,振人不赡,仁者有乎,不既信,不倍信,义者有取焉"。对其行为予以热情的赞美。今人骆玉明在《中国游侠史序》中说:"侠可谓国家体制外之力量,其行无视乎法规,不囿于正统道德,聚则自立门规,自成一体,散则读往独来,仗义横行。"
二、游侠与刺客产生的背景
游侠一般产生在所谓的"乱世", 即"上不明,下不正,制度不立,纲纪废弛"之际。西周春秋时代,社会的各个角度都在宗法血缘关系与沉重的时期等级制的控制下,"公食贡,大夫食邑,士食田,庶人食力,共商食官,皂隶食职";"士之子恒为士,农之子恒为农,工之子恒为工,商之子恒为商",[1]不会有脱离于这一秩序的游侠之士。春秋末、战国初,随着周天子天下共主地位的丧失,奴隶制度的迅速瓦解,奴隶主的宗族土地所有制转变为封建土地国有制,各国的奴隶制政权也纷纷向封建政权转变,宗法血缘关系与世袭制受到沉重打击。"春秋之时,犹尊礼重信,而七国则不绝不言礼与信矣;春秋时,犹宗周王,而七国则绝不言周矣;春秋时,犹重祭祀聘享,而七国则无其事矣;春秋时,犹论宗姓氏族,而七国则无一言及之矣;春秋时,犹宴会赋诗,而七国则不闻此矣;春秋时,犹有赴告策书,而七国则无有矣。邦无定交,士无定主,借变化于此百三十三年之间。"[2]在这个时候,原有的阶级划分和道德规范失落,秩序混乱,尊卑贵贱不再是铁板一块,为游侠活动提供了一个的特定时空。"当一个社会处于大变动时代,所谓风雨 洞之际,最容易人游离于社会组织与社会结构的可能性大大增加,这就是游侠之得以驰骋产生社会角色的错位,这是因为随社会的急剧变动,社会成员的集团构成及利益的再组合和再分配必然会被重新提出来。在这种再组合和再分配过程中,社会各阶级、阶层都会发生不以自己意志为转移的变化,任何一个阶级或阶层的人都可以加入到为侠者的行列"[3]
刺客的出现与"乱世""盛世"无关,它的产生与一种原始复仇有关。复仇在上古氏族社会即已有之,上古时代的复仇是以血族复仇的形态出现的。横死者要求本氏族成员为自身讨还血债;"以血还血"的信念强固了氏族群体意识,并在这种意识支配下建构了复仇伦理。到了周秦极其以后的宗法社会,复仇演变为为家族,家庭成员雪恨,即血亲复仇。古代中国血缘宗法制度根深蒂固,一族之人按照血缘关系上的亲疏远近彼此负有一定的责任与义务,为亲人复仇即是其中之一。这种观念造就了现实中血亲复仇的持久与普遍受推重。《孟子.尽心下》中提到"吾今而后知杀人亲之重;杀人之父,人亦杀其父;杀人之兄,人亦杀其兄。然则非自杀之也,一间也。"可见,早期儒家学说中对复仇的态度是一致的,它鼓励提倡人们血亲复仇。在怨恨连结的血仇相报中,首先是报父母之仇。"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又说:"天地人性,人为贵,人之行,莫大于孝"。[4]对父母的仇必须报之,否则就视为不孝,将不齿于人世。<<左传.文公十八年>>记载:"齐懿公之为公子也,与邴蜀之父争田,弗胜。及即位,乃掘而刖 ,而使蜀 仆。纳阎职之妻,而使职骖乘。夏五月,公游于申池。二人浴于池, 以扑抶职。职怒。曰:'人夺女妻而不怒,一抶女庸何伤!'职曰:'与刖其父而弗能病者何如?'乃谋弑懿公,纳诸竹中"。在血仇刺杀中,逐渐发展成各种形式的复仇。
