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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当前,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体系已走向成熟,党内监督同国家监察以及其他监督形式已全面贯通,形成了强大监督合力。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的大背景下,国有企业基层纪检监督工作如何更好地开展,还需要进一步开展深层次的研究。本文通过对村级纪检监察工作的调研,分析国有企业纪检监督现状,查找国有企业纪检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对在国有企业充分发挥纪检监督作用给出了合理、可行的措施及建议。
关键词:纪检监察;国有企业;监督;效能
通过到地市州纪委监委学习交流,以及实地到村、社区对行政基层纪检工作开展调研,对当前全国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有了更深的认识和了解,结合国有企业实际,就如何提升国有企业纪检监督工作质量进行简单探讨。
一、当前村纪检监督工作调研概述
为进一步夯实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监督工作,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根据《党章》“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设纪律检查委员”、中纪发《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部分地市州纪委、监委,积极推进“两委”换届选举村级配套组织建设工作,并将村级纪检委员全部纳入“定补”干部范围,极大地提升了村级纪检委员的地位,也赋予了这个岗位新的职能和使命,打造了离群众最近的不走“监督哨”,为强化微权力监督、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注入新动力。
村纪检委员这个岗位,在当下也还是摸着石头过河,在有的村焕发出了极大活力,村级纪检委员紧紧围绕“五大员”的职能定位,为提升广大村级党员干部监督意识、廉政意识、规矩意识、自我约束意识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也涌现了一大批典型经验做法,比如“520工作法”[注释①]、三大活动[注释②]、三合一职责[注释③]、五个用好[注释④]、牵住村务村情这个牛鼻子等等,都很接地气,把问题发现、化解、解决在一线,这些神经末梢慢慢展现着他的生命力,变得会监督、敢监督、想监督。特别是在惠农政策落实、脱贫攻坚等重大政治任务和领域,起到了巨大的正向引领作用。
二、村级纪检监督工作对国有企业纪检监督工作的启发思考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在这之前,调研之前没有感受到一个村级纪检委员的工作如此重要,一个贫困户的认定、一条路的修建、一个产业的落地等具体工作,在整个农村干部素质不高、商人逐利等复杂背景下,如果脱离了监督,迟早是要出事的,甚至是国家的好政策最后演变成老百姓的怨声载道。
一个村如此需要监督,一个国有企业更亦如此。国有企业在《监察法》施行后如何开展纪检监督工作是一个新课题,是确保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慎用公权、不触底线的重要举措,更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很重要的一环。决不能因为国有企业是市场主体,就只片面强调企业的经济属性、市场属性,而把党的领导放在一边,忘记了党性原则和政治立场,忘记了资产归谁所有和企业公共性质,“在经济领域为当工作”就是最大的政治属性,也是监督工作的落脚点。
三、当前国有企业纪检监督工作现状和问题
(一)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应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认识,自觉接受监督
《监察法》明确的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作为监察对象,这就为国有企业加强对非党员的领导干部的监管提供了准绳,但部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还存在可以不被监督、不愿接受监督的问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是企业的管理者,掌握着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权力,担负着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大责任。而纪检监督机关的监督,就是代表党和国家依法行使监督权的重要内容。监察法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明确纳入监察对象范围,既是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等内容进行监督,也体现了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严管厚爱,在党员干部出现苗头性问题、出现轻微错误时,就有人管、有人治、有人纠正、有人督促,确保这些人员不至于由小错酿成大错,由一般违纪违法逐渐演变成严重违纪违法,最后走向严重犯罪的深渊而追悔莫及。
(二)国有企业应建立完善适应新的纪检监督机制的组织机构
根据党章及有关规定,国有企业单位,设立党委的都应设立纪委,国有企业单位的监督工作,对企业单位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以及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完成企业单位的各项任务,发挥着监督保障作用。设立监督机构或配備专兼职监督人员就是为了加强内部监督和自我约束,把监督人员的工作职能并入纪检委员的工作职能,使纪检委员的工作职能延展,负责督促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检查督促各项中心工作的落实;财务资产营销审计;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问题线索的核查调查等工作,也就相当于村级纪检委员“五大员”的职能,改变虚职挂靠、监督可有可无的现状。
(三)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对监督办公室落实“三转”的思想认识不够、理解不透
