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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7月,“地方教育行政改革研讨会”在京召开。与会专家学者就地方教育行政改革的趋势与成果进行了广泛交流,重点讨论了以下几个议题。
1.建立新型的政校关系
政校关系的核心,是学校的办学自主权问题。山东潍坊市教育局副局长王成洪说,传统的政校关系是计划经济体制的必然产物,极大地抑制了学校的活力和创造力。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潍坊市教育局在全市推行以校长聘用制、校长负责制、教职工合同聘任制、校长职级制、岗位结构工资制、岗位目标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把学校的权力,包括中层干部和教职工的聘用权、学校经费的使用权、教职工的收入分配和考核的权力等还给学校。教育局还通过改革中考招生制度,把招生权还给学校,建立起以“多次考试、综合评价、诚信推荐、自主录取、社会参与”为核心内容的中考招生制度。
为减轻基层负担,潍坊市教育局还将召开会议、检查评比、用人管理、财务管理和教师培训等权力实行归口统一,机关内部及其职能科室已往对学校组织的检查、评比、达标、验收等工作,都统一纳入对学校的年度综合评比。全面取消了直属事业单位面向学校的行文权、召开会议权和达标验收权,使直属事业单位与学校形成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
四川成都市青羊区教育局副局长徐江涌说,在青羊区,教育局把人事任免、财务签字和基建管理三个重要的核心权力,分别交给三个班子分管,避免权力过分集中。在教育行政改革的过程中,教育局提出了“五还给”理念,即“把课堂还给学生、把教改还给教师、把学校还给校长、把质量评估还给专家、把教育评价还给社会”。配合放权,教育局推行党务、政务、校务公开,局党委会、局务会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定期向社会开放。每年,教育局还主动向区人大集体述职,向区政协汇报工作,向区计委、监察局报告工作,邀请区审计局进行审计,主动请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工作。
北京市朝阳区教委督导室主任诸平提出了不同的看法。她介绍说,世界上给中小学校长以独立法人地位的国家很少。在她所考察过的加拿大的一些中小学,校长没有用人权,教师由国家聘任,校长无权解聘教师。校长没有财权,校长所能支配的经费,只有生均一年50加元的校舍修缮费。校长可以收取的费用只有一项,即学生手工劳作的材料费。由于学生就近入学,校长也没有招生的权力。校长没有随便改造学校硬件的权力。总体上说,校长的主要任务就是管理学校的内部事务,包括与教师共同制定教学计划、组织教学改革、制定教师培训计划等。
2.学校干部和人事制度改革
(1)关于校长和党支部之间的关系
虽然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就开始推行中小学校长负责制,但随着形势的变化,党支部与校长之间的关系并不清晰,影响了校长管理学校的积极性。
中央党校党建部梁妍慧教授说,党管干部的原则,应该根据时代的变化而赋予其新的含义,也就是说,党的化身不是书记、书记办公会,党也不是管某个个人,而是管制定程序、标准、组织、运作等。
(2)关于校长行政级别问题
王成洪介绍了山东潍坊市推行校长职级制的具体做法:①取消行政级别,校长的职级全部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归口管理。②根据校长的业务能力等因素,校长职级分为六个级别,校长的工资由基础工资和职级工资构成。③校长的职级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评审一次,解决了校长职务只能上不能下的问题。④对校长实行任期制和交流制,解决校长之间业务交流难的问题。⑤落实校长对副校长的提名聘任权,把中层干部和教职工的聘用权还给学校。
(3)关于校长的选任
四川成都青羊区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教研员钟亮介绍了青羊区对校长试行“公推直选”的改革情况。各学校成立“学校民主管理委员会”(简称“民管会”)。“民管会”的成员包括:社区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以高年级为主)、教育局代表、教师代表(占代表总数的40%)。由“民管会”“公推直选”学校校长。来自“民管会”的选票超过70%,校长方能当选。“公推直选”解决了原来校长由教育局直接任命,校长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只对教师负责,不对学生家长及社会负责的现象。
3.教育中介组织的培育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秘书长石小敏说,现在政府向着社会公共服务的方向走,其中心就是要求政府从集权型、建设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变,这为中介组织等各方面社会力量的发展提供了很大的空间。北京理工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王烽博士认为:政府职能转换有两大支柱,一是中介组织的发育,另外就是民间管理和社会参与。在我国当前形势下,要依靠政府的政策来引导和培育这两大支柱。
21世纪教育发展研究院院长杨东平说,教育行政职能的转变有一个实际的困境,虽然我们提倡小政府、有限政府、服务政府,但实际上政府仍垄断着大多数的权力。其中有一个重要的原因——社会组织没有发育出来,这与经济领域很不相同。政府很多行政职能无法转移释放出来,容易导致权力的进一步集中。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团说,教育中介组织的功能,一是为会员服务,比如民办教育协会应该考虑为提高民办学校办学质量服务等;二是接受政府委托承担部分行政职能,并由政府购买中介组织提供的对公共事务的服务。