在从春秋战国到汉代的复仇思想的传承中,由于儒家伦理思想的进一步发展,除了这部分血亲复仇以外,侠义复仇的观念也开始逐步出现。司马迁的《刺客列传》就涉及到这样几个侠义复仇的刺客,他们身上充满着侠义的光辉。曹沫"劫齐桓公,要还侵地,气夺霸主,有壮士之风",[5]专诸刺吴王僚,使公子光合法继位得以实现;预让报定"士为知己者死",人以"国士遇我,我故国士报之"的宗旨,立意为智伯报仇,当有人劝他可以"委质而臣事襄子",相机动手,不必残身苦行如此,他答道:"既已委质臣事人,而求杀之,是怀二心以事其君也。且吾所为者极难耳!然所以为此者,将以愧天下后世之为人臣怀二心以事其君者也"。这种不以身害义的风范,以及最后行刺不成伏剑自谢的举动,纯然是一种壮烈的侠士。聂政行刺虽带有挟个人恩怨,借交报仇的特点,但他感知遇之恩,再三踌躇,不得已而应允,应允则力行。刺杀失败后,怕连累阿姊,"自皮面决眼,自屠出肠",惨烈如此,也当一个侠字。荆轲刺秦的张面更为壮观,反复成为后世文学作品歌颂的对象。这五人,虽行迹各异,但感于恩义,忠于然诺,轻生死,忘安危,以慷慨激烈的情怀,用热血拼死一搏,实在是 "天地间别具一种节烈性情"[6]"天壤间第一种激烈人"。[7]显然,这五人具有司马迁所称道的侠义品格。在《刺客列传》中,他说道:"自曹沫至荆轲五人,此其义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 《刺客列传》记录的五位刺客以及先秦典籍中记载的那些不充当低级杀手的刺客,被后世人们所称道,他们具有侠义的品质,是刺客中可与游侠精神相媲美的一个特殊人群。也正是这一刺客群体的特征与游侠有类似之处,人们往往把他们目人为是游侠。
三、游侠与刺客的人格特征
1、施恩于人。刘若愚在《中国之侠》中提到了游侠所具有的八个品格特征,最明显的个性之一就是助人为乐,即施恩于人。他们视济贫扶困为常事,乐于舍己救人。《汉书.游侠列传》中记载的朱家:"鲁人皆以儒教,而朱家用侠闻。所藏活豪士以百数,其余庸人不可胜言。然终不伐其能,饮其德,诸所尝施,唯恐见之。振人不赡,先从贫贱始。家亡余财,衣不兼采,食不重味,乘不过軥牛。专趋人之急,甚于己私。既阴脱季布之厄,及布尊贵,终身不见";"(郭解)以德报怨,厚施而薄望。然其自喜为侠益甚。既已振人之命,不矜其功"。在调节了洛阳仇家纠纷之后,"乃夜去,不使人知";楼护,收养孤老吕公在家,当妻子"颇厌吕公"时,他"流涕责其妻子曰:'吕公以故旧穷老托身于我,义所当奉。'遂养吕公终身。"又如原涉,"费用皆仰贵人长者,然身衣服车马之具,妻子内困,专以振施贫穷、赴人之急为务。"不仅司马迁盛赞游侠:"赴士之厄困,既已存亡死生矣,而不矜其能,羞伐其德,盖亦有足多者焉。"即使是主张剿灭游侠的班固,也不得不承认:游侠"温良泛爱,谦退不伐,亦皆有绝异之姿"。[8]相对于刺客而言,他们更注重的是知恩必报,甚至不惜为"知己而死"。 这是刺客最为显著的一个内在特征。刺客作为代人行刺者, 往往受人豢养。假如待遇很高, 这种关系往往就会被刺客视为知遇, 豢养者往往被刺客视为知己, 刺客往往倾全身之力甚至献身来报答这种恩情。最为典型的即是豫让和聂政。豫让"先事范氏及中行氏, 而无所知名, 去而事智伯, 智伯甚尊宠之"。智伯被赵襄子杀死后, 豫让表决心说:"嗟乎! 士为知己者死, 女为悦己者容。今智伯知我,我必为报仇而死, 以报智伯, 则吾魂魄不愧矣。"行刺不成后, 又"漆身为厉, 吞炭为哑", 而如此矢志不渝的原因是"范、中行氏皆众人遇我, 我故众人报之; 至于智伯, 国士遇我, 我故国士报之。"聂政说得很明白:"政乃市井小人, 鼓刀以屠; 而严仲子乃诸侯之卿相也, 不远千里, 枉车骑而交臣??然是者徒深知政也?政将为知己者用。"聂政作为一个屠户, 贫穷而地位微贱, 又自视怀有绝技, 其内心的孤寂之感可想而知。一旦有人赏识, 就会认为是大恩大德, 自然舍身相报。正如聂政姊聂荣所言:"严仲子乃察觉吾弟困污之中而交之, 泽厚矣, 可奈何! 士固为知己者死。"