部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对纪检监督工作认识不到位,只重视生产经营,片面强调企业发展的各项数据,认为纪检监督能力太强会打击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积极性,影响企业的发展,从而对国企纪检监督工作不太热心,甚至抵触监督工作,认为这是组织的不信任,把信任与不监督等同起来,导致监督作用难以有效发挥。另外监督大多为发生举报或者出现问题后的监督,基本为事后监督,时效性滞后,致使纪检监督效能疲软,不能有效防范企业在运行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监督作用发挥不到位,监督检查工作停留在书面、档案资料等方面,甚至以宣传教育工作为主,监督检查工作为辅,丧失了其最根本的功能作用。
四、在国有企业发挥纪检监督作用的对策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完善纪检监督制度建设
把党建挺在纪检监督建设前面,突出党委主体责任,加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对纪检监督工作的思想认识,树立起红线意识。“一把手”要带领班子成员加强对纪检监督相关文件精神的学习,提升国有企业纪检工作的地位;上级纪委要与时俱进,建立完善符合工作实际的国有企业纪检监督相关制度,将纪检监督工作开展到企业运营的各个环节当中去;各级纪检监督机构,必须从源头抓起,健全企业在投资、招投标、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等经营管理全过程各环节中的相关管理制度,扎紧制度的笼子,堵塞漏洞,遏制国有资本的流失和其他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加强日常监督,实现国有企业纪检监督工作全覆盖
强化纪检监督部门对国企重点岗位、重要人员和重大事项常抓常管,对其他领域和人员也要发挥监督职能,纳入监管范围,监督到位。要瞄准腐败现象发生的新趋势和新表现,做好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査,要注重日常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突出监督重点,开展全流程、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实现由“全面出击”转向“专项检查”的定点突破:拓宽监督渠道,把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结合起来,努力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另外,要充分发挥企业内部监督作用,发挥整体监督力量。目前,国有企业的监督职能机构包括纪检、监督、审计等,这些机构虽然工作性质不同,但各自都有对企业监督管理的责任。所以,必须要整合多方监督力量,实现多元化组合,实现监督范围的全覆盖。
(三)加强学习教育,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监督干部队伍。
要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国有企业纪检监督干部队伍,关键是要着力选优配齐纪检监督工作人员,加强教育管理,提升业务素质,注重徳才兼备,拓展外派培训和实战培训,培养出一批有才有德有能力的纪检骨干队伍,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同时,要关心纪检监督干部的成长,鼓励他们敢于担当、大胆作为,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让他们在忠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的实践中快速成长进步。
(四)把“责任体系”的建立放在监督问责之前
当前企业监督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险、下级监督太浅、法律监督太晚”,这些都是客观存在,必须建立健全现在的监督体系,形成“党委全面监督、纪委的专责监督、专业部门的职能监督、党支部的日常监督、党员群众的民主监督”的全面监督格局,前提是牵住“责任”这个牛鼻子,就要解决到底是谁的责任、哪些要承担责任、责任如何划分的问题,明确定位、抓住关键突出职责主业,不能把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混为一谈要各司其职、各干其事、各尽其能,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把纪检监督的职能往“监督、执纪、问责”上转,而不是成为具体业务失责的“挡箭牌”。
(五)充分发挥纪检监督在效能监察上的利器作用
“在经济领域为党工作”,多做贡献、多出效能,也是党组织在企业里的最大政治功能,监督工作就要圍绕中心工作,渗透到企业队伍、经营、管理、效益、发展等各个层面中来,对进度明显落后、工作严重偏离、辖区突出短板、规划脱离实际、重大风险隐患、员工违规违纪等问题,要通过函询、组织约谈、“监督建议书”“监督通知书”等多种组织形式,发挥监督问责的威慑力,而不能浮在水面蜻蜓点水式的过问,监督方要明确的提出问题、改进建议,被监督责任人要对整改情况进行限时回复,全过程跟踪督办落实,并形成痕迹和档案管理,把纪检监督的监督作用与企业的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也才能真正发挥企业监督的效能监察作用。
总之,国有企业的纪检监督工作,还是要在以自身监督为主的格局下,必须下大力气建制度、立规矩、抓落实、重执行,纪严于法、纪法协同、标本兼治,让制度长牙,让纪律带电,与政府纪检监督实现无缝对接,“落后”就有可能要“挨打”。进一步明确纪检监督部门的执纪监督问责职能,既不能让其成为挺在职能部门前面的“挡箭牌”,也不能让其成为专职的“秋后算账先生”,而是要成为防范病毒、治病救人、如影随形的“健康医生”,为企业把脉搏、治未病、开药方、重疗效,帮助党员干部健康成长,实现企业组织健康发展。
注释:
①“520工作法”,5-五大员,即宣传员、联络员、信息员、监督员、参谋员,2-做好精准扶贫和村务党务两项重点工作,0-所有安全问题清零;
②三大活动,即五务大公开、大谈话,大走访;
③三合一职责,即法律规章教育职责、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监察信息员;
④五个用好,用好自己的眼、耳、嘴、手、腿进行全面监督。
参考文献:
[1] 刘栋.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问题研究[D]. 2019.
