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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法制教育对建立法治国家、造就合格法治人才和培养守法公民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学校开展法制教育是教育青少年知法、守法、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最有效途径。
【关键词】学校;法制;教育
法制教育对建立法治国家、造就合格法治人才和培养守法公民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学校开展法制教育是教育青少年知法、守法、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最有效途径。然而为什么在大力加强法制教育的同时,“问题”青少年反而多了,青少年犯罪呈大幅上升趋势,而且犯罪性质、犯罪手段也愈来愈严重,这不能不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我认为,之所以出现这种局面,社会变革的原因固然有之,但更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多年来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教育内容流于形式。学校作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阵地,目前的教育模式并未把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大纲并将其作为一项基础工作来抓,没有硬任务、硬指标、无法得到足够的重视,这一点从现行教材的设置便可看出。除了初中开设的《思想政治》内含少量法律知识外,小学、高中均无法制教育正式教材。各级、各类学校的法制教育内容不仅少得可怜,而且不系统、不全面、无规律、缺乏内在连续性。即使部分学校安排了法制教育内容,也没确定统一的法制课教学时间,大多利用自习课或挤占思想品德课的部分时间来进行法制教育,因而使小学、高中的法制教育流于形式。
二是教育方式过于简单。近年来,大多数学校根据”五五”普法规划要要求都不同程度地开展了法制教育,增设了法制课程,但由于对法制课的重视程度和经费等原因,大多数学校的法制教育往往局限于课堂教学,且教育方法简单,经常是采取单一灌输的方法,很少有学校能让学生走出去学习,或邀请专家与学生进行互动式法制教育,造成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社会教育脱节,不利于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
三是教育队伍缺乏经验。目前绝大多数设立法制课的学校基本上由思想品德课教师或者班主任兼任,多数教师没有经过正规的法制教育培训,也很少接触过法律书籍,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教学方法更存在着一定的欠缺,在教学过程中只能照本宣科,进行填鸭式教学,缺乏案例教学,使法律课成了纯粹的法律条文灌输,学生对此不感兴趣。有的学校虽然聘请了法制副校长,但因受课程安排和时间、精力的制约,不可能全身心地投入到这项工作中来,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四是教育考核缺乏体系。在目前的教学体制下,受应试教育的影响,大多数学校、家长以至社会把升学率作为评判学校教育成果的主要标准。虽然教育主管部门已明确对学生的综合评价包括法制教育的内容,但所占比重和分值都不大,如中考有关法制方面的内容在总分100分的分值中只占8分。同时由于对法制教育成效好坏缺乏完整的评价体系和标准,加上考核力度不大,使得少数学校产生法制课上与不上一个样、上好上坏一个样的错误认识。而且这种认识对于长期坚持法制教育的部分学校来讲,在开展工作的积极性、持续性上有很大的影响。
五是教育主体缺乏合力。青少年处于生理、心理发育期,自控能力差,从众心里突出,没有形成稳定的法制观念,有可能做出违法犯罪的事,需要全方位、全时空的教育和引导。在实际生活中,许多家长对学校存在依赖思想,总认为将孩子送到学校接受教育,不会有问题,对自己孩子的思想和行为缺乏应有的关注;而学校又与家长之间缺乏互动交流,学生放学后脱离学校的管理范围,形成管理“真空”。
六是教育保障缺乏力度。由于目前很多学校法制教育设有列入教学大纲,没有专门的教育经费,使得一部分想开设或扩大法制教育课程的学校心有余而力不足。再加上法制教师培训机制不健全,严重影响了法制教育的持续性和生命力。
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对策
2007年7月,中宣部、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了《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充分发挥学校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把法制教育与相磁学科教育有机融合在一起,努力形成多角度、宽领域、全方位的法制教育机关新格局。我认为,要贯彻好《纲要》,加强在校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增强法制教育效果,应从“三个注重”上抓好落实。
1 注重制度保障,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长效机制
各级党委宣传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中小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的领导。首先要健全科学的领导体制和组织网络,要形成党委政府领导、校长主管、专人负责、全员参与,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面配合的长效机制。其次要将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教学大纲,建立科学的法律教育课程体系,设立有效的评估机制,对学生的素质能力等进行评估,加大考核力度,使学校、教师、家长对法制教育引起足够的重视。第三要加大法制教育的投入,做到活动有场所、讲课有保障、疑问有解答。使场地、教师、课时、测评等方面得到全面落实。第四要建立考核激励机制,把学校的综合法制教育水平、法制教师的教学水平与综合考评结合起来,作为单位和个人争先创优的必要条件。第五要净化社会环境,发动社会各界自觉地参与营造适合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生活环境,严格管理文化娱乐场所,开展健康、丰富的文化娱乐活动。
2 注重基础建设,打造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系统工程
