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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我国财政支出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我国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推行,明显提高了财政资金支付管理水平。一是畅通了资金支付信息反馈渠道,增强了资金支出透明度,从源头上减少了腐败行为的发生;二是促进了预算单位严格“按预算用款,按计划办事”,增强了预算的约束力。三是减少了资金支付环节、缩短了资金支付时间,提高了资金运行效率;四是缓减了财政资金周转困难和压力,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关键词]国库集中支付 改革 问题
实施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的改革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和成效,但随着改革的深入,也出现了一些值得我们进一步探讨和解决的问题。
一、国库集中支付的目标及运行模式
通过建立国库单一账户来实现对财政资金监管,在完善部门预算体系支持下最大限度地减少财政资金库外沉淀和闲置浪费,真正形成收入一个笼子,支出一个漏斗,切实增强政府调控能力。国库集中支付经费直达收款单位,政府采购资金国库直拨,资金支付无在途、无沉淀、无中间环节,实行“管钱不用钱,用钱不管钱”,割断部门支出与收入联系,增强财政管理透明度。
当前我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运行模式是:由政府财政部门在人民银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财政一般预算、基金预算和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等均通过国库单一账户统一存储和实行国库集中支付。预算资金不再拨付给各单位分散保存;各单位可根据自己履行职能的需要,在批准的预算项目和额度内自行决定购买何种商品和劳务,但支付款项要由财政部门来进行审核;国库执行机构通过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拨付财政资金。
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以来,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总结了一点经验,但是,工作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以后的工作中加以完善。
1.部门预算与国库集中支付配合不足。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成功推行主要是要与完善的部门预算体系实现“无缝对接”。部门预算是将预算落实到每个单位和具体项目中,体现完整性原则,对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各个阶段进行明确划分,同时根据执行情况和预测进行相应调整。现行部门预算尚无统一科学的定员定额标准,缺少完善的部门预算法规,加之部门既得利益相互影响,缺乏真正意义的部门预算。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往往会出现调整过大,追加过多的现象,不仅影响了预算执行的严肃性,而且直接影响了国库集中支付的效果。
2.国库集中支付中直接支付量占总支付量的比重偏低。财政资金有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两种支付方式。从实际看,源于种种阻力,改革截今为止,财政直接支付范围仅限于工资、政府采购及很少的基本建设资金,大量的是财政授权支付。授权支付包括转账和现金提取业务,转账业务虽然可以看出单位资金总体去向,但与财政直接支付相比,其监督相对减小;对现金提取业务,只能看出提取现金的数量,却无法了解其使用方向,难以实施有效监管。
3.集中支付改革使得财政部门承担的负担过重,各项改革任务完成情况打折扣。集中支付是财政部门对财政资金的集权式管理。在资金范围上,包括预算内、预算外的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由财政部门集权管理,由国库账户体系统一收支、记账核算;在财政资金使用过程中,资金指标的分配,执行审核,拨付,监督,银行清算等各个环节均由财政部门统一安排执行。这种资金集权管理方式使得管理者承担较大责任与风险。随着我国财政收入不断增加,部门预算不断细化,预算单位基本经费、项目经费支出量逐年翻番,国库集中支付业务量明显加大,现有的国库组织结构、工作流程及人员安排过多的受制于拨款审核、制单、记账等事务性工作,对于深入推进和完善集中支付改革有些力不从心。
4.财政资金使用的后续监督缺位。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后,财政资金在国库单一账户内运作,县级财政部门还未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要对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只能通过集中支付系统提供的支付信息进行查看,不能实施实时预警监督。在实际工作中,对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也仅流于形式,其主要原因:一是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没有对预算单位资金使用的监督执法权;二是其他监督部门(审计、监察等)也未实施實时监督。
三、关于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问题的思考和建议
1.大力推进部门预算改革。严格按照公共财政要求,重点抓好部门预算编制改革,逐步使所有财政资金支付建立在明晰预算基础上。制定科学合理统一的支出定员定额标准体系。配套制度建立应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由纪检、监察、审计和财政部门联合调研、制定、修订。标准设计应根据单位对资金客观需要和财力可能,同时兼顾单位实际支出和目标任务调整,接待标准及个人补助部分根据区域消费现状予以调整。