2、自由。前如骆玉明所说的,游侠是一群游离于国家法制之外的力量。他们希望公正常在,却又公开蔑视法律,表现出反抗的性格;不仅如此,他们放荡不羁,不受社会约束,表现的与众不同。例如,郭解"少时阴贼感染,不快意,所杀甚众。以躯借友报仇,臧命作奸剽攻,休乃铸钱掘冢,不可胜数。"原涉,虽"专以振施贫穷赴人之急为务",然而,他"性略似郭解,外温仁谦逊,而内隐好杀,睚眦于尘中,触死者甚多"。又如陈遵, "放荡不羁", 早年为京兆史,知气醉酒,从不恪守本职。游侠是一批个性强烈桀骜不驯的人,张扬个性,不受权威和礼教的束缚。他们虽然对儒家所倡导的"仁、义、礼、智、孝"有所继承,但是他们桀骜不驯的性格,决定了他们不甘心受既定领域文化的拘束。而刺客不同,他们大多身为养士,必须服从于主人的命令,首先,他们在人身依附关系上就是不自由的。再次,儒家文化对刺客的影响之大要甚于游侠。《左传》载金且刺赵盾, 不料一见赵盾是个尽职的忠臣, 就退而叹曰:"不忘恭敬, 民之主也! 贼民之主, 不忠;弃君之命, 不信。有一于此, 不如死也。"于是触槐而死。金且信奉的就是儒家的伦理,无论晋灵公如何不君, 他都要无条件地服从。《刺客列传》中的聂政,"避仇隐于屠者之间",俨仲子不远千里前来拜访,"奉黄金百溢,前为母寿",聂政辞谢再三,当俨仲子说明来意后,聂政回答说:"臣所以降志辱身居市井屠者,徒幸以养老母;老母在,政身未敢以许人也",终不受俨仲子之礼。志可降,身可辱,养母之心不可忘。对母亲的爱,对母亲的孝,使他拒绝了俨仲子的请求。这也符合中国传统的孝道:"父母存,不许友以死"。孔氏曰:"亲存需供养,则孝子不可死也。若许友报仇怨而死,是忘亲也"[9]他把对母亲的供养当作一件快乐的事。"臣幸有老母,家贫,客游以为狗屠,可以旦夕得甘毳以养亲,亲供养备,不敢当仲子之赐"。母子情深,同时也是姐弟情深。对于姐姐聂荣,聂政也是很照顾的。其姐聂荣自言:"然政所以蒙污辱自弃于市贩之间,为老母幸无恙,妾未嫁也"。即使行刺成功后,他还想到姐姐的安全,残酷地"皮面决眼,自屠出肠",是因为"今乃以妾尚在之故,重自刑以绝从"。
3、正义。政治清明世道祥和的时代并不需要游侠。明人陈子龙说过:"心不平,雷不鸣;吏得职,侠不出。"他认为吏治的昏暗,导致了社会的黑暗和不公平,游侠正是见不得欺强凌弱公行,贪赃枉法无忌的现实,才愤起代天下厉行公道,主持正义。正是因为他们为了正义,敢于抗击强暴,不畏权势,得到了大多数下层人民的敬重。而刺客与游侠不同,他们行刺主要更多的是为了"知恩图报",或者是服从于统治阶级的意愿,对他们而言,他们的存在更多的是为统治阶级利益服务,他们缺乏伸张正义的个性,更不存在为老百姓谋福利的品格。
此外,刺客还有一个最显著的外在特征,就是轻生。轻生主要是指刺客在生死关头并不爱惜自己的生命。这是刺客的一种风度, 一种决心, 同时也是刺客这种职业的要求。这是游侠所不具备的。
四、结语
游侠作为一种社会存在,从未被统治阶级承认过,也没有得到他们任何的道德鼓励。但是他们"缓急人之所有时",以及他们对正义的信仰,对社会极大的关心,在当时特定的历史环境中,起到了为下层人民谋不平的积极作用。他们重然诺,尚气节,伤精神自由,常常自掌正义之柄,舒一己之快而勇于作出与统治阶级想抗争的行动,为后世人们所称颂。秦汉游侠具有独立的人格力量,这种力量为大一统的封建王朝所不许,他们往往成为统治阶级拉拢和镇压的对象。而刺客作为一种社会客观存在的群体,他们已成为阶级利用的工具,缺乏独立的人格魅力。虽然他们有反强暴的特点,但他们的命运终究逃脱不了被统治阶级利用和镇压。然而,刺客"知恩图报","士为知己死"的精神很好地结合了完成对他人的义务和实现自我价值两方面的内容,它有力地影响了汉代的游侠精神, 两者合流形成了至今不衰的中国侠义精神。
参考文献:
[1]徐无诰:国语集释[M].北京:中华书局.2003, 350。
[2]黄汝成:日知录集释(卷十三)[M].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1005-1006。