教育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法制教育同样如此。在制订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注重日常宣传的基础上,应努力抓好”四个一”,即一课、一基地、一长、一队伍建设。一课,指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优势,上好法制教育课。各学校作为必修课程,每学期安排一定课时的法律知识学习,确保法制教育落到实处。一基地,指在学校建立一个法制教育基地。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应该坚持硬件设备和软件设施齐抓共管的原则,总体上实现参观有展板、观看有影象、观摩有案例、讲坐有师资的目标。基地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有条件的学校可专门建立法制教育工作室,作为模拟法庭、校园道德法制申诉庭。组建法制资料阅览室,以展板形式进行开放式教育。基地还可以设立宣传牌,定期出版法制教育校刊,使基地运作长期有效开展。一长,指健全完善法制副校长队伍。教育局、司法局等职能部门应依托社会力量组织法制副校长选拔和培训工作,选拔出具有专业法律素质和熟悉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人才。定期安排法制讲座,重点讲解《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学生守则》、《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帮助学生明确提出相关要求,使学生受到系统的法律知识教育,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同时,应逐步全面开展中小学生学习法律提供高素质的师资。一队伍,指以学校、家庭、社会为主线,以学生、教师、家长为主体,组建一支多层次的法制教育宣传队伍。学校作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重要阵地,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和法律法制教育至关重要。要重点做好”双差生”(学习成绩差、行为表现差)的转化工作,在生活和学习上予以引导和帮助,不要把他们推向社会。与此同时,家庭及监护人应配合学校,及时了解孩子的表现,履行监护人的义务的权利。当地司法所应积极与校方沟通,将普法教育与课程教学有机结合,渗透到学校课堂教学的全过程,通过思想政治课、团队活动、班会活动等对学生进行系统的法律知识传授。在各相关学科的教学中,充分挖掘教材里涵盖的法制内容,结合教学活动对学生进行法律常识和法律意识的培养。
3 注重法治实践,深化青少年法制教育效果
法制宣传教育仅靠说教、灌输来培育法律意识和法治精神是不够的,一次良好的法治实践活动,其效果远远胜过多次空洞的说教。要让广大青少年从法治实践中体会法律威严,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治精神。因此,要引导和指导青少年积极参与到法制运行的各个环节,强化和规范各类法律服务,把维权和排解纠纷的过程中作为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的过程,使法制宣传教育根植于法治实践中,真正解决普法教育“入耳、入脑、人心”的问题。在实践中,可结合学校课外活动、班团体活动、学生社团活动、节日纪念日宣传教育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时机,组织学生观看法制教育宣传片、观摩法庭审判、参与校园纠纷调解、积极开展校园道德申诉、模拟法庭活动。通过这些形式提高自身的法律修养及道德修养,使学生在用法律进行自我约束的同时,也能学会用法律进行自我保护。
【关键词】学校;法制;教育
法制教育对建立法治国家、造就合格法治人才和培养守法公民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学校开展法制教育是教育青少年知法、守法、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最有效途径。然而为什么在大力加强法制教育的同时,“问题”青少年反而多了,青少年犯罪呈大幅上升趋势,而且犯罪性质、犯罪手段也愈来愈严重,这不能不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我认为,之所以出现这种局面,社会变革的原因固然有之,但更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多年来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教育内容流于形式。学校作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阵地,目前的教育模式并未把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大纲并将其作为一项基础工作来抓,没有硬任务、硬指标、无法得到足够的重视,这一点从现行教材的设置便可看出。除了初中开设的《思想政治》内含少量法律知识外,小学、高中均无法制教育正式教材。各级、各类学校的法制教育内容不仅少得可怜,而且不系统、不全面、无规律、缺乏内在连续性。即使部分学校安排了法制教育内容,也没确定统一的法制课教学时间,大多利用自习课或挤占思想品德课的部分时间来进行法制教育,因而使小学、高中的法制教育流于形式。
二是教育方式过于简单。近年来,大多数学校根据”五五”普法规划要要求都不同程度地开展了法制教育,增设了法制课程,但由于对法制课的重视程度和经费等原因,大多数学校的法制教育往往局限于课堂教学,且教育方法简单,经常是采取单一灌输的方法,很少有学校能让学生走出去学习,或邀请专家与学生进行互动式法制教育,造成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社会教育脱节,不利于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
三是教育队伍缺乏经验。目前绝大多数设立法制课的学校基本上由思想品德课教师或者班主任兼任,多数教师没有经过正规的法制教育培训,也很少接触过法律书籍,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教学方法更存在着一定的欠缺,在教学过程中只能照本宣科,进行填鸭式教学,缺乏案例教学,使法律课成了纯粹的法律条文灌输,学生对此不感兴趣。有的学校虽然聘请了法制副校长,但因受课程安排和时间、精力的制约,不可能全身心地投入到这项工作中来,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四是教育考核缺乏体系。在目前的教学体制下,受应试教育的影响,大多数学校、家长以至社会把升学率作为评判学校教育成果的主要标准。虽然教育主管部门已明确对学生的综合评价包括法制教育的内容,但所占比重和分值都不大,如中考有关法制方面的内容在总分100分的分值中只占8分。同时由于对法制教育成效好坏缺乏完整的评价体系和标准,加上考核力度不大,使得少数学校产生法制课上与不上一个样、上好上坏一个样的错误认识。而且这种认识对于长期坚持法制教育的部分学校来讲,在开展工作的积极性、持续性上有很大的影响。