2.加强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完善支付方式。按照财政部及省、市实施方案要求,制订切合实际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办法,界定和明晰财政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范围。工资直达个人账户,政府采购、基本建设支出以及其他大额支出直达劳务或商品提供者;零星支付实行财政授权支付。
3.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的预算执行管理,建立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一体化机制。一体化机制并不违背集中支付关于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分离制约的监督要求,而是主要针对日常工作中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脱节的问题。预算与国库一头一尾,工作上经常首尾不能相接,由于预算不能做到绝对的准确,在执行过程中很多环节出现问题,加强集中支付预算执行和管理仅仅依靠国库一家远远不够,应该加强与预算部门的有机衔接和对话沟通,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率和执行分析水平,提高预算执行效率。
4.精简业务流程,提高国库预算管理的执行力和灵活性,建立高效率的国库资金运行机制。进一步梳理集中支付业务流程,按照“确保资金安全、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单位用款”的原则,统筹兼顾,加强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收缴和公务卡改革之间以及与其它各项财政改革之间的有机衔接,研究改革间的内在联系,在部门之间,国库内部之间取消重复性工作,撤并多余岗位,简化预算单位资金申请手续,以发达的电子信息网络为依托,进一步完善集中支付系统,建立财政和银行两套电子账务,发生业务时进行账务数据比对,积极探索集中支付无纸化管理,为预算单位财务部门减轻负担,规范操作程序,提高财政资金运转效率。
5.建立动态监控分析机制,强化国库实时监控职能,加强外部监督,建立双重监控体系,保障资金安全。一是加强制度和软件建设。研究制定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监控管理办法,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监控软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运行。二是拓宽监控范围,消除资金监控盲区,加大监控力度。结合非税改革、公务卡制度改革情况,完善国库动态监控软件;加强对下拨资金和配套项目资金的监控管理,在确保资金安全、规范运行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提高预算执行监控水平和信息分析水平。在受理单位和供应商投诉和报告重大事项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系统监控、核算处理、整改问效的运作机制。四是严格单位及个人的责任机制。
[关键词]国库集中支付 改革 问题
实施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的改革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和成效,但随着改革的深入,也出现了一些值得我们进一步探讨和解决的问题。
一、国库集中支付的目标及运行模式
通过建立国库单一账户来实现对财政资金监管,在完善部门预算体系支持下最大限度地减少财政资金库外沉淀和闲置浪费,真正形成收入一个笼子,支出一个漏斗,切实增强政府调控能力。国库集中支付经费直达收款单位,政府采购资金国库直拨,资金支付无在途、无沉淀、无中间环节,实行“管钱不用钱,用钱不管钱”,割断部门支出与收入联系,增强财政管理透明度。
当前我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运行模式是:由政府财政部门在人民银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财政一般预算、基金预算和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等均通过国库单一账户统一存储和实行国库集中支付。预算资金不再拨付给各单位分散保存;各单位可根据自己履行职能的需要,在批准的预算项目和额度内自行决定购买何种商品和劳务,但支付款项要由财政部门来进行审核;国库执行机构通过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拨付财政资金。
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以来,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总结了一点经验,但是,工作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以后的工作中加以完善。
1.部门预算与国库集中支付配合不足。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成功推行主要是要与完善的部门预算体系实现“无缝对接”。部门预算是将预算落实到每个单位和具体项目中,体现完整性原则,对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各个阶段进行明确划分,同时根据执行情况和预测进行相应调整。现行部门预算尚无统一科学的定员定额标准,缺少完善的部门预算法规,加之部门既得利益相互影响,缺乏真正意义的部门预算。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往往会出现调整过大,追加过多的现象,不仅影响了预算执行的严肃性,而且直接影响了国库集中支付的效果。
