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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出土唐代吐蕃时期的买卖契约中,仅有3件土地买卖契约。尽管此类契约数量有限,但其意思表述清晰,程式条款完整,为探究吐蕃土地买卖法律制度提供了弥足珍贵的实物资料。结合唐律对这3件契约作较为全面的解读后发现,吐蕃占据敦煌后,实行突田制,其下不仅存在着土地买卖之情形,且其法律规制仍沿用唐律。由此看来,"吐蕃的旗号,唐人的制度"延及土地买卖情形中仍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