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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儿:
夜已深了,窗外月光如水,田垅边不时传来阵阵蛙鸣;隔壁卧室里,人家夫妻的呢喃细语隐约可闻。此时此刻,远在广州的你还好吗?
红儿,上次我来广东惠阳打工不久,你听说后,竟背着行囊千里迢迢从广州赶来与我团聚。你不知道,当时我的心情就像打翻了五味瓶,酸甜苦辣样样都有。三年啊,红儿,我们分开已整整三年了啊,谁会料到又在一个陌生的城市与你长相守?
那天,接到你的电话已是下午五点。因不知你何时到达,我足足在淡水车站等了你三个钟头,犹如一只皮鞭下的陀螺拼命转圈疲于奔命,看见每一辆来自广州的客车进了站都要上前看个究竟,有时一连来了好几辆,我跑向这边又奔向那边……那种滋味苦不堪言。当最终,“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可见面的一瞬,双方都怔住了,也许是分开得太久的缘故吧,就那样四目相对默默无语,那种感觉竟仿如隔世。
接下来的日子,工友们都笑:“真是公不离婆,秤不离砣哇。”是呀,我们哪像是结婚十年的夫妻?简直就是一对热恋中的情侣!我们有说有笑的,进出总是成双成对形影不离,我还专门请了假,每天陪你游大街、压马路、逛商场、上影楼……那段日子,是我们爱情的第二个春天,我们仿佛回到了从前,回到了热恋。然而,让我始料不及的是,刚过十多天,你还是走了,而且又是一去不回头……你又像三年前一样,跟我大吵一架后走的。你不顾我苦口婆心的规劝,你嫌我唠唠叨叨。结婚十年,你作为媳妇、妻子、一个十岁孩子的母亲,你对我们那个家没尽过什么义务和责任;而对你父母的那份孝心,却让普天之下那些做儿女的都为之汗颜。我们结婚头年,你就生下我们的儿子,还没满月你就外出打工。每年,你除了给家里打个电话,再就是年底回来小住几天,给儿子添件衣服,在你说来,就算是仁至义尽了;而每年你打给父母的电话则不计其数,年底回娘家更是大包小包,一住就是半个月。临走,只留下车费,将所有的钱都交给父母。甚至有一年,你在外面过春节,身上只留二十元钱……你说,你除了自己的生命,还有什么不能给你父母?既然,父母是你的惟一,是你的最爱,是你的灵魂,乃至整个生命;既然,你对婆家没有半点牵挂,对公婆不肯尽孝道,甚至对自己的丈夫及亲生骨肉都没有感情,那末,你当初又何必嫁人误人又误己?
诚然,乌鸦反哺,羊羔跪乳,作为万物之灵的人,我们更应该对赐予自己生命的人进行感恩。然而,养育之恩杀身难报,我们就是以一辈子的代价也难回报以万一,除非像哪咤那样,剔骨还父剔肉还母。更何况,你除了女儿,还身兼媳妇、妻子、母亲三种身份,都需要你尽义务和责任。这是做人的基本准则,要不,何以为人?如果,你连这点都做不到,不管跟世上哪个男人,都不会长久,不会幸福。也正因如此,我不知劝过你多少次,吵过多少次,也闹过多少次离婚。可每次都被好心人劝阻:“想开些,一切为了孩子。”是呀,“世上只有妈妈好,没妈的孩子像根草……”离婚,将给孩子幼小的心灵造成多大的创伤啊!毕竟,孩子是无辜的。再说,夫妻还是原配的好,“一千个不如先一个”嘛。再者,对于一个离了婚的近四十岁的男人来说,再婚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何况手头还没有积蓄。所以,才打落牙齿往肚里吞,忍辱负重了这么多年,甚至还抱着一丝侥幸,期待着哪一天你能回心转意。本以为这次已是尘埃落定,我们可以尽释前嫌重新开始,谁知又是我一厢情愿……
算了吧,红儿,我不撞南墙不回头,不见棺材不落泪,我们还是离了。以上的道理我已说过千百遍,可惜都是对牛弹琴,你根本听不进去。我知道,你是世间的奇女子,你的心扎根在娘家,你一生将被那扭曲的亲情所左右,你注定要孤身漂泊一辈子。至于我,也许是前世欠你的太多,所以今世我们在宿命中轮回,这就是所谓的因果报应了。除此,作何感想?“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尽期!”