2.国库集中支付中直接支付量占总支付量的比重偏低。财政资金有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两种支付方式。从实际看,源于种种阻力,改革截今为止,财政直接支付范围仅限于工资、政府采购及很少的基本建设资金,大量的是财政授权支付。授权支付包括转账和现金提取业务,转账业务虽然可以看出单位资金总体去向,但与财政直接支付相比,其监督相对减小;对现金提取业务,只能看出提取现金的数量,却无法了解其使用方向,难以实施有效监管。
3.集中支付改革使得财政部门承担的负担过重,各项改革任务完成情况打折扣。集中支付是财政部门对财政资金的集权式管理。在资金范围上,包括预算内、预算外的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由财政部门集权管理,由国库账户体系统一收支、记账核算;在财政资金使用过程中,资金指标的分配,执行审核,拨付,监督,银行清算等各个环节均由财政部门统一安排执行。这种资金集权管理方式使得管理者承担较大责任与风险。随着我国财政收入不断增加,部门预算不断细化,预算单位基本经费、项目经费支出量逐年翻番,国库集中支付业务量明显加大,现有的国库组织结构、工作流程及人员安排过多的受制于拨款审核、制单、记账等事务性工作,对于深入推进和完善集中支付改革有些力不从心。
4.财政资金使用的后续监督缺位。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后,财政资金在国库单一账户内运作,县级财政部门还未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要对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只能通过集中支付系统提供的支付信息进行查看,不能实施实时预警监督。在实际工作中,对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也仅流于形式,其主要原因:一是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没有对预算单位资金使用的监督执法权;二是其他监督部门(审计、监察等)也未实施實时监督。
三、关于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问题的思考和建议
1.大力推进部门预算改革。严格按照公共财政要求,重点抓好部门预算编制改革,逐步使所有财政资金支付建立在明晰预算基础上。制定科学合理统一的支出定员定额标准体系。配套制度建立应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由纪检、监察、审计和财政部门联合调研、制定、修订。标准设计应根据单位对资金客观需要和财力可能,同时兼顾单位实际支出和目标任务调整,接待标准及个人补助部分根据区域消费现状予以调整。
2.加强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完善支付方式。按照财政部及省、市实施方案要求,制订切合实际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办法,界定和明晰财政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范围。工资直达个人账户,政府采购、基本建设支出以及其他大额支出直达劳务或商品提供者;零星支付实行财政授权支付。
3.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的预算执行管理,建立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一体化机制。一体化机制并不违背集中支付关于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分离制约的监督要求,而是主要针对日常工作中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脱节的问题。预算与国库一头一尾,工作上经常首尾不能相接,由于预算不能做到绝对的准确,在执行过程中很多环节出现问题,加强集中支付预算执行和管理仅仅依靠国库一家远远不够,应该加强与预算部门的有机衔接和对话沟通,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率和执行分析水平,提高预算执行效率。
4.精简业务流程,提高国库预算管理的执行力和灵活性,建立高效率的国库资金运行机制。进一步梳理集中支付业务流程,按照“确保资金安全、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单位用款”的原则,统筹兼顾,加强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收缴和公务卡改革之间以及与其它各项财政改革之间的有机衔接,研究改革间的内在联系,在部门之间,国库内部之间取消重复性工作,撤并多余岗位,简化预算单位资金申请手续,以发达的电子信息网络为依托,进一步完善集中支付系统,建立财政和银行两套电子账务,发生业务时进行账务数据比对,积极探索集中支付无纸化管理,为预算单位财务部门减轻负担,规范操作程序,提高财政资金运转效率。
5.建立动态监控分析机制,强化国库实时监控职能,加强外部监督,建立双重监控体系,保障资金安全。一是加强制度和软件建设。研究制定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监控管理办法,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监控软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运行。二是拓宽监控范围,消除资金监控盲区,加大监控力度。结合非税改革、公务卡制度改革情况,完善国库动态监控软件;加强对下拨资金和配套项目资金的监控管理,在确保资金安全、规范运行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提高预算执行监控水平和信息分析水平。在受理单位和供应商投诉和报告重大事项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系统监控、核算处理、整改问效的运作机制。四是严格单位及个人的责任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