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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3日,广州市政协会议的大会发言环节,其中最为媒体所关注的,是吴翔委员向广州市委书记、市长和纪委书记“叫板”:“推行官员财产公开制度,请你们先公开。”
事实上,吴委员这句话本身并不严谨。须知,我国目前尚没有一套成文的官员财产公开制度,那么何谈推不推行?但无论如何,他直率的“叫板”,仍获得网友一片赞声。这是因为,官员财产公开一直都是一件被舆论不断呼吁,也凝结着无数关于反腐希冀的民意所向,但与此同时,这一制度的建构并未真正呼应这种民意。在这种情势下,与其说委员是在“叫板”,倒不妨视为一种制度性焦虑。
广州的书记、市长并不是第一个被问及财产公开的官员,在2011年全国两会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书记张春贤曾被问及“如何看待官员财产公示”,张春贤也表示,只要有这个制度设计,我会率先公布我所有财产。他的表态让人感佩,同时也表明了一个事实,官员的行为,总需要有制度作为前提。
虽然我们可以说,不论制度有无,也不影响官员公开财产的个人选择。但即便是有人愿意选择公开,那么除了表明其是一名“另类官员”之外,也未必能推行至整个官场。更重要的是,在没有制度规范的情形下,我们将如何去考评官员个人所选择的公开是真公开?
官员财产公开之必要,已毋庸置疑。但正像自2009年新疆阿勒泰地区首开先河至今,接近40个进行官员财产公开试点的地区,结果要么人走政息,要么无疾而终一样,我们同样无法寄希望于几个“另类官员”的个性化选择。在财产公开的事情上,如一开始就没有打算尽全力而为之,其效果不得不让人存疑。
广州吴委员的“叫板”,若能获得回应,自是求之不得,而一个地方“试水”、“破冰”的勇气也不该被否认。它们在客观上形成了对这一制度建构的呼吁,体现了对于制度改良的需求。但无论如何,最核心的问题仍在于,怎样才能真正让官员财产公开成为顶层制度设计,并早日推行。在这方面,委员们除了“叫板”之外,不妨更加深入地就此命题去建言献策。
(摘自《新京报》 本文作者:杨耕身)
事实上,吴委员这句话本身并不严谨。须知,我国目前尚没有一套成文的官员财产公开制度,那么何谈推不推行?但无论如何,他直率的“叫板”,仍获得网友一片赞声。这是因为,官员财产公开一直都是一件被舆论不断呼吁,也凝结着无数关于反腐希冀的民意所向,但与此同时,这一制度的建构并未真正呼应这种民意。在这种情势下,与其说委员是在“叫板”,倒不妨视为一种制度性焦虑。
广州的书记、市长并不是第一个被问及财产公开的官员,在2011年全国两会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书记张春贤曾被问及“如何看待官员财产公示”,张春贤也表示,只要有这个制度设计,我会率先公布我所有财产。他的表态让人感佩,同时也表明了一个事实,官员的行为,总需要有制度作为前提。
虽然我们可以说,不论制度有无,也不影响官员公开财产的个人选择。但即便是有人愿意选择公开,那么除了表明其是一名“另类官员”之外,也未必能推行至整个官场。更重要的是,在没有制度规范的情形下,我们将如何去考评官员个人所选择的公开是真公开?
官员财产公开之必要,已毋庸置疑。但正像自2009年新疆阿勒泰地区首开先河至今,接近40个进行官员财产公开试点的地区,结果要么人走政息,要么无疾而终一样,我们同样无法寄希望于几个“另类官员”的个性化选择。在财产公开的事情上,如一开始就没有打算尽全力而为之,其效果不得不让人存疑。
广州吴委员的“叫板”,若能获得回应,自是求之不得,而一个地方“试水”、“破冰”的勇气也不该被否认。它们在客观上形成了对这一制度建构的呼吁,体现了对于制度改良的需求。但无论如何,最核心的问题仍在于,怎样才能真正让官员财产公开成为顶层制度设计,并早日推行。在这方面,委员们除了“叫板”之外,不妨更加深入地就此命题去建言献策。
(摘自《新京报》 本文作者:杨耕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