在这些服务中,教育中介组织当然要考虑生存问题,具体说就是如何扩大其资金来源。杨团认为,首先就是政府的经费支持。教育中介组织可以接受政府的委托,包括职能委托或者项目委托,以获得政府的经费。在一些发达国家,教育中介组织受政府委托的事务,就是政府事务和公共事务,其承担人所负的责任和定位相当于政府公务员。从这个角度来看,政府如果直接提供经费给某协会,应该是正常的。其次,教育中介组织通过对会员提供服务,收取服务费或其他经费。再次,教育中介组织可以接受外部的捐款等。
与会者主要以民办教育领域中介组织的状况为例进行了研讨。在民办教育领域,很多省市地区的教育行政部门缺乏专职的民办教育的管理机构,所以一些地方把部分管理职能委托给民办教育协会。浙江省民办教育协会会长黄新茂介绍了浙江省民办教育协会的工作。北京市民办教育协会副会长刘林介绍了北京市民办教育协会的职能。
由此类推,我国目前已有的很多机构,如中国教育学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等,都可以分担政府行政部门的部分管理职能,关键是政府如何主动向它们赋权,如何转移部分管理职能。到目前为止,这方面的实践还不多。
4.学校的民主管理和社会参与
教育行政改革的一个重要指向就是让社区、社会参与学校的管理事务,实现各界在教育领域的民主权利,推动社会对教育事项的监督和评价,建设新型学校管理制度。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管理学院院长褚宏启认为,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应当处理好学校与教师的关系。政府权力下放到学校之后,有的校长把权力全部接过来。这不是我们想要的,要继续分权,校长要把一部分权力分给教师、家长、学生。
四川成都市青羊区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崔平教研员介绍了学校“民管会”的运作情况。 “民管会”对学校重大事项和一般事项进行管理监督和评价,不只具有类似“政协”的参政议政权力,还具有类似“人大”的任免权、否决权、监督权,参与学校人权、财权管理的权力。这有利于在较高层次上实现民主管理与监督。
山东潍坊市教师委员会代表刘敏英介绍了潍坊市学校民主指数测评的做法。评估细则从组织与制度建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4个大项9个子项23个小项制定了明确的评估标准。评估结果将按照一定的比例被纳入对县市区和学校的年度综合督导考核中。考核将作为校长职级考核的主要依据,评估结果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毛寿龙认为,民主适合于什么范围的管理值得思考。由于学校是专业化的机构,所以应该有自由宽松宽容的环境,这样才可能实现多元化的发展。应该在此基础上考虑学校的治理结构、政府与学校的关系等问题。
(编辑孙金鑫)
1.建立新型的政校关系
政校关系的核心,是学校的办学自主权问题。山东潍坊市教育局副局长王成洪说,传统的政校关系是计划经济体制的必然产物,极大地抑制了学校的活力和创造力。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潍坊市教育局在全市推行以校长聘用制、校长负责制、教职工合同聘任制、校长职级制、岗位结构工资制、岗位目标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把学校的权力,包括中层干部和教职工的聘用权、学校经费的使用权、教职工的收入分配和考核的权力等还给学校。教育局还通过改革中考招生制度,把招生权还给学校,建立起以“多次考试、综合评价、诚信推荐、自主录取、社会参与”为核心内容的中考招生制度。
为减轻基层负担,潍坊市教育局还将召开会议、检查评比、用人管理、财务管理和教师培训等权力实行归口统一,机关内部及其职能科室已往对学校组织的检查、评比、达标、验收等工作,都统一纳入对学校的年度综合评比。全面取消了直属事业单位面向学校的行文权、召开会议权和达标验收权,使直属事业单位与学校形成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
四川成都市青羊区教育局副局长徐江涌说,在青羊区,教育局把人事任免、财务签字和基建管理三个重要的核心权力,分别交给三个班子分管,避免权力过分集中。在教育行政改革的过程中,教育局提出了“五还给”理念,即“把课堂还给学生、把教改还给教师、把学校还给校长、把质量评估还给专家、把教育评价还给社会”。配合放权,教育局推行党务、政务、校务公开,局党委会、局务会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定期向社会开放。每年,教育局还主动向区人大集体述职,向区政协汇报工作,向区计委、监察局报告工作,邀请区审计局进行审计,主动请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工作。
北京市朝阳区教委督导室主任诸平提出了不同的看法。她介绍说,世界上给中小学校长以独立法人地位的国家很少。在她所考察过的加拿大的一些中小学,校长没有用人权,教师由国家聘任,校长无权解聘教师。校长没有财权,校长所能支配的经费,只有生均一年50加元的校舍修缮费。校长可以收取的费用只有一项,即学生手工劳作的材料费。由于学生就近入学,校长也没有招生的权力。校长没有随便改造学校硬件的权力。总体上说,校长的主要任务就是管理学校的内部事务,包括与教师共同制定教学计划、组织教学改革、制定教师培训计划等。
2.学校干部和人事制度改革
(1)关于校长和党支部之间的关系
虽然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就开始推行中小学校长负责制,但随着形势的变化,党支部与校长之间的关系并不清晰,影响了校长管理学校的积极性。