五是教育主体缺乏合力。青少年处于生理、心理发育期,自控能力差,从众心里突出,没有形成稳定的法制观念,有可能做出违法犯罪的事,需要全方位、全时空的教育和引导。在实际生活中,许多家长对学校存在依赖思想,总认为将孩子送到学校接受教育,不会有问题,对自己孩子的思想和行为缺乏应有的关注;而学校又与家长之间缺乏互动交流,学生放学后脱离学校的管理范围,形成管理“真空”。
六是教育保障缺乏力度。由于目前很多学校法制教育设有列入教学大纲,没有专门的教育经费,使得一部分想开设或扩大法制教育课程的学校心有余而力不足。再加上法制教师培训机制不健全,严重影响了法制教育的持续性和生命力。
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对策
2007年7月,中宣部、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了《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充分发挥学校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把法制教育与相磁学科教育有机融合在一起,努力形成多角度、宽领域、全方位的法制教育机关新格局。我认为,要贯彻好《纲要》,加强在校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增强法制教育效果,应从“三个注重”上抓好落实。
1 注重制度保障,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长效机制
各级党委宣传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中小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的领导。首先要健全科学的领导体制和组织网络,要形成党委政府领导、校长主管、专人负责、全员参与,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面配合的长效机制。其次要将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教学大纲,建立科学的法律教育课程体系,设立有效的评估机制,对学生的素质能力等进行评估,加大考核力度,使学校、教师、家长对法制教育引起足够的重视。第三要加大法制教育的投入,做到活动有场所、讲课有保障、疑问有解答。使场地、教师、课时、测评等方面得到全面落实。第四要建立考核激励机制,把学校的综合法制教育水平、法制教师的教学水平与综合考评结合起来,作为单位和个人争先创优的必要条件。第五要净化社会环境,发动社会各界自觉地参与营造适合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生活环境,严格管理文化娱乐场所,开展健康、丰富的文化娱乐活动。
2 注重基础建设,打造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系统工程
教育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法制教育同样如此。在制订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注重日常宣传的基础上,应努力抓好”四个一”,即一课、一基地、一长、一队伍建设。一课,指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优势,上好法制教育课。各学校作为必修课程,每学期安排一定课时的法律知识学习,确保法制教育落到实处。一基地,指在学校建立一个法制教育基地。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应该坚持硬件设备和软件设施齐抓共管的原则,总体上实现参观有展板、观看有影象、观摩有案例、讲坐有师资的目标。基地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有条件的学校可专门建立法制教育工作室,作为模拟法庭、校园道德法制申诉庭。组建法制资料阅览室,以展板形式进行开放式教育。基地还可以设立宣传牌,定期出版法制教育校刊,使基地运作长期有效开展。一长,指健全完善法制副校长队伍。教育局、司法局等职能部门应依托社会力量组织法制副校长选拔和培训工作,选拔出具有专业法律素质和熟悉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人才。定期安排法制讲座,重点讲解《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学生守则》、《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帮助学生明确提出相关要求,使学生受到系统的法律知识教育,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同时,应逐步全面开展中小学生学习法律提供高素质的师资。一队伍,指以学校、家庭、社会为主线,以学生、教师、家长为主体,组建一支多层次的法制教育宣传队伍。学校作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重要阵地,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和法律法制教育至关重要。要重点做好”双差生”(学习成绩差、行为表现差)的转化工作,在生活和学习上予以引导和帮助,不要把他们推向社会。与此同时,家庭及监护人应配合学校,及时了解孩子的表现,履行监护人的义务的权利。当地司法所应积极与校方沟通,将普法教育与课程教学有机结合,渗透到学校课堂教学的全过程,通过思想政治课、团队活动、班会活动等对学生进行系统的法律知识传授。在各相关学科的教学中,充分挖掘教材里涵盖的法制内容,结合教学活动对学生进行法律常识和法律意识的培养。
3 注重法治实践,深化青少年法制教育效果
法制宣传教育仅靠说教、灌输来培育法律意识和法治精神是不够的,一次良好的法治实践活动,其效果远远胜过多次空洞的说教。要让广大青少年从法治实践中体会法律威严,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治精神。因此,要引导和指导青少年积极参与到法制运行的各个环节,强化和规范各类法律服务,把维权和排解纠纷的过程中作为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的过程,使法制宣传教育根植于法治实践中,真正解决普法教育“入耳、入脑、人心”的问题。在实践中,可结合学校课外活动、班团体活动、学生社团活动、节日纪念日宣传教育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时机,组织学生观看法制教育宣传片、观摩法庭审判、参与校园纠纷调解、积极开展校园道德申诉、模拟法庭活动。通过这些形式提高自身的法律修养及道德修养,使学生在用法律进行自我约束的同时,也能学会用法律进行自我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