[2] 刘湘.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监督体制改革的实践探索[D].《现代企业文化.理论版》2017年第22期.
[3]田维兵.关于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问题研究[J].企业改革与管.2015年17期.
关键词:纪检监察;国有企业;监督;效能
通过到地市州纪委监委学习交流,以及实地到村、社区对行政基层纪检工作开展调研,对当前全国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有了更深的认识和了解,结合国有企业实际,就如何提升国有企业纪检监督工作质量进行简单探讨。
一、当前村纪检监督工作调研概述
为进一步夯实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监督工作,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根据《党章》“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设纪律检查委员”、中纪发《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部分地市州纪委、监委,积极推进“两委”换届选举村级配套组织建设工作,并将村级纪检委员全部纳入“定补”干部范围,极大地提升了村级纪检委员的地位,也赋予了这个岗位新的职能和使命,打造了离群众最近的不走“监督哨”,为强化微权力监督、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注入新动力。
村纪检委员这个岗位,在当下也还是摸着石头过河,在有的村焕发出了极大活力,村级纪检委员紧紧围绕“五大员”的职能定位,为提升广大村级党员干部监督意识、廉政意识、规矩意识、自我约束意识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也涌现了一大批典型经验做法,比如“520工作法”[注释①]、三大活动[注释②]、三合一职责[注释③]、五个用好[注释④]、牵住村务村情这个牛鼻子等等,都很接地气,把问题发现、化解、解决在一线,这些神经末梢慢慢展现着他的生命力,变得会监督、敢监督、想监督。特别是在惠农政策落实、脱贫攻坚等重大政治任务和领域,起到了巨大的正向引领作用。
二、村级纪检监督工作对国有企业纪检监督工作的启发思考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在这之前,调研之前没有感受到一个村级纪检委员的工作如此重要,一个贫困户的认定、一条路的修建、一个产业的落地等具体工作,在整个农村干部素质不高、商人逐利等复杂背景下,如果脱离了监督,迟早是要出事的,甚至是国家的好政策最后演变成老百姓的怨声载道。
一个村如此需要监督,一个国有企业更亦如此。国有企业在《监察法》施行后如何开展纪检监督工作是一个新课题,是确保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慎用公权、不触底线的重要举措,更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很重要的一环。决不能因为国有企业是市场主体,就只片面强调企业的经济属性、市场属性,而把党的领导放在一边,忘记了党性原则和政治立场,忘记了资产归谁所有和企业公共性质,“在经济领域为当工作”就是最大的政治属性,也是监督工作的落脚点。
三、当前国有企业纪检监督工作现状和问题
(一)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应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认识,自觉接受监督
《监察法》明确的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作为监察对象,这就为国有企业加强对非党员的领导干部的监管提供了准绳,但部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还存在可以不被监督、不愿接受监督的问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是企业的管理者,掌握着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权力,担负着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大责任。而纪检监督机关的监督,就是代表党和国家依法行使监督权的重要内容。监察法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明确纳入监察对象范围,既是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等内容进行监督,也体现了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严管厚爱,在党员干部出现苗头性问题、出现轻微错误时,就有人管、有人治、有人纠正、有人督促,确保这些人员不至于由小错酿成大错,由一般违纪违法逐渐演变成严重违纪违法,最后走向严重犯罪的深渊而追悔莫及。
(二)国有企业应建立完善适应新的纪检监督机制的组织机构
根据党章及有关规定,国有企业单位,设立党委的都应设立纪委,国有企业单位的监督工作,对企业单位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以及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完成企业单位的各项任务,发挥着监督保障作用。设立监督机构或配備专兼职监督人员就是为了加强内部监督和自我约束,把监督人员的工作职能并入纪检委员的工作职能,使纪检委员的工作职能延展,负责督促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检查督促各项中心工作的落实;财务资产营销审计;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问题线索的核查调查等工作,也就相当于村级纪检委员“五大员”的职能,改变虚职挂靠、监督可有可无的现状。
(三)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对监督办公室落实“三转”的思想认识不够、理解不透
部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对纪检监督工作认识不到位,只重视生产经营,片面强调企业发展的各项数据,认为纪检监督能力太强会打击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积极性,影响企业的发展,从而对国企纪检监督工作不太热心,甚至抵触监督工作,认为这是组织的不信任,把信任与不监督等同起来,导致监督作用难以有效发挥。另外监督大多为发生举报或者出现问题后的监督,基本为事后监督,时效性滞后,致使纪检监督效能疲软,不能有效防范企业在运行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监督作用发挥不到位,监督检查工作停留在书面、档案资料等方面,甚至以宣传教育工作为主,监督检查工作为辅,丧失了其最根本的功能作用。