中央党校党建部梁妍慧教授说,党管干部的原则,应该根据时代的变化而赋予其新的含义,也就是说,党的化身不是书记、书记办公会,党也不是管某个个人,而是管制定程序、标准、组织、运作等。
(2)关于校长行政级别问题
王成洪介绍了山东潍坊市推行校长职级制的具体做法:①取消行政级别,校长的职级全部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归口管理。②根据校长的业务能力等因素,校长职级分为六个级别,校长的工资由基础工资和职级工资构成。③校长的职级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评审一次,解决了校长职务只能上不能下的问题。④对校长实行任期制和交流制,解决校长之间业务交流难的问题。⑤落实校长对副校长的提名聘任权,把中层干部和教职工的聘用权还给学校。
(3)关于校长的选任
四川成都青羊区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教研员钟亮介绍了青羊区对校长试行“公推直选”的改革情况。各学校成立“学校民主管理委员会”(简称“民管会”)。“民管会”的成员包括:社区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以高年级为主)、教育局代表、教师代表(占代表总数的40%)。由“民管会”“公推直选”学校校长。来自“民管会”的选票超过70%,校长方能当选。“公推直选”解决了原来校长由教育局直接任命,校长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只对教师负责,不对学生家长及社会负责的现象。
3.教育中介组织的培育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秘书长石小敏说,现在政府向着社会公共服务的方向走,其中心就是要求政府从集权型、建设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变,这为中介组织等各方面社会力量的发展提供了很大的空间。北京理工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王烽博士认为:政府职能转换有两大支柱,一是中介组织的发育,另外就是民间管理和社会参与。在我国当前形势下,要依靠政府的政策来引导和培育这两大支柱。
21世纪教育发展研究院院长杨东平说,教育行政职能的转变有一个实际的困境,虽然我们提倡小政府、有限政府、服务政府,但实际上政府仍垄断着大多数的权力。其中有一个重要的原因——社会组织没有发育出来,这与经济领域很不相同。政府很多行政职能无法转移释放出来,容易导致权力的进一步集中。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团说,教育中介组织的功能,一是为会员服务,比如民办教育协会应该考虑为提高民办学校办学质量服务等;二是接受政府委托承担部分行政职能,并由政府购买中介组织提供的对公共事务的服务。
在这些服务中,教育中介组织当然要考虑生存问题,具体说就是如何扩大其资金来源。杨团认为,首先就是政府的经费支持。教育中介组织可以接受政府的委托,包括职能委托或者项目委托,以获得政府的经费。在一些发达国家,教育中介组织受政府委托的事务,就是政府事务和公共事务,其承担人所负的责任和定位相当于政府公务员。从这个角度来看,政府如果直接提供经费给某协会,应该是正常的。其次,教育中介组织通过对会员提供服务,收取服务费或其他经费。再次,教育中介组织可以接受外部的捐款等。
与会者主要以民办教育领域中介组织的状况为例进行了研讨。在民办教育领域,很多省市地区的教育行政部门缺乏专职的民办教育的管理机构,所以一些地方把部分管理职能委托给民办教育协会。浙江省民办教育协会会长黄新茂介绍了浙江省民办教育协会的工作。北京市民办教育协会副会长刘林介绍了北京市民办教育协会的职能。
由此类推,我国目前已有的很多机构,如中国教育学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等,都可以分担政府行政部门的部分管理职能,关键是政府如何主动向它们赋权,如何转移部分管理职能。到目前为止,这方面的实践还不多。
4.学校的民主管理和社会参与
教育行政改革的一个重要指向就是让社区、社会参与学校的管理事务,实现各界在教育领域的民主权利,推动社会对教育事项的监督和评价,建设新型学校管理制度。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管理学院院长褚宏启认为,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应当处理好学校与教师的关系。政府权力下放到学校之后,有的校长把权力全部接过来。这不是我们想要的,要继续分权,校长要把一部分权力分给教师、家长、学生。
四川成都市青羊区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崔平教研员介绍了学校“民管会”的运作情况。 “民管会”对学校重大事项和一般事项进行管理监督和评价,不只具有类似“政协”的参政议政权力,还具有类似“人大”的任免权、否决权、监督权,参与学校人权、财权管理的权力。这有利于在较高层次上实现民主管理与监督。
山东潍坊市教师委员会代表刘敏英介绍了潍坊市学校民主指数测评的做法。评估细则从组织与制度建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4个大项9个子项23个小项制定了明确的评估标准。评估结果将按照一定的比例被纳入对县市区和学校的年度综合督导考核中。考核将作为校长职级考核的主要依据,评估结果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毛寿龙认为,民主适合于什么范围的管理值得思考。由于学校是专业化的机构,所以应该有自由宽松宽容的环境,这样才可能实现多元化的发展。应该在此基础上考虑学校的治理结构、政府与学校的关系等问题。
(编辑孙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