红儿,善待自己。
夫:刘龙生
2006年4月22日
夜已深了,窗外月光如水,田垅边不时传来阵阵蛙鸣;隔壁卧室里,人家夫妻的呢喃细语隐约可闻。此时此刻,远在广州的你还好吗?
红儿,上次我来广东惠阳打工不久,你听说后,竟背着行囊千里迢迢从广州赶来与我团聚。你不知道,当时我的心情就像打翻了五味瓶,酸甜苦辣样样都有。三年啊,红儿,我们分开已整整三年了啊,谁会料到又在一个陌生的城市与你长相守?
那天,接到你的电话已是下午五点。因不知你何时到达,我足足在淡水车站等了你三个钟头,犹如一只皮鞭下的陀螺拼命转圈疲于奔命,看见每一辆来自广州的客车进了站都要上前看个究竟,有时一连来了好几辆,我跑向这边又奔向那边……那种滋味苦不堪言。当最终,“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可见面的一瞬,双方都怔住了,也许是分开得太久的缘故吧,就那样四目相对默默无语,那种感觉竟仿如隔世。
接下来的日子,工友们都笑:“真是公不离婆,秤不离砣哇。”是呀,我们哪像是结婚十年的夫妻?简直就是一对热恋中的情侣!我们有说有笑的,进出总是成双成对形影不离,我还专门请了假,每天陪你游大街、压马路、逛商场、上影楼……那段日子,是我们爱情的第二个春天,我们仿佛回到了从前,回到了热恋。然而,让我始料不及的是,刚过十多天,你还是走了,而且又是一去不回头……你又像三年前一样,跟我大吵一架后走的。你不顾我苦口婆心的规劝,你嫌我唠唠叨叨。结婚十年,你作为媳妇、妻子、一个十岁孩子的母亲,你对我们那个家没尽过什么义务和责任;而对你父母的那份孝心,却让普天之下那些做儿女的都为之汗颜。我们结婚头年,你就生下我们的儿子,还没满月你就外出打工。每年,你除了给家里打个电话,再就是年底回来小住几天,给儿子添件衣服,在你说来,就算是仁至义尽了;而每年你打给父母的电话则不计其数,年底回娘家更是大包小包,一住就是半个月。临走,只留下车费,将所有的钱都交给父母。甚至有一年,你在外面过春节,身上只留二十元钱……你说,你除了自己的生命,还有什么不能给你父母?既然,父母是你的惟一,是你的最爱,是你的灵魂,乃至整个生命;既然,你对婆家没有半点牵挂,对公婆不肯尽孝道,甚至对自己的丈夫及亲生骨肉都没有感情,那末,你当初又何必嫁人误人又误己?
诚然,乌鸦反哺,羊羔跪乳,作为万物之灵的人,我们更应该对赐予自己生命的人进行感恩。然而,养育之恩杀身难报,我们就是以一辈子的代价也难回报以万一,除非像哪咤那样,剔骨还父剔肉还母。更何况,你除了女儿,还身兼媳妇、妻子、母亲三种身份,都需要你尽义务和责任。这是做人的基本准则,要不,何以为人?如果,你连这点都做不到,不管跟世上哪个男人,都不会长久,不会幸福。也正因如此,我不知劝过你多少次,吵过多少次,也闹过多少次离婚。可每次都被好心人劝阻:“想开些,一切为了孩子。”是呀,“世上只有妈妈好,没妈的孩子像根草……”离婚,将给孩子幼小的心灵造成多大的创伤啊!毕竟,孩子是无辜的。再说,夫妻还是原配的好,“一千个不如先一个”嘛。再者,对于一个离了婚的近四十岁的男人来说,再婚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何况手头还没有积蓄。所以,才打落牙齿往肚里吞,忍辱负重了这么多年,甚至还抱着一丝侥幸,期待着哪一天你能回心转意。本以为这次已是尘埃落定,我们可以尽释前嫌重新开始,谁知又是我一厢情愿……
算了吧,红儿,我不撞南墙不回头,不见棺材不落泪,我们还是离了。以上的道理我已说过千百遍,可惜都是对牛弹琴,你根本听不进去。我知道,你是世间的奇女子,你的心扎根在娘家,你一生将被那扭曲的亲情所左右,你注定要孤身漂泊一辈子。至于我,也许是前世欠你的太多,所以今世我们在宿命中轮回,这就是所谓的因果报应了。除此,作何感想?“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尽期!”
红儿,善待自己。
夫:刘龙生
200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