四、在国有企业发挥纪检监督作用的对策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完善纪检监督制度建设
把党建挺在纪检监督建设前面,突出党委主体责任,加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对纪检监督工作的思想认识,树立起红线意识。“一把手”要带领班子成员加强对纪检监督相关文件精神的学习,提升国有企业纪检工作的地位;上级纪委要与时俱进,建立完善符合工作实际的国有企业纪检监督相关制度,将纪检监督工作开展到企业运营的各个环节当中去;各级纪检监督机构,必须从源头抓起,健全企业在投资、招投标、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等经营管理全过程各环节中的相关管理制度,扎紧制度的笼子,堵塞漏洞,遏制国有资本的流失和其他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加强日常监督,实现国有企业纪检监督工作全覆盖
强化纪检监督部门对国企重点岗位、重要人员和重大事项常抓常管,对其他领域和人员也要发挥监督职能,纳入监管范围,监督到位。要瞄准腐败现象发生的新趋势和新表现,做好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査,要注重日常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突出监督重点,开展全流程、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实现由“全面出击”转向“专项检查”的定点突破:拓宽监督渠道,把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结合起来,努力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另外,要充分发挥企业内部监督作用,发挥整体监督力量。目前,国有企业的监督职能机构包括纪检、监督、审计等,这些机构虽然工作性质不同,但各自都有对企业监督管理的责任。所以,必须要整合多方监督力量,实现多元化组合,实现监督范围的全覆盖。
(三)加强学习教育,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监督干部队伍。
要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国有企业纪检监督干部队伍,关键是要着力选优配齐纪检监督工作人员,加强教育管理,提升业务素质,注重徳才兼备,拓展外派培训和实战培训,培养出一批有才有德有能力的纪检骨干队伍,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同时,要关心纪检监督干部的成长,鼓励他们敢于担当、大胆作为,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让他们在忠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的实践中快速成长进步。
(四)把“责任体系”的建立放在监督问责之前
当前企业监督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险、下级监督太浅、法律监督太晚”,这些都是客观存在,必须建立健全现在的监督体系,形成“党委全面监督、纪委的专责监督、专业部门的职能监督、党支部的日常监督、党员群众的民主监督”的全面监督格局,前提是牵住“责任”这个牛鼻子,就要解决到底是谁的责任、哪些要承担责任、责任如何划分的问题,明确定位、抓住关键突出职责主业,不能把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混为一谈要各司其职、各干其事、各尽其能,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把纪检监督的职能往“监督、执纪、问责”上转,而不是成为具体业务失责的“挡箭牌”。
(五)充分发挥纪检监督在效能监察上的利器作用
“在经济领域为党工作”,多做贡献、多出效能,也是党组织在企业里的最大政治功能,监督工作就要圍绕中心工作,渗透到企业队伍、经营、管理、效益、发展等各个层面中来,对进度明显落后、工作严重偏离、辖区突出短板、规划脱离实际、重大风险隐患、员工违规违纪等问题,要通过函询、组织约谈、“监督建议书”“监督通知书”等多种组织形式,发挥监督问责的威慑力,而不能浮在水面蜻蜓点水式的过问,监督方要明确的提出问题、改进建议,被监督责任人要对整改情况进行限时回复,全过程跟踪督办落实,并形成痕迹和档案管理,把纪检监督的监督作用与企业的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也才能真正发挥企业监督的效能监察作用。
总之,国有企业的纪检监督工作,还是要在以自身监督为主的格局下,必须下大力气建制度、立规矩、抓落实、重执行,纪严于法、纪法协同、标本兼治,让制度长牙,让纪律带电,与政府纪检监督实现无缝对接,“落后”就有可能要“挨打”。进一步明确纪检监督部门的执纪监督问责职能,既不能让其成为挺在职能部门前面的“挡箭牌”,也不能让其成为专职的“秋后算账先生”,而是要成为防范病毒、治病救人、如影随形的“健康医生”,为企业把脉搏、治未病、开药方、重疗效,帮助党员干部健康成长,实现企业组织健康发展。
注释:
①“520工作法”,5-五大员,即宣传员、联络员、信息员、监督员、参谋员,2-做好精准扶贫和村务党务两项重点工作,0-所有安全问题清零;
②三大活动,即五务大公开、大谈话,大走访;
③三合一职责,即法律规章教育职责、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监察信息员;
④五个用好,用好自己的眼、耳、嘴、手、腿进行全面监督。
参考文献:
[1] 刘栋.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问题研究[D]. 2019.
[2] 刘湘.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监督体制改革的实践探索[D].《现代企业文化.理论版》2017年第22期.
[3]田维兵.关于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问题研究[J].企业改革与管.2015年1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