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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改革作文的评估方式,应重视以下四方面的问题,把“批改”变为教师就作文和学生平等交流,教师应以学习的态度、发现的眼光、欣赏的心情对待学生的作文。这样对学生的自信心和自尊心,对学生形成他们的写作个性和表述特色都有极大的帮助。我们新时期的语文教师只有通过学生在师生互改、生生互改的过程中激发学生的习作兴趣,才能树立写作信心,全面提高学生的习作能力,从而适应社会生活发展的需要。
【关 键 词】 作文教学;新课标;教学;课堂
新的《语文课程标准》提出:“对学生作文评价结果的呈现方式……可以是书面的,可以是口头的,可以用等第表示,也可以用评语表示,还可以综合采用多种形式评价。”这是一种软化、宽松的评估要求,它使师生双方从批改的阴影中走出来。批改,本身就带着一种居高临下的审视态度,它着眼于学生的不足,不利于培养学生的自信,不符合新课程平等对话,民主交往的精神。所以我认为,改革作文的评估方式,应重视以下四方面的问题,把“批改”变为教师就作文和学生平等交流,教师应以学习的态度、发现的眼光、欣赏的心情对待学生的作文。这样对学生的自信心和自尊心,对学生形成他们的写作个性和表述特色都有极大的帮助。
一、重视作文的评价要因人而异,以鼓励为主
教师在评价、批改学生的作文时既要面向全体学生,重视学生作文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又要重视因人而异、对症下药,针对不同程度的学生提出不同的要求,有的学生作文必须“求精”,而对另一些学生的作文“求通”就行了,千万不能用一个统一的标准“一刀切”。教师批改作文时,要把严格要求与提高学生作文的积极性有机结合起来,要坚持一分为二的观点,用发展的眼光和战略的眼光对学生作文进行公正的评价。我们在批改作文时,要学会用放大镜去发现学生在作文中取得的成绩,而不是用显微镜去寻找他们在作文中存在的不足,要努力发现学生在作文中的进步,恰当地指出他们在作文中存在的不足,循序渐进地去培养和提高学生的作文能力。
我们评价作文时要学会用一双孩子的眼睛,用欣赏的眼光去看待。一个教师对孩子习作的赏识,绝对不是表示他的水平低,缺乏鉴赏能力,而恰恰显出了教师的教育智慧。因此,教师在批改作文时要坚持鼓励为主的原则,在阅读学生习作时要多一份理解,多一份尊重,不要吝啬自己的赞美之词,在评价孩子的习作时,多一些欣赏和赞美,让孩子产生对教师的信赖和亲近,使他们打开自己内心世界的大门,让内心的真情实感流露出来,让刚刚尝试用笔表达的孩子们在教师不经意的一句赞美中,点燃对语文对文学的兴趣,揭开作文的神秘面纱,消除他们对作文的恐惧心理及望而生畏的想法,让学生觉得作文并不是可望而不可即的,从而对写作产生浓厚的兴趣。
二、重视批改作文要形式多样,及时有效
叶圣陶说过:“教师修改不如学生自己修改,学生个人修改不如共同修改。”从批改对象上可以优生批阅中下生,中等生互批,中下生批阅优生的作文等,对同一篇作品也可以允许多名同学批阅。从修改的内容上可分两大部分:(一)基础部分:浏览内容是否本末倒置、挑用错的字词、读语句是否通顺、找标点是否正确、评卷面是否整洁大方;(二)提高部分:引导学生根据作文的类型、该单元的训练重点、初稿的典型症结等进行技法和思想内容方面的修改。从指导学生修改的方法上可以采用“症结”罗列法、共同修改范文法、优秀文示范法等。在作文评价与批改中要让学生从习作的被动地位转向主动地位,努力让学生从习作的实践中去体会文章写好以后要认真修改的道理,让学生在修改的过程中看到经自己修改过的作文比原来更通顺、更流畅了,从而产生一种成功的喜悦,以增强学生对写好作文的自信心,提高写作兴趣,进一步养成认真进行习作、认真修改自己作文的良好习惯,从而不断提高作文水平,最终使学生成为作文真正的主人。所以,教会学生改作文不仅是再一次提高作文质量的过程,还是写作能力一次又一次的飞跃,且能成为终生受用的本领。
三、重视尽量把修改作文的权利还给学生
教师要把作文的评价与批改和其他作文教学环节紧密地结合起来。我们在作文教学实践中,既要培养学生学会写作文的能力,又要培养学生自己修改作文的能力;既要教给学生写好作文的技能、技巧,同时也要教给学生修改作文的方式、方法。叶圣陶老先生说过:“修改文章的权利首先应属于作者本人。”我们除了要重视学生作文的指导和批改外,不要忽视了指导学生自己修改作文这一重要环节。我们要认真上好作文讲评课,让学生在讲评课上注意倾听老师和同学们对作文优缺点的评价,仔细阅读自己的习作,全面理解教师批改意图,找出自己习作中存在的不足,然后再对自己的习作进行认真修改,把修改作文的权利还给学生。好作文是“改”出来,长期以来,无论是过去的大纲,还是现行的课标,都非常重视培养学生修改作文的能力。
总之,我们新时期的语文教师只有通过学生在师生互改、生生互改的过程中激发学生的习作兴趣,才能树立写作信心,全面提高学生的习作能力,从而适应社会生活发展的需要。
【参考文献】
[1] 李微. 小学作文教学工具王[M]. 郑州:文心出版社,2011.