[3]汪涌豪:中国游侠史[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1,65。
[4]许嘉路:孝经.十三经全文标点版[M].北京:燕山出版社.1991, 2102。
[5]凌椎隆:史记评林[M].天津:古籍出版社.1998,625。
[6]朱之榛:史记此刻传书后.常慊慊斋文集[M].台北:文海出版社.1966, 84。
[7]陆永品(点校),吴见思(撰):史记论文,史记评议[M].吉林: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85,4。
[8]班固.汉书.游侠列传[M].中华书局.1962, 369。
[9]孙希旦:礼记集解[M] . 北京:中华书局.1998,22。
关键词:游侠;刺客;乱世;正义;自由。
一、刺客与游侠概念的界定
今人论及秦汉游侠与刺客,往往将他们混为一体,殊不知他们完全是两个不同的群体。什么是刺客?《辞海》 :"怀挟兵器进行暗杀的人"。台湾《中文大辞典》 :"乘人不备以刺人者"。《左传.成十六年》:"刺公子偃。"《孟子.梁惠王》:"刺人而杀之。"《韩非子.解老》:"以利剑刺之。"刺"有直接杀人的涵义,故《公羊传》解释"刺"字时说"刺之者何?杀之也。"《说文解字》也说:"刺,直伤也。"刺客,顾名思义就是挟利器以杀人。现在让我们先来看看什么是"侠"?在今天可以看到的商周胛骨和金文中,尚未见到"侠"字,而只有"夹",起形似中间站一大人,两边各有一人挟持。《说文解字》谓:"夹,持也,从大,侠二人。"至于"侠",《汉书.季布传》颜注谓"侠之言挟也,以权力挟辅人也",可见,"侠"的愿义是挟持大人物并供其使役之人。最早提到"侠"的人是韩非子,他说"人臣肆意陈欲曰侠",又称"弃官宠交谓之有侠"。韩非子 《五蠹》篇指出"为人臣者聚带剑之客,养必死之士以彰其威", 他们的特征是"聚徒属、立节操以显其名,而犯五官之禁"。这里他所说的养死士以彰其威的"带剑之客"的应该指的就是游侠,这从他说的"犯禁者诛,而群侠以私剑养,"以及"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中可以得到证实。继韩非子之后,对游侠作出更明确定义的是司马迁。在《史记.游侠列传》中,他说:"今游侠,其行虽不轨于正义,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城,不爱其躯,赴士之厄困。既已存亡死生矣,而不矜其能,羞伐其德,盖亦有足多者焉。"在《太史公自序》中又说:"(游侠)救人于厄,振人不赡,仁者有乎,不既信,不倍信,义者有取焉"。对其行为予以热情的赞美。今人骆玉明在《中国游侠史序》中说:"侠可谓国家体制外之力量,其行无视乎法规,不囿于正统道德,聚则自立门规,自成一体,散则读往独来,仗义横行。"
二、游侠与刺客产生的背景
游侠一般产生在所谓的"乱世", 即"上不明,下不正,制度不立,纲纪废弛"之际。西周春秋时代,社会的各个角度都在宗法血缘关系与沉重的时期等级制的控制下,"公食贡,大夫食邑,士食田,庶人食力,共商食官,皂隶食职";"士之子恒为士,农之子恒为农,工之子恒为工,商之子恒为商",[1]不会有脱离于这一秩序的游侠之士。春秋末、战国初,随着周天子天下共主地位的丧失,奴隶制度的迅速瓦解,奴隶主的宗族土地所有制转变为封建土地国有制,各国的奴隶制政权也纷纷向封建政权转变,宗法血缘关系与世袭制受到沉重打击。"春秋之时,犹尊礼重信,而七国则不绝不言礼与信矣;春秋时,犹宗周王,而七国则绝不言周矣;春秋时,犹重祭祀聘享,而七国则无其事矣;春秋时,犹论宗姓氏族,而七国则无一言及之矣;春秋时,犹宴会赋诗,而七国则不闻此矣;春秋时,犹有赴告策书,而七国则无有矣。邦无定交,士无定主,借变化于此百三十三年之间。"[2]在这个时候,原有的阶级划分和道德规范失落,秩序混乱,尊卑贵贱不再是铁板一块,为游侠活动提供了一个的特定时空。"当一个社会处于大变动时代,所谓风雨 洞之际,最容易人游离于社会组织与社会结构的可能性大大增加,这就是游侠之得以驰骋产生社会角色的错位,这是因为随社会的急剧变动,社会成员的集团构成及利益的再组合和再分配必然会被重新提出来。在这种再组合和再分配过程中,社会各阶级、阶层都会发生不以自己意志为转移的变化,任何一个阶级或阶层的人都可以加入到为侠者的行列"[3]
刺客的出现与"乱世""盛世"无关,它的产生与一种原始复仇有关。复仇在上古氏族社会即已有之,上古时代的复仇是以血族复仇的形态出现的。横死者要求本氏族成员为自身讨还血债;"以血还血"的信念强固了氏族群体意识,并在这种意识支配下建构了复仇伦理。到了周秦极其以后的宗法社会,复仇演变为为家族,家庭成员雪恨,即血亲复仇。古代中国血缘宗法制度根深蒂固,一族之人按照血缘关系上的亲疏远近彼此负有一定的责任与义务,为亲人复仇即是其中之一。这种观念造就了现实中血亲复仇的持久与普遍受推重。《孟子.尽心下》中提到"吾今而后知杀人亲之重;杀人之父,人亦杀其父;杀人之兄,人亦杀其兄。然则非自杀之也,一间也。"可见,早期儒家学说中对复仇的态度是一致的,它鼓励提倡人们血亲复仇。在怨恨连结的血仇相报中,首先是报父母之仇。"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又说:"天地人性,人为贵,人之行,莫大于孝"。[4]对父母的仇必须报之,否则就视为不孝,将不齿于人世。<<左传.文公十八年>>记载:"齐懿公之为公子也,与邴蜀之父争田,弗胜。及即位,乃掘而刖 ,而使蜀 仆。纳阎职之妻,而使职骖乘。夏五月,公游于申池。二人浴于池, 以扑抶职。职怒。曰:'人夺女妻而不怒,一抶女庸何伤!'职曰:'与刖其父而弗能病者何如?'乃谋弑懿公,纳诸竹中"。在血仇刺杀中,逐渐发展成各种形式的复仇。
在从春秋战国到汉代的复仇思想的传承中,由于儒家伦理思想的进一步发展,除了这部分血亲复仇以外,侠义复仇的观念也开始逐步出现。司马迁的《刺客列传》就涉及到这样几个侠义复仇的刺客,他们身上充满着侠义的光辉。曹沫"劫齐桓公,要还侵地,气夺霸主,有壮士之风",[5]专诸刺吴王僚,使公子光合法继位得以实现;预让报定"士为知己者死",人以"国士遇我,我故国士报之"的宗旨,立意为智伯报仇,当有人劝他可以"委质而臣事襄子",相机动手,不必残身苦行如此,他答道:"既已委质臣事人,而求杀之,是怀二心以事其君也。且吾所为者极难耳!然所以为此者,将以愧天下后世之为人臣怀二心以事其君者也"。这种不以身害义的风范,以及最后行刺不成伏剑自谢的举动,纯然是一种壮烈的侠士。聂政行刺虽带有挟个人恩怨,借交报仇的特点,但他感知遇之恩,再三踌躇,不得已而应允,应允则力行。刺杀失败后,怕连累阿姊,"自皮面决眼,自屠出肠",惨烈如此,也当一个侠字。荆轲刺秦的张面更为壮观,反复成为后世文学作品歌颂的对象。这五人,虽行迹各异,但感于恩义,忠于然诺,轻生死,忘安危,以慷慨激烈的情怀,用热血拼死一搏,实在是 "天地间别具一种节烈性情"[6]"天壤间第一种激烈人"。[7]显然,这五人具有司马迁所称道的侠义品格。在《刺客列传》中,他说道:"自曹沫至荆轲五人,此其义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 《刺客列传》记录的五位刺客以及先秦典籍中记载的那些不充当低级杀手的刺客,被后世人们所称道,他们具有侠义的品质,是刺客中可与游侠精神相媲美的一个特殊人群。也正是这一刺客群体的特征与游侠有类似之处,人们往往把他们目人为是游侠。