[2] 钟传祎. 学科作文教学的理论与实践[M]. 北京:语文出版社,2010.
[3] 郁晓霞. 小学语文作文教学探究[J]. 学周刊B版,2014(1).
【关 键 词】 作文教学;新课标;教学;课堂
新的《语文课程标准》提出:“对学生作文评价结果的呈现方式……可以是书面的,可以是口头的,可以用等第表示,也可以用评语表示,还可以综合采用多种形式评价。”这是一种软化、宽松的评估要求,它使师生双方从批改的阴影中走出来。批改,本身就带着一种居高临下的审视态度,它着眼于学生的不足,不利于培养学生的自信,不符合新课程平等对话,民主交往的精神。所以我认为,改革作文的评估方式,应重视以下四方面的问题,把“批改”变为教师就作文和学生平等交流,教师应以学习的态度、发现的眼光、欣赏的心情对待学生的作文。这样对学生的自信心和自尊心,对学生形成他们的写作个性和表述特色都有极大的帮助。
一、重视作文的评价要因人而异,以鼓励为主
教师在评价、批改学生的作文时既要面向全体学生,重视学生作文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又要重视因人而异、对症下药,针对不同程度的学生提出不同的要求,有的学生作文必须“求精”,而对另一些学生的作文“求通”就行了,千万不能用一个统一的标准“一刀切”。教师批改作文时,要把严格要求与提高学生作文的积极性有机结合起来,要坚持一分为二的观点,用发展的眼光和战略的眼光对学生作文进行公正的评价。我们在批改作文时,要学会用放大镜去发现学生在作文中取得的成绩,而不是用显微镜去寻找他们在作文中存在的不足,要努力发现学生在作文中的进步,恰当地指出他们在作文中存在的不足,循序渐进地去培养和提高学生的作文能力。
我们评价作文时要学会用一双孩子的眼睛,用欣赏的眼光去看待。一个教师对孩子习作的赏识,绝对不是表示他的水平低,缺乏鉴赏能力,而恰恰显出了教师的教育智慧。因此,教师在批改作文时要坚持鼓励为主的原则,在阅读学生习作时要多一份理解,多一份尊重,不要吝啬自己的赞美之词,在评价孩子的习作时,多一些欣赏和赞美,让孩子产生对教师的信赖和亲近,使他们打开自己内心世界的大门,让内心的真情实感流露出来,让刚刚尝试用笔表达的孩子们在教师不经意的一句赞美中,点燃对语文对文学的兴趣,揭开作文的神秘面纱,消除他们对作文的恐惧心理及望而生畏的想法,让学生觉得作文并不是可望而不可即的,从而对写作产生浓厚的兴趣。
二、重视批改作文要形式多样,及时有效
叶圣陶说过:“教师修改不如学生自己修改,学生个人修改不如共同修改。”从批改对象上可以优生批阅中下生,中等生互批,中下生批阅优生的作文等,对同一篇作品也可以允许多名同学批阅。从修改的内容上可分两大部分:(一)基础部分:浏览内容是否本末倒置、挑用错的字词、读语句是否通顺、找标点是否正确、评卷面是否整洁大方;(二)提高部分:引导学生根据作文的类型、该单元的训练重点、初稿的典型症结等进行技法和思想内容方面的修改。从指导学生修改的方法上可以采用“症结”罗列法、共同修改范文法、优秀文示范法等。在作文评价与批改中要让学生从习作的被动地位转向主动地位,努力让学生从习作的实践中去体会文章写好以后要认真修改的道理,让学生在修改的过程中看到经自己修改过的作文比原来更通顺、更流畅了,从而产生一种成功的喜悦,以增强学生对写好作文的自信心,提高写作兴趣,进一步养成认真进行习作、认真修改自己作文的良好习惯,从而不断提高作文水平,最终使学生成为作文真正的主人。所以,教会学生改作文不仅是再一次提高作文质量的过程,还是写作能力一次又一次的飞跃,且能成为终生受用的本领。
三、重视尽量把修改作文的权利还给学生
教师要把作文的评价与批改和其他作文教学环节紧密地结合起来。我们在作文教学实践中,既要培养学生学会写作文的能力,又要培养学生自己修改作文的能力;既要教给学生写好作文的技能、技巧,同时也要教给学生修改作文的方式、方法。叶圣陶老先生说过:“修改文章的权利首先应属于作者本人。”我们除了要重视学生作文的指导和批改外,不要忽视了指导学生自己修改作文这一重要环节。我们要认真上好作文讲评课,让学生在讲评课上注意倾听老师和同学们对作文优缺点的评价,仔细阅读自己的习作,全面理解教师批改意图,找出自己习作中存在的不足,然后再对自己的习作进行认真修改,把修改作文的权利还给学生。好作文是“改”出来,长期以来,无论是过去的大纲,还是现行的课标,都非常重视培养学生修改作文的能力。
总之,我们新时期的语文教师只有通过学生在师生互改、生生互改的过程中激发学生的习作兴趣,才能树立写作信心,全面提高学生的习作能力,从而适应社会生活发展的需要。
【参考文献】
[1] 李微. 小学作文教学工具王[M]. 郑州:文心出版社,2011.
[2] 钟传祎. 学科作文教学的理论与实践[M]. 北京:语文出版社,2010.
[3] 郁晓霞. 小学语文作文教学探究[J]. 学周刊B版,2014(1).