三、游侠与刺客的人格特征
1、施恩于人。刘若愚在《中国之侠》中提到了游侠所具有的八个品格特征,最明显的个性之一就是助人为乐,即施恩于人。他们视济贫扶困为常事,乐于舍己救人。《汉书.游侠列传》中记载的朱家:"鲁人皆以儒教,而朱家用侠闻。所藏活豪士以百数,其余庸人不可胜言。然终不伐其能,饮其德,诸所尝施,唯恐见之。振人不赡,先从贫贱始。家亡余财,衣不兼采,食不重味,乘不过軥牛。专趋人之急,甚于己私。既阴脱季布之厄,及布尊贵,终身不见";"(郭解)以德报怨,厚施而薄望。然其自喜为侠益甚。既已振人之命,不矜其功"。在调节了洛阳仇家纠纷之后,"乃夜去,不使人知";楼护,收养孤老吕公在家,当妻子"颇厌吕公"时,他"流涕责其妻子曰:'吕公以故旧穷老托身于我,义所当奉。'遂养吕公终身。"又如原涉,"费用皆仰贵人长者,然身衣服车马之具,妻子内困,专以振施贫穷、赴人之急为务。"不仅司马迁盛赞游侠:"赴士之厄困,既已存亡死生矣,而不矜其能,羞伐其德,盖亦有足多者焉。"即使是主张剿灭游侠的班固,也不得不承认:游侠"温良泛爱,谦退不伐,亦皆有绝异之姿"。[8]相对于刺客而言,他们更注重的是知恩必报,甚至不惜为"知己而死"。 这是刺客最为显著的一个内在特征。刺客作为代人行刺者, 往往受人豢养。假如待遇很高, 这种关系往往就会被刺客视为知遇, 豢养者往往被刺客视为知己, 刺客往往倾全身之力甚至献身来报答这种恩情。最为典型的即是豫让和聂政。豫让"先事范氏及中行氏, 而无所知名, 去而事智伯, 智伯甚尊宠之"。智伯被赵襄子杀死后, 豫让表决心说:"嗟乎! 士为知己者死, 女为悦己者容。今智伯知我,我必为报仇而死, 以报智伯, 则吾魂魄不愧矣。"行刺不成后, 又"漆身为厉, 吞炭为哑", 而如此矢志不渝的原因是"范、中行氏皆众人遇我, 我故众人报之; 至于智伯, 国士遇我, 我故国士报之。"聂政说得很明白:"政乃市井小人, 鼓刀以屠; 而严仲子乃诸侯之卿相也, 不远千里, 枉车骑而交臣??然是者徒深知政也?政将为知己者用。"聂政作为一个屠户, 贫穷而地位微贱, 又自视怀有绝技, 其内心的孤寂之感可想而知。一旦有人赏识, 就会认为是大恩大德, 自然舍身相报。正如聂政姊聂荣所言:"严仲子乃察觉吾弟困污之中而交之, 泽厚矣, 可奈何! 士固为知己者死。"
2、自由。前如骆玉明所说的,游侠是一群游离于国家法制之外的力量。他们希望公正常在,却又公开蔑视法律,表现出反抗的性格;不仅如此,他们放荡不羁,不受社会约束,表现的与众不同。例如,郭解"少时阴贼感染,不快意,所杀甚众。以躯借友报仇,臧命作奸剽攻,休乃铸钱掘冢,不可胜数。"原涉,虽"专以振施贫穷赴人之急为务",然而,他"性略似郭解,外温仁谦逊,而内隐好杀,睚眦于尘中,触死者甚多"。又如陈遵, "放荡不羁", 早年为京兆史,知气醉酒,从不恪守本职。游侠是一批个性强烈桀骜不驯的人,张扬个性,不受权威和礼教的束缚。他们虽然对儒家所倡导的"仁、义、礼、智、孝"有所继承,但是他们桀骜不驯的性格,决定了他们不甘心受既定领域文化的拘束。而刺客不同,他们大多身为养士,必须服从于主人的命令,首先,他们在人身依附关系上就是不自由的。再次,儒家文化对刺客的影响之大要甚于游侠。《左传》载金且刺赵盾, 不料一见赵盾是个尽职的忠臣, 就退而叹曰:"不忘恭敬, 民之主也! 贼民之主, 不忠;弃君之命, 不信。有一于此, 不如死也。"于是触槐而死。金且信奉的就是儒家的伦理,无论晋灵公如何不君, 他都要无条件地服从。《刺客列传》中的聂政,"避仇隐于屠者之间",俨仲子不远千里前来拜访,"奉黄金百溢,前为母寿",聂政辞谢再三,当俨仲子说明来意后,聂政回答说:"臣所以降志辱身居市井屠者,徒幸以养老母;老母在,政身未敢以许人也",终不受俨仲子之礼。志可降,身可辱,养母之心不可忘。对母亲的爱,对母亲的孝,使他拒绝了俨仲子的请求。这也符合中国传统的孝道:"父母存,不许友以死"。孔氏曰:"亲存需供养,则孝子不可死也。若许友报仇怨而死,是忘亲也"[9]他把对母亲的供养当作一件快乐的事。"臣幸有老母,家贫,客游以为狗屠,可以旦夕得甘毳以养亲,亲供养备,不敢当仲子之赐"。母子情深,同时也是姐弟情深。对于姐姐聂荣,聂政也是很照顾的。其姐聂荣自言:"然政所以蒙污辱自弃于市贩之间,为老母幸无恙,妾未嫁也"。即使行刺成功后,他还想到姐姐的安全,残酷地"皮面决眼,自屠出肠",是因为"今乃以妾尚在之故,重自刑以绝从"。
3、正义。政治清明世道祥和的时代并不需要游侠。明人陈子龙说过:"心不平,雷不鸣;吏得职,侠不出。"他认为吏治的昏暗,导致了社会的黑暗和不公平,游侠正是见不得欺强凌弱公行,贪赃枉法无忌的现实,才愤起代天下厉行公道,主持正义。正是因为他们为了正义,敢于抗击强暴,不畏权势,得到了大多数下层人民的敬重。而刺客与游侠不同,他们行刺主要更多的是为了"知恩图报",或者是服从于统治阶级的意愿,对他们而言,他们的存在更多的是为统治阶级利益服务,他们缺乏伸张正义的个性,更不存在为老百姓谋福利的品格。
此外,刺客还有一个最显著的外在特征,就是轻生。轻生主要是指刺客在生死关头并不爱惜自己的生命。这是刺客的一种风度, 一种决心, 同时也是刺客这种职业的要求。这是游侠所不具备的。
四、结语
游侠作为一种社会存在,从未被统治阶级承认过,也没有得到他们任何的道德鼓励。但是他们"缓急人之所有时",以及他们对正义的信仰,对社会极大的关心,在当时特定的历史环境中,起到了为下层人民谋不平的积极作用。他们重然诺,尚气节,伤精神自由,常常自掌正义之柄,舒一己之快而勇于作出与统治阶级想抗争的行动,为后世人们所称颂。秦汉游侠具有独立的人格力量,这种力量为大一统的封建王朝所不许,他们往往成为统治阶级拉拢和镇压的对象。而刺客作为一种社会客观存在的群体,他们已成为阶级利用的工具,缺乏独立的人格魅力。虽然他们有反强暴的特点,但他们的命运终究逃脱不了被统治阶级利用和镇压。然而,刺客"知恩图报","士为知己死"的精神很好地结合了完成对他人的义务和实现自我价值两方面的内容,它有力地影响了汉代的游侠精神, 两者合流形成了至今不衰的中国侠义精神。
参考文献:
[1]徐无诰:国语集释[M].北京:中华书局.2003, 350。
[2]黄汝成:日知录集释(卷十三)[M].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1005-1006。
[3]汪涌豪:中国游侠史[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1,65。
[4]许嘉路:孝经.十三经全文标点版[M].北京:燕山出版社.1991, 2102。
[5]凌椎隆:史记评林[M].天津:古籍出版社.1998,625。
[6]朱之榛:史记此刻传书后.常慊慊斋文集[M].台北:文海出版社.1966, 84。
[7]陆永品(点校),吴见思(撰):史记论文,史记评议[M].吉林: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85,4。
[8]班固.汉书.游侠列传[M].中华书局.1962, 369。
[9]孙希旦:礼记集解[M] . 北京:中华